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时间:
每周一、二、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16:00;
每三、四上午8:30-11:00,下午为家属会见时间,不接待律师。
会见次数:
侦查阶段一次;
审查起诉阶段二次。
朝阳看守所电话:
010-65484780.
朝阳看守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侦查阶段会见材料:
1、 授权委托书;
2、 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三份)
5、办案机关出具的《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或《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提供,无须律师准备)。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材料:
1、 授权委托书;
2、 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三份)
5、 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审判阶段会见材料:
1、 授权委托书;
2、 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三份)
5、 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