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新闻分类:招生简章 点击数:643 发布时间:2013-12-17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实行“术科校考、文化统考、规则自定、择优录取、公正公平”的招生方式,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4专业共275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将成建制划归浙江音乐学院(筹),作为筹建浙江音乐学院的主体基础。在浙江音乐学院筹建期间,2014年招收学生的培养、教学、管理均依托杭州师范大学完成。2015年9月1日,浙江音乐学院(筹)全体师生将由现在的玉皇山校区搬迁入浙江音乐学院新校区。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及方向
学制
计划
专业考试方式
学费
音乐学
音乐学(师范)
4年
90名
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7000元/学年
音乐学(音乐理论)(非师范)
4年
6名
9000元/学年
音乐
表演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演唱
4年
30名
钢琴演奏
4年
20名
中国乐器演奏
4年
35名
西洋乐器演奏
4年
42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
4年
6名
舞蹈学
舞蹈学(师范)
4年
46名
7000元/学年
注:招生信息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参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高考报名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招生范围
我院今年面向浙江、江西、湖南、山东、山西、黑龙江、广西招生,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收浙江、湖南考生;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只招收浙江、湖南、山东考生;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浙江、江西、湖南、山东、山西考生。
四、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具体地址
1
哈尔滨市
2014年1月17-18日
2014年1月19-20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2
长沙市
2014年1月20-21日
2014年1月22-23日
长沙市招办指定
长沙市招办指定
3
桂林市
2014年1月21-22日
2014年1月23-24日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市招办指定
4
南昌市
2014年2月10-11日
2014年2月12-13日
南昌大学
南昌市招办指定
5
太原市
2014年2月13-14日
2014年2月15-16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6
济南市
2014年2月14-15日
2014年2月16-17日
济南市招办指定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
7
杭州市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月5日-3月5日,现场确认时间3月8日-9日
2014年3月10日-15日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注:报名须知:
1.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给的《2014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有此要求,按相关省市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执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所有在杭州点考试的考生必须在1月5日至3月5日登录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3月8日-9日来我校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亦可在3月8日-9日来我校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 元);
3.缴纳考务费,一试二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4.浙江省考生只能在杭州点参加考试;
5.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6.考生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五、专业考试
浙江省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非浙江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是否需相应专业省统考合格方可参加专业校考,按相关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表1.各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
一试
二试
浙江省考生
非浙江省考生
浙江省
考生
非浙江省考生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2.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视唱、听音记谱。
视唱、听音模唱。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
声乐
演唱
方向
美声唱法: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民族唱法:演唱中国歌曲两首; 通俗唱法:演唱流行歌曲两首。
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演唱歌曲一首。
钢琴
演奏
方向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中国
乐器
演奏
方向
演奏乐曲两首。
演奏乐曲一首。
西洋
乐器
演奏
方向
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演奏乐曲一首。
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非师范)
钢琴(或其它乐器):1.演奏乐曲一首;
2.口试:提交音乐学4000字左右文章一篇;听音乐述评。
1.音乐理论综合知识;2.音乐学史论基础;
3.视唱、听音记谱。
舞蹈学专业
(师范)
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
2.即兴表演。
舞蹈综合素质:
1、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非师范)
1.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2.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等。
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听音记谱。
表2.各专业视唱、听音模唱、听音记谱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
试题范围
备注
视唱:不含作曲、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五线谱或简谱任选;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听音模唱:不含作曲、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1.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
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
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
二试(非浙江省考生)
听音记谱:不含作曲、音乐学理论专业
五线谱记谱;
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转位;
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 4.节奏听写:2/4、3/4、4/4拍。
二试(浙江省考生)
视唱、听音记谱: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理论专业
1.视唱: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
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
二试
表3.作曲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
范 围
参考书
音乐理论
综合卷
1.乐理;
2.和声(四部和声写作,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上册内容)。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上册)》,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音乐学史论基础
歌曲写作一首,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
表4.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
范 围
参考书
音乐理论综合知识
1.乐理(80%);
2.和声语言分析(20%) 。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上册)》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歌曲写作
1.《中国音乐史》;
2.《西方音乐史》;
3.《传统音乐理论》;
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各部分为50%。
《中国古代音乐史》,郑祖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人民音乐出版社,2005;
《西方音乐史普修教程(上下册)》,杨九华,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袁静芳,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中国民间音乐概论》,周青青,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六、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后,可于2014年4月15日后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考生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非浙江省考生,只招收文科;浙江省考生,文理兼招。高考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高考英语单科总分的50%。
2.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允许填报的我校招生专业填报志愿。
七、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
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钢琴(或其他乐器)成绩40%,声乐成绩40%,视唱、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20%。
2.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音乐理论综合知识》成绩30%,《音乐学史论基础》成绩30%,《视唱听音记谱》成绩20%,《器乐演奏》成绩10%;《口试》成绩10%。
3.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主项成绩80%,视唱、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20%。
4.舞蹈学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基础成绩50%。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视唱、听音记谱成绩30%,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歌曲写作成绩30%,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绩10%。
八、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以及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最低投档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2.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4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九、学生培养
入校后的学生在浙江音乐学院正式通过国家审批后且符合国家转学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转入浙江音乐学院就读,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浙江音乐学院学士学位;如遇相关政策问题不能按期转学,则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杭州师范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注:1.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我校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
2.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3.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5.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6.考生专业考试成绩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上查询,成绩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
7.浙江省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包含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四个方向)专业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名次在上述六个专业方向浙江省考生中各名列校考专业成绩前3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名奖励6000元,第2名奖励4000元,第3名奖励2000元;非浙江省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音乐表演(包含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四个方向)专业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名次在上述四个专业方向全国(除浙江省)考生中各名列校考专业成绩前3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名奖励6000元;第2名奖励4000元;第3名奖励2000元。非浙江省舞蹈专业考生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名列全国(除浙江省)前10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3名奖励10000元;第4-6名奖励6000元。(具体奖励标准以《杭州师范大学2014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办法》为准。)
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571-28866890 28865180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5193
E-mail: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邮箱 hznuzsb@126.com
网址: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du.cn/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网 http://bkzs.hznu.edu.cn
联系地址: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邮编:310002)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仓前海曙路58号(邮编311121)
交 通:公交42、K12到阔石板站下车,31、51(内外环均可)、822、Y2、、K4、K38、Y6、Y9到长桥站下车。
从杭州汽车客运中心:地铁一号线到龙翔桥站下车步行至东坡路平海路口乘12路至阔石板下车。
汽车南站:公交808至长桥站下车。
汽车西站:公交10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汽车北站:公交76、204至半道红站转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城站火车站:公交Y2到长桥站下车。
杭州火车东站:地铁一号线到龙翔桥站下车步行至东坡路平海路口乘12路至阔石板下车。
机场:机场大巴至武林门民航售票处,公交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