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 南苏丹地图
南苏丹英文地图
南苏丹行政区划图
南苏丹共和国(Republic of South Sudan),是非洲东部一个内陆国家,东面是埃塞俄比亚,南面是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和乌干达,西面是中非共和国,北面是苏丹。
南苏丹原是苏丹共和国的一部分,指苏丹北纬10º以南直至边界的三个行政区——加扎勒河区、上尼罗区和赤道区。2011年7月9日,南苏丹共和国从苏丹共和国独立,成为目前世界上最新成立的国家。
南苏丹地形以热带雨林、草原及沼泽为主。白尼罗河流经的台地地区,形成了苏德沼泽,是非洲主要湿地之一,雨季时,沼泽面积可达51800平方公里以上,附近部落会以芦苇编成浮岛,在浮岛上暂居捕鱼,形成一种浮动式捕鱼营地。境内有南方国家公园、巴丁吉罗国家公园、波马国家公园。气候以热带干湿季气候为主,全年四季变化不明显。每年五月至十月为雨季,十一月至翌年四月为旱季。
南苏丹的自然资源相当丰富,拥有全苏丹85%以上的石油产能,以及铁、铜、铬、铅锌、钨、云母和金银等矿藏,但除石油外,大多数矿藏资源尚待开发;拥有原苏丹大部分原始森林资源,赤道大区是柚木、桃花心木和各种热带硬木的著名产区;水源丰沛稳定的白尼罗河和众多支流从这里流过,水力资源丰富,水电发展潜力巨大;大部分人口仍从事农业,棉花、花生、小麦、小米、木薯和各种热带水果是主要作物,此外,这里是著名的阿拉伯树胶产地。
【面积】
面积65万平方公里,占原苏丹总面积的1/4左右。
【人口】
1060万(2012年)。第一大民族为丁卡族,其次为努巴族。以信仰泛灵论和基督教占多数,不同于信奉伊斯兰教、以阿拉伯人为主的苏丹。
英语广泛使用,也通行阿拉伯语和各族母语。
【行政区划】
南苏丹分为10省,10个省又细分为86个县。
加札尔河地区包括四省:北加扎勒河省、西加扎勒河省、湖泊省、瓦拉布省;
赤道地区包括三省:西赤道省、中赤道省、东赤道省;
上尼罗地区包括三省:琼莱省、西上尼罗省、上尼罗省。
【首府】
朱巴(Juba),位于苏丹南部,是南苏丹、也是中赤道省的首府。
由于现时首都朱巴基础建设不足,以及城市增长过于急速,使政府管理困难。故此,政府于2011年2月采取决议,计划在其他地方建设有完善规划的新城市,作为新首都。政府发言人在2011年7月表示,政府正评估以兰西尔(Ramciel,拉姆塞尔)作为新首都的可行性。兰西尔位于湖泊省,靠近中赤道省、东赤道省及琼莱省的边界,在地理位置上接近国家的中心。
【历史】
南苏丹问题又称苏丹南方问题、南方危机或南部争端。它是殖民主义在苏丹遗留下来的最大的一个历史问题。
苏丹南部主要是信奉原始宗教的黑人(尼格罗),北部居民多为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由此,苏丹南北两部在人种民族、历史地理、社会经济和宗教文化等方面差异较大。
19世纪初叶,埃及统治者穆罕默德•阿里派遣军队出征苏丹,在掠夺象牙、树胶的同时,组织苏丹阿拉伯人进行对南方黑人部落的猎奴战争。
1899年,英国和埃及“共管”苏丹南方,实际上是处于英国统治之下。
1902年起,英国出于维护其殖民统治的需要,对苏丹南北两部推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把南方划分三个行省,英语和阿拉伯语分别定为北方与南方的官方语言,南北方的休息日分别为周日和周五。
一战后英国在南苏丹施行一整“南方政策”:宣布南方为“封闭区”,严格限制人员进入,把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影响较深的部落迁离南方;在南方以非洲土著法取代伊斯兰法,取缔阿拉伯的风俗习惯,继续保留和使用当地黑人部族语言;鼓励基督教传教士在南方活动,扶植南方教会学校;培养南方封建上层分子作其代理人,竭力灌输南苏丹的特殊性和南北苏丹不可调和的差异性。
1939年,英国颁布“南方禁区法令”,从形式和法律上正式确认南北分治政策,从而在经济、文化、教育、宗教诸方面进行分裂苏丹的阴谋活动,人为制造和扩大南北居民在社会经济上的差异和思想文化上的隔阂。此后南方成了黑人集中区,居民信奉拜物教和基督教,经济文化发展缓慢;北方则成了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主要居住区,生产力相对发达。
二次大战结束后,苏丹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兴起,英国从自身利益出发,于1947年发表文件,主张给予南苏丹“自决权”,并在英埃双方关于苏丹地位问题的谈判中提出埃及必须承认英国总督对南苏丹的特殊权利,南苏丹问题由此而生,并成为此后苏丹政局动荡的首要因素。
1951年,埃及宣布废除《英埃共管苏丹协定》。
1954年,苏丹首届自治政府成立。同年在美国支持下,南方代表在朱巴举行的南北苏丹立法会议上正式提出“南方问题”,要求南北方实行联邦,遭到北方反对,会谈破裂。
1955年8月18日,南方赤道省托里特的黑人驻军在英国支持下发动兵变,要求南苏丹自治,得到众多南方居民的支持,第一次苏丹内战爆发。自治政府调遣重兵镇压,成千上万名南方居民惨遭屠戮,兵变军队被迫退入山林或撤至邻国埃塞俄比亚、乌干达和扎伊尔,坚持武装斗争,声势日益浩大,开始了兵连祸结、战乱不止的苏丹南北内战。
1956年1月1日,苏丹宣布独立后,英国为保持其在南方的影响,大力支持和接济南苏丹反政府武装。南苏丹问题也成为独立后历届苏丹政府最为棘手的问题。
1958~1964年阿布德军政府执政期间,政府对南方实行强权专制,在政治上南方人受到极端歧视,在经济上把建设重点放在北方,在文化教育上采取同化政策,在军事上加强对南方反政府活动的镇压,以致南方的分离主义情绪和武装反抗活动更为强烈,反政府武装力量不断扩展。到1969年以约瑟夫·拉古为首的“阿尼亚尼亚”等南方反政府武装力量已发展到1.5万人,南北内战愈演愈烈。
1969年5月25日,苏丹自由军官组织领导人尼迈里(JaafarNimeiry)发动政变,成立苏丹革命指挥委员会,他自任主席兼国防部长、武装部队总司令。尼迈里政府执政两周后便发表声明,承认南方有发展自己传统和实行自治的权利,积权谋求南苏丹问题的和平解决。
1972年1月,南北方代表在亚的斯亚贝巴进行谈判3月27日,南北双方代表签署《亚的斯亚贝巴协议》,约瑟夫·拉古下令“阿尼亚尼亚”部队和南方居民停止一切敌对活动,长达17年的南北内战暂告结束。“阿尼亚尼亚”部队1.5万名官兵全部改编为政府军,驻扎南方。近百万难民返回家园。南方成立了南方议会和南方自治政府,南北矛盾趋向缓和。
1980年代初期,苏丹南方发现大量优质石油资源,政府拟将开采出的石油送到北方苏丹港炼油厂提炼,一些南方人认为这种“南油北调”政策是北方掠夺南方的财富,遂举行示威游行,掀起骚乱。1982年底,尼迈里为防止骚乱影响军队,下令南北方驻军换防,遭到南方黑人军队的强烈反对。
1983年5月,尼迈里又强行实施分割南方的计划,将南方自治区划分为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三个行政区,实际上剥夺了南方自治权。曾留美并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的约翰·朗衣1983年5月率领部分南方籍军人发动兵变,成立苏丹人民解放军(SPLA,又称SPLM,即“苏丹人民解放运动”,苏人解)。9月,尼迈里宣布在全国实施伊斯兰律法(Sharia),引起南方的不满,南方反抗军“苏丹人民解放军”(SPLA)开始对抗政府,第二次苏丹内战爆发。
1985年4月6日,苏丹发生军事政变,尼迈里下台,达哈卜军政权执政。
1986年5月,萨迪克内阁上台后,积极致力于南苏丹问题的和平解决。
1989年6月,巴希尔政府提出了无条件与南方反政府武装谈判的主张。尽管在国际大气候的影响下,南苏丹问题出现政治解决的势头,但由于苏丹南北矛盾由来已久,涉及问题错综复杂,交战双方歧见甚深,内战停息尚需时日。
2000年底,巴希尔在苏总统大选中获得连任后,提出了将生存权作为基本权利、确保宗教自由和在地区国家参与调解的框架内坚持和平解决南方问题的两点倡议。
2002年7月,在“伊加特”(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Intergovernmental Authority on Development-IGAD,简称“伊加特”)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美英等国的斡旋下,苏丹政府与苏人解在肯尼亚南部城市马查科斯就结束内战签署和平议定书,双方就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分歧、南方实行民族自决、宗教和国家关系以及维护国家统一等重要问题达成原则一致。
2004年2至5月,塔哈与加朗在奈瓦沙举行第四轮特别谈判,双方就国家权力分配和南方南科尔多凡州努巴山区、西科尔多凡州阿布耶伊和青尼罗河州南部等三地区划分等最后分歧达成一致并签署了3项框架协议。12月,苏丹政府与苏人解在奈瓦沙签署了《永久性停火协议》和《全面和平协议的执行步骤协议》。
2005年1月9日,苏丹政府与苏人解在内罗毕正式签署《全面和平协定》(TheComprehensive Peace Agreement,简称CPA,由双方自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所签署的8项协议汇总而成),结束了长达21年第二次内战,协定赋予南方自治权,北方实施的伊斯兰律法在南方不适用,并于2011年1月9日举行决定是否独立的公民投票。但双方未能解决蕴含丰富石油的阿卜耶伊(Abyei)地区的归属问题。12月,根据《全面和平协议》各项议定书,青尼罗州(2005年12月)和南科尔多凡(2006年3月)建立了州政府。
2006年4月,苏人解100%地从苏丹东方调往南方。到2009年10月,苏丹政府军也100%撤出南部地区。在青尼罗州和南科尔多凡州,则双方军队均继续有部署。此外,在争议的三地区还部署有一支联合整编部队:该部队由苏丹政府军和苏人解联合组成,是一支不隶属任何一方的独立部队。联合整编部队规定的兵力为39639人,到2009年10月达到该编制的82.6%。
2008年10月,阿卜耶伊地区临时政府成立。
2009年5月13日,苏丹政府与苏人解在阿卜耶伊地区发生军事冲突。5月18日,在联合国苏丹特派团的主持下,双方共同组成的停火联合军事委员会达成了停止敌对行动并采取紧急和中长期措施缓和危机的协定。此后,双方签署《阿卜耶伊路线图协定》,商定把阿卜耶伊地区边界争端提交海牙常设仲裁法院阿卜耶伊仲裁法庭解决。
2009年5月22日,苏丹政府与苏人解均表示,接受国际仲裁法院当天做出的有关阿卜耶伊边界争端的最终裁决。根据仲裁结果,阿卜耶伊北部、东部和西部共约8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将划归苏丹北方中央政府管理,阿卜耶伊其余部分就作为一个整体,到2011年在当地实行全民公决,以决定其最终归属。裁决基本维持了一个国际划界委员会在2005年划分的阿卜耶伊南北边界,但对东西边界进行了调整。需要指出,常设仲裁法院的裁决将Higlig油田置于阿卜耶伊地区之外。苏人解接受裁决的这一内容,但自此之后,对1956年1月1日的边界走向提出挑战,声称Higlig位于南方的联合州境内。Higlig油田在战略上的重要意义可能使划界工作进一步复杂化。
2009年12月29日,苏丹国会无异议通过一项法律,允许苏丹南部地区举办独立公投,结束长达2年的论争。
2010年10月4日,苏丹副总统兼全国大会党副主席塔哈在喀土穆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苏丹北南之间存在争议的阿卜耶伊地区只有在达成令人满意的协议之后才能举行公投,以决定该地区是属于南方还是北方。这是苏丹政府和全国大会党首次为在阿卜耶伊地区举行公投提出条件。塔哈说,“在阿卜耶伊地区是否举行公投,取决于能否达成一个令人满意的协议,而且这个协议必须被当地两个主要族群即丁卡·恩古克族和米塞里亚族所接受。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该地区才能与苏丹南部地区同时举行公投。”
2011年1月9日,南苏丹举行公民投票。
2011年2月7日,苏丹南部地区公民投票委员会在喀土穆正式宣布南苏丹公投的最终结果:在 1月举行的统独公投中,98.83%的选民支持从苏丹分离,1.17%的选民支持国家统一。同一天,苏丹总统巴希尔颁布总统令,宣布承认和接受南苏丹公投的最终结果。国际社会也纷纷对公投结果表示认可和欢迎。
2011年6月6日,南北苏丹爆发武装冲突,最后双方同意撤出阿卜耶伊。6月底,包括联合国代表的数名国际谈判人员建议让4200名埃塞俄比亚士兵驻守阿卜耶伊以维持和平。
2011年7月9日,苏丹总统宣布正式承认南苏丹共和国,南苏丹正式成为非洲的第54个国家7月14日,第65届联合国大会纽约当地时间7月14日以鼓掌方式一致通过决议,正式接纳南苏丹共和国为联合国第193个会员国。
2011年6月6日,南苏丹和苏丹在阿卜耶伊爆发武装冲突,最后双方同意撤出阿卜耶伊。6月底,包括联合国代表的数名国际谈判人员建议让4200名埃塞俄比亚士兵驻守阿卜耶伊以维持和平。
2012年9月21日,非盟委员会(由南非、尼日利亚、布隆迪三国的前总统组成)提议:石油税收部分阿卜耶伊地方政府占30%,联邦政府占50%,南科尔多凡州占20%;最终归属由定居者(不包括牧民)2013年10来投票决定。
2013年10月27日,阿卜耶伊地区丁卡族居民就阿卜耶伊的未来命运——“继续留在苏丹还是归属南苏丹问题”举行单方面公投。苏丹外长随即指责丁卡族的单方面公投是“荒谬的”,“违背法律和相关协议”。南苏丹外长表示,阿卜耶伊丁卡族居民举行的公投“与南苏丹政府无关”。非盟和联合国安理会此前也多次表示,拒绝接受任何单方面的公投及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