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
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
——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
(中共中央宣传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制发,经过中共中央批准)
第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是由工人阶级领导人民大众,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这个任务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基本结束和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开始。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关于整个中国革命运动的发展和转变,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这个革命的第一步、第一阶段,决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在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新民主主义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
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
(二)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完全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的成分。但这个革命任务的完成,不是经过推翻现存的政权和建立新政权来实现的,而是由已经建立的、在中国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从上而下地领导,并取得广大人民群众首先是工人和农民基本群众从下而上的直接支持,逐步发展社会主义的成分,和逐步改造非社会主义成分来实现的。这个革命之所以采取从上而下的形式,是由于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人阶级所领导的,这个政权的基本任务就是领导全国劳动人民,在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以后,随即创设条件,采取步骤,逐步地建立消灭剥削、消灭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胜利完成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亦即改变现有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小商品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扩大现有的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基本上成为我国唯一经济基础的时期我国第一阶段的革命既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在这个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就不能不同时包括有社会主义的成分和非社会主义的成分。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其中国营经济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集体农庄和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或半社会主义的(目前的一般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另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一部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条件下也带有若干(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社会主义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就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阶级;我国已经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就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因素是甚么呢?就是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在全国政治势力中的比重的增长,就是农民、知识分子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或者已经或者可能承认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权,就是民主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和劳动人民的合作经济。所有这一切,都是社会主义的因素。”((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已经占居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在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由于社会主义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加上苏联的援助和整个有利的国际形势,这就决定着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将获得最后的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灭。所有这些说明了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前者转入后者之革命的转变时期。”(《哥达纲领批判》)列宁说:“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横着有一个相当的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含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死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过渡’这字又是甚么意思呢?它在经济上是不是说,在这制度中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或因素呢?谁都承认,是这样的。”(《论“左派”幼稚病和小资产阶级性》)列宁又说,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基本形态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共产主义”,“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我国目前时期的现实,和苏联在十月革命后一个时期的历史一样,证明马克思和列宁的这些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四)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过渡历史时期之所以必要,并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是由于:一、我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创造为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所必要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二、我国有极其广大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及国民经济中占很大一部分比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改造它们。列宁说:“无产阶级的目的,就是创立社会主义社会,消灭社会划分为阶级的现象,使社会全体成员都成为劳动者,消灭任何人剥削人制度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一个较为长久的由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方面因为改组生产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另一方面因为根本改变生活一切部门是需要时间的,第三方面因为惯于按小资产阶级方式经营,按资产阶级方式经营的那种巨大习惯势力,是只有经过长期坚忍斗争,才能克服的。”(《向匈牙利工人致敬》)斯大林说:“不应把无产阶级专政,把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看做是转瞬即逝的时期,看做是一批‘最革命的’法律和法令,而要把它看做是一整个历史时代……这一历史时代之所以必要,不仅是为要创造那些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并且是为要使无产阶级能够:第一,把自己教育并锻炼成为能够管理国家的力量;第二,按照那个保证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方向来重新教育并改造小资产阶层。”(《论列宁主义基捶)中国共产党正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理论,依照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我们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方法和步骤的。
(五)一九四九年三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对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主要内容已有规定。二中全会决议指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任务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二中会全决议指出:“中国的现代性工业虽然还只占国民经济总生产量的百分之十左右,但是它却极为集中,最大量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握有国家的经济命脉,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及发展,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存在及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占国民经济总量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中央、盛县、区、乡的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二中全会决议又指出:“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中国尚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与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
因为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主要精神,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经济政策的条文中也有相适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肃清国民党军队残余、统一全中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恢复生产、增产节约、反对资产阶级进攻的“三反、五反”、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以及其它各种民主改革运动等工作的巨大胜利,都是正确执行二中全会决议和共同纲领的结果。在过渡时期的头三年中,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巩固了,社会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长了,它的领导作用确立了而且加强了,经济恢复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从一九五三年起,我国已从经济恢复阶段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实行有系统的改造的阶段,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有更进一步明确化和具体化的必要。
(六)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同志作了如下的指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错误。”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充分地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并且把现有的非社会主义工业变为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由工业不发达的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工业发达的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起决定作用的领导力量。
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扩大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农民和手工业者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人所有制改造为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以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为全民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因为在一方面,“社会主义工业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只有充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才能吸引、改组和代替资本主义工业,才能支持社会主义的商业,改造和代替资本主义商业,才能用新的技术来改造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才能最迅速地扩大生产,积累资金,造就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的习惯,从而创造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的经济上、文化上和政治上的前提”;在另一方面,如果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的农业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听其自流,那么它们就不但不能认真地支持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而且必然会对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事业发生种种矛盾,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最终目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根本目的,当然更无法达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
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要完成这个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从一九五三年算起,到一九六七年基本上完成,加上经济恢复时期的三年,则为十八年,这十八年中已经过去了四年),那时中国就可以基本上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伟大的光荣的任务。
第二、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而斗争
(一)我国虽然已有一定数量的现代工业的发展,但我国旧有工业的基础是十分落后和薄弱的。我国经济上的这种落后,使我国百余年来国弱民穷,受尽了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压迫。工业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只占很小的比重:在一九四九年,使用机器的工业产值约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七左右,而农业及其副业、个体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的产值约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八十三左右。我国旧有的工业是带有殖民地半殖民地性质的工业,即是说主要的是一些轻工业,即有某些重工业,也多是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修理厂(轮船、铁路等)和为帝国主义国家提供原料和半成品的矿山和工厂,残缺不全,经济上不能独立。我国原来的钢铁工业基础极为薄弱,没有真正的机器制造工业,没有现代的国防工业。在我国现代化工业中资本主义工业占很大比重;在一九四九年,国营工业只占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三十四左右,私营工业则占百分之六十三左右(此外,合作社经营的和公私合营的工业约共占百分之三)。这就是过渡时期开始时我国的工业情况。经过一九五○年、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这三年的恢复时期,我国的经济前进了一步:在一九五二年,使用机器的现代工业产值,约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八左右,农业及其副业、个体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的产值约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七十二左右;而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约占百分之五十一,资本主义工业占百分之四十左右(此外,合作社经营和公私合营的工业共约占百分之九)。这就是说,现代化工业有了显著的增长,但它在工农业生产中所占比重仍不及十分之三;国营工业在现代工业中已占居优势,但资本主义工业仍占相当大的比重(以上数字均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五三年三月的初步计算)。
我国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上还是落后的、贫穷的农业国,还是不能自己制造汽车、拖拉机、飞机,不能自己制造重型的和精密的机器,没有现代国防工业的国家。在一九五二年,我国钢的年产量平均每人约二点四公斤,苏联平均每人约一百五十余公斤;我国棉布的年产量平均每人可得约九公尺,苏联每人可得约二十三公尺。因此,在革命胜利后,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改变国家的这种经济状况,在经济上由落后的贫穷的农业国家,变为富强的社会主义的工业国家。这就需要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使我国有强大的重工业可以自己制造各种必要的工业装备,使现代化工业能够完全领导整个国民经济而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占居绝对优势,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我国唯一的工业。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可以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就可以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就可以保证逐步完成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改造。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就可以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大大加强工农联盟,并且大大提高国家的经济财政力量和人民的收入,使全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可以有把握地、不断地提高。斯大林说:“工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包括农村经济在内)的主脑,工业是一个钥匙,在这个钥匙的帮助之下,才能在集体化的基础上来改造落后的分散的农业。”(《论国家工业化与联共(布)党内的右倾》)“国家工业化,就能保证我国经济独立,巩固其国防能力,并造成社会主义在苏联胜利所必需的条件。”(《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九章)毛泽东同志说:“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
(《论联合政府》)由于帝国主义正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安全和世界的和平,由于我国被打倒的反革命的阶级和党派每日每时都在那里企图勾结帝国主义实行复辟,推翻人民革命政权,由于我国在经济上、技术上还很落后,我国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我们必须用一定的速度逐步地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任务就是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稳固的基础。
(二)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是发展国家的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斯大林说:“不是说随便怎样发展工业都是工业化。工业化的中心、它的基础,就是发展重工业(燃料、冶金等等),归根到底,就是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本国的机器制造业。”(《论苏联经济状况和党的政策》)只有建立了重工业,才能使全部工业、运输业以及农业获得为发展和改造所必需的装备。因为我国过去重工业的基础极为薄弱,经济上不能独立,国防不能巩固,帝国主义国家都来欺侮我们,这种痛苦我们中国人民已经受够了。如果现在我们还不建立重工业,帝国主义是一定还要来欺侮我们的。因为我国过去几乎没有重工业,交通运输也不发展:在广大的国土上只有二万多公里铁路,火车头不能自制,钢轨也大部从外国输入;汽车公路通车的在解放前只有七万五千多公里,货运客运汽车为数很少,而且都是从外国输入的;内河航运和海运都不发展,内河只有很少的古老的轮船,几乎完全没有远洋的运输;完全没有自己的航空业。如果我们不建立重工业,我们的运输业还会停留在现在破旧的状态上。轻工业虽然有一些,但是也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并且因为我国没有重工业,许多轻工业的机器,尤其是精密的机器不能制造;如果我们不建立重工业,我们现有的轻工业就会一天一天破旧,而得不到新的装备的补充和改造,要扩大轻工业和建立新的轻工业也会困难。因为没有重工业,过去在我国农业中就几乎完全不使用机器,也很少使用化学肥料;如果现在我们还不发展机器工业和化学工业,我国的农民就会长期得不到新式农具和农业机器,长期得不到更多更好的化学肥料,我国农业的合作化和农产量的增加就会遇到困难。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必须是发展重工业。资本主义国家从发展轻工业开始,一般是花了五十年到一百年的时间才能实现工业化,而苏联采用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在十多年中(从一九二一年开始到一九三二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就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苏联因为采取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从建立重工业开始,所以在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五年的卫国战争中,能够击败德日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因为建立了重工业,就有了机器制造工业,有了汽车、飞机、拖拉机等工业,就有了现代国防工业,就能使交通运输业、轻工业获得不断的有利的发展,就能使农业获得各种新式机器和化学肥料,迅速地实现农业的集体化。我国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正是依据苏联的经验从建立重工业开始。当然,在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有计划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商业和文化教育事业。如果没有这些事业的相应发展,不但人民的生活不能够改善,人民的许多需要不能够满足,就是重工业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实现也是不可能的。
(三)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首先发展国营工业,并发展国营交通运输业、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逐步实行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经济的比重不断地增长。斯大林说:“我们所需要的并不是随便一种甚么工业化。我们所需要的工业化,乃是保证社会主义形式的工业对小商品形式的、尤其是对资本主义形式的工业所占的优势愈益提高的工业化。我国工业化的特点,就在于它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是能保证工业中的公营部分战胜私人经营部分即战胜小商品经济部分和资本主义部分的工业化。”(《在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关于中央委员会政治工作的总结报告》)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工业,一方面就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工业(新工厂、新矿山等),另一方面就要改进和办好现有社会主义工业,并依据可能和需要扩建和改建现有的社会主义工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主义工业,改进现有社会主义工业的生产状况,提高它们的劳动生产率。我国正在新建的社会主义工业绝大多数是为我国工业化奠定基础的重工业,它们是以最新的技术装备起来的,并且规模巨大,它们是我们国家的“命根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工业是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因为一定要建立新工业才能从技术上改造我国的经济,使我国的工业、运输业和农业建立在高度发展的技术基础上面。因此必须在建厂时把基本建设的工作做好,真正要做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做到“又好又省又快又安全”。必须把强的干部调到新建的大企业中去,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政治工作,推广基本建设中的先进经验,按期完成和先期完成基本建设计划。另一方面,改建、办好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对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也是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有的同志不安心于在现有工厂工作,埋怨他那里没有建立新工厂,这是完全错误的。应该看到我国现有社会主义工业有很大的潜在力量可以发掘,劳动生产率、设备利用率可以大大提高,如果把这些社会主义工业加以改进,就是对国家工业化作了伟大的贡献。
必须改善现有的社会主义工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加强计划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强经济核算,以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增加产量,全面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以满足国家和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要求。现有的工厂和工业基地不但要在相当时期内负工业生产的主要责任,而且要对新工厂和新工业基地负帮助建设的责任,这就是供给新工厂、新矿山以机器和各种装备,供给新工厂新矿山以干部和技术工人,并且积累发展新工业所需要的资金。现有资本主义工业对于目前的生产和新工业的建设也负有很大的责任,目前这些企业中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很低,资金的浪费很大,必须认真地在这些企业中实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并且按照国家的需要增加生产,培养技术人材,积累资金。而为着这个目的,就必须对这些企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只有在完成了现有的资本主义工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我国才有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工业化。
(四)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材,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稳步增长,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将使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事业大大迈进一步。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初步计算,按照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草案,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将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一倍左右,即平均每年增加百分之十五左右;其中国营工业(包括地方国营工业)的总产值将增加约一倍半,即平均每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左右;现代工业在工农业生产中的比重将增加到百分之四十左右;粮食将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棉花将增加百分之三十四左右。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政府将帮助我国新建和改建一百四十一项规模巨大的工程,其中包括钢铁联合企业、有色冶金企业、电力站、煤矿、炼油厂、母机和机器制造厂、汽车厂、拖拉机制造厂、化学厂等。这些工厂将于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九年内分别开始生产。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初步计算,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末(一九五七年),我国主要工业产品的年产量将达到如下的规模:生铁四百六十万吨,钢四百五十万吨,钢材三百十五万吨,煤九千三百万吨,石油一百六十五万吨,电力一百六十亿度,氮肥五十一万吨,棉纱一百零五万吨,棉布七十三亿公尺。其他各种工业都将有很大的发展。到一九五九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新建和改建的一百四十一项巨大企业全部建成并开工后,就设计的生产能力来说,我国钢的年产量将增至五百二十万到五百八十万吨,载重汽车的年产量为九万辆,拖拉机的年产量为一万五千台,煤的年产量将增至近一亿吨,各种机器除最重型的和最精密的以外都自己能制造。那时我国的工业化将获得一个稳固的基础。按若干重要产品的产量来说,到一九五九年我国工业将大约相当于一九三二年苏联的水平或一九三七年日本的水平。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施工的工厂建设工作的完成,可以打下工业化的稳固的基础。大约经过十五年(一九五三年到一九六七年)左右,当我国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国家时,我国的面貌、我国的经济情况就将发生根本的改变。到那时候,我们将有自己的强大的钢铁工业、机器制造工业和现代化国防工业,将有自己制造的大量的汽车、飞机、火车头、轮船和农业机器,将有更好的更发展的轻工业和现代化的运输业,以及现代化的农业,我国将有比现在高得多的技术水平。到那时候,我们的国家将更加强大而繁荣,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都将比今天大为提高。
(五)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领导之下,我国人民一定能够胜利地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中国有五亿以上的人民,他们富有革命传统,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长期地盼望摆脱落后和贫穷,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是一个不可计量的力量。我国工人的爱国主义的劳动积极性在这几年的恢复经济和增产节约运动中已经惊人地高涨。我国有坚固的工农联盟,我国的工业化事业有几万万农民的努力支援。我国有丰富的资源。我国有广大的干部已经转入工业或正在转入工业去学习掌握和管理工业。我国不但有苏联的先进经验可资借鉴,而且直接得到苏联的装备和苏联专家的技术援助。
这些都是完成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有利条件。但这并不是说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没有困难。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资源不清,资金不足,工业干部缺少,同时在国民经济中小农经济和个体手工业还是汪洋大海,资本主义经济还占很大比重,人民文化水平一般还不高,这些都是困难。并且,由于工业化要以发展重工业为重点,而重工业需要的资金多,赢利较少较迟,产品不能直接满足人民的消费需要,所以在工业化时期不能不节衣缩食,艰苦奋斗。但这些困难是必须克服,也是可以克服的。必须教育全党和全体人民认识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极端重要的意义,认识它是全国人民的最高的利益,全国人民的一切局部的暂时的利益都应当服从这个最高的利益。要批判一切违反总路线的错误思想,如认为我国可以不要工业化、可以不忙工业化、可以降低工业化速度、可以不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认为工业化对农民和一般人民不利,认为有了苏联的援助,我国的工业化就不重要等等思想。在另一方面,也必须批判那种认为可以不顾实际的可能,要求不是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而是在很短时间内就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以及要求百废俱兴,要求迅速大大改善人民生活,在一个早上把一切好事都办完的盲目冒进的思想。实现工业化需要大量资金;苏联的经验表明,这主要地不能够依靠旁的来源,而必须依靠国民经济内部首先是工业内部的积累。斯大林说:“为了工业而自己节约的道路,社会主义积累的道路,这条道路,列宁同志曾多次指出过,乃是我国工业化的唯一道路。”(《论苏联经济形势与党的政策》)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既然要依靠全国人民提高劳动生产率,努力增加生产,实行严格的节约,贯彻经济核算制,以便为工业化建设积累资金,加以生产生活资料的轻工业和农业还不能在短期间充分满足人民的需要,因此人民生活的改善就不能不有相当的限度;它必须服从生产的发展,它的速度必须较低于生产发展的速度。苏联人民在为国家工业化而斗争时期“甘愿担受牺牲,在各方面实行极端节省,节省饮食,节省教育经费,节省布匹,以求积累创立工业所必要的资金”(斯大林:《在克列姆林宫举行的红军学院学生毕业典礼大会上的演说》),苏联人民的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应当学习的。我们必须继承并发扬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中国劳动人民在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斗争中艰苦奋斗、英勇牺牲、亲密团结、遵守纪律、克服困难、坚忍不拔的优良传统,来建设我国的工业。
第三、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在土地改革胜利完成以后,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已经从封建剥削制度下面获得解放。但在我国农业中占绝对优势的还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分散的和落后的,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土地是分成小块经营的,农具还是古老的,耕耘靠人力和畜力,无力采用农业机器和新的耕作制度,收获量低,不能很快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产量。我国的粮食产量一九五二年比一九四九年虽已增加百分之四十五,但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只有五百多市斤的粮食,而同年苏联平均每人每年却有一千三百多市斤。小农经济对天灾无力抵抗;目前我国每年仍然有二千万到四千万的农民受到轻重不同的自然灾害。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许多农民由于生产不足而不能自给,鳏寡孤独和失去劳动力的农户的困难也不能完全得到解决;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农村中一般还有百分之十左右的缺粮户需要帮助。这种建立在劳动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上面的小农经济,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和工业化事业对粮食和原料作物日益增长的需要,它的小商品生产的分散性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不相适应,因而这种小农经济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之间的矛盾,已随着工业化的进展而日益显露出来。同时,小农经济是不稳固的,时刻向两极分化,有的人因天灾人祸而穷困破产,有的人却利用做投机买卖、放债、雇工的办法来剥削旁人;如果不对它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农村中少数人就会发展成为富农剥削者,而多数人就不得不忍受贫困甚至破产的痛苦。因此,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逐步改造我国的农业,使我国农业由规模狭小的落后的个体农业进到规模巨大的先进的集体农业,在农业中采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器,采用化学肥料和科学耕作法,采用机器来进行灌溉和发展水利事业,扩大耕地面积,并在人口稀少、土地辽阔的地区进行移民垦荒,这样就可以提高农业生产,保证有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保证工业化事业的发展,并使农民生活逐步地普遍地提高。斯大林说:“可以在多少长久的时期内,把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筑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建筑在最巨大集中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上和最散漫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基础上么?当然是不可以的。长此以往,整个国民经济都会有完全瓦解的一日,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于使这个农业成为巨大的农业,使它成为能够实行积累,能够实现扩大再生产的农业,并以此而改造国民经济的农业基础。可是,怎样才能使它成为巨大的农业呢?为要达到这一步,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是资本主义的道路,即是在农业里培植资本主义,使农业成为巨大的农业,结果是使农民陷于贫困,而使资本主义企业在农业中发展起来。我们反对这条道路,因为这条道路是与苏维埃经济不能相容的。另外一条道路是社会主义的道路,即是在农业里培植集体农庄和苏维埃农庄,结果是使小农户联合成为用技术和科学武装起来的巨大集体农庄,而把资本主义分子从农业里排挤出去。我们是主张走这第二条道路的。”(《论苏联土地政策的几个问题》)同样,社会主义的道路也是我国农业唯一的出路。
(二)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必须经过合作化的道路。
必须依靠贫农(包括土地改革后变为新中农的老贫农),巩固地与中农联合,逐步发展互助合作,逐步由限制富农剥削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是今后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这就是要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起来,把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农民这种在生产上逐步联合起来的具体道路,就是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集体农庄)。这种由带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再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就是逐步实现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全国各地举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时间不久,但已显示出它具有许多优越性和重要作用;如能够解决互助组中一些矛盾,特别是关于共同劳动和分散经营的矛盾,能够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能够有效地逐步地扩大农业的再生产,能够有计划地和国家经济相结合,能够成为农民受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学校等等。因此,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以成为引导农民过渡到更高级的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农庄)的适当形式。除了农业生产要合作以外,供销也要合作。农民买东西,卖的东西,要逐步做到都经过合作社,不经过私商。这样就可以使农民与资产阶级割断联系,就可以使农民不受私商的剥削,农民自己也可以不变成剥削旁人的私商。同时国家还要用银行贷款和发展信用合作的方法领导农民向农村中的高利贷作斗争,逐步消灭高利贷。所有这些方法,都是限制资本主义在农村中的发展,限制富农的发展的。在目前时期,党在农村对富农的政策还是限制富农而不是消灭富农,因此应当进行各种工作来和富农的剥削作斗争,即不是在法律上加以禁止,也不是在实际工作上听其自由发展。发展农业合作化是限制农村中资本主义和增加农业生产的主要方法。在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工作中必须坚持巩固贫农和中农的联合,坚持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反对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必须采用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来使农民自愿地联合起来,企图用简单的号召或强迫命令的办法来推行合作化是错误的。对暂时不愿意参加互助合作运动的、单干的劳动农民,必须采取热情的照顾、帮助和耐心教育的态度,发挥单干农民可能的生产积极性,给以必要贷款和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克服所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感到互助合作的好处,并从事实上认识到互助合作优于单干,因而逐步地加入到互助组和合作社来。强迫命令的办法和剥夺农民的办法,不仅不能推动合作化事业的前进,而且是破坏工农联盟的罪恶行为。列宁说:“要想用某种急速办法,某种命令来从外面、从旁边去强迫加以改造,那是完全荒谬的思想。我们明白懂得,要想影响千百万小农经济,只能采取逐渐的谨慎的办法,只能用实际模范例子来表明,因为农民非常讲求实际,又与旧式农业联结得非常坚固,要使他们作某种严重的改变,单靠忠告和书本知识是不行的。要是这样办,那就既不可能,而且荒谬。”(《在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但是,实现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不能放任自流,因为农村的阵地如果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去占领,所以必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目前全国参加临时和常年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约有四千七百九十余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百分之四十三,其中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万四千多个,参加的有二十七万三千多农户。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要求,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即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发展到八十万个左右,那时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将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三)在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实现国家对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具有重大的意义。随着工业化事业的发展,工人和城市人口增加了,原料作物区扩大了,商品粮食以及蔬菜、油类、肉类、糖类等副食品的需要量也随之迅速增加;但由于我国农业基础是小农经济,商品粮食及其他商品作物的增长极慢,加上自由市场的存在,投机商人的捣乱,就影响到农民贮存观望,妨碍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实行对粮食一类农产品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就能够保证国家的需要和对人民的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经济建设,就能够打击投机奸商和囤积居奇的剥削者;就能够把农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以及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把农民的目前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结合起来。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既然基本上取缔了粮食的自由市场,就能够削弱资产阶级对农民的联系和影响,加强农民和社会主义经济的联系和合作,引导农民抛弃资本主义的道路,积极地走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的道路。
(四)我国过渡时期的工农联盟必须建立在工人阶级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之上。斯大林说:“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工农联盟,并不是甚么简单的联盟。这种联盟,乃是工人阶级与农民劳动群众两者阶级联盟的特殊形式,其目的是:(一)加强工人阶级的阵地,(二)保证工人阶级在这个联盟内的领导作用,(三)消灭阶级和消灭阶级社会。”(《在粮食战线上》)
这在我国也是适用的。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必须生产更多的粮食和工业原料,因此必须帮助农民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否则,工业的迅速增长就要受影响。为了发展和改造农业,除了应该从逐步采用新的劳动组织和逐步改变旧的所有制为新的所有制着手,还要逐步供给农业以进步的技术。特别是为了帮助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达到完全的和彻底的胜利,根本摧毁农村中的资本主义阵地,就必须用新的技术把农业武装起来。因此,为了发展和改造我国的农业,就必须集中力量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否则就不能出产新式农具和其他农业机器,不能生产大量化学肥料,因而农业生产就不能迅速增长,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彻底胜利。所以,发展工业,以便进一步以新的技术来改造和提高农业,这就是过渡时期工农联盟的新的经济的基础。我国农民在过去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中,和今后将我国建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斗争中,都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这是我国农民的主要的、基本的一面。但由于农民小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上面的,所以农民具有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这是农民落后的一面。目前我国农村中的这种自发倾向的发展,就表现为农村中贫富分化开始有某些发展,投机买卖、高利贷剥削有某些发展;就表现为农村中有些富裕农民不愿参加互助合作运动,不愿把余粮卖给国家。如果听任这种自发倾向发展下去,就会使农村中资本主义的阵地加强起来,社会主义的阵地削弱下去。列宁说:“农民既然是劳动者,他就趋向于社会主义,宁愿工人专政而不愿资产阶级专政。农民既然是粮食出卖者,他就趋向于资产阶级,趋向于自由贸易,即退转到‘惯常的’旧有的‘历来的’资本主义。”(《向匈牙利工人致敬》)列宁又说,农民经济“有非常广阔、而且根深蒂固的资本主义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资本主义得以保留和复活起来,当然是不免要同共产主义进行极残酷的斗争。这个斗争的形式就是经过投机小贩和奸商活动来反对国家采办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一般就是反对由国家分配农产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和巩固工农联盟,必须加强工人阶级领导,必须进行耐心的艰苦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来克服农民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提高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斯大林说:“我们要采取一切办法来提高农民的觉悟,教育他们,使他们靠近我国革命的领袖——工人阶级,这样,我们就会使农民成为我国无产阶级更坚定的更可靠的同盟者。”(《论工人阶级同盟者农民》)毛泽东同志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作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论人民民主专政》)由于资本主义的道路带给农民的是少数人变为剥削者而大多数人贫困破产的痛苦的道路,而社会主义的道路才是全体农民富裕和生产迅速发展的光明大道,农民在懂得这个道理之后就会趋向社会主义而拒绝资本主义。
(五)手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很大的比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计算,一九五二年手工业(包括个体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约占百分之十三左右,达一百多万亿元(如将农民手工业副业的产值计算在内,手工业产值约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百分之二十以上),全国城乡手工业工人和手工业独立劳动者约为一千余万人。目前我国手工业供应居民以许多种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各种金属制品和木器(其中主要是农具)、棉毛织品、服装等。在我国农民目前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中,手工业产品占百分之六十、七十有的竟至百分之八十。由于我国目前还不能大量发展现代化的轻工业,而人民的购买力和对于各种日用品的需要却日益提高,所以我国的手工业虽有一部分已经为工业所代替,无法维持,其很大一部分还有存在价值和发展余地。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手工业也仍然是机器工业的不可缺少的助手。但分散的个体手工业的生产是十分落后的,不能使用新的技术,在生产和销售中会遇到许多不可克服的困难,并且会受到私商的剥削。同时,个体手工业是小商品经济,它也是不稳固的,如果听其自发地发展,也会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就是少数人发财、大多数人破产的痛苦的道路。因此,必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引导手工业劳动者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在过渡时期实现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经过合作化的道路,把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因而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要经过合作化的道路,把手工业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把手工业者逐渐组织到各种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生产供销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中去,是国家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唯一的道路。根据合作总社的计算和计划,一九五三年底我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约有三十万人,产品总值约五万余亿元,而到一九五四年底各种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社社员人数即将增至九十一万余人,产品总值将增至十万余亿元。我国现有的手工业合作社和个体手工业对比,已经表现出它的明显的优越性。手工业者一方面虽是劳动者,但同时又是私有者,因此,必须经过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提高手工业劳动者的社会主义觉悟,使他们自觉自愿地组织到手工业合作社中。国营商业和各地供销合作社必须和手工业者建立密切联系,供应他们所需要的原料,推销他们所生产的成品,从供销方面帮助手工业者组织起来。
第四、逐步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对于国计民生有利的积极作用和对于国计民生不利的消极作用两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即: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积极作用是必要的,因为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的力量;一九五二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内还有约三百八十万职工,资本主义工业产值还占工业总产值百分之四十左右。由于我国经济现在还很落后,社会主义工商业还不能很快地代替现有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它们的积极性,借以增加工业产品的供应,增加国家工业化资金的积累(税收和公积金),扩大商品的流转,维持劳动者的就业,训练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但是必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加以限制,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必然对国计民生发生破坏的作用。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是必要的,这是因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生产社会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之矛盾,资本主义企业内的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矛盾,都是不可克服的。由于上述的矛盾,这些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资金很多浪费,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小或甚至没有,因而影响到工业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影响到国家计划受到破坏。如果不改变这种情况,这个广大部分的社会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合理的发展以适应国计民生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不能全部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可能的,这是因为我国已经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个政权已经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因为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生长起来的,一方面它的力量比较软弱,另方面由于它一贯地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限制或压迫,它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常常采取中立态度,它的一部分代表人物在某些时机还参加了相当的革命斗争,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又承认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同时,在过去几年中,社会主义经济的巨大的优越性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相形见绌,不合理,对国计民生的不利方面,已经一步一步地表现了出来,使全国广大人民,首先是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人和职员纷纷要求改造资本主义经济,并使许多和资本主义有联系的人士逐渐认识到社会主义确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因此,为了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也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经过一定的步骤来逐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以便最后消灭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
(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经过国家对资本主义的监督和管理,经过国营经济对资本主义的联系和合作,把私人资本主义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来。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和作用,是依国家的性质而定的。列宁对于十月革命后苏联的国家资本主义,曾作如下的论断:“国家资本主义,这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我们能够规定它的界限的一种资本主义,这个国家资本主义是与国家关联着的,而这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俄国共产党(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同样,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用各种方式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联系和合作的、受工人阶级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解放以前的那种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的,资本家已不能为所欲为地唯利是图。当然,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人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是这一部分利润在整个赢利中只不过占四分之一左右,其余占了四分之三左右的赢利是为国家(所得税),为工人(福利费)和为扩大企业设备(公积金——这里包含了为资本家生产利润一个小的成分)而生产的。因此,这种资本主义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下的资本主义,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即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有一部分是带了若干(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社会主义性质的。必须指出,目前并不是一切或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工厂已经做到了这一步,还没有。还需要几年的努力,才可以做到这一步,但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步。我国国家资本主义按照它们受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及受国家和工人阶级监督的程度,有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以及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收购、经销、代购、代销等其他各类形式。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生产上和经营上优于其他各类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而一切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都在不同程度上优于一般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列宁说:“国家资本主义较之小私有者的(小宗法式的、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说来,乃是一个进步。……全部问题——无论理论上或实践上的问题——就是要找到正当的方法,应该怎样把资本主义之不可避免的(在某种程度内和某种期限内是不可避免的)发展,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上去,这必须赖有一些甚么条件,怎样保证在不远将来变国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论粮食税》)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形式,在苏联过渡时期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显著的发展,但在我国的条件下,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来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却有重大的意义。我国必须在一定的时期内有步骤地、有区别地把一切对国计民生有利的、而又为国家所需要的资本主义企业基本上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并有计划地稳步地使低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向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前进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优势的加强,随着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的加强,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的前进以及它们与资本主义间的联系的缩小和消灭,随着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国家资金和国家管理力量的增大,随着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和要求的发展,国家就可以逐步地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
(三)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在过渡时期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的一种新形式。在实现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的过程中,应当继续加强对资产阶级中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并按照国家计划发展生产的进步分子的团结,继续保持对资产阶级中一切爱国守法分子的联合,加强对他们的爱国主义的教育和国家政策的教育,同时必须克服资本家所必然会采取的各种形式的反抗,以保障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列宁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之一的“租让制也是一种斗争,是阶级斗争另一形式底继续,而决不是用阶级和平来代替阶级斗争。”(《论粮食税》)列宁又指出:“我们现在能够而且应当做到把这两种办法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无情地惩治不文明的资本家,即惩治那班不肯接受任何‘国家资本主义’,也不去设想作任何妥协,只是用投机业和收买贫民等手段来继续破坏苏维埃设施的资本家;另一方面要与文明的资本家,即与那班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能实行这种资本主义,能以真正用生产品供给千百万人之大企业的聪明练达组织者资格出现,能对无产阶级有益的资本家谋妥协,或向他们实行赎买。”(《“左”倾幼稚病和小资产阶级性》)我们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在若干年内这些企业内的工人阶级还要为资产阶级生产许多万亿元人民币的利润,这也就是对资产阶级的一种赎买。
(四)为了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经济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政府应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管理。为了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地割断资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联系。为了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私人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工人一方面应当按照国家的政策,协助资本家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扩大积累,并按照需要和可能增加生产;另一方面应当监督资本家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私合同和劳资合同,遵守国家财政纪律,防止不法资本家收买、腐化和进攻工人阶级,防止和检举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以及逃避资金和浪费资金的行为。为了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必须督促和教育资本家使其接受人民政府的管理,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接受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政策。必须向他们宣传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年六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只要战争关、土改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只要人们在革命战争中,在革命的土地制度改革中有了贡献,又在今后多年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有所贡献,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人民是不会把他们忘记的,他们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是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
第五、加强党的领导,动员全国人民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
(一)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是我国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彻底胜利的保证。没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武装起来的、代表中国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巩固党,全党应为此而努力。毛泽东同志说:“领导中国民主主义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这样两个伟大的革命到达彻底的完成,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是没有任何一个别的政党(不论是资产阶级的政党或小资产阶级的政党)能够担负的。而中国共产党则从自己建党的一天起,就把这样的两重任务放在自己的双肩之上了。……这样的任务是非常光荣的,但同时也是非常艰巨的。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塞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这样的任务是不能完成的。因此,积极地建设这样一个共产党,乃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必须加强全党的政治思想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学习党的总路线和党的各项指示。必须吸收在建设事业中表现出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劳动人民中的优秀分子来壮大党的组织力量。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展,必须教育党员对党内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进行斗争,对一切违反总路线的思想倾向进行斗争,必须反对党员放债、雇工、买进土地、出租土地、经商、参加商业投机等行为。由于小生产者出身的成分在党内所占比重很大,随着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进展,必须克服党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于党的总路线的不了解和动摇的现象。因此,加强党的思想教育工作就特别重要。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必须发扬党内民主,巩固党的纪律,增强党的团结。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党的统一。发扬党内民主、必须健全党委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克服党的领导工作中的分散主义。集体领导是我们这一类型的党的最高组织原则,它能防止分散主义,它能防止党内个人野心家的非法活动(如像中国的张国焘,苏联的贝利亚),因此必须特别强调和认真实行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而决不可以不适当地过分地去强调任何个人的英雄作用,决不可以使共产党员由满腔热忱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必须在全体党员中加强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纪律的教育,并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必须号召全党学习经济建设的理论和政策,提高业务、文化水平。一切在工业建设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必须钻研生产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
(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对于保证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现有决定的意义。由于帝国主义的包围还存在着,帝国主义者、他们的走狗以及国内潜伏的反革命分子决不会甘心让我国经济建设顺利地进行,相反地,他们正在企图继续利用一切机会来破坏我们的事业,因此,我们必须继续以大力加强国防力量。人民解放军的全体指战员必须为建设现代化的强大的陆海空军而努力,必须保卫祖国的安全使它不受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的侵犯。必须加强人民公安部队和公安机关,提高人民的革命警惕性,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政权机关必须以极大的努力来组织经济建设工作和文化教育工作,克服官僚主义的习气,克服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每个工作人员必须联系实际,深入下层,倾听群众呼声,以批评和自我批评来揭露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必须培养和提拔工农积极分子,并吸引工农群众参加政权的建设和管理。
(三)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团结全国人民的政治基础和旗帜。党在过渡时期
的总路线照耀着全国人民的前进道路。
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是极端复杂而繁重的,要实现这一任务,没有全国人民的一致努力是不可能的;必须加强党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加强党对各种群众组织的领导。在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斗争中,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负有特殊重大的责任。它通过自己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来领导全国人民,并以自己的英勇劳动和革命觉悟,以自己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艰苦奋斗、自我牺牲的模范作用,来领导和团结全国人民前进。工人阶级在生产建设战线上应当继续广泛地开展爱国主义的劳动竞赛,努力完成生产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努力增产节约,加强劳动纪律,爱护国家财产,扩大和巩固社会主义的所有制,以更多更好的、价格低廉的工业产品来发展工业和农业生产力,来加强和巩固城乡的结合,来满足人民的日益增长的物质上和文化上的需要。资本主义工商业中的工人应当努力协助国家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工人阶级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主义的觉悟,克服工人队伍内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如积钱买地、参加商业投机、开小作坊和片面强调提高工资福利等错误行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技术水准。农民应当努力发展农业生产,供给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所需要的更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按国家需要踊跃地把余粮和其它农产品卖给国家。农民应当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积极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克服小生产者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逐步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知识分子应当加强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用先进的科学知识武装自己并为国家培养干部,发展祖国的经济和文化,积极参加国家的建设事业。全国的青年必须努力锻炼身体,学习科学知识,提高政治觉悟,准备更好地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服务。全国的妇女在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斗争中具有伟大的作用,必须提高政治觉悟,踊跃参加生产,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因为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全国的私营工商业者应当加强自己的爱国主义教育,遵守政府的法令,在政府领导下积极经营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商业,把眼光放远些,接受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政策。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合作社、工商业联合会及其他群众团体,都应当通过自己的组织,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来团结和教育全体成员和广大群众。中国共产党必须继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团结,继续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并且不断地提高统一战线全体成员的觉悟水平。必须继续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并且根据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的具体条件,在经济上、文化上和政治上帮助各少数民族稳步前进,使他们共同参加伟大祖国的建设事业。必须继续加强对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友好合作;必须积极支援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反对新战争危险的和平运动,支援一切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解放斗争;必须继续执行国际和平政策及发展与各国的经济文化关系的政策;必须教育全国人民了解,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对我国的援助、整个和平民主社会主义阵营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强大团结以及保卫世界和平斗争的胜利发展,乃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胜利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总之,我们必须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和必须团结的力量,为建设我国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八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第1版,第38—
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