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宇
近日,美国著名计算机科学家丹尼斯·里奇在新泽西州伯克利高地的家中去世,享年70岁。由于他一直独居,遗体被发现时已是12日。稍晚一天,人们才从与他共事过的谷歌工程师罗伯·派克处得悉他的死讯。同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去世在全球引发的巨大轰动效应相比,里奇的离世几乎未引起任何主流媒体的关注。中国几大门户网站首页均未出现相关消息,笔者也是在论坛里无意中浏览到这一信息,并从英文维基百科更新过的词条得到证实。“C语言之父”、“Unix系统发明人”、“图灵奖获得者”,计算机学科泰斗级的丹尼斯·里奇走得竟是如此寂寥,让人不禁扼腕叹息。
丹尼斯·里奇这个名字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都很陌生,但他的发明却对整个IT行业影响深远。目前电脑上所运行的各种主流操作系统,如我们经常打交道的Windows、近年来发展迅速的Linux,包括苹果公司的MacOS,其源代码很多都是由里奇发明的C语言编写的。C语言的出现,将广大程序员从繁复的机器代码和汇编代码中解放出来,可以更专注于程序的逻辑结构和功能实现,其简洁高效的特点又利于其在各个行业软件应用上的拓展。即使在现在,C语言在各类基础类开发领域仍占据统治地位。而里奇的另一大发明Unix操作系统同样意义非凡,因为该系统是大型服务器操作系统的鼻祖,其衍生出的各分支类Unix系统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金融、军事、科学实验等攸关国家发展命脉的高性能计算领域。可以说,没有里奇的这两项发明,整个IT行业的历史都将重新书写。牛顿曾说,他能取得伟大的成就,是因为自己“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而对于计算机科学来说,里奇就是这样的“巨人”,站在他肩膀上的,就有乔布斯这样的“行业英雄”。
笔者无意贬低乔布斯的成就,更无意渲染两位逝者身后境遇的反差。大约乔布斯本人也想不到,自己去世之后能在中国这个他从未来过的国度掀起如此众多媒体连篇累牍的“哀悼”、“追思”、“缅怀”、“致敬”。中国人是讲究“死者为大”的,乔布斯一去,似乎苹果过往在中国不甚光彩的“事迹”,比如其多家在华代工企业常年违法排污导致当地居民患病、工人因加工其产品中毒致残,都被有选择性地“忽视”了;中国在苹果全球生产链条中可悲的底层地位以及微乎其微的利润分成,也被刻意地“忘却”了,剩下的只有对乔布斯诸如“巨人”、“领袖”等无上溢美之辞。
不可否认,乔布斯是非凡的商业奇才,他的个人经历无疑是最好的成功学教材,他对苹果产品的营销策略堪称教科书级别,苹果产品简约到极致的设计美学无疑也得益于他从东方哲学中汲取的营养。更为重要的是,在引导潮流与贴近消费者间,他能始终把握住完美的平衡。IMac、IPod、IPhone、IPad,苹果每一款产品上市引发的消费狂潮让竞争对手自叹弗如。乔布斯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仿佛都具备某种宗教宣谕的仪式感,让“果粉”们按捺不住尝鲜的诱惑在第一时间加入到专卖店前的长长人龙中去。乔布斯已经和他的产品融为一体了,如今对这位“苹果之父”跟风式的缅怀与崇敬,你也很难说清有没有些许拜物教情愫掺杂其内。
至于技术,对乔布斯而言从来都不是第一位的。自他1996年重新执掌苹果董事会后,苹果在技术上一直奉行“拿来主义”,从核心处理器到如今为人津津乐道的多点触摸屏,苹果或找厂商加工定制或直接将专利买来,“壳比核重要”、“用户体验至上”不啻为苹果理念的最精确概括。某种意义上来说,乔布斯的成功的确难以复制,因为他属于这样的一个时代: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充分发展已经积累出大量成果,互联网的井喷式发展促进了信息的充分交流融合,消费者对全媒体多样化的需求不断膨胀,苹果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整合者的角色,乔布斯的商业嗅觉成就了他。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他的成功,也离不开无数在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默默耕耘、不断开拓的先行者——比如丹尼斯·里奇,倘若没有这些先人创造性的积累,再完美的用户体验也只是一句空话。
斯人已逝,丹尼斯·里奇去世之后,国外很多软件开发者的论坛上,在关于他身故的消息帖中,有很多跟帖的内容只有一个“;”——在C语言中,这代表着一段程序的结束,众多程序员以这样一种简约到极致的方式向大师致敬,于无声处,却更有分量,因为其中凝聚了对大师思想的深刻理解。对于一直在自主创新之路上踯躅求索的中国人来说,与其诘问“中国为什么出不了乔布斯”,不如多下点功夫培养一些丹尼斯·里奇这种扎根基础的学科人才,因为先种树,才能结“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