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弄暴君第6-15章 暴君 风弄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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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武术、跆拳道、空手道,古策都学过,他的手刀很少人受得住。
  他已经恼了,连巧劲都没用,直接劈在杜云轩右臂尺骨上,盛怒下还算有一点残存的理智,没把杜云轩的手直接劈断,但也疼得杜云轩说不出话来,五指无力地松开了。
  古策把杜云轩拖出浴室,丢在大床上,杜云轩还在痛苦地喘息,他就已压了上来……
  
  (哭,螃蟹……在此省略N字……)
  (删了好多,好大一只螃蟹!!!!)
  (必须和大家说,这是个人志,所以咳咳,那个螃蟹又多又肥又大只,但是这里要保护生态环境,是不许吃螃蟹的。所以,所以,所以,请大家就先把注意力放在剧情上吧。)
  
  古策被冰水一浇,整个人醒了过来,他一辈子遇到的大事数不胜数,就算吓得不轻,手脚上反应却相当快,扯过被单把杜云轩裹了,抱着下楼放进车库自己的跑车里,直奔北山医院。
  北山医院是本市数一数二的私人医院,设备一流,环境优美,此时月上中梢,夜风徐来,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忽然一辆血般艳丽的跑车狂风般冲进大门,吓人的引擎声一听就知道司机踩尽了油门,绕过医院主楼的车径直闯高级治疗楼。
  张平正在值夜班,听见窗外引擎声喇叭声放肆张狂,惊得满院鸡飞狗走,护士长推开门慌慌张张地进来,叫着,“张医生!张医生!”
  张平一脸无可奈何,揉着太阳穴站起来,“知道,这就来。”
  去门后拿挂在墙上的医生袍,顺便用消毒液洗个手。
  护士长火急火燎,在他身后说,“张医生,快点!那边都快急疯了!”
  张平问,“哪次不急?次次都急。”
  “他说如果耽搁了,要砸医院呀!”
  “反正医院是他的。”
  古策奋斗这些年,功成业就,家大业大,布置了不少产业。刀口上讨生活,有家自己的医院比较保险,又周全,又肥水不落外人田。
  张平是古策昔年小弟之一张恒的弟弟,在外国读医科时,他哥还没像如今这样风生水起,他的学费生活费都是古策付的,优哉游哉读到毕业回国,顺理成章就开始为古策的白道生意效劳。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被强加了一个杜云轩私家医生的兼职。
  古策既然把杜云轩当软肋,当然不会随便把自己的软肋交给外人,肯交给张平,显然是出于多年培养出来的信任。
  张平也感谢这份信任。
  问题是……策哥太能折腾了。
  那精致漂亮的设计师上辈子一定是对策哥干了大逆不道的事,这辈子要给他折腾来折腾去,折腾个没完。
  隔三岔五地折腾出毛病,跑车一踩油门,风驰电掣直闯医院,凶护士,吼医生,次次闹得鸡飞狗走,出出都是人间虐戏。
  唉,这么心疼,下手的时候就轻点嘛。
  张平领着护士长赶了过去,病人已经被放在病床上。
  果然,又是被高级真丝床单裹着;果然,又是身上充满斑斑驳驳的淤痕;果然,某个地方又伤了;果然,需要清洁、消毒、上药……
  张平从前还会脸红心跳,不好意思,现在脸皮已经被练成了城墙,无比冷静,熟门熟路检查完毕,处理完毕,叫护士把病人照顾好,才走到门外。
  古策靠墙抽着烟,神情有些幽远,烟圈在他面前渺渺散开,氤氲出他英俊粗犷的轮廓,这时候他的暴躁不安已经沉淀,再像烟一样晕化为透明,散到更深的地方。
  棱角分明的,沉浸在思索中的面容,让人无法把他和那个飙车闯医院,抱着病人冲进来,目光恐怖的男人联系起来。
  “策哥。”张平把两手插在大白褂口袋里,走到他身边。
  古策把抽了半根的烟夹在指间,没有回头,“他怎样?”
  “有点伤,上药了。人受了刺激,需要休息。”
  “他咳嗽时,咳出了血。”
  “哦,问题不大,口腔内侧被咬出了两道口子,是伤口的血,咳嗽时带了出来。”
  古策默默听了,把烟凑到嘴边猛吸一口,然后仿佛松了一口气似的,把肺部憋住的烟气,长长地全吐出来。
  “我可以带他回去?”
  “策哥高兴的话,随时可以。”张平似笑非笑,小心地加了一句,“我哥说策哥今天才从外头公干回来,本来这小别胜新婚嘛……不过,策哥是不是太猛了点。”
  古策转过头,朝他抬了一下眼皮。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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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平忙摆手,“行,行,不关我的事,我不多嘴。策哥送过来,我只管治病救人。现在,该报告的,我都报告了,医院里我还有事要忙,策哥要是没别的吩咐,我先走开一下?”
  “忙你的去吧。”古策嘴角动了动,也是似笑非笑,低声加了一句,“下次再磨蹭,我把你和张恒一起下锅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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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古策就把杜云轩小心翼翼地抱回了家,小心翼翼抱上了床。
  看着杜云轩沉睡的脸,他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材。把同一个错误连续犯两次的人是蠢材,他把同一个错误连续犯了很多次,不是彻头彻尾的蠢材,是什么?
  古策说不清自己心里那种懊悔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心脏那一阵阵抽痛是真实的。他现在什么都有了,站在说一不二的老大的位置,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只是……承认有个屁用!
  古策重重吐出几个烟圈,睡梦中的杜云轩仿佛闻到烟味,感到不适,一双秀气精致的眉微微蹙起。
  这位少爷啊,连皱个眉头,都皱得那么诱人。
  古策在心里骂着,爱恨交织,一面找了烟灰缸,把还剩大半截的香烟狠狠戳到熄灭。
  他转回来,不甘心地在杜云轩吹弹可破的脸上摸了两把,低声喃喃,“臭小熊,磨死老子了。”
  关灯上床,抱着杜云轩睡了。
  第二天古策醒了,杜云轩还在沉沉睡着,古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蹑手蹑脚地下床。
  坐稳江山不容易,尤其古策的江山有黑有白,兼具灰色地带。
  他离开大本营两个月,累积了不少事要处理,也不可能像电视剧上面演的,有了看重的人就从此君王不早朝。
  所以他让杜云轩继续睡着,自己去忙自己的。
  把手底下一群分头目CALL过来,大家在别墅后院里摆了一个场,边吃酒店送来的豪华早餐,边布置任务。
  开完会,大家散会,各自开着名牌跑车呼啸而去。
  古策心里惦记着那个昨天被他整得半死不活的倔强家伙,开完会就往二楼走,去主人套房之前,先到自己的书房一趟,打开柜子,拿了一份小礼物。
  走进主人套房,杜云轩果然醒了,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块素描用的A4轻便画板,上面夹着一张白纸,正聚精会神地描着。
  “醒了?”
  杜云轩手里的铅笔猛地一停。
  他斜了走到床边的古策一眼。那一眼斜得很轻、很淡,仿佛是看一颗不值得注意的灰尘,或者一只从角落跑出来的灰老鼠。
  像轻盈的刀子,斜斜掠过古老大在江湖里打滚多年,结出硬痂的心脏,鲜血带着柠檬汁般的淋漓酸味,顷刻就涌了出来。
  杜云轩斜了一眼,视线就收回去了,停顿下来的铅笔重新在纸上划动,划得飞快,发出簌簌的声音。
  “好点了吗?”古策问。
  他盯着一直画个不停的杜云轩,等了十来秒。
  “我在问你话。”古策的声音比上一句低沉,充满压迫性,“你是不是想我再治治你?”
  铅笔又停了。
  “好点了。”杜云轩没转过头,眼睛盯着自己刚刚画出来一个六角形轮廓。
  “给你。”
  杜云轩手里的铅笔被古策抽走了,然后塞了个绵绵的东西。
  不用看,杜云轩也知道那是什么。
  一只巴掌大的毛绒玩具熊。
  每次把他弄得很惨后,古策都会给他一只毛绒玩具熊,杜云轩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可能是古策变态习惯的其中一种吧。
  久而久之,也形成了过激反应,现在杜云轩一见到玩具熊,就浑身不舒服。
  杜云轩厌恶地把小熊丢到床单上,问古策要回自己的铅笔。
  “别画了。医生说你需要休息。”
  “这是工作,答应了客户下个礼拜给设计初稿。”
  “一天到晚都是工作,你又不是吃不起饭。”古策忽然想起来,“你吃了早饭没有?”
  杜云轩很想随口说吃了,不过想起从前骗古策,下场对自己都很不利,有时候简直是刻骨铭心。
  古策,就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有着强烈控制欲的暴君。
  “没吃,”杜云轩把铅笔和画板放下,穿着睡衣睡裤下床,趁机离坐到床头的古策远点,“我去厨房弄点吃的。”
  充满诱惑的优美背影在古策视线下,消失在房门外。
  古策正打算追下去。
  滴滴滴——
  手机忽然响起来,古策接起电话,“我是古策。”
  电话是一个老朋友打来的,叹息往事,有点欷歔,聊了十几分钟才挂。
  古策挂了电话就去了一楼,走到厨房门口,已经闻到面条的香气。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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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很多人的回忆深处,远远飘荡而来的香气,嗅一口,脑海里就会泛起鲜明图像,热汤里细细的柔软的面,一点盐,几滴麻油,几粒脆脆的花生米,撒一把青翠欲滴的葱花。
  已经吃过早餐的古策,顿时觉得胃又空了。
  他快步走进厨房,看见杜云轩坐在饭桌旁,穿着睡衣,抱着碗,低头默默吃面的样子,冷冷淡淡的,说不出的标致。
  古策挤到他身边坐,把他抱着的面碗抢到自己手里,理所当然地霸道,“让我吃一口。”
  杜云轩慢慢抬起头,无语地斜他一眼。
  又是斜,又是一眼。
  古策说话算话,说吃一口,就只吃一口。吃完了,有点不舍得地把面碗推回到杜云轩面前,“你吃。”
  杜云轩垂着眼,平静的面容下,汹涌的是把整碗面倒在这烂男人头上的冲动。
  抢过去吃一口,再推回来,当我是爱吃你脏口水的宠物吗?!
  混——蛋!
  “这碗你吃吧。”杜云轩深吸一口气,把已经沾过暴君口水的面碗,礼貌地推回去,“我再去煮一碗。”
  古策正馋虫大动,一看杜云轩把让人垂涎欲滴的面碗推回来,正中下怀,二话不说就拿起筷子。
  “云轩,你厨艺不错,面比五星级师傅做的好吃。喂,多下两个面饼,这一碗我不够吃。我那一碗,撒多点葱花,再给我加两个荷包蛋。荷包蛋要煎得金黄色。”
  杜云轩站在灶前煮面,听着古策一边吃着面条,一边像主人一样,以肆无忌惮的口气提要求,实在很想给他下两斤泻药。
  煮好面,杜云轩端过来。
  大的一碗上面铺着微微金黄焦香的荷包蛋,推给古策;小的一碗,放在自己面前。
  杜云轩吃相很斯文,实在太斯文了,好像碗里的不是面条,而是一碗珍贵的艺术品,他一点一点地拨起来,慢条斯理放到嘴里,品尝着每一条有每一条不同的滋味,神态认真。
  古策吃饭堪比打仗,大刀阔斧,很快把一大碗面条解决掉了。
  他刚才是故意挤着杜云轩的位置坐的,杜云轩借着煮面躲开他,回来之后就坐去了对面。古策抬起头,一点也不介怀地欣赏着杜云轩吃面条。
  细长的面条一点一点,滑进蔷薇花般淡色的双唇,无端的就有一种淫靡感。
  古策不禁想起在自己……
  
  (哭,螃蟹……在此省略N字……)
  
  心脏,又开始怦怦乱跳了。
  杜云轩,他和那个人,越来越像了……
  古策在心底不动声色地想着。
  那个人到底叫什么,其实古策一直不太清楚,事隔这么多年,他现在已经有能力去追查,却一直不想追查。
  查出来也没必要。
  那时候古策只有四岁,印象里最深刻的,就是那座有着小花园和白色花栏杆的小房子。
  古策的妈妈就住在那栋精致的小房子里,应该说,古策的妈妈,在抛弃了古策和古策的爸爸后,就嫁给了那栋小房子的主人,住进了里面。
  古策的爸爸和古策一样,是个江湖上讨生活的人。
  不过古策的爸爸远远比不上古策,混江湖混得很不成体统,白天拿刀厮杀,晚上花钱买醉,每次喝醉了,想起丢下自己跟了另一个男人的漂亮老婆,自然很不甘心。
  既然不甘心,他就醉醺醺地带着古策去那栋小房子前,隔着白色花栏杆,找坐在小花园里的那对夫妇的麻烦。
  他一个小混混,要钱没钱,江湖地位也谈不上,所谓的找麻烦,也不过是撒泼谩骂而已。
  他骂得怨气冲天时,古策就抱着膝盖坐在马路边,看着花园里漂亮温柔而又相当遥远的妈妈,也看着她身边那个始终安静优雅的新丈夫。
  古策的爸爸喝醉了,心里充满怨气,骂起人来说的话当然很不好听。不过,尽管骂得再难听,那个男人充其量也只是皱一皱眉,目光微微一斜。
  那是根本不想和对方计较,根本不想把对方纳入自己世界的一眼。
  气焰并不嚣张,但冷淡透骨,宛如一股冰原的仙气迎面而来,不知不觉中淋透每个毛孔,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自惭形秽了。
  古策每次坐在马路边,就忍不住盯着那个男人看。
  虽然只隔着一条马路,一道花栏杆,但古策觉得好像隔了整个世界,隔得越远,他越想看清。越集中目力,把那男人的脸看清楚,古策就越觉得,那男的真漂亮。
  这样想,真的对不起爸爸。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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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那男人真的比爸爸好看多了,不仅仅是好看,还有他身上有一种古策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觉到的东西。
  很多年后,古策一遍又一遍在回忆里试图理清当时自己在想什么。
  那大概,是缥缈动人的气质?
  总之,古策很喜欢爸爸带他过去骂街,爸爸忙着挥舞酒瓶,把妈妈和她的新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这样,古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马路边,抱着膝盖,一个劲地盯着妈妈的新丈夫看了。
  大概那小房子里的佣人有打电话报警,每次没多久,警察就会来把爸爸赶走。偶尔妈妈会轻轻地叫古策,隔着花栏杆给他递几张钞票,问他吃了饭没有?
  古策据实回答,有时候说吃过了,有时候说没有吃,就算给出不同的答案,结果分别不大,最多是妈妈塞到他小手掌里的钞票会多两张。
  反正,妈妈再也不会给他煮又香又软的面条了。
  妈妈给他钱的时候,她的新丈夫就坐在花园里,有一次还侧过头,淡漠地看了一眼。他知道妈妈有给古策钱,不过没什么反应,仿佛这样一件小事不值得放在心上。
  古策拿了钱回家,把钱交给爸爸。
  虽然觉得这钱上沾着耻辱的味道,但钱毕竟是钱,爸爸会生气地接过钱,然后生气地花掉。
  在古策心中,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算太糟糕。
  有爸爸带着他,可以看见妈妈,可以看见妈妈那个温文尔雅、俊逸不凡的新丈夫,还有钱吃饱。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出现了变化。
  妈妈生了一个小弟弟。
  那真是一个干净漂亮得叫人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小家伙,又乖又安静,安静得简直就不像一个小婴儿。
  那阵子爸爸忙着混江湖,古策常常溜到马路边坐着,监视那栋小房子,偷窥那片小小的精致的后花园,摆在那里的太阳桌、太阳椅,是那一家三口悠闲享受的地方。
  小弟弟开始要抱着,后来学着走路。
  看得出来,小弟弟很受宠,妈妈总是花不少心思给他打扮。
  小弟弟穿着帅气的小西装,还打着小领带,活脱脱一个小绅士,围着妈妈的大腿蹒跚学步。
  古策在马路上沉默地看着,说不出心底那种柠檬汁一样,很酸很酸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会一直这样每天每天地偷窥下去。
  不过后来事情又有变化了。
  爸爸混江湖,把性命混没了,古策还在发懵时,就被送到了他唯一能去的地方——孤儿院。
  孤儿院的那些日子,就不用多说了,反正古策不是孤儿院最喜欢的那种乖孩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策待了三年后,孤儿院来了一个乖孩子。
  世人的喜好大多数是雷同的,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在哪里都受欢迎。这个乖孩子不但不吵不闹,而且出奇的安静。
  也出奇的干净,漂亮。
  小脸上,五官精致得像个洋娃娃,漆黑的眼眸,长长的睫毛,粉红的嘴唇。
  雪白的,吹弹可破的肌肤。
  长得漂亮乖巧,在哪里都能占便宜,乖孩子一出现在孤儿院,立即征服了那些铁石心肠的阿姨们。
  “哎呀,好可爱的宝宝。”
  “几岁了?”
  “快四岁了。”一个阿姨翻看了一眼档案,“家里火灾,父母双亡。没有亲戚愿意当他的监护人。”
  “太可怜了。这么漂亮的孩子,看这小手,雪一样的白,一点瑕疵也没有。一定是家境优渥人家的小少爷。”
  “这么喜欢,你领回家好了。”
  阿姨们嬉笑着,弯腰逗着可爱安静的小男孩。
  小男孩无辜单纯地看着这些陌生人,偶尔扇一下又黑又长的睫毛,把手里的小熊攥得紧紧的。
  已经八岁的古策站在墙角,远远看着。
  古策几乎是以一种本能认出了他,然后,又用他手上攥紧的那只巴掌大的毛绒小熊,确定了他。
  曾经,古策隔着白色栏杆,看过那个很好看,很吸引人的男人,把这只小熊递到小弟弟手里。
  受尽宠爱的小弟弟有很多玩具,但是三年后,他只紧紧攥着这只小熊。
  古策下意识地想,这只小熊对这个漂亮得像小王子一样的小弟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古策几乎不用思考,就决定了一件事。
  古策的行动力一向惊人,这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有所体现,当他决定后,当晚就实行了自己的想法。
  在孤儿院混了三年,古策已经是这里让阿姨们最头疼的对象,他机灵、敏捷、反应快、力气大,但却很顽劣,而且能想出各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突破孤儿院的各种规矩和桎梏。
  
  
第 10 章

  孤儿院晚上是不许到处溜达的,可古策视孤儿院的规矩如无物。当晚,古策就凭借着一身本事,偷偷溜进了小弟弟的寝室。那间寝室里睡了八个孩子,古策的动作又轻又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走到小弟弟的床前,看了那熟睡的精致小脸一眼。
  小弟弟在睡梦里还攥着那只小熊,古策花了一点工夫,才在没惊醒他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
  以前你在花园里玩,有妈妈帮你穿衣服。
  现在,你也不过像我一样,是个孤儿。
  把小熊拿走的那一刻,古策觉得心里涌上莫名其妙的快感,仿佛他帮谁报了仇。
  帮谁报仇呢?
  爸爸?还是古策自己?
  或者这和仇恨无关,古策一直没感到太多的恨,他一生觊觎过的最美好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坐在后花园里,目若朗星,磊落清俊的男人。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有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的爸爸是个叫人瞧不起的小混混,而这小子的爸爸,却那么完美。
  偷走小熊的第二天,古策很老实地坐在教室里看书,等着小弟弟的哭声响起,或者阿姨们发现失窃的惊叫声。
  结果,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
  事情发生在好几天后,和小熊无关,只是那个新来的漂亮孩子病了,听说病得很重,被送到医院去了。
  古策知道后,猛然难受起来。
  他偷走了小熊。
  所以,小熊病了。
  小熊……古策在心里叫他,小熊。因为他总是那么安静地攥着那只小熊。
  那时候的古策还是个善良的孩子。
  他决定等小熊回来,把小熊还回去,也许可以趁着晚上,把小熊放回床边。
  古策以为去了医院的小熊,病好了就会回来,但是小熊再也没回来。
  也许被领养了吧。
  长得漂亮就有这种好处,又乖又听话又可爱,很快就会有好心的夫妇愿意领养。
  像古策这种狂野不羁的类型,大概……就只适合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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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饭桌旁的古策英气逼人,双目如潭,盯在杜云轩背上。
  杜云轩个头算高,只是骨架没有古策那么大,也许正因为这一点,他浑身总透出一股淡泊优雅的气息。
  身材也很好,匀称得无可挑剔。
  即使只是一个背影,曲线也让人赏心悦目。
  面条已经吃完,杜云轩默默地收拾碗筷,站在水槽前面洗碗。
  这些事其实不需要杜云轩做,别墅里有钟点工会来处理,但是杜云轩宁愿洗碗,也好过坐在古策对面,被古策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扫视。
  “下午,我要回公司。”杜云轩没有回过头地说。
  “我开车送你。”
  “不用麻烦。”
  “你现在开车不方便。”古策说的是昨晚弄出来的伤。
  感觉到身后传来的压迫感,杜云轩脊背绷紧。
  古策已经走到他后面,双手环上他的腰,“而且,我也是顺便。刚好要去莱亚珠宝行一趟。”
  杜云轩身体僵得更硬了,冷冷地说,“你答应过,不会干扰我的正常工作。”
  “不是要干扰你。我本来就是莱亚珠宝行的贵宾级客户,忘了吗?”古策邪气的笑声轻轻震动耳膜,“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是在那里,莱亚珠宝行可以说是我们的媒人。我这人一向知恩图报,当然要不时让他们賺点钱。”
  有古策在的地方,永远是古策做主。
  不管杜云轩同意不同意,午饭后,古策没开红色跑车,而是把杜云轩带上了另一辆路虎。发觉杜云轩坐在副驾驶座上,垂下的手臂有些许紧绷,古策莫名其妙地就生出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似乎这只一直不肯领情的小熊,随时会跳下车逃走。
  他把心里的不踏实掩饰得很好,没有露出一丝,从驾驶座上侧过身往杜云轩探过去。杜云轩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下意识地避开他的靠近,脊背紧紧压在椅背上。
  古策亲手给他把安全带系上了,朝他帅气地笑笑,“怕我□你啊?”
  杜云轩心想,□这种事你干得还少吗?微愠地扫古策一眼。
  古策呵地笑出声音,似乎毫不在乎,系好安全带后,他就退回去了。杜云轩刚松了一口气,那强悍结实的躯干忽然像山一样又快又重地压了回来,堵住他的唇。
  一轮放肆的强吻,把杜云轩亲得脸都憋红了,古策才放过他,坐回驾驶座上,一踩油门,路虎稳稳当当地滑了出去。


第 11 章

  莱亚珠宝行隶属于莱亚财团,对于多年来立根于能源和航空业,树大根深的莱亚财团来说,莱亚珠宝只是近年业务开拓的其中小小一块。
  不过,依靠着财团的实力和得当的经营,莱亚珠宝在短短八年间已经成为当地珠宝行业令人不敢小看的新秀,每年的销售额都在令人瞠目结舌地大幅度增长。
  珠宝行专门和达官贵人打交道,首重气派。整整一间莱亚珠宝行所在的莱亚珠宝大厦,位于闹市中心,绝对是寸金寸土的豪奢地带。
  古策和杜云轩下了车,走进一楼大厅。
  两人身高差不多,却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俊男,在旁人看来,古策优雅中逸出一丝性感的粗犷狂野,目光锐利,走到哪里都气场强大。杜云轩则是云淡风轻的精致无暇,任何时候都透着一股不愿和人太过亲近的微冷,偏偏是这种微冷而诱人的气质,令他即使站在古策身边,也难以被人忽略。
  这样的两个人一起亮相,顿时给本来就足够富丽堂皇的莱亚珠宝大厅带来了光彩,连头顶上的水晶灯,亮度似乎也增加了一些。
  今天在大厅值班的刘经理一眼就把古策这个高级VIP客户给认出来了,快步走到古策面前,彬彬有礼地表示最诚挚的欢迎。
  “杜设计师。”设计部的助理伍小丽刚好办事经过,看见全莱亚珠宝行最引女性职员垂涎的杜云轩,赶紧跑了过来,高跟鞋在大理石地板上敲出欢快的节奏,“不是说这两天请假吗?听说你身体又不舒服了,我上午还和几个同事商量着要不要去探望你。现在好点了吗?”
  杜云轩当然没有打电话到公司请假。
  不过,他知道这个请假电话是谁打的。
  那个冒用他的名义,擅自帮他请假的家伙,正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脸上挂着迷人而有点慵懒的笑容,接受刘经理的奉承。
  每次都擅自做主,别人的工作,别人的自由和权力,在这个暴君眼里,根本就不值一提。
  “身体没什么事,谢谢关心。”杜云轩看都没有看古策一眼,甚至下意识地趁着古策无暇□,和嘘寒问暖的美丽助理缓缓走向电梯方向。
  “对了,闻姬小姐打电话来,她说看过你的设计图,觉得很满意,只是有一个小地方,希望可以进行改动。她想和你约个时间见面。”
  杜云轩伸向电梯按键的手,忽然顿了顿。
  闻姬小姐?这位社交名媛是莱亚珠宝行极为重视的新客户,这次的要求是制作一个有她个人特色的胸针,公司挑选出三位设计师,各设计出一款胸针图样,供客人挑选。
  三位设计师中,一位是莱亚珠宝行成立时就稳坐首席设计师之位的珠宝设计大师万其玉,另一位是刚刚在巴黎珠宝双年展上获得设计二等奖的卓青。
  杜云轩是三人中最年轻,资历最浅的。
  没想到,客人在三人中,会看中自己的设计图样。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下午。”
  “当时应该打电话通知我。”杜云轩淡淡地说。
  珠宝设计是一个美丽,却不容易成真的行业。珠宝首饰是稀有无暇宝石和贵金属的微妙结合,制作成本极为高昂,因此,只有极为优秀的设计图样,才能成真。
  而从设计图转变为真正绝美的珠宝的过程里,最重要的,往往是那些花得起大钱的客户的意愿。
  设计图样如果不能得到客人青睐,谁来为昂贵的原石和设计费埋单呢?
  伍小丽听出他淡淡语气里的一丝责备,不禁有点委屈,“昨天下午我就给杜设计师你打电话了,但是你家的固定电话一直没人接,手机又关机了……”
  杜云轩顿时无话可说。
  昨天上午出门接机,接下来的事就不用再提了。
  至于手机……已经被自己判处水刑,丢进了浴缸。
  都是古策那个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混蛋!
  “抱歉,错怪你了。”虽然说着抱歉,但杜云轩的语气依然很淡,并不是他不诚心,而是他的性格就是如此,“我昨天出门,手机丢了。”
  “啊?没事,杜设计师你不要这样和我道歉啦,会让我不安的。”小助理的脸上顿时绽放出阳光。
  和女同事站在电梯间前等待电梯,杜云轩并不知道,身后远处的古策和刘经理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此刻正抬起眼,朝自己的背影深深地一瞥,不经意间流露出微微不满。


第 12 章

  古策的不满是理所当然的。
  体贴地考虑过,杜云轩昨晚受过伤,不宜独自开车,他才不辞劳苦地做司机,亲自把杜云轩送过来。
  又考虑到杜云轩那个脆弱的地方禁不起颠簸,所以他没开跑车,而是挑了防震性好的路虎。
  这一路开过来,他这个惯于开快车的人,连一次超速都没有。
  何止没有超速,限速八十公里,他只敢开六十公里,把一辆原该咆哮狂放的路虎,开成了老成持重的阿伯车,原因只有一个,担心会颠得身体虚弱的杜云轩不舒服。
风弄暴君第6-15章 暴君 风弄
  甚至开车前的那个吻,他都只吻到百分之七十,就鸣金撤退了。
  他不敢真正地的吻到最后,因为这样下去,听着杜云轩的喘息,再被缺氧的杜云轩又恨又气地挠上两爪子,连古策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脾气一上来,冲动一上来,欲望一上来,真的把杜云轩按在路虎上再做上两三次。
  做不敢做。
  吻不敢吻个十足。
  连飙车的冲动都要硬生生按捺。
  做到这个地步,杜云轩对他却连个好脸色都没有,到了目的地,立即就跟着一个长得没有半分可取之处的女人溜走了。
  这个女人是杜云轩所在的设计部的助理,这个古策当然知道。自从把杜云轩这宝贝小熊吃进肚子里,古策就对杜云轩的亲人、朋友、同事做了一个基本摸底,古策知道杜云轩对公司这些小女孩没有兴趣,但看见杜云轩和她们说话,脸上的表情比和自己说话轻松许多,古策又高又挺的鼻子里,就不禁多了两分酸气。
  尤其是,杜云轩走向电梯间时,那努力不引人注目的缓慢步伐……他真以为是趁着古策和刘经理聊天不留神时寻觅到逃走的机会吗?
  可笑!
  在杜云轩挪出第一步时,古策就已经竖起了耳朵,眼角余光分分秒秒都注意着杜云轩的一举一动。
  只是不想把杜云轩逼迫得太紧,所以,才答应让杜云轩在工作上保持自主性,所以,才默默地让杜云轩把自己视如无物地甩在一边。
  “古先生?”发现大客户有点走神的刘经理,在旁边试探地唤了一声。
  叮!
  电梯门打开了。
  古策看着杜云轩和那个女人肩并肩走进电梯,杜云轩转过身,伸手按了楼层,他此刻面对着古策所在的方向,目光却始终没有触及古策,仿佛古策并没有站在这里。
  电梯门关上了。
  “嗯,听起来不错。刚好,我最近一个朋友生日,需要准备礼物。”古策把视线从电梯门上收回来,对刘经理微笑着问,“听说,杜设计师最近有几样新品挺不错?”
  设计部在大厦的二十六楼。
  从电梯里出来,刚好撞上了另一个设计师,卓青。
  “不是生病了吗?身体不好,就多休息几天,不要年纪轻轻就把身子熬垮了。”卓青看见杜云轩,微微愕然后,走过来一脸笑容地轻拍杜云轩的肩膀。
  卓青年纪只比杜云轩大三四岁,资历却比杜云轩高很多。他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珠宝设计大师卓一山,家学渊源在这里,从小跟着父亲出入上流社会的各种场合,结识不少非富则贵的朋友。从巴黎大学毕业后,卓青在父亲的支持下,不到半年就举办了自己第一次个人珠宝设计展,展出的设计大受赞赏,在展会上就卖出了二十三件,被称为珠宝设计界的天才新星。
  有着响亮的名头和丰富的人脉,卓青在珠宝设计这一行,自然走得风光无限。
  即使在公司里,虽然年近六十的万其玉才是首席设计师,但论起手里掌握的大客户的数量,却是卓青第一。
  “卓设计师,总裁请你过去总裁办公室一趟,”从办公室里匆匆走出来另一个女助理,看见正和卓青站在一块的人,露出温和有礼的笑容,“杜设计师,你也在啊?对了,总裁也请你过去一趟。”
  “我?”杜云轩问。
  “是的,”这个叫余纤纤的助理点头说,“我听说杜设计师你生病请假了,正想向总裁回报呢,不过既然你已经回来了,那就请快点过去吧。”
  到了总裁办公室才发现,被叫过来的除了卓青和杜云轩,还有首席设计师万其玉,和在公司里也颇有资历的伍设计师。
  总裁张岚请大家坐下,直接切入话题,“明年的魏莱珠宝设计大赛,我们莱亚珠宝拿到了两个参赛名额。”
  众人心里都不禁微微一动。

第 13 章

  魏莱珠宝设计大赛四年才举办一次,是珠宝设计界的最高盛事,就如同电影界的奥斯卡,科学界的诺贝尔。
  作为一名资深的有名气的珠宝设计师,终生最高的荣誉不外乎是登上魏莱珠宝设计大赛的领奖台。而对于年轻的设计师来说,只要有幸能参与到这项盛事中,即使设计出的作品只是在大赛中露一下面,也对他在行业内名气的提升有极大好处。
  但要参加大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各大珠宝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品牌优势,在参赛名额方面竞争得很激烈。
  莱亚珠宝的业绩一直不错,但作为一家只有八年历史的新珠宝公司,还无法和其他的老牌珠宝公司相提并论,这次能够获得两个参赛名额,不问就可知,是背后庞大的莱亚财团提供了强力支持。
  “总公司对这一次比赛很重视。上一届魏莱珠宝设计大赛,因为莱亚珠宝成立不足五年,连一个参赛资格都拿不到。不过,明年春天,我们将有两位设计师参加比赛。”总裁低缓地说着,目光扫向从设计部近三十位珠宝设计师中挑选出来的四人,“总公司那边的意思,和我这边的想法相当一致。两个参赛者,将在你们四人中选出。”
  此话一出,设计师之一的伍思民不禁把目光轻轻放在了万其玉身上。
  说是四选二,其实这两个参赛资格,其中一个一定会给万其玉,毕竟他是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而且在珠宝设计圈里享有盛誉。
  至于,剩下的一个参赛资格……
  “请问总裁,参赛者的选拔,以什么作为标准?”
  总裁眼中掠过一丝惊讶,他没想到,三名年轻的,有极大潜力的设计师中,第一个毫不畏惧地表达出争取意愿的,居然是公司里以性格淡漠而著称的杜云轩。
  在总裁的记忆里,这位俊美异常,气势独特,但经常显得过于安静的杜设计师,在珠宝设计方面有着令人赞叹的细腻。
  和大师级的万其玉、拿过不少奖项的卓青、设计理念老成持重的伍思民比起来,杜云轩的资历明显不足。但他进公司这两年,看似不声不响,却常有令人惊喜的佳作,尤其在材料的选用和配色方面,有匠心独运的想象力。
  今年已经有几个重要客户表示过对他的设计的欣赏。
  因此,总裁考虑再三,决定把年轻的杜云轩划入待选范畴。他本来以为这个有点冒险的人选会让总公司有所犹豫,出乎意料的是,四个人的名字呈送到财团总部后,却毫无异议地通过了。
  只能说,总公司对莱亚珠宝总裁的判断力,相当信任。
  “在大赛开始前的两个月,你们每人将按照莱亚先生指定的要求,为莱亚先生设计一款珠宝。莱亚先生的品味之高,相信各位都很清楚,他的意见对于最后结果有决定性的作用。”
  总裁提起莱亚先生,口气非常恭敬,因为这一位正是莱亚财团的拥有者,也就是他们尊贵无比的幕后大老板。
  “除此之外,也会衡量设计师获得高端客户的能力。从现在开始,各位要尽量争取VIP客户的定制设计订单。”
  总裁的话,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异议。
  如何衡量一个珠宝设计师是否优秀,当然是看他设计出来的珠宝,能不能震撼那些眼界极高的人们,让他们惊艳赞叹之余,不吝掏钱购买。
  高端客户的定制设计订单?杜云轩不禁想到那位闻姬小姐。
  这位社交名媛无疑是莱亚珠宝的高端客户,她所要的那个胸针,杜云轩整整花了一个多月,熬了不少通宵,把手头收集到的关于闻姬小姐着装配饰品位的资料全盘消化,按照她的个人气质和穿戴习惯,将原本设计的花纹由繁化简,无数次修改,最后才交出了那张设计图。
  可以说,古策出差而大发慈悲给他的两个月“假期”,有一大半用在了这个客户身上。
  杜云轩对这次的胸针设计投注了不少心血,也得到了客户的认同。在听伍小丽说出闻姬小姐很满意设计图的消息时,杜云轩表面上虽然没有太激动,但心底很欣慰。
  那枚翩翩欲飞的蝴蝶型胸针,变成由红宝石、碧玺、晕彩贝壳镶嵌而成的实物时,一定会比设计纸上描画的更美。
  “说到VIP客户的定制设计,”一直悠闲坐着的卓青在听完总裁说的选拔标准后,轻咳了一声,带着一种谦虚平淡的态度开口,“开会前,闻姬小姐和我联系了。她说,她准备在生日宴会上佩戴的纪念胸针,希望采用我的设计图。”
  杜云轩微微一怔,转过头,目光缓缓落在卓青身上。

第 14 章

  卓青向他微笑,脸上没有丝毫局促或不安,有条不紊地说,“闻姬小姐在电话里,还和我提到了杜设计师,说杜设计师的蝴蝶胸针,她也觉得颇有意思,但用料方面,她个人不怎么喜欢晕彩贝壳这一类的东西。杜设计师,你真的在设计中,建议闻姬小姐使用晕彩贝壳?”
  温和的眼眸深处,藏着一丝得意和揶揄。
  闻姬小姐确实第一眼就看中了杜云轩的设计,如果杜云轩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去和闻姬小姐见面,并且按照她的意见,把晕彩贝壳改为其他价格高昂的宝石,那么这个定制设计单必然落入杜云轩掌中。
  但杜云轩刚好请假了。
  而卓青在这次的定制设计上也花费了很多心血,他交出的设计稿并不差,何况,他从来就不是轻易认输的人。
  得知闻姬小姐还没有真正和杜云轩达成共识,经常和上流社会打交道的卓青,当夜就觅得机会,在某个宴会上和闻姬小姐见了一面。一番交谈后,他成功地探听出闻姬小姐对自己设计不满意的地方,并且立即认真诚恳地对设计作出修改。
  而且,也很成功地让闻姬小姐相信,一个在设计中采用晕彩贝壳这种不入流材料的设计师,绝对没有给予客人足够的尊重。假如英国女王的王冠中央嵌着的不是钻石,而是一块贝壳,哪怕那是宇宙间最漂亮的贝壳,也只会引来一顿耻笑。
  杜云轩沉默着,淡漠地看着卓青。
  卓青温和地回看着杜云轩,心内好笑。
  这漂亮的同事确实极有才华,就是有点傻傻的倔气,晕彩贝壳好看是好看,但珠宝是有钱人的玩意,对待高端客户,不仅要设计出美丽的珠宝,还要摸准人家不买最好,只买最贵的心理。
  不用珍稀名贵的宝石,不够奢侈,怎么能让整天愁着怎么花钱的VIP客户满意呢?
  杜云轩,你慢慢学吧。
  
  古策走进莱亚珠宝总部的一号贵宾室,坐在沙发上,接过美丽的接待小姐笑盈盈奉上的一杯大红袍。
  “古先生,请您稍坐一坐,我把您有兴趣的那几样珠宝取出来。”刘经理向他解释一句。
  “不急,慢慢来。”古策悠闲地笑着。
  确实不急。
  应该说,他挺享受待在这间贵宾室的感觉,刘经理走出房门后,古策一边享受着名贵的茗茶,一边沉默地看着被关上的房门,回味着胸膛在过去某个时刻被猛然塞入渴望和目标的滋味。
  珠宝行的贵宾室,是专为VIP客户挑选购买名贵珠宝而设的,在这里常常要交易价格吓人的珠宝,保安措施极强,装修也格外华丽,就在古策左手边的墙上,嵌着两颗铂金镶钻的圆形凸起,看似奢华的墙饰,其实一个是接待人员的呼唤按钮,另一个则是警报按钮。
  但是,让古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而是那扇门。
  古策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走进这扇门,是去年三月。
  从孤儿院出来后,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走过多少次生死的钢丝,既有血腥的绞杀,也有暗处的阴谋,等到领着一班兄弟打下江山,坐稳王座,他开始像从前无数次在生死边缘咬牙发誓的那样,要尽情享受人生的快乐。
  只是……所谓快乐,不过仍是衣食住行,不过衣得华贵、食得精致、住得奢靡、行得嚣张。
  有钱有势,有英俊的相貌,女人也蜂拥而来,有爱慕虚荣的,有确实对他倾注芳心而含羞脉脉的,更有疯狂倒追的。
  古策过得相当滋润,这位黑暗帝王,无所不有,又可以无所不为,当然可以活得比任何人都潇洒自在,肆意尽兴。
  除了每一次狂欢后,酒意散尽,睁眼看着头顶在黑暗中只余隐隐凄清轮廓的天花板,万籁俱静中,会有那么一丝宣泄后的空虚,一丝惘然。
  这时候他会摸摸自己的胸口。
  结实的肌肉下,是跳动的心脏,跳得很有力,可惜,有点冷,有点硬。
  别人都以为二十多岁成为黑暗帝王,是多么意气风发,可惜别人从来没有想过,二十多岁在黑白两道拼出这样的地位,更意味着这段不长的生命中,要比任何人都经历得多。
  经历多,伤口也多,伤口多了,感觉就会迟钝、麻木。
  所以古策的潇洒自在,肆意尽兴,其实并没有多潇洒,总无法太尽兴,就像一个穷人,多年来常常咬破舌头来抵抗痛苦的饥饿感,某一天中彩票发了财,买来各种昂贵美味的食物,但吃到嘴里,伤过太多次的舌头已经尝不出酸甜苦辣。


第 15 章

  尝不出味道,美食就失去了意义;动不了心,床伴再美再多,也只能是一夜的雾水,爱来就来,爱散就散。
  这就是古策的潇洒床伴论。
  有时候,太过潇洒,其实是因为太不在乎,如果在乎,哪可能潇洒?
  他站得很高,有很多人爱他,他却找不到一个人来爱。
  对于这位高高在上,看似无所不能的策哥来说,这真是一种羞于出口,哭笑不得的悲哀。
  古策就这样潇洒地换着床伴,去年春天,潇洒的新对象是本市一所著名大学的校花,长相一流,不过古策更喜欢的是她的性格,不黏人,爱发呆。
  很喜欢她偶尔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那个神态,让他想起某个很遥远的身影,想起一只稚嫩雪白的、紧紧攥着小熊的小手。
  古策为她拍下了一颗红宝石,准备定做一条项链送给她作为生日礼物,有朋友介绍了莱亚珠宝行的定制设计服务。
  古策可是当地的大人物,当他带着红宝石来到莱亚珠宝行时,立即引起了珠宝行的重视,二话不说奉送上一张最高级的VIP卡,把古策恭恭敬敬地迎进一号贵宾室。听说古策要为朋友定制一条红宝石项链,莱亚珠宝行更是毫不犹豫地出动了他们的首席设计师万其玉。
  万其玉推开那扇门走进来时,古策还在想着下午的行程,和张恒他们开会时要聊聊酒吧最近的事,警察厅副厅长新官上任,今晚要约他出来吃个饭……
  然后,杜云轩尾随着万其玉,穿过那扇门走了进来。
  然后,古策忘记了自己刚才想的所有的事。
  即使是在珠宝行里筹划着为女朋友准备生日礼物,但在前一刻,古策的内心还是冷静而冷硬的,而当他看见那个身影不经意地跨进门时,一切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塌陷了。
  小熊,那当然是小熊。
  不需要问原因,不需要问姓名、来历,不需要问这些年在哪里,反正那就是小熊。
  古策曾经隔着白色的栏杆,说不清滋味地遥望过他,看着他宛如小王子般可爱而高贵,看他抱着妈妈的腿绕圈;在孤儿院的那个夜晚,古策曾经潜入房间,静立在他的床前,偷走了他紧紧攥着的那只小熊,然后说不清滋味地发现,他生病了,他住院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小熊已经长大,有了更精致秀美的眉目、颀长优美的身段,但在古策一眼之间,看见的就是那个攥着小熊,沉默、矜持、乖巧的小男孩。
  这是直觉。
  古策的直觉一向很准,许多年来他靠着直觉闯过了无数生死关口,他从来相信自己的直觉。
  这是那个清俊高雅的男人的儿子,是他妈妈的儿子,是他同母异父的弟弟。
  是世界上离他最远的那个人,也是离他最近的那个人。
  古策看着毫不张扬、默默走进贵宾室的杜云轩,看着他眉宇间继承自父亲的淡然疏远,心开始狠狠地疼,甜甜地疼,心甘情愿地疼。
  就像有人无情地剥下了伤口上硬了多年的痂块,往心窝里塞了一块火红的碳,虽然很疼,但那种令人激动的渴望,常年茫然航行后忽然发现目的地的狂喜,就如一台有着魔力的机器在蒙尘久久后,忽然接通了电源,火花危险四溅,齿轮开始兴奋地转动。
  杜云轩那天是临时被叫过来的,他在设计部工作很认真,也得到上级的赏识,但毕竟还是个新人,来了大客户,理所当然是由首席设计师负责,不过公司给了他机会,叫他也跟进去学点经验。
  所以杜云轩走进了那扇门。
  如果他知道门里等着他的是什么人,知道那个人将如何改变自己生命的轨迹,相信他就算被一百根鞭子狠狠抽着,也绝对不会走进去。
  可惜,那一刻,他根本没察觉到,命运的转折点就在眼前。
  杜云轩走进贵宾室,以他的身份,也轮不到和古策这个贵宾级客户寒暄,所以他很沉默地站在一旁,认真地看着桌上放着的那个盒子里,放置在黑色天鹅绒上的那颗红宝石。
  相当漂亮的红宝石,呈水滴状,红得剔透喜人。
  杜云轩一看见那颗红宝石,就习惯性地沉浸于思考中,想着红宝石项链通常会配以碎钻,但这样的配搭屡见不鲜,实在是浪费了如此轻盈完美的水滴形状。
  他思考得很投入,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神态全被沙发上的贵宾捕捉在眼底,也完全不知道,正是这种在思索时表现出的,宛如在另一个世界的幽远,严重激发了男人想把他从远方拉回来,抱在怀里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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