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群与《混在北京》 混在北京 豆瓣

有了网络,竟然可以看到二十年前的很多文章了。在网上发现《福建艺术》1996年都上网了,就以每页半元的价格下载了2期上发表的一篇对电影《混在北京》的评论,看看那个年代的评论,感觉还是很古典写意的,同好可阅读学习古典时代的评论精髓哈。向作者洪群先生遥远地致敬。向《福建艺术》致敬,向前主编、现在的师大传媒学院院长谭教授致敬。

何群是这样滴
何群与《混在北京》 混在北京 豆瓣

何群与《混在北京》

洪群

一个“混在北京”的文化人.写了一部叫《混在北京》的小说。此人叫“黑马”。他的书甚是畅销。于是,有人把“黑马”说成“继王朔后又一个创作京味小说的`顽主’”。黑马大不以为然。

一个同样“混在北京”的电影人,许是感同身受,他看中了《混在北京》这部小说。于是,便把它搬上银幕,拍了一部好电影。这个电影人就是第五代的佼佼者何群。

说来也巧,早已移情别恋于影视的王朔,当初也看上黑马的这部小说,曾找黑马商谈转让改编权。黑马考虑了一下,还是把小说交给何群。因为何群已有了改编的大纲,并落实了部分资金;而王朔当时忙于拍《血色童心》,一时顾不上他。

黑马问起他的这部作品将在何方“落户”,何群说福建。此前他曾在福影厂拍过二、三部片子,和福影厂有交情了。说来也真巧,黑马曾是福建师大外语系的研究生。长安山,闽江水,难忘啊!

黑马和何群由此而相知。

何群请一位作家改编。编剧把片名改名为《移民楼的故事》。平淡无奇。何群把它改过来了,还叫《混在北京》。他要的就是这个充满人生况味的“混”字。

且看:北京,一座普通的筒子楼里,住着同一出版社外地分配来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们。经过几年的演变,这里除了污水满地,经常断电等单身宿舍的主要特征外,人们基本各立门户,过上小日子。

他们在外是体面的诗人,画家、翻译、评论家、编辑、记者,但回到肮脏、拥挤的栖身之地,就是另一副模样了。他们失落、无奈、平庸、愤慨……外乡人的漂泊感和对北京无限的眷恋,使他们时时处在两难的境地。

在这里,这幢年久失修的筒子楼,成了他们生存情况的象征。从电影阐述学的角度看,这是“西风东渐”以后第五代们在城市里发现的一个元社会的能指。

在这里,我们再也看不到第五代的经典环境和氛围的营造:那万古岿然的黄土地.那狂舞绚烂的红高粱,那浊浪滔滔的黄河水,那重门锁闭的深宅大院;还有那苍凉的唢呐,高亢的民歌,

……都已然销声匿迹。

看来,曾经出色地参与构筑第五代的经典环境的何群,并不为历史感的消融而怅怅然若有所失。因为他早已另辟蹊径,找到了“都市里的村庄”,找到了“混在北京”的人们的栖身之地,导读了一出直面人生、关注现实的活剧。

搞评论的编辑沙新(张国立饰)是个研究生,他血性未泯,对楼里这帮号称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如此麻木地容忍肮脏的生存环境愤愤不平。他在路上看到人家乱扔易拉罐,也要愤忿地向季子数落一番,结果被痞子们痛打一顿。他的妻子张小燕挺着个大肚子,千里迢迢地从成都来到北京找他,意欲在京分娩。和他同屋的门小刚主动退出来,搬去和冒守财住。老冒正在热恋,一心想把小门挤出来,密告房管科:沙新独占房子。致使房受科长上门来找沙新,要把他老婆撵走沙新气愤之极.动手要打科长,把个筒子楼闹翻了天。向导出版社深化改革,哲义理为个体书商和社里牵线.并力荐沙新加盟.是出一套《中外名著百部系列丛书》。沙新鄙视哲义理这种酸臭文人,况且那些书都是三、四流港台武侠小说和外国低档次的东西,沙新执意不出文化垃圾。结果,沙新被社里“优化组合”下来,带着身怀六甲的妻子怅然离开了北京··…

剧雪扮演的季子是个美术编辑,年轻、漂亮。她不愿混日子,想出国闯天下。副社长劳思贵(“老色鬼”的谐音)趁机大献殷勤,清高的季子总是很有分寸地拒之干里,但仍谣言四起。只有老同学沙新理解她。

何群对季子这个人物似乎情有独钟。他认为女孩子让人觉得可爱最重要,所以他对这个经典话语中的弱者(女人和孩子)进行一番改写、重塑。诚如剧雪所说,“这个角色与原小说中的人物相差较大,小说中的季子是个风情万种,为达目的而在男人群中处处留情的女人;而影片中的她却基本上是个比较正派的女/、。尽管她仍有很多缺点,但由于这些缺陷很容易让人理解与同情,因此她仍很可爱。”季子的际遇,“寄寓着当代女性的无名的痛楚,难于界说的境况、人无所归属的茫然以及对于幸福与获救的向往”。(戴锦华语,《境城突围》第101页)她终于放弃出国的念头,决心去海南闯条新路。她的出走,无悔、无憾。

腾柏菊(奚美娟饰)和她丈夫胡义,同是大学毕业的编辑,但收入不高,日子要算着过。腾柏菊是个精明人,平时爱在公共厨房占个火眼,打听个事什么的.人称“天下第一俗女人”。胡义的表妹慧慧大学毕业待工作,义务带孩子,可腾柏菊却时时找个岔儿责以怨言有一次,不知谁使坏,把她坐在炉子上的一锅水倒了,烧坏了钢精锅,馒头掉了一地。她迁怒于慧慧。慧慧一气之下用.手离开表哥家,竟投入冒守财的怀抱。··一

何群起用号称“中国的施特里普”的奚美娟扮演“天下第一俗女人”腾柏菊,于反讽中求取本真美质的实现.以唤起人们的同情。如同剧雪之演季子,可谓异曲同工。对于演员来说,不啻是一次成功的尝试,而对于导演.则又是一个成功的改写。

筒子楼里的首富哲义理(方子哥饰),是新近走红的诗人兼流行歌曲作者。他一天到晚在外应酬,拈花惹草,使他老婆小琴感到冷落。为了要“走向世界与国际接轨”,他请胡义把他的诗集翻译成英法等语种,每本稿酬五千元。胡义对他的酸诗不感兴趣,可老婆腾菊动了心。……后来,哲义理和歌星黄叶红的.暖味关系败露,一向志得意满的诗人也乱了方寸。

这就是影片《混在北京》的故事。何群说:“这个戏的味道很淡。它讲的是百姓身边的事,百姓周围的人。而面对百姓与我都很熟悉的普通人,我也只能说真话。”当初,他读了小说,看到作者“尖酸刻薄、人木三分”地描绘了一幅“合纵联横.媚上压下”的群丑图(冯亦代语),何群的确愤愤不平地说过:“现在这些知识分子坠落了,是该批判一下。”他“批判”了吗?没有。如若说黑马还有那么一点“尖酸刻薄”,那么,何群则要宽容许多。他只是在他的影片中道出了“滚滚红尘中的一群混在北京的小知识分子不随波逐流保持本真而倍感“落伍’的痛楚;同流合污不能自拔而深陷’疲惫’的苦境;在金钱与情感诱惑面前不能自持而让贪婪的人沦为金钱的奴隶,使昂贵的情感变成了廉价的抵押。”

的确,我看了这部电影,有一种酸楚的感觉,在酸楚中多少能悟出一些人生况味。

原著作者黑马在看了影片《混在北京》后,也坦言相告,说他“最大的感受都是心酸与感动”。“无论如何,目前这种令人生出怜悯与感动的`有效含义’是我意想不到的,因此我也感到欣喜。何群的电影教我反思拙作,或许它本身的确有怜悯的因子(我配怜悯谁?)当我用《圣经》的话`父啊,宽恕他们,他们不知自己在作什么’来作题记时,我是在以一种蔑视的心态在引用这句话。看了电影,我似乎觉得我应该用爱的心情去看待周围的一切,因为我的小说原作也是在泛滥的能指中徘徊。(黑马:《能指的快乐》,《文汇读书周报》1995年12月2口)

这就是关于何群的影片《混在北京》的话语。这就是黑马所说的“快乐的能指”。

也许,还应该说说何群其人。何群,男,1955年出生于南京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受家庭的熏陶,酷爱美术。1978年考入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毕业后分配到广西电影制片厂当美工,后调人珠江电影制片公司。从影12年以来先后在《一个和八个》、《黄土地》、《大阅兵》、《书剑恩仇录》、《寡妇村》、《出嫁女》等7部影片任美术设计;1988年改当导演,先后执导《哗变》、《西行囚车》、《烈火金钢》、《上一当》、《消失的女人》、《凤凰琴》、《混在北京》等7部影片。《凤凰琴》1993年获广电部优秀影片奖、“五个一工程”最佳影片奖,1994年11月获第17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第14届金鸡最佳故事片奖。

作为另辟蹊径的第五代导演,何群认为电影面对的是干与万不同文化层次与不同欣赏习惯的观众。它深刻的思想性与丰富的艺术性必须融入可视可感的观赏性之中。他说:“当我设身处地去体会观众对电影的要求时,我意识到必须从娱乐与艺术的交汇点上去把握并发挥电影艺术的特质。正是这样,我选择了平实自然地讲故事,同时做一名尊重观众与观众平等的平民导演。”从他执导的几部影片中,可以看出他是怎样地“从某种误区的阴影中摆脱出来,逐渐以平实自然的双桨去划行导演之舟.”(何群:《追求与选择》,《电影艺术》,1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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