11.1 神经安定药恶性综合征(neuroleptic malignantsyndrome,NMS)是一种药物特异质反应,主要有二类:①中枢多巴胺能阻断药如氯丙嗪、氟哌啶、胃复安(metoclopramine)、甲哌氯丙胺(prochlorperazine);精神病科常用的神经安定类药如丁酰苯(butyrophenone),吩噻嗪(phenothiazine)和硫蒽(thioxanthines)等。②多巴胺能激动药,主要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如果突然停药,可诱发NMS。多巴胺是体温调节中枢与线状运动通路(striatalmotorpathway)之间的神经递质。突然停药可干扰多巴胺能神经活性,导致体温调节失控和帕金森氏病病情加重。由于肌肉过度活动可致产热增加,在体温调节失灵的情况下可导致病人高热。
因此,在帕金森氏病病程中如果高热减退后仍伴有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神志意识改变和血肌酸酐酶升高,而临床检查并无明显感染源时,应怀疑药物引起的NMS。
11.2 应用神经安定类药治疗的病人中,NMS的发生率为11000;死亡率于1984年报道为10%;1989年报道如果同时并存肌红蛋白血症和肾功能衰竭,则死亡率更高。即使采用多巴胺激动药如溴麦角环肽(bromocriptine)、金刚胺(amantadine)和dantrolene治疗,也不能降低死亡率。
11.3 发烧和活动障碍也可发生于脑炎、脑膜炎、原发性或药物继发性帕金森病,需作鉴别诊断。这类病人中常有感染、热中暑、恶性高热、酒精戒断或苯二氮卓类药戒断等病因可查,且可出现无法有效控制的致命性紧张型神志障碍、活动障碍和持续高热。
11.4 治疗上采取支持疗法,停用神经安定药,充分供氧和保持通气良好,必要时使用非去极化肌松药。其它如冰毯、酒精擦身、退烧药控制高热;输液和正性变力药物治疗,其它疗法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