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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中国公主》——尚爱兰作者:姝苑

1 豪门恩怨——娥皇女英

  娥皇女英的故事,很像典型的“豪门恩怨”肥皂剧。其中的关键词是:姐妹花、穷小子、继承权、后母、谋杀、遗产、家庭间谍、卷土重来……
  这哪里像生活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人,根本就是资产阶级人群!其实也不奇怪,从猿到人,从古代人到现代人,虽然外表脱胎换骨好几遍了,但本性上并没有多大变化,一旦有了点部族财产或家族财产,不管那财产是几个陶罐还是几座城堡,都会上演大同小异的名为“阴谋与爱情”的故事。
  娥皇女英的父亲是华夏族的首领尧帝,当他感到自己逐渐衰老时,就天天为选择继承人的问题操心。尧帝有个法定继承人——长子丹朱,听起来很像言情小说中某个热情女郎的名字。据说是因为丹朱出生的时候全身红彤彤的——大凡刚出生的婴儿都是红彤彤的,可知他的出生并没有显示出他日后会成为伟人的特别生理预兆。
  丹朱长大后十分顽劣,只对玩石子有兴趣,再后来就只对黑白两色的石子有兴趣。他驱使它们在一些方框里包围和清剿,后世管这个游戏叫做“围棋”。但尧帝并没有看出发明围棋的丹朱有高智商,他伤心绝望地认为丹朱的IQ有问题——对大片望不到边的真实土地无动于衷,只对方框里的虚拟土地着迷,属于痴呆少年。
  而在遥远的东夷族,有个已经声名远播的青年,叫做舜。舜出身寒微,身材矮壮、龙头鱼嘴,就是说他头型怪嘴巴大。他还是“重瞳子”,一眼有两个瞳孔,就是说他瞳孔有些病变,但不影响视力,只影响美观。舜可以说丑怪得异于常人,但当他出名后,在史书记载里,这些外表特征全都是褒义的。
  舜十七岁时,被后娘赶出家门出外谋生。他自己开荒种地,第二年就有了收成。良田一成,马上有人结伙来抢,把舜饱揍一顿,赶跑。舜就咬牙在附近再找一块荒地,垦荒播种,第二年又有了收成,又被人把地抢夺了去。这样反复几年,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些荒无人烟的地方,定居下来成了村子,而所有的土地,其实都是舜开出来的。后来村里人争田垄,出来决断的,只有舜。他公平无私,无人不服。舜所在的地方,良田齐整,百姓安定。舜逐渐成为实际的村中领袖。被迫挨打的经历,让他不甘软弱,使他成为了懂得运用强势手段的人。
  舜还会烧陶。陶器是珍贵而易碎的日用品,盆子罐子酒壶……需求量很大。陶器可以以物易物,交换粮食和兽皮,比种地更有前途。所以舜所在的地方,又逐渐成为物品的集散地。
  渐渐的舜成为东夷最有号召力的人,他的招牌是“凡是我待过的地方,一年集聚成村,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一呼百应”,这些都传到了尧帝的耳朵里。
  舜兼有忍耐和强悍两种个性,是那种只要有一把土,就可以生存下去的人。这远比相貌英俊要有用,所以尧帝考虑招赘舜,让他做女婿和部落接班人,也可以赢到大片土地和群众。不过,这赌注蛮大的,要押上两个女儿,还有整个部落的前途和财产。
  娶亲前,舜背着行李卷,回到他出生的那个窝棚,恭敬地对老爸和后娘说:“我回来了!我要娶媳妇了!”
  后娘“哼”了一声说:“你就空手回来?money哩?拿什么娶媳妇?”
  舜同父异母的弟弟,名叫“象”的,也嚷着说:“妈咪,我也要娶媳妇!”
  舜想说不用money,自己有把握赚到一个国库,但看到后娘的嘴脸,还有那个跟他讲不清道理的弟弟,就作罢了。
  舜的老爸叫瞽叟,这不是名字,只是个外号,意思是瞎老头。瞎老头是个很穷的音乐人,会模仿山林溪谷的声音作曲,而舜浑身土味,长相粗鄙,一点也看不出是音乐世家出生的,很让家人丢脸。瞎老头、象以及象的娘,三口之家本来过得穷凶极恶又志同道合,现在被赶跑的舜又回来了,真是多余。上天把四个瞳孔给了舜,而瞎老头却什么也看不见,真是不公平。总之,因为一些难以用正常人情来解释的原因,瞎老头不喜欢舜,恨不得他死掉才好。
  从山东的民间故事来看,舜正式入赘之前,娥皇女英姐妹是先嫁到舜的老家。当时,尧帝派了九个儿子送亲(“弱智”丹朱不在其中),这九个儿子假装喜欢山东,暂且不走了,在舜家附近住了一年多,目的是实地考察一下舜,看看他是否真的好人——他实在是好到让人怀疑,会不会是个虚伪而有野心的家伙呢?
  后娘那天傍晚正站在家门口打坏主意,忽然看到西边的天地交接处升上来一排彩霞。彩霞越来越近,她喊象弟弟:“快来看看,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
  象弟弟说:“这哪里是太阳,分明是人。不对,肯定是神仙来了。”
  神仙越走越近,竟然是朝自家走来。前面是两位美丽的少女,自称是来嫁给舜的,后面是她们豪华的随从,都是相貌堂堂的显贵少年。新款的交通工具——牛车上载着大批家当,有足够吃几年的粮食、冬天的裘皮、夏天的葛衣、黑亮的陶器、骨质项链和玉佩……一样一样地被拿进这个草窝棚里。
  舜把两位太太调教得很好,她们不仅互相之间不打架不嫉妒,而且对舜的恶毒家人也非常恭敬。但是,以瞎老头为首的后娘派却愤愤不平,而且开始策划杀人事件。
  舜的太太带来许多粮食,瞎老头就说:“舜啊,你去建个粮仓吧。”
 舜回去对两位太太说:“我明天要建粮仓。”
  两位太太正在编斗笠,说:“哦,把这两顶斗笠戴上吧。”
  舜正在往粮仓顶上加草、糊泥巴,忽然发觉不好,粮仓着火了,火一直蹿上来,而他本来搭在墙上的梯子不知被谁(还能有谁呢?)抽走了。舜心里想:完蛋,今天要死了。忽然想起太太准备的两顶斗笠,正好可以拿在手里当降落伞用。于是,他手持两顶斗笠,斗笠忽地变成了翅膀,舜就变成大鸟,飘飘然地安全降落了。
  过了几天,瞎老头又说:“舜啊,你去挖个水井吧。”
  舜回去对两位太太说:“我明天要挖水井。”
  两位太太正在织蓑衣,说:“哦,把这件蓑衣穿上吧。”
  舜正在井底工作,挖啊挖啊,终于挖出水来了。忽然,井口上不知谁往下扔泥巴,然后就开始扔石头,先是小石头,后来是大石头,不像是开玩笑的。舜想起太太准备的蓑衣,赶紧穿上,心想可以增加一层保护。接着,蓑衣忽地变成龙皮,舜就变成龙,在水底另外钻了个通道,干干净净地回家了。
  瞎老头和后娘以及象弟弟正在家里庆祝呢,而且用那种典型的坏人声音说:“哈哈哈,舜这回可被我们砸死了。哎呀太好了,我们分配一下他的遗产吧。他的太太呢,就给象弟弟当老婆;项链呢,当然是给后娘戴咯;车子嘛,就给瞎爹爹坐……”
  舜在外面全听见了,但是他还是原来那个土里吧唧老实巴交的样子,也没有穿上龙衣吓人,若无其事地说:“井挖好了,以后爸爸妈妈弟弟就有甘甜的水喝啦。”
  瞎老头等坏人,就像《读者》上面的坏人一样,不合性格逻辑地被彻底感化。而且娥皇女英的九个兄弟,也渐渐忘记自己的间谍身份,跟舜成为好兄弟。
  一年考察期满,娥皇女英回到老家,向尧帝汇报说:“舜是好人哪!”
  尧帝说:“真的吗?你们八成是对他动了真感情才会这样说,这是女间谍的死穴和大忌。让你们的九个兄弟来!”
  九个兄弟也异口同声地说:“舜是好人哪!尤其是对他的瞎爹爹,极尽孝顺!都是我们亲眼所见!”
  尧帝想:这很好,如果舜正式入赘,我不就是他爹爹吗?他自然也会恭敬侍奉我的。
  不过,此爹不是彼爹,一个是血缘的爹,一个是政治的爹。这才是硬道理。
  舜正式倒插门之后,尧帝仍然对他不放心,又对他考察了三年。直到某一天,舜因为某事必须穿过虎狼出没的森林,虎狼竟然不吃他(也许刚吃饱,没有胃口吧),尧帝才慢慢相信了“舜是神委派的人”这个说法,将权利一点一点地下放给了他。
  舜有了权利之后,就开始重组政府。他以“笼络东夷,选拔贤人”的理由,任命了大批从前跟他一起开地烧陶的东夷人。内阁里,半数以上是大舜派的人,一些不听话的元老被放逐。
  尧帝的权力被渐渐架空,又看到大量东夷人往西边迁移,对当初招赘女婿的决定非常后悔,于是他决定传位给长子——围棋冠军丹朱。舜事先得知了这个消息——应该是两位太太通风报信的吧,她们一向未卜先知——便发动政变,将尧帝和丹朱囚禁起来。
  为了双方的名誉和前途,通过政治协商后,尧帝和舜帝在黄河边上演了一出“庄严感人”的权利交接仪式,历史上叫做“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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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男人因为有能力而有魅力,有的男人因为有权利而有魅力,舜帝两样都有。到底是搀杂了政治的爱情,还是搀杂了爱情的政治,娥皇和女英越来越分辨不清。总之,她们越来越爱舜了,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因爱情而留名的人——她们好似一人,没有各自的个性。
  应该说,舜帝是非常有才干的铁腕人物,是优秀的元首。他的官员必须三年考核一次,按政绩和能力决定升降,失职者惩罚严厉,例如犯了严重“渎职罪”的鯀就遭到了严惩。鯀治水不力,导致洪水泛滥。鯀被杀,尸体丢弃在羽山上。鯀的儿子禹接替父职继续担任“水利部长”,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勤勉治水,疏导得力,才没有再发生因为洪灾而大量死人和颗粒无收的局面。舜帝治下,风调雨顺——“五日一风,十日一雨,风不鸣条,雨不破块”。天下人都拥戴舜——其实不然,至少与舜有杀父之仇的禹就是个例外。
  舜年老之时,治水的大功臣禹,上演了几十年前政变和禅让的一幕,权利以堂而皇之和不甚愉快的方式交接。禹称帝,大舜到偏远的广西湖南一带巡视(这是史书上好听的说法,实际上就是遭放逐,到荒山野岭随便逛逛),不久竟死掉了,葬在了湖南九嶷山。
  娥皇女英是帝女,被允许留在原籍。但是,留下来有什么意思呢?她们一商量,决定找丈夫去。一路找寻过来,找到九嶷山,只看见一座坟,于是她们哭啊哭啊,眼泪多得不行,滴在竹子上,竹子上全都是泪痕斑斑,所以这种竹就被命名为“湘妃竹”,或者“斑竹”。用来做凉床,还有个香艳的名字叫“湘妃榻”。
  斑竹的传说,实在让较真的小学生费解:竹子是竖着长的,要怎么洒泪在上面呢?难道像飞机降雨那样?可以这样解释给他们听:原来是当地的土壤和气候作怪,幼竹受到真菌的侵蚀,长大后就在竹竿上形成很多紫色斑点,移栽到别处,斑点就会消失。
  娥皇女英,传说中她们投水自尽了。

  2 酿酒有罪——仪狄
酒是大禹的女儿仪狄发明的。或者说酒是仪狄发明的,但她不一定是大禹的女儿。
  仪狄到底是什么人,甚至是男是女,说法很不一致。也难怪,他(她)实在太古老了,那时的很多人都被传得怪模怪样,包括大禹,据说当他老婆不在的时候他会变成熊的样子挖土。
  仪狄发明酒的方法,古人是这么解释的:“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之空桑,积郁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简单地说,就是把吃不完的剩饭发酵,然后就变成芳香的米酒啦!
  大禹时代,已经是父系氏族社会,在厨房做饭的当然是女人,如果有剩饭,当然是由她们想办法解决变馊的难题。那时的人经常吃不饱肚子,剩饭显然应该出现在部落首领的家里。依照这样的推理,仪狄是大禹的女儿,可能性还是蛮大的。
  不过,剩饭放在罐罐里是不会自动变成酒的,它只会发霉长毛变臭。如果仪狄用这种方法造酒,肯定会遭到她爹大禹的训斥:“死丫头,每天煮饭剩这么多干什么?糟践了许多粮食!”完全无法想像,在六七千年前,仪狄姑娘掌管的厨房会像现代的公共食堂一样,出现很多吃不完的伤脑筋的白米饭。
  事实是这样的:收割下来的谷物必须储藏到第二年青黄不接的时候,但当时的粮仓根本不具备像样的硬件条件,仓顶上只能简单地苫盖一下,不通风还漏雨,遇到高温高湿的天气,那根本不是粮仓,就是一个理想的酿酒作坊。
  即使非常勤快地翻晒,还是阻挡不住大量的谷物霉烂发芽,当务之急是如何将这一部分处理成能吃的东西,而不是丢弃的废物——这有点像科研项目了。
  不过,起初,仪狄姑娘并没有做化学实验的心情,因为霉变就像癌变一样,让人措手不及。先开始发生霉变的谷物,肯定要优先考虑做成饭,以免浪费。后发生霉变的谷物,等到吃它们的时候,也霉变了——一部分还板结在一起,长了麦芽、生了白毛,后世叫做“曲糵”。
  其实,“曲”和“蘖”是两种东西。“曲”是发酵的粮食,可以用来造酒;“蘖”是发芽的粮食,可以用来造饴,就是麦芽糖。不过当时的人并不能分辨,也不能明确地知道这部分“霉变”谷物,其实就是酵母。
  仪狄姑娘整天忧心忡忡地翻检谷仓,并没有考虑太远——比如可以申请专利,或者诺贝尔生物化学奖什么的。她想的,就是把这些“酵母”混进霉烂得不太厉害的粮食里,一起高温加热。这压根不是做饭,根本就是造酒。
  那时的人,很可能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味道纯正的饭,煮出来的饭都带些怪怪的味道。大部分时间,人们就吃这些酒味很浓的东西,再东倒西歪地下地干活,酒劲上来了,就在远古的太阳底下睡一觉,感觉到十分原始的无欲无求。到了野兽四处觅食的冬天,吃一碗似酒似饭的东西,也能壮胆驱寒。
  所以,有一种理论认为,远古的人们下田耕种,起初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吃酒。要吃“饭”,应该拿起长矛追野猪。
  仪狄造酒的故事在《战国策》中记载得最详细。所谓详细,也不详细,只六七句话,且这六七句话全可看做是混话,因为完全是后世的人别有用心地编出来的,是用来吓唬他们所供职的君主的:
  聪明和美丽的女发明家仪狄,还把此发明更深入了一步,奢侈地将“酒”这个东西变成单纯的饮料。这意味着,她掌握了蒸馏提纯的技术,将酒分离成了液体,而且去除了早期的酒无法下咽的苦味,并且开始大量地浪费粮食。因为造酒后剩下的粮食残渣——后世叫做酒糟的东西,是很粗糙难吃的,只能喂猪了——倘若那时养猪的话。这一切,显然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就令人难以置信地快速完成了。然后,她就将这项令人陶醉的发明献给她至高无上的父亲和首领——禹。然后,就发生了人情悲剧。
  禹喝了一口酒,完全被前所未有的复杂的味觉惊呆了,像泉水一样貌不惊人的东西在他的内脏里冰凉地按摩下去,又热烈地升腾上来,沉重变成轻盈,现实变成遥远,感官系统和思维系统都出现了绚丽的错乱。大禹有不可言说的快感和罪恶感,这是作为一个领导人所不该有的。自责使他增长了不可思议的预见能力,在他的脑海里,晃动着几千年后才会出现的人影子,他们是商纣王啦、陈后主啦、唐明皇啦等等,他们在危机四伏中快乐地喝着同样的罪恶饮料,而罪恶饮料的发明者正是眼前这个喜欢无事生非、一心想挽救即将腐败的粮食、在厨房兼她的实验室里忙活个不停的弄出很多美食来孝敬父亲的女儿。
  于是,伟大的禹嫌恶地对仪狄说:“你走吧,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理由是后世必有饮酒而亡国者。
  仪狄的人生,就在《战国策》非常不合理的叙述中,委屈而寂寥地结束了。

  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战国策》

  3 《诗经》中的骚女——文姜

  文姜是大美女,也是话题美女,所以她是顶级美女——评判顶级美女,不是只看谁五官好、谁身材好,这些东西永远是见仁见智、没有标准的。常常有人不服那些处于话题中心的女人:“她究竟美在哪儿哩?鼻子美还是嘴巴美?分析出来看看!”殊不知只有进入话题中心的美女,才够资格做顶级美女,鼻子眼睛已经不是重点了。
贵族和民众对文姜的私生活都大有兴趣,《诗经》中有好几首是有关她的。
  文姜小时候就是美人胚子,长大后不负众望地成为完全美女。那时齐国露出越来越富强繁荣的趋势,追求文姜成为各路诸侯的时尚行动。文姜的父亲齐僖公,从众多追求者中选中了郑昭公姬忽。姬忽少年英武脾气又好,曾经帮助齐国打退北戎。
  郑国上下听说了这门亲事,一片欢腾。有人专门做了一首《俊男靓女定婚歌》(即《诗经·有女同车》),预想迎亲的美丽画面:
  “……有女同车,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在幻想画面中,文姜(就是诗中的孟姜,孟是排行)像一支美丽的木槿花,她身上的佩玉随着车儿走动发出清脆的音乐,她身穿华服,在清风吹拂下看起来就像展翅欲飞的仙女。我们的国母文姜啊,您带来了美貌,更带来了美德……
  可是,未婚夫姬忽突然悔婚,他捎来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齐大非偶。这句话后来成为成语,用来当做辞婚的通用借口,就是说“齐国门第太高,我高攀不起”。
  这实在令人费解。据说是姬忽听到了一些传闻,说文姜是个不那么检点的姑娘。还有更骇人听闻的,说她与同父异母的哥哥(后来的齐襄公)有私情。
  这桩亲事泡汤之后,齐僖公慌忙在文姜的追求者中挑选了一个态度积极而消息闭塞的半老鲁桓公。文姜的哥哥自告奋勇地去送亲,以便跟“心爱”的妹妹在鲁国的大路上最后亲热一下。鲁国的史官赶紧在史书上记下一笔:哥哥送妹妹,不合礼法,应该由上卿(官名)来送才对。
  其实这段不伦的兄妹情在齐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齐国的百姓都觉得文姜出嫁到鲁国,实在是多此一举,为两国都埋下祸根。
  《诗经·南山》唱道: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意思是:“巍巍南山真高峻,雄狐求偶步逡巡。鲁国大道宽又平,文姜由此去嫁人。既然她已嫁别人,为啥想她存歹心?葛鞋两只配成双,帽带一对垂耳旁。鲁国大道平又广,文姜由此去嫁郎。既然她已嫁玉郎,为啥又跟他上床?……”
  文姜嫁到鲁国,他爹为免生事,不许她回娘家。文姜一去就是十八年,给鲁桓公生了两个儿子:姬同和姬季友。姬同立为太子,就是后来的鲁庄公。中学课文《曹刿论战》中的“公”就是他了。
  齐襄公上任以后,第一件外交要事就是邀请鲁桓公到齐国来进行国事访问,还特别声明:一定要带夫人哦!
  鲁桓公夫人文姜已经十八年没有见到哥哥了,她比任何人都急迫,天还没亮就催着访问团出发。
  《诗经·载驱》唱道:
  “载驱薄薄,簟笰朱鞹。鲁道有荡,齐子发夕。
  四骊济济,垂辔濔濔。鲁道有荡,齐子岂弟。
  汶水汤汤,行人彭彭。鲁道有荡,齐子翱翔。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鲁道有荡,齐子游敖。”
  意思是:“马车疾驰声隆隆,竹帘低垂红皮蒙。鲁国大道宽又平,文姜夜归急匆匆。四匹黑马真雄壮,缰绳柔软上下晃。鲁国大道宽又平,文姜动身天刚亮。汶水日夜哗哗淌,行人纷纷驻足望。鲁国大道宽又平,文姜回齐去游逛。汶水日夜浪滔滔,行人纷纷驻足瞧。鲁国大道宽又平,文姜回齐去游遨。”
  齐襄公见到了妹妹,十八年来她真的改变不少,从少女变成少妇,岁月已逝,但美貌依然。齐襄公是声色之徒,小妾一大群,此番见了文姜,觉得还是妹妹最诱人。要说文姜有多爱哥哥,其实也不见得,当年她还很小,完全可以算是被诱奸。但她在迂腐沉闷的鲁国,过了十八年没有新鲜空气的日子,当年的那段私情便成为惟一美好的记忆。她此番见了齐襄公,觉得他又是亲人又是情人,便又和他爆发出了不可遏制的恋情。
  夫人回国后,总是夜宿哥哥的宫殿。鲁桓公对夫人生活不检点的传闻,不相信也得相信了。一见文姜,就向她质问。文姜当然矢口否认,但是鲁桓公越想越觉得儿子长得不像自己——莫不是当初从齐国带来的种?他厉声喊出平生最强音:
  “姬同不是我儿子!是齐襄公的儿子!(同非吾子,乃齐侯之子也!)”
  鲁桓公觉得家国都被眼前这个“不要脸的臭娘们”毁了,就狠狠地教训了文姜一顿。
  文姜掩面跑到齐襄公处,诉说自己过的不是人过的日子,不能再忍受下去了。齐襄公对情敌兼妹夫怀恨在心,又害怕妹夫回国后实施报复,就起了杀人念头。
  这天,齐襄公假意举办送别宴会,请鲁桓公来赴宴。鲁桓公喝得醉醺醺之后,大力士公子彭生送他回国宾馆。在黑暗的车里,公子彭生不知道怎么一捣鼓,鲁桓公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死了。到下车时,随从才发现他的肋骨已经被公子彭生拉出来折断了。
  这齐国兄妹,简直是潘金莲和西门庆么!鲁国人太气愤了,可是他们的国民是文弱的,出不了武松,只得强烈要求齐国惩办凶手。
  惩办凶手对齐襄公不是难事,他当即命令将彭生处死,以平息鲁国的愤怒。彭生武艺很好,力气又大,折腾了半日才死,死前还针对齐襄公骂了不少难听的话。
  鲁桓公的遗体送回国安葬,文姜披麻戴孝地走在灵车后。走到边境,她忽然不走了,说:“这里非齐非鲁,我住下正好!”
中国公主(选读) 作者:尚爱兰

  丈夫遇害,她在两个国家都没法待下去。她新当政的儿子和她哥哥,都觉得她住在两不管的地区对谁都有好处。齐襄公从此见妹妹更方便了,经常到边境跟妹妹幽会。鲁国的史官常常拿望远镜观察文姜房里的动静,看到齐襄公的身影,就气愤地记下一笔:齐襄公又“会夫人姜氏”了!姜氏又“如(就是‘去')哪哪哪了”!这算是文人的软弱办法,寄希望于几千年后的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出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予以谴责。
  齐襄公有一次外出打猎,发现一只野猪趴在地上,他偷偷地摸到近前,想瞄准野猪射一箭。谁知,野猪突然像人一样站了起来,发出“嗷嗷”的怪叫声。齐襄公忽然觉得那野猪跟大力士彭生长得还蛮像的。撞到鬼了!齐襄公吓得汗毛倒竖,赶忙拔腿就跑。而那野猪竟追了上来,还模糊不清地号叫:“我是彭生——我要报仇——别跑——”
  齐襄公哪里敢停?一阵狂跑,跑掉了一只鞋子。
  (齐襄公的灵异经验着实奇怪,野猪八成就是人装的!)
  齐襄公跑回宿营地之后,责怪管鞋子的没有把鞋子弄好,把“鞋子官”狠狠地抽了一顿。“鞋子官”委屈地出去,刚好遇到想谋反的公子无知等几个人。“鞋子官”把伤痕给他们看,说自己恨死齐襄公了。公子无知便让“鞋子官”带路(史书上也有说“鞋子官”是故意搞苦肉计,为了诱敌深入,这有点解释不通),一行人杀进齐襄公的卧室,往床上一阵乱捅,却只把被子捅成了蜂窝。
  原来齐襄公听到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觉得不好,就躲在门后面。公子无知发现扑了个空,就骂骂咧咧地准备撤退,忽然在门下发现了一只鞋。齐襄公暴露了,接着被捅死了。这双灵异的鞋子一先一后双双发力,终于把主人弄死了。
  齐襄公死后,公子无知自立为王,不久也被人杀死。齐襄公的两个弟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闻讯赶紧从国外往回赶,说是谁先跑回国,谁就可以把落在地上的国君帽子戴在头上。结果公子小白跑赢了,就是后来的春秋霸主之一的齐桓公。
  文姜呢,无可避免地变成迟暮美人。只要她出门,就可以听到街上的行人、田里的农夫和做活的工匠诙谐地唱歌。他们用齐国和鲁国两种方言唱出一个女人漫长曲折的情色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她,她的外号又叫“祸水”。

  四年,鲁桓公与夫人如齐。齐襄公故尝私通鲁夫人。鲁夫人者,襄公女弟也,自厘公时嫁为鲁桓公妇,及桓公来而襄公复通焉。鲁桓公知之,怒夫人,夫人以告齐襄公。齐襄公与鲁君饮,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鲁君车,因拉杀鲁桓公,桓公下车则死矣。鲁人以为让,而齐襄公杀彭生以谢鲁。
  ——《史记·卷三十二》

  4 戏水女郎——蔡姬

  蔡国是很“菜”的国家,位于现在河南的上蔡一带。中原有几十个小国家,比如管、蔡、霍、鲁、卫、毛等等,当初分封时,是很神气的,只有西周王族的子弟(全都是姬姓)才能分到这样的好地方。但是这点土地,他们越来越守不住了,反倒是分封得远的异姓国家,比如齐国、楚国、越国、秦国等等,地盘越来越大,力量越来越强。于是那些中原小国不得不在夹缝里生存,比如蔡国就源源不断地向周遭的国家输送媳妇。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后,蔡穆侯赶紧挑了个好看的妹妹蔡姬给齐桓公送去做姨太太。
  蔡姬是个年轻活泼的姑娘,齐国又是沿海开放国家,商业尤其发达,甚至有红灯区。蔡姬从那封闭保守的中原小国出来,呼吸这带着海的味道的敞亮空气,日子过得十分明媚。齐桓公老了点,足以当她父亲,不过他还算是个不古板的君王,看到蔡姬淘气,他就哈哈大笑,很欣赏的样子。于是蔡姬就越发淘气起来。
  这一天,蔡姬和齐桓公在湖上泛舟。蔡姬见了水就顽皮起来,向齐桓公泼水,齐桓公也笑着回敬几下。两人好像在乡野荷塘间初恋的少男少女,行为举止还让人觉得蛮恶心的。一阵玩闹后,船猛烈地摇晃起来,齐桓公害怕,大声道:“好啦好啦,不要闹了啦!”
  蔡姬觉得齐桓公害怕的样子挺好玩,就干脆故意让船摇晃得更剧烈一点。齐桓公大声喊:“好啦!不要闹啦!我不会游泳!”
  蔡姬说:“没事的,你淹水了我救你!”蔡姬是熟悉水性的,天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游泳的——难以想像春秋时候的公主穿着高叉泳衣是什么模样。齐桓公年龄大了点,吓得紧紧抓住船舷,脸色煞白,好像第一次坐过山车的老汉。他越是害怕,蔡姬越是开心,把船摇得像游乐园的海盗船。
  齐桓公一脸阴沉地上了岸,对蔡姬说:“明天就把你退回蔡国!”
  蔡姬怎么也想不通,从前也玩闹过,这老头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哩? 
  跟老头玩闹,是要小心的。有些玩闹,让老头很高兴,觉得自己还很年轻;有些玩闹,让老头很气恼,觉得自己老得很没用、受了欺负,比如出老头的洋相。
  齐桓公不是说着玩的,第二天就派一辆马车,载着蔡姬退回蔡国。蔡姬觉得自己没犯什么大错,却遭到退货,十分丢脸,一路哭泣,一路颠簸,灰头土脸地回到蔡国。
  蔡穆侯看妹子嫁了齐国,竟这样狼狈地被撵回来,十分恼火。他心想:你齐国有什么了不起哩?我妹子青春无敌,又不是嫁不出去。
  一转手,他又把蔡姬嫁给了楚国的楚成王。

 齐桓公本来只是要蔡姬回家反省反省,怕助长了她的娇气,就没说将来还要接她回齐国的话,想等她反省好了来求情。谁知小媳妇并不留恋他,跑到南边重婚去了。
  齐桓公一怒,就带着八国联军讨伐蔡国。蔡国不经打,一打就投降了。齐桓公又挥师南下,讨伐楚国。
  这场战争的由头,很像古希腊的特洛伊战争——因为绝代佳人海伦被拐跑,于是爆发了长达十年的惨烈战争。
  齐军到了楚国,楚国人十分惊讶,因为两地实在隔得太远,而且一向没有什么往来。于是楚国用了“风马牛不相及”的生动说法,本意是“即使发情的马和牛也扯不到一起去”。齐桓公不好说“是来抢媳妇的”,就乱扯了一些陈年旧账,比如“楚国为什么不给西周上贡了呀(其实那时诸侯国都不怎么上贡了)?周昭王南巡到楚国的时候,为什么死在楚国了呀(其实是楚国人使坏,把他乘坐的船搞漏,让他淹死了)?”楚国人的回答也很有意思:“周昭王死了,问我们做什么?你们问河水去!”
  这场战争就是以军前骂架的形式进行的。双方都派出了最强的国嘴上阵,齐国是管仲,楚国是屈完。最终齐国理屈词穷,被骂走了。 
  对比特洛伊战争,这场因为女人引起的战争实在是可爱到极点了。想想那些士兵,从齐到楚,也就是从山东到湖北,一路上穿过了不少国家,饱览了不少风光,哪里是打仗?根本就是公费旅游。
  齐桓公回师经过蔡国的时候,各路诸侯又帮着蔡侯求情,于是齐桓公因为划小舟引发的莫名恶气也终于消了。这场战争就结束了。
  这就是春秋时期的战争,起因比较无厘头,过程比较儿童化。到春秋末期,特别是战国时候,出现了一些伟大而可怕的军事家,他们服务于太有野心和霸气的君王,瞧不起从前小儿科的无聊战争,于是发明了很多诡诈和残酷的战争技术,动辄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地围歼对手。
  “可爱的战争”一去不复返了。

  二十九年,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往伐。
  ——《史记·卷三十二》

  5 光荣的荆棘路——穆姬

  穆姬的事迹,在“古代妇女道德课程”统一自学教材——《列女传》中有记载。
  “姬”是她娘家晋国王族的姓氏,“穆”是指她嫁的老公秦穆公。秦晋两国是地理上的邻邦,也是政治上的姻亲,到现在依然把结婚称作“秦晋之好”。不过,亲家关系的那种“好”,并不是指“关系好”,只是“关系近”,近到不得不年复一年地互送礼盒和互相攻击。
  穆姬嫁去秦国不久,她的娘家起了血腥纠纷,形势大乱。穆姬是家里长女,下面好几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申生、重耳、夷吾,还有小姨娘生的儿子奚齐、卓子等等。本来按照长幼顺序,大家都相安无事,偏是小姨娘骊姬作怪,要立自己的儿子当太子,于是就想了个陷害太子申生的法子——在他献给国君的腊肉里下毒,再让尝饭的试出来。太子说不清此事的来龙去脉就自杀了,而重耳和夷吾便赶忙逃到国外。后来国君死了,大臣们害怕骊姬的儿子即位,干脆将他们娘儿仨一块杀死在葬礼上。总之是一个血案连一个血案,乱七八糟的。
  等到能死的人死得差不多了后,晋国需选择新的国君了。二子重耳看出晋国的混乱并没有结束,还得死人,就选择继续流浪。三子夷吾被秦穆公派兵护送回国,即位做了国君,就是晋惠公。
  穆姬的丈夫秦穆公很像当今世界的山姆大叔(美国),十分热衷当霸主。但霸主不是什么好差使,是要出钱出力出兵的,而霸主扶持的政权也不见得就听霸主的。晋惠公就是这样,他一回国就撕毁协议,面向秦国筑起防御工事。秦国当年给了他很多国际援助,黄河上塞满了往晋国运粮食的船。不久秦国遇到大饥荒,晋国怕秦国士兵吃饱了饭有力气,就一粒麦子也不给他们。种种积怨使秦晋两国,这所谓的好亲家,打了一仗。晋惠公,也就是穆姬的弟弟,被生擒。秦穆公很欢喜,终于大出了一口恶气。他将酒倒在河沟里,让士兵们痛饮一顿,再捆起晋惠公,七七八八地宣读了一下他的罪状,把他押到广场上,准备点上柴火,将他烧死,以祭上苍。
  战争和祭祀这两个盛大的群众集会,使男人们的情绪高度亢奋,都跑去广场上狂欢,好似本国的足球队得了世界杯冠军一样。而秦穆公这个领队,更是完全忽略了他媳妇的感受。
  穆姬觉得不能在家里坐等结果,于是她翻出最旧最破的麻布衣服,又翻出一双草鞋——天知道她什么时候攒着这些叫化子服装,再把珠钗取下,发髻扯散,总之看上去十分像一个无家可归的疯妇人,然后准备出门。
  走到门口,看见她的两儿一女正在玩,就露出诡异的疯女人似的笑容说:“我们一起上街好不好?”
  三个小儿女毫无戒备地说:“好耶好耶!”
  穆姬带着他们悄悄出门,走啊走啊,走到西边城墙根,就埋头拔一些荆棘灌木当柴火。小儿女问:“干吗呀?野炊呀?”穆姬狠狠地说:“问什么问?赶紧拔!”
  弄够一小堆柴火后,穆姬就把小儿女们揽在身边,好像老母鸡,又好像劫持犯,大声向城墙上的士兵喊道:“快去报告你们国君呀,再不释放我弟,我就要自焚啦!”

士兵们一看,认出是第一家庭的成员正在制造事端,赶忙跑去广场报告秦穆公。
  秦穆公跑来看,被他媳妇吓了一跳。以他平时的了解,他不大相信她敢于当节妇,不过人疯了就是另一回事。他被她的样子吓倒了——她眼神狂乱,披头散发,手脚被荆棘划出一些血痕,莫不是真的变成疯婆子了?
  三个小儿女感觉到情形不是闹着玩的,最慈祥最和蔼最不需防备的母亲忽然变成有着毁灭人格的人。再加上父亲一方的呵斥:“你先把小孩儿放了再说。”母亲一方的拒绝:“不放不放就不放,要死一块儿死。”吵闹和拉扯让孩子们觉得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彻底丧失了安全感。恐惧更使他们觉得自己迅速跌入漆黑的深水里,于是他们哭得越发大声了。
  秦穆公本性是个忠厚的人,最受不了妇孺的凄哀之声,连忙妥协了:“罢了罢了,本来今天是胜利狂欢日,变成老婆孩子发丧的日子也无趣。把晋惠公放了,撵回国吧。”
  穆姬说:“撵回国咋行哩?”
  秦穆公说:“那你说咋办哩?”
  穆姬道:“要按国家元首的待遇,好吃好喝,好生伺候!”
  晋惠公,也就是穆姬的同父异母兄弟,真的被请到国宾馆。原来准备跟他的脑袋一起慰问上苍的七牢——七套猪头牛头羊头,都被抬到他面前的餐桌上,他不客气地全部吃掉了。抹干净嘴巴之后,他又恢复了干劲,回国继续跟秦穆公抢霸业去了。
  穆姬真疯还是假疯呢?想她在秦国这些年,每天都生活在听到噩耗的预感里,虽是长女,却又帮不上一点忙,如果此次弟弟死在她眼皮底下,她会无法忍受和原谅自己的。疯倒不一定,歇斯底里的情绪是肯定有的。她事先也盘算过,如果只是自己假装自焚,秦穆公或许不加理会——死个媳妇打什么紧!但如果拉上小公主小王子,肯定能吓唬住人。这一招虽然戕害了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却是古代妇女常用而且不得不用的法宝。
  穆姬中年病逝,而她老公秦穆公却长寿得出奇,与晋国先后五代国君都打过交道。

  ……秦遂兴兵与晋战,获晋君以归。秦穆公曰:“埽除先人之庙,寡人将以晋君见。”穆姬闻之,乃与太子罃、公子宏,与女简璧,衰绖履薪以迎。且告穆公曰:“上天降灾,使两君匪以玉帛相见,乃以兴戎。婢子娣姒,不能相教,以辱君命。晋君朝以入,婢子夕以死。惟君其图之。”公惧,乃舍诸灵台。大夫请以入,公曰:“获晋君以功归,今以丧归,将焉用!遂改馆晋君,馈以七牢而遣之……
  ——《列女传》

  6 驯夫记——怀嬴

  怀嬴是秦穆公的女儿。嬴是姓(嬴姓是秦国的王室符号,比如秦始皇就叫嬴政),她嫁给晋怀公,所以叫怀嬴。后来,她又嫁给了她前夫的二叔晋文公,所以又叫文嬴。简单地介绍:她是二婚的,嫁的都是晋国人。
  先说她第一个老公晋怀公吧。他本是晋国的太子圉,在秦国做人质。说是人质,其实不打不骂不蒙黑眼罩,而且还让他娶了秦国公主,就是怀嬴。
  婚后,过了些日子,太子圉不告而别,跑了,起因是听说他的爹晋惠公在国内病得快死了。不知这个太子是怎么想的,大概是当人质当怕了,怕秦国不放他回国,或者在国外待久了,怕国人把他忘了,总之他脑子里幻化出最为恐惧的画面——失去了晋国的继承权。于是,他就化装成羊皮贩子,连媳妇也没告诉,连夜搭了船,逃回国了。还好,他赶上了葬礼,而且没有争议地当上了晋国国君,就是晋怀公。
  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贼似的,秦穆公既然将怀嬴嫁他,肯定是要拥立他回国即位的。大概是在别人眼皮下被管制太久,做事为人都难免鬼鬼祟祟的。
  怀嬴的第一段婚姻,简单地概括,就是被甩了。
  秦穆公对晋国一向有恩,听说女婿逃走,非常气愤——晋国父子二人,都是一路货色,知恩不报,过河拆桥。定要推翻他不可!秦穆公四处打探,知道晋怀公的二叔重耳,正在当国际流浪汉,就托人找到他,说:“你到我们秦国来,有好事!”
  这个重耳,就是后来的晋文公——怀嬴将要改嫁的人,可不是一般人物。如果写“磨难使人奋发”之类中学生腔调的文章,是最适合引用他充满波折的人生了。他本是二王子,不受重视也不受虐待,老婆娶了两个,不多不少,高兴的时候就喝点小酒,到野外调戏一下采桑女。他无病无灾地混到了四十二岁,一般古代人在这个时候,孙子都有了。他满心以为后半生就这么不好不差地过着,也很满意。谁知国君宠爱的小姨娘作怪,逼死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一看大事不妙,赶紧逃走了,各自逃到了他们母亲的娘家所在国,不在一处。
  重耳一逃就是十九年,这期间他弟弟(晋惠公)、他侄儿(晋怀公)相继做了国君。而他,能去的国家几乎都去了,意志越来越强,脸皮越来越厚,反正能赖多久就赖多久,直到人家赶人,或者完全待不下去为止。他曾经被农夫戏弄,请他吃土。他饿急了,还吃过忠心随从的大腿肉。他受过宅心仁厚的君主的施舍,也受到过同性恋君主的性骚扰。他流亡一路,也娶了一路。带着姨太太逃亡实在不方便,于是他又把她们都留在各自的国家,等着哪天她们共同的丈夫荣登君主宝座时,再一路接出来。

重耳听见召唤,就去了秦国。他先饱饱地吃了一餐,换了身干净衣裳,然后去见了秦穆公。
  秦穆公说:“是这样的,我要把怀嬴公主嫁给你。”
  重耳说:“啊?我都六十出头了,娶你家大闺女不太好吧?何况,她还是我侄媳妇,没办离婚手续吧?”
  秦穆公说:“就别提你家侄子了。反正你就放心地抢他媳妇,这是我的安排!”
  重耳为难而开心地说:“那就谢谢了。”
  秦穆公又说:“你先别谢,我还有四个女儿(其实是伯爵公爵的女儿,都是秦国贵族小姐),干脆一块儿批发,都嫁给你吧!”
  重耳太意外了,下意识地以失聪者的超大嗓门说:“你说什么?”
  秦穆公说:“我是说,你是有身份的人,一次只娶一个媳妇,太冷清了,太寒酸了!”
  那时的王公,妾媵越多越有派头。对王公们来说是这样,对太太们来说也是这样,如果当初是自己一个人出嫁,回想起来,就跟私通一样,很没有面子,如果自带了一堆小老婆给老公,就十分体面。秦穆公一次嫁五女,不是因为库存货太多,推销不出去,而是讲排场——尤其是怀嬴,因为是再嫁,不能弄得跟打折货似的,要更有大国公主的样子。
  怀嬴在老爸“你要当贤妻良母”的谆谆教导下,很谦恭地伺候丈夫重耳。一次,她端了一盆水给重耳洗手,他洗完手,习惯性地一挥,意思是“行了你退下吧”,这一挥就把水珠挥到怀嬴的脸上。怀嬴可不是好怠慢好欺负的,她把盆子“砰”一声往地下一掼,郁积的恼怒使她破口大骂:
  “你以为你是老几呀?要不是我老爸请你到我们秦国来,你屁都不是!只是一个讨饭的!你现在还是一个讨饭的!吃我们秦国的粮食,用我们秦国的女人。我们不计较罢了,你竟然耍威风?甩脸子给谁看呢?”
  重耳结结巴巴地说:“NO!NO!不是这样的……”
  怀嬴说:“你是王子没错,可我也是公主,谁比谁矮一截?我是二婚没错,可你也不是什么纯情少男!你算算自己都几婚了呀?再说我二婚,我有错吗?还不是你那没良心的侄儿害的!”
  重耳辩解道:“我没有……”
  怀嬴说:“什么没有?没有什么?你不愿意娶,我还不愿意嫁哩!谁稀罕嫁你这个老头子呀?我爹地真是太好人了,被你们姬家(晋国王族的姓氏)骗了一次又一次,还不吸取教训!我这就去回明了他老人家,说你们姬家没有一个好东西!离婚!离婚!你给我滚出秦国!”(当然,史书上怀赢没有这么泼妇,她只是简洁而愤怒地说:“秦晋两国不相上下,你凭什么瞧不起我?”)
  说着,她竟真的往外走了。
  外面重耳带来的晋国随从,早就听见了里面的吵闹,吓得不敢吱声。见怀嬴怒气冲冲地出来,害怕事情闹到秦穆公那里去,就赶紧拉住她,再七手八脚地帮重耳把衣服扒掉,又帮他用绳子反绑,跪在搓衣板上请罪。重耳跪了一天一夜,直到怀嬴消了气。
  “洗脸盆风波”后,怀嬴让重耳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两国关系上举足轻重的人物,从而使自己从身价暴跌的弃妇变成了不得不小心对待的贵人。公主敢于像市井泼妇一样发飙,并一战永胜,真叫人佩服。
  夫妻和好之后,怀赢难免委屈地替自己表功,说:“我爹还不是看中你将来能够成大业,才不惜工本资助你。你要是知好歹,我肯定全力帮扶你。”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
  重耳被接到秦国,当然知道秦穆公想什么,但毕竟只是猜测,不敢直接问。这次风波后,秦国的意图从怀嬴那里得到了证实,重耳赶紧和他的随从开会讨论眼下的局势。
  大家都说:“你十九年前就该做国君了,现在时机终于来了,我们实在忍太多年了。”
  商量之后,他们决定在吃饭的时候,用诗朗诵的方式,向秦穆公捅破这层窗户纸。
  经过几番“哎呀我嗓子不好”、“我文学功底太差”、“我记不住词”的推脱和忸怩,终于确定了几位诗朗诵的候选人。
  席间,重耳一使眼色,几位就表演起来,都是《河水》、《黍苗》之类暗示知恩图报的话里有话的诗。秦穆公脸色变好看了,也念了一首《六月》,大意是歌颂周宣王回国中兴,借典故说当前事,是曲折地表态。
  重耳的随从赶紧说:“重耳还不快拜!”秦穆公说:“哎呀,不敢当,我也拜!”重耳说:“不行,该拜的是我。”秦穆公说:“是我是我。”在客套的拉拉扯扯中,双方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看起来十分亲密。如果是在当代,记者的镁光灯会闪成一片,记录下这缔结盟约的重要一刻。
  重耳带着秦国赠送的玉器宝物,在秦国重兵护送下渡过黄河。这场“暴风军事行动”,将上台不到一年的晋怀公迅速推翻,杀死了这位又卑琐又想有所作为的可怜君主。
  重耳灭了侄儿兼老婆的前夫,重振朝纲,成为继秦穆公之后第二位春秋霸主。这是后话,且先说说他在外国娶的太太。丈夫登基后,她们全都来到晋国,大团圆了。
  怀嬴是最后一个被娶,却是最早一个被迎的太太。重耳一即位,就亲自到黄河边“逆夫人嬴氏以归”。逆是迎娶的意思,是接新娘子的高贵礼仪。而且,最尊贵的新娘子,按惯例也只是由礼仪官去迎,然后送到王公房里(二婚改嫁的,迎都不用,自己从后门闪进去就行了)。重耳亲自去“逆”,是将怀嬴当做正妻。虽然他没逃亡之前就有正妻了,但那么多太太忽然“团聚”,肯定要争个先来后到,不如赶早给怀嬴抢个位置,她虽然名分上不是正妻,但待遇上已经到了。
怀嬴又出嫁一回,这回挣足了面子。据韩非子在《买椟还珠》中透露,怀嬴除了豪华嫁妆,还带了七十位穿着锦绣衣服的美女陪嫁过去做妾媵。晋国人一次见到这么多秦国美女(除了怀嬴,她是不好看的),喜出望外,好想抢一个或者买一个回家。怀嬴的陪嫁亲友团,实在太漂亮了,就像镶满宝石的美丽匣子。而怀嬴本人,就是匣子里品相一般的珠子,还是算啦,给重耳好了。
  史上好多公主,一听说要嫁给政治和外交(这本是她们的宿命),就开始哭哭啼啼,然后哭哭啼啼一辈子。怀嬴是强悍的,很明白自己的位置,并不断地在老公面前强化,让自己有了代表祖国的说话权。这使她很好地完成了所担当的外交使命。
  重耳死了之后,秦晋两国又打了一场惨烈的“崤之战”。秦军大败后,怀嬴出面说了一大通“我们秦国对晋国有恩,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道理,又是哀求又是威胁,新的晋国君主虽不是她亲儿子,到底怕了她,将秦国被俘的三个大将放回了国。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也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
  ——《左传》

  7 跨凤成仙——弄玉公主

  弄玉公主,是秦穆公的另一个女儿。她是带玉出生的人,和贾宝玉一样,让周围的人对她的来历和去向肃然起敬。不过她的玉不是一出生就神奇地含在嘴里的,而是她出生那天秦穆公正好得到的一块别人进献的美玉,晶莹洁白,是罕有的宝贝。她周岁的时候,按风俗要“抓周”。这块美玉放在一堆小器具和小玩物中,小公主慧眼识宝,一把抓住美玉就不放手,后来成为她喜欢把玩的随身之物。于是秦穆公就给她起了个小名,叫做弄玉。
  她还有个好听的绰号,叫做“玉女”。这个名称,最早就是属于她的。“玉女”的现代含义是清纯美丽,纤尘不染的大众情人。弄玉没有辜负这个称号,她漂亮温柔、冰雪聪明,喜欢古笙等高雅音乐。秦穆公还专门为她修建了一座露天音乐厅——凤凰台,让她对着无限的星空表演。
  这一天,长空如洗、明月皎皎,弄玉又吹奏起“凤凰鸣”的曲子来。乐声回荡夜空,如天上仙乐。忽然,她听到一阵袅袅的洞箫声,似乎从东方天际飘忽而下,分明和自己的曲子相和相鸣。过了一会,只见东南方天门大开,倾泻楼台,五光十色,一个美少年跨着彩凤,翩翩降落。
  这位少年说:“我叫箫史,本是神仙,因为和你有缘,才应曲而来。”他们两人——应该说一人一仙,在凤凰台切磋音乐,十分情投意合。箫史不愧是神仙,箫音所达数百里。一曲奏完,引来彩云缭绕;二曲奏完,引来赤龙飞舞;三曲奏完,引来凤凰和鸣。满朝文武和凡夫俗子都赶来看这千年不遇的景象,被仙界的光芒和超炫的音乐笼罩、震撼。
  秦穆公欣然把弄玉嫁给箫史,这对年轻夫妇就到华山静修。在箫史的培训下,弄玉公主离仙女的标准越来越近,她可以几个月不吃不喝,所奏音乐可以抵达天庭。
  终于有一天,上天派来两只飞行器——一条赤龙和一只彩凤,弄玉骑着凤,箫史跨上龙,双双成仙去了。“乘龙快婿”的说法,就是打这儿来的。
  弄玉和箫史,在史上都是确有其人的。那么,谁会相信这个离奇的爱情故事呢?除非有人硬要说春秋战国时候,就有了外星人拐走良家女孩的历史记录。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这是为了维护王室声誉而编出来的官方版本——嫁给“乘龙快婿”,总比嫁给吹喇叭的好;夫妻双双成仙,总比少男少女私奔到大山里好。
  这个故事,一定有另一个版本——在王室的绝密档案中,因距今太久而被淡忘或销毁了。
  箫史这个人,凭姓名可以猜到他的身份。那时的老百姓也没有姓,他的才艺是吹箫,就这样喊他:“喂,箫!吹一个!”吹箫不能当饭吃,所以他谎称自己是尧帝时候的人——既然活了那么久,对历史应当搞得很清楚吧?于是,他就被王室聘用,当了个史官,是低等文职人员。所以,别人也就那样喊他:“喂,史,过来一下!”因此基本上可以确定:箫史是个玩音乐的流浪艺人,在王室的历史研究所短期打工。
  如果不是箫声传情,他根本不可能接触到清丽高雅、深居简出的公主。早期的箫,并不是只有一根,而是跟笙差不多,由长长短短的一排竹管组成,前面安个葫芦嘴,样子像展开的凤凰翅膀,所以叫凤箫或者排箫,吹出的声音也不是寂寥清冷的调子,而是热情繁复的。人们想当然地认为这类似凤凰和鸣,反正谁也没有听见过凤凰究竟怎样叫。吹笙箫,等于吹最高级的爱情奏鸣曲。
  箫史常常听到不远的地方飘过来这样的乐曲,他记下了旋律,晚上歇工的时候,就对着那个方向吹回去。迟疑错杂的笙箫声,竟慢慢汇成和谐的“E大调对面的你是谁之小夜曲”。彼此双方难免对声音的策源地好奇,产生了同样的念头:啊,要是对方是异性,那就惨了(或者好了)。
  那箫史忍不住带着他的乐器,翻过墙头,跑到露天音乐厅。四目相对——哇塞!对方不止是异性,而且是相当好看的异性!
  有一种理论认为,要赢得女孩芳心,必须学会除口头语之外的另一种语言。写信也可以,书面语言;送花也可以,行为语言;画画更好,图像语言;而最好的就是搞搞音乐,音乐天生具备求偶特征,声音一起,女孩就直接被催眠了。如果想进一步,借口也好找:“来,我’手把手‘教你……”
秦穆公还蒙在鼓里,积极地在各国王子中物色女婿。而这里的一对少男少女,早就有了私情,再也分不开了。
  公主公主,名称的由来是什么?就是婚事由王公做主!王公一律把她们做主给王子或高官了。自己搞对象,这算怎么回事?弄玉公主这么好的条件——春秋霸主的女儿,又温柔多情又“比优提佛”,娶过来,对国家对自己都好哩。因此,各国刚刚成年的王子都眼巴巴地盯着。忽然知道她要嫁给一个吹箫的王室雇员,还玉女哩,呸!这是怎么回事?要讨个说法嘛!
  在压力之下,箫史带着弄玉逃到他的老家——华山,在那里,他们远离凡尘琐事和乌烟瘴气的世界大战,专心地你吹笙来我吹箫。不过,米呢?即使有米,谁做饭?做了饭,谁刷碗?传说中的两人不吃不喝,敢情是没吃没喝;跨凤升仙,敢情是饿死了的别称。
  如果你不喜欢,那没关系,改一下结局好了。秦穆公在史上还是很宽怀大度的,特别是身边的女人一闹,就依了她们。再说,放眼看去,除了秦国,哪儿还有什么好国家?哪儿还有什么好王子?全都是些早晚要被秦灭掉的主儿。公主嫁过去,怎么也摆脱不了做人质的命运,所以,她闹着嫁谁就嫁谁吧!只不过,箫史必须当庭表演一下“吹箫引凤”,证明他非凡人,以便说服悠悠众口——没有凤?那就把野鸡打扮打扮放出来!
  箫史弄玉,带着一批可以潇洒走一生的嫁妆,去到华山。弄玉公主是惟一一位争取到自由爱情的公主。箫史弄玉,成为将初恋进行到底的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

  萧史善吹箫,作鸾凤之响。秦穆公有女弄玉,善吹箫,公以妻之,遂教弄玉作凤鸣。局十数年,凤凰来止。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数年,弄玉乘凤,萧史乘龙去。
  ——《列仙传拾遗》

  8 蓝色生死恋——越姬

  楚昭王敢情是看韩剧长大的,总要让他的女朋友们上演《蓝色生死恋》。
  他的身体不好,不知道是得了什么慢性的要命的病,史书上总是有“昭王病……”然后如何如何的记载。他死的时候,也不算老,三十五岁。
  楚昭王——还是叫他名字吧,熊轸,也有身体健旺、神采飞扬的少年时代。他九岁登上王位,十五六岁时,就从各国娶了一些媳妇,这些媳妇们的年龄相当于现在的初中女生,都是爱美贪玩的。熊轸经常带着她们游玩。大家骑马追逐野兔子,或者在荷花塘里荡舟,玩得尽兴而归之后,就在高台的亭子里野炊。
  看到晚霞中的云梦泽,楚昭王感叹道:“好美啊!”
  问左边的蔡姬:“美不美?”
  蔡姬答:“美!”
  又问右边的越姬:“美不美?”
  越姬也答:“美!”
  那时的云梦泽,是长江和汉水之间连绵不断的湖泊、沼泽和湿地(到宋代完全干涸消失),波光闪动,云气蒸腾,荷花摇曳,彩禽飞舞,看起来好似梦境一样。楚昭王看到这般美景,忽然浪漫起来,爱情在生活里的位置在瞬间升腾到比天还大。他对两位小媳妇说:“生活是多么好哩!我愿意和所爱的人生在一起,死在一处。”
  他问蔡姬:“你愿意生生死死和我在一起吗?”
  蔡姬说:“愿意!”
  楚昭王马上对身后的史官说:“记下来,蔡姬说愿意和我一起死!”
  史官赶紧拿把小刀,在竹片上刻:“蔡姬愿意和大王一起死(古文不是这样的)。”
  等于拿到公证处公证了。
  他又问越姬:“你愿意生生死死和我在一起吗?”
  浪漫誓言本来只是游玩的一部分,所谓同生共死,只是表达兴奋之情,相当于“我要和你一起开心,永远这样,越久越好”。没想到随口一说还要拿去公证,只剩下字面意思了,说什么时候死就得什么时候死。既然变得这么严重,越姬也不敢贸然回答了。(在《列女传》中,她还说了一堆道理,大意是:你搞正事我还可以考虑,你总是在玩,这样的君主陪你死没什么意义——好像楚昭王的班主任一样把他训斥了一顿。)
  越姬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那个)的女儿。国宝“越王勾践剑”在湖北江陵(古楚国)出土,一种说法就是由她带到楚国去的,是嫁妆的一部分。
  越姬沉默不言,史官兼公证员只好写上“越姬不答应与大王一起死”。
  又过了十几年,楚昭王领军到陈国打仗,在军中病倒了,这次的病象十分凶险。楚昭王梦见太阳长了红色翅膀,好像大鸟一样向他扑过来。他赶紧问军中的占卜师这是什么征兆。占卜师不认为这是好兆头,而解决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地位足够的人代替楚昭王死,以此化解。可杀的人,只有将领了。
  楚昭王说:“正在打仗呢,杀将领不太好吧?”
  他忽然想起当年作过公证,蔡姬是愿意死的,便派人拿着白竹黑字去找蔡姬。
  蔡姬反悔了,顿足道:“人家是说着玩的嘛!偶不想死,偶不想死!”
  没办法,又去找越姬。很意外的,越姬倒是愿意。
  越姬为什么愿意?史书上完全没有写她的心理活动,只有一大通道理,实在不是充足理由。大约是受楚人影响,认为死并不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如果是牺牲的性质,还可以转世成神。
  越姬自杀了。而楚昭王的病也没有好,死在军中——这是肯定的。

不过越姬的自杀,也是有前提和协议的:一定要由她的儿子继位。她的儿子就是楚惠王熊章,公输盘曾经为他造云梯攻打宋国。楚惠王在位五十七年,把楚国建设得十分繁盛,如果有神灵在保佑他,那一定是他母亲越姬了。

  越姬,楚昭王之姬,越王勾践女也。昭王燕游,越姬从,谓姬曰:“乐乎?”对曰:“乐则乐矣,而不可久也。”王曰:“愿与子生死若此。”姬曰:“君王乐游,要妾以死,不敢闻命。”后王病,有赤云夹日如飞鸟。王问周太史。史曰:“是害王身,请移于将相。”王曰:“将相于孤,犹股肱也。”不听。姬曰:“大哉君王之德。妾请从王死矣。昔日游乐,是以不敢听命,今君王复礼,国人为君王死,何况妾乎?妾愿先驱狐狸于地下。昔日口虽不言,心许之矣。妾闻信者不负其心。”遂自杀。
  ——《列女传》

  9 倾城之恋——季芈畀我

  季芈畀我(念“季米必我”)是楚昭王熊轸的妹妹。她的名字是奇怪的四字组合。“季”是她的排行。“芈”是楚国的国姓,是模拟羊叫的声音。“畀”是象形字,丝织品放在托盘上的样子。她的名字发音很娇嗔,故事里她年方十四。
  季芈畀我和楚昭王的妈咪伯嬴是秦国来的大美女,推断季芈畀我也应当天生丽质。楚昭王非常疼爱这个妹妹。楚国都城郢都被吴国攻破的时候,楚昭王把国民和媳妇全都留在城里,任吴国的将士烧杀奸淫。他爹楚平王被伍子胥掘坟鞭尸,他妈也险些被吴王阖闾摸上了床。惟独这个妹妹,楚昭王带着她一起逃出城去——一共只跟出来十个人。楚昭王当时只有十七岁,完全是吓坏了,这次弃国出逃,其实没有方向,就是乱跑一气。
  楚昭王当政时,“无岁不有吴师”,年年都受吴国的骚扰。楚国其实离吴国挺远,一个在湖北,一个在江苏。但有长江相连,撑个船就很利落地来了。其实吴国一直没有信心攻打楚都,说起这次吴楚大战,起因挺荒诞的。
  楚国有个附属小国,蔡国。这一天,蔡侯来楚国上贡,带来两套玩意儿——羊脂美玉雕刻的玉佩和银狐鼠裘。一套送给楚昭王,一套自己穿戴着——这蔡侯也真是的,在家里自己穿就好了,何必送一套穿一套,显得很富余似的。楚国的一位大臣也想要,蔡侯说没有了。大臣说:“那你就把身上的脱下来给我。”蔡侯说:“不给你,我自己还要穿呢。”
  这大臣就去向楚昭王说:“把这个小气的蔡侯关起来。”一关就关了三年。
  蔡侯被释放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吴国攻打楚国。吴国的大臣伍子胥从前是楚国人,为了报家仇,就力主把楚国连锅端。他自己充当急先锋,吴王亲自挂帅,大军往楚国来了。
  楚昭王带着弟妹,还有几个贴身侍卫和忠心大臣,一行人在云梦泽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跑,浑身连水带泥,连鞋子都跑丢了。小妹季芈畀我尤其跑不快,衣裙上都沾满泥污。有个侍卫叫钟建,他表示愿意背着年轻公主。
  楚国风气开放,沟渠湖泊多,妹娃儿要过河,总会有陌生哥哥抢着来背,这本不算什么。可是楚昭王这家伙很计较,他曾经有个媳妇叫贞姜,从齐国娶来的。贞姜困在小岛上,大水要来了,楚昭王派侍卫去背她出来,但侍卫一时情急没有带令牌,无法证明自己是受君王之托,因此这贞姜就不敢跟他走,硬是被大水冲走淹死了。
  但眼下的情形危急,楚昭王这个还没进入封建社会就满脑瓜封建思想的年轻君主,只好同意小妹趴上了钟建的背。
  钟建是年轻汉子,从来没有和少女有过这样的近距离接触。又要逃命,又要在君王眼皮下立功,又要对美丽少女的性命负责,同时还被少女的体温和气息包围,他的脑子和躯体都莫名其妙地兴奋,使得他的体内产生了说不清的混合激素。他虽然负重长跑,倒是比其他人跑得更快。
  一行人投奔了楚国的几个属县,但哪里都不肯收留,称不认识他们。中途休息时,还有一群人凶神恶煞般地拿着戈包围上来,不知道是抢劫,还是把对楚平王(楚昭王的爹)的仇恨发泄到他们身上。楚昭王的弟弟被打伤,他们只好去楚国的附属国之一——随国。
  随国,就是出土“曾侯乙编钟”的地方,要奔走四五百里。在患难中,钟建和季芈畀我的关系显然有了微妙的发展,路程虽然艰险,倒也有几分甜蜜和浪漫。钟建对季芈畀我加倍保护,时刻不离左右,成为公主专门的护花使者了。
  如果在古装电视剧中,他们一定会在其他人的呼噜声中作些无声的交流,或者悄悄起身到不远处的湖边,在满天星斗下夜谈一会,还要给这画面配些抒情插曲。
  到了随国,随国君主赶紧占卜,结论是把流亡者交给吴国不利,于是就收留了他们。
  大家商量复国的办法,可只有几个人,能有什么办法呢?大臣申包胥只身到秦国去搬救兵,对秦王说:“吴国攻打楚国,你秦国管不管?”
  吴国攻打楚国,秦国为什么要管?我们秦国又不是联合国的维和部队,我们不管,你们自己想办法。
  秦哀公不管,申包胥就在秦庭上哭,一哭就哭了七天七夜。秦国受不了啦,答应出兵。再加上楚昭王的媳妇越姬是越王勾践的女儿,越国在吴国的后院趁机搞了一搞。吴国一看形势不对,不可久留,就撤兵回家了。
  年轻的楚昭王返回楚国,重赏有功人员。功劳最大的就是申包胥,奖品之一就是季芈畀我。
 申包胥有功,赏财宝封地就好了嘛,为什么一定要拿亲妹子去奖励?当初,小妹和钟建在沼泽地里的恋情,年轻人掩饰不住的面红耳热、芳心暗许都在楚昭王眼皮底下进行,怎么也瞒不过他去。但钟建只是个侍卫,虽然也是有功的,可让他娶了公主,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倒好像是他趁人之危。
  季芈畀我早就心属钟哥哥,怎么肯嫁申大叔哩?她坚决不肯,勇敢地公布她的恋情,非钟建不嫁。
  她的理由是:“钟建保护过我,他对我最好啦。背我过河,拉我上山,给我找水喝,顺便还采了一朵小黄花送给我。再说,我也挺喜欢他的……”不过,话说出来,就成了这样:“当女孩子的,应该守身如玉。钟建背过我,我就不能再嫁其他人了。”这显然是针对楚昭王这“封建脑瓜”专门设计的说辞。楚昭王无话可说,答应将季芈畀我嫁给钟建。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说:“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
  总之,季芈畀我这场倾城之恋,有了一个她喜欢和希望的结局。公主嫁给旅程中逐渐恋上的人,这在历代公主中是罕见的。张爱玲又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钟建由侍卫提拔为乐尹,就是主管搜集整理编排音乐歌舞的官,真是快乐的职业。

  王将嫁季芈,季芈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钟建负我矣。”以妻钟建,以为乐尹。
  ——《左传·定公五年》

  10 只因半条鱼——胜玉公主

  吴王阖闾的小女儿叫胜玉(或“滕玉”),年方十四五岁,还未出嫁。个性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比玉还要“玉”——洁净,自尊,脆硬,易碎。
  吃饭的时候,吴王阖闾和夫人以及胜玉商量伐楚的事。席间,有一道蒸鱼,吴王吃了一半,把另一半给胜玉吃。谁知这个举动惹恼了胜玉公主。
  她当即丢了碗筷,气得脸通红,对父亲说:“你把吃了一半的鱼给我吃,什么意思啊?是不是羞辱我?”
  吴王没有理会少女莫名奇妙喷涌出来的坏脾气。如果少女的脾气反复发作,家长开头还重视,哄一哄,后来就冷处理了,通常叫大家都不要去理睬她,她自己气一气就好了。谁知胜玉公主奔回卧室,抽出一把短剑就自杀了。
  史书上就是这样记载的,起因竟然这么简单,稍懂一点青少年心理的人都不能信服。“半条鱼”显然只是自杀的导火线。吴越多湖,鱼是家常菜,又不是什么高级东西。史书究竟回避和省略了什么?或许早恋受阻?或许离家出走未遂?或许考试不及格?都不可能啊!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吴王和胜玉讨论过伐楚的事情。显然胜玉是从小习武的,懂一些军事,吴王对这个女儿是非常看重的。
  吴王一看女儿血流满地,竟然真的自杀,后悔心痛得不得了。吴宫上下都莫不惋惜——竟然因为半条鱼,实在是……唉!
  胜玉的葬礼引得全城人都出来看,因为真的很好看,跟什么什么开幕式似的。有很多市民们从没见过的陪葬品:玉杯金樽、珠宝绸缎……对了,还有一把名剑叫盘郢,是越国敬献的。越国当时具有世界顶尖的铸剑技术,著名的欧冶子大师铸了五把名剑。这些剑都是有灵性的,有名有姓,有雌有雄,有出身有来历。其中三把名剑都献给吴国了:一把叫鱼肠,被刺客专诸使用,藏在鱼腹中刺杀吴王僚;一把叫盘郢,想来胜玉公主生前十分想得到它,死后这把剑就殉葬了;还有一把湛卢,它的去向到本文结尾再说。
  最好看的还不是殉葬品,而是“白鹤舞”。这是数百人表演的大型“团体操”,每人手持一只超大的白鹤。这白鹤用竹子做骨架,白绢做身子和翅膀,人拉动牵线就翩翩起舞,象征死者的灵魂升天。送葬队伍刻意在街上多停留和表演了一段时间,并没有驱赶老百姓的意思,似乎很欢迎老百姓加入送葬队伍。老百姓向来喜欢看热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共有上万人。
  “白鹤队”边舞边向公主的墓地走去。老百姓很想看看下面还有什么节目,就推拥着一块往墓穴走。
  胜玉公主的墓是什么样的呢?传说中是“凿池积土,所凿之处,遂成太湖,今女坟湖是也”——太湖是为了葬胜玉而凿的,这显然不对,它是自然形成的。不过,这也告诉我们吴越王族的墓地一般建在湖中,在湖中堆出土墩来(难度很高哦)——这只是后来的视觉效果。其实过程是反着的,就是先挖出一个巨大池塘,土堆在池塘中间形成一座坟茔,墓室用巨大的条纹石块堆砌成空室,建好后就往池塘里注水,只留一条堤坝样的通道通向墓室。
  看热闹的百姓被引入惟一的通道中,忽然出现大队的士兵将他们往墓室里赶,一些人站立不稳,被推拥到墓室里。等装得差不多了,墓室的大石门从上面“刷”地落下,将送葬队伍和纯粹看热闹的老百姓关在里面——上万人都给胜玉公主当人殉了(墓室能装上万人吗?其他人可能是被踩踏致死,或者被推到湖中淹死,或者被驱赶的士兵砍杀,可能也有一部分人在混乱中逃走)。城中几乎家家都有死伤,全城的每个角落都有人大放哀声。
  吴王阖闾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来减轻丧女的痛楚,求得自己邪恶灵魂的片刻宁静。

那把湛卢剑,非常痛恨吴王阖闾的残酷无道,它不愿意在吴国待下去,就悄悄溜到长江中,像一条冷峻的中华鲟,潜水游动,逆流而上到了楚国,一下子就钻到兵器收藏家楚昭王的枕头边。吴王阖闾听说剑逃走了,很不高兴,就兴兵灭楚去了。
  这个神话真赞!不过,事实不是这样的,灭楚另有原因。

  吴王有女滕玉,因谋伐楚,与夫人及女会蒸鱼,王前尝半与女。女怒曰:王食鱼辱我!不愿久生,乃自杀。阖闾痛之。葬于国西閶门,外凿池积土,文石为椁。题湊为中,金鼎玉杯、银樽珠襦之宝,皆以送女。乃舞白鹤于吴市中,令万民随而观之。还使男女与鹤俱入羡门,因发机以掩之,杀生以送死,国人非之。湛庐之剑恶阖闾之无道也乃去。
  ——《吴越春秋》

  11 最佳女配角——魏公主

  如果让女人扮美,她应该很高兴,ok啦!如果让女人扮丑,她应该更高兴!为什么呢?电影女星,有了一定资历才被允许扮很丑很丑的女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说魏公主扮丑之前,还要讲另一个人的故事,就是春秋末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吴起。这个称号听上去很无趣,请拿出一点耐心——要想想,他是平民出身,却获得了这个通常被有作为的帝王占用的称号。
  春秋时期,百家争鸣。如果想奋发有为,当一名有权利有俸禄的高官,就得学法家。吴起是韩非子推崇的法家先驱,他先在自己的家里推行法家准则。
  吴起让老婆织一条“组”,就是扎在衣服上的腰带。老婆织成了,吴起拿尺子一量,发现比政策规定的窄了一点(那时什么社会级别的人扎多宽的腰带,都有明文规定)。吴起让老婆重织一条,老婆说“好吧”,又重新织了一条。吴起又拿尺子量,发现跟原来那条不合规格的一样,并没有宽起来,就去找老婆算账。
  老婆说:“当初经线就是这么长,已经设定好了,没法子改了。宽一点窄一点有什么关系(吾始经之而不可更也)?”
  吴起大怒道:“不行,你不按法度做事,答应的事情又不照办,不配当法家的妻子。”就把他老婆休掉了。老婆派了娘家兄弟来说情也不行。
  给法家当老婆还蛮惨的。不过,第二个老婆嫁给即将成为军事家的吴起,更惨。
  吴起是卫国人,卫国是小国,无法大展拳脚,他就投奔到鲁国。鲁国和齐国打仗,他刚好有表现的机会,就要求当将领。但是,吴起的老婆是齐国人。鲁国国君担心他不好好打仗,甚至故意打乱仗。吴起回到家,二话不说,就把什么错事也没有做过的老婆杀了。再提着老婆的人头去见鲁国国君,表示他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这就是著名的“杀妻求将”的典故。吴起把重视儒家、文质彬彬的鲁国人吓住了,而他一直研究的兵法终于有了一次真人实战的机会。吴起大获全胜。
  没有人敢否认吴起是个狠角色,他声名大噪,同时也名声大臭。在鲁国容不下身了,又转投魏国。
  吴起到了魏国,总之表现得十分强悍。其实,不管多难搞的国家,只要来了个法家,总是快刀斩乱麻地被搞定。同时,在法家的背后,一定有很多人站在暗处,想把法家往死里整。
  有个叫公叔的,很想把吴起撵走。他向魏王说:“吴起对谁都没有忠心,他换了好几个主子,谁知道对魏国是不是有二心?传说他想跳槽,不如试他一试。”
  魏王说:“怎么试呢?”
  公叔说:“就说把公主嫁给他。如果他对魏国忠心,就会留下来,反之就会跑掉。”
  魏王说:“好吧。”
  公叔请了一位造型师,回到家里对老婆喊:“老婆,老婆,快来一下,给你改改造型。”
  公叔娶的是魏国公主,既然是公主,就默认她是个美人。换新造型是富贵美人共有的业余爱好,她兴奋而期待地拿起铜镜,看着经过造型师改扮过的妆容,差点以为铜镜变成了块魔镜。
  “啊,我怎么这么丑?”
  公叔说:“不够丑,不够丑,造型师!还要丑一点!”
  魏公主说:“什么?你安的什么心?”
  公叔说:“你有所不知,只有大美女才有资格扮丑。你不光要丑,还要凶,还要恶,还要俗,就像……(他想不出例子来,其实就像周星驰《食神》中的莫文蔚就对了。)我有我的计策……”
  他在老婆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番,公主含笑连连点头。
  然后公叔就请吴起到家里来吃饭。席间,公叔喊公主老婆出来见见客人。吴起一看,啊呀呀!原来魏国公主是这么大一只恐龙啊!她不光像个妖婆,而且对公叔凶得狠,一句话不对,就抽他耳光,把他抽得像陀螺一样在地上转了几圈。
  吴起坐立不安,对公叔十分同情道:“没想到你过这样的日子啊。”
  公叔说:“是啊是啊,您都亲眼看见了,娶公主有什么好啊?比做牛马还不如。”
  第二天吴起上朝,魏王说:“我家小公主性情柔顺、知书达理,招你做驸马如何?”
  吴起说:“敢问跟嫁给公叔的那个公主比,性情更好一点吗?”
  魏王说:“当然。那个好,这个更好。”
  吴起心说:“算了吧,还更‘好’哩!我还是逃得越远越好吧。”
  吴起什么时候怕过女人?何况他是为声名功业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只要对仕途有永久的好处,多糟糕的老婆也可以忍受。魏公主的扮相表演,竟然让吴起放弃了在魏国二十多年的功名积累,可见她的表演多么逼真出色。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没有颁给她,实在是奥斯卡的过错——出现得太晚了。
吴起跑到南面的楚国,帮助楚悼王搞变革,使国家兴盛起来。吴起还带兵攻打原来的老板——魏国,并大获全胜。
  但是,特权受到遏制的楚国贵族对吴起恨之入骨,楚悼王一死,他们就勾结在一起报复他。吴起被追杀,只好躲到楚悼王的尸体后面。按楚国法律,损坏国王尸体要问死罪。可那些贵族哪管这些?一顿乱箭齐发,吴起中箭而死。楚悼亡的尸体也成了草标,上面插满了箭。
  楚悼王的儿子楚肃王即位后,既要趁机彻底铲除那些老贵族,又要严肃法纪,于是他查处了那些放箭的人。共查出七十余家贵族,全部满门抄斩。
  最强的计谋家,在自己死后,依然能设下报复性的连环灭门血案。吴起便是其中之一。

  田文既死,公叔为相,尚魏公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公叔曰:“奈何?”其仆曰:“吴起为人节廉而自喜名也。君因先与武侯言曰:‘夫吴起贤人也,而侯之国小,又与强秦壤界,臣窃恐起之无留心也。’武侯即曰:‘奈何?’君因谓武侯曰:‘试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则必受之,无留心则必辞矣。以此卜之。’君因召吴起而与归,即令公主怒而轻君。吴起见公主之贱君也,则必辞。”于是吴起见公主之贱魏相,果辞魏武侯。武侯疑之而弗信也。吴起惧得罪,遂去,即之楚。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12 铁甲军团中的红帐篷——华阳公主

  西北旷野,满目尘土黄沙。华阳公主的婚车在阔大荒凉的大地上前进着,凄怆而热烈的色彩,格外醒目。
  六十万秦军——差不多是秦国的全部军队,这些准备为秦国统一做最后决战的西北军人,用他们的身体和铠甲层层围起一座铁青色的城池。而在这座纯男性、纯阳刚的“城池”中央,搭起了一顶小小的鲜红色的帐篷。这就是华阳公主的婚礼。
  秦国、铁血、无面目的庞大群众、壮烈的性……这一幕,该是张艺谋导演最喜欢的吧!
  如果这经历了性压抑性向往的狂暴爱情,十分酣畅十分拉风地在众目睽睽下实现,那么就更像张艺谋的电影风格了。
  可是,历史不是某部个人风格的电影。历史就是它自己。锦帐里没有爱情,华阳公主不会爱他。她是个不到十七岁的少女,而新郎是个超过七十岁的老头,是这支庞大队伍的将领——王翦。
  王翦是非常善战的老将,在秦灭六国的战争中,灭掉了抵抗最激烈的赵国燕国。如今他率领大军,是要灭掉抵抗更为激烈的楚国。
  其实,当初选将时,秦王(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在李信和王翦之间犹豫。李信说:“灭掉楚国,用二十万兵力就够了!”而王翦说:“灭掉楚国,非得六十万兵力不可!”秦始皇又不屑又同情地看了王翦一会,笑着说:“你老了!”王翦一气之下,就告老还乡了。
  年轻的李信被楚军打败,逃回了秦国。秦始皇这才相信“姜是老的辣”这一简单道理,亲自到王翦的家乡请他出马并拜为上将。问他有什么要求,王翦说:“我要求带六十万人马!”
  六十万人马出行前,王翦向秦始皇要求说:“请大王赐给我良田美宅,我要给子孙留点家业。”秦始皇大笑着答应了。王翦走到关口,又派使者带信给秦始皇说:“请大王再赐我良田美宅!”开价是前面的五倍。往楚国行军的一路上,他不停地托人带信回去要封地,很像那些没有职业道德的、演出途中加价才肯继续唱的歌星。
  身边的人提醒他说:“将军这样不是太过分了吗?”
  王翦说:“你们知道什么!我这次出征,带走了秦国的全部士兵。我不断地要封地,是表示打完仗之后,会世世代代留在秦国,这样才能打消秦王的疑心——你们不知道他是多么喜欢猜忌的人!”
  可是娶公主,却不是他要求的一部分。行军到中途,遇到华阳公主赶来嫁他,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不然就会在都城好好办一场婚礼,怎么会在旷野中结婚呢?显然事出秦始皇的突然决定,他以为王翦真的需求很多,就把华阳公主当做额外的大赏。
  王翦大败楚国,杀死了楚国最后的希望——最仇恨秦国最英勇善战的大将项燕。接着最后一个大国齐国不战而屈,秦始皇实现了统一大业。几年后,王翦病逝。而作为真实人物的华阳公主,她的故事也随着战争的结束而结束了。
  不过,作为虚构人物的华阳公主的故事还没有完。
  在一些小说和影视中,她的爱情被虚构者毫无史料根据地送给了刺客高渐离。
  秦始皇有十个(或十一个)女儿,只有华阳公主留下名号。如果在那个血与火的男性时代,非要设计一个秦公主出场,那么只有把故事委派给她了。任何惨烈爱情,都可以放到她的名下。
  华阳公主本是瘫痪病人,没有见过什么适龄男人,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乐趣。高渐离——荆轲的好友,这个来自燕国心怀仇恨的盲人琴师,用他的三昧真火——激越的音乐、复杂的爱情、狂放的性爱,打通了华阳公主的全身关节——她竟然能奔走如飞了!
  高渐离用灌了铅的筑击杀秦始皇,终因没有视力而打偏了——他用必死的方式奔赴了自己的惨烈结局。而华阳公主则必须去军中跟王翦结婚,所以她自尽了。
  让女主角在婚车上自尽,也算职业虚构人士在性忠贞问题上的执著偏好。

一九七六年,秦陵东侧发现一组墓葬。这组墓葬极其奇怪,尸骨全都七零八碎。有的躯体在棺中,头却在别处;有的头在棺中,躯体却在棺外;有的四肢分离;有的尸骨上还有镞头。可是随葬品却比较丰厚,全都是皇室成员才配有的规格。再根据墓葬的位置,考古人员推断是秦始皇的儿子和公主的墓葬。男性尸骨的主人三十岁左右,女性尸骨的主人二十岁左右,这跟《史记》的记载也相吻合。秦二世即位后,害怕别的皇子公主不服,就将他们全数杀死——“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磔死于杜。”僇,就是杀戮;磔,就是肢解。十位公主在杜县被集体屠杀,身首分离,最后用混乱的方式葬了。
  华阳公主也有可能在这批被杀的人中间。
  
  始皇二十三年,李信伐楚败归。时王翦谢病家居。始皇疾驾入频阳,手以上将印佩翦身,授兵六十万。后三日,翦发频阳,始皇降华阳公主,简宫中丽色百人为膢,此迎翦于途,诏遇处成婚。翦行五十里遇焉。列兵为城,中坚设锦幄,行合卺礼。公主随翦入都。诏频阳别开府第。今名相遇处为华阳。 
  ——《古今图书集成》

  13 爹地心太硬——鲁元公主

  按照人之常情,母亲更疼爱儿子,父亲更疼爱女儿。不过,汉高祖刘邦对女儿鲁元公主很坏。因为在这个所谓的伟大君主身上,没有所谓的人之常情。
  鲁元公主从小难得见到父亲。这个父亲整天在外面,跟他的“狐朋狗友”不知忙什么大事情,很昂扬很神秘的样子。在父亲眼中,女儿无非是老婆养的宠物,他只有在轻松畅快时,才会多看她几眼、逗弄她几下。那时,她还不是什么公主,只是小官吏的女儿。不久,她就跟天下人一起,陷入浩大血腥令人惊恐的楚汉战争中,而战争的一方就是她父亲刘邦。
  那年春天,忽然刮起沙尘暴,狂风席卷,昏黄的尘土充塞天地之间,白天变成了浑浊的夜晚,树木发出骨折般的可怕声音,断裂歪倒。最可怕的还不是天气,而是项羽的楚军,他们卷起杀气腾腾的更大的尘土,向刘邦的老家沛县来了,目的就是捉拿刘邦的家人。
  刘邦这一仗,是惨败了。幸亏沙尘暴及时来到,他才带着几十个随从冲出包围,然后快马赶往不远处的家乡,想接出家人。一看家人都不在了——不知逃散到哪里去了,又得知楚军追来,他便赶忙坐上马车逃命。
  鲁元公主带着弟弟,母亲吕雉照顾爷爷,老弱妇孺们很可怜地在大风沙里奔逃,竟走散了。母亲和爷爷被楚军抓到。而当时的鲁元公主才十一二岁,弟弟则刚刚会歪歪斜斜地走路。她紧紧地牵着弟弟,边走边喊边哭:“妈妈,爷爷,你们在哪儿?快来救我们!”两个小孩子在马蹄和大人们的腿脚间磕磕绊绊地奔跑着、闪避着,要多危险有多危险,要多惊恐有多惊恐。
  在混乱中,姐弟俩正好遇到刘邦乘坐的马车。赶车的夏侯婴听到姐弟俩的哭声,就停下车把姐弟俩抱上车来。孩子们总算在父亲的保护下得到了安全。
  谁想,车上多了两个人,陡然增加了重量,再加上马本来就很疲乏,逃跑的速度明显减慢,而后面的楚军追兵则越来越近了。刘邦伸手就把两个孩子推下车。两个小孩跌在地上,大哭起来——万万没想到,好不容易见到父亲,却被他狠毒地当成累赘。夏侯婴很不忍心,就停下马车,把姐弟俩抱上车。还没跑两步,刘邦又把自己的儿女推下车。夏侯婴又停下车,把姐弟俩抱上来。如此反复几次,刘邦怒视夏侯婴,差点跟他翻脸。夏侯婴说:“虽然情况危急,可是怎么能把他们扔掉呢?他们是你的孩子啊!”
  在性命攸关的时刻,父亲露出了最自私最冷酷的嘴脸,这让孩子多么胆寒啊!
  鲁元公主的弟弟刘盈当了皇帝后,赐给夏侯婴一块紧临皇宫的地,让他建房子。大概他一直不能忘记当年的事情,始终把夏侯婴当保护神。
  鲁元公主嫁人之后,刘邦还要在她的婚姻上找“创意”。传说,刘邦征讨匈奴反而被围,谋臣便想了个法子分散单于的注意力,弄了个木偶美女,给“她”穿上妖艳的衣服,拿棍撑着在城头起舞。单于以为是真美女在勾引他,果然看得痴呆了,口水直流。单于的老婆吃醋,就千方百计地把单于拉回大漠去了,让他好好地对着家里的黄脸婆,不要想入非非。这才使刘邦部队解了围。
  谋臣娄敬对刘邦说:“原来单于喜欢汉族美女哩!既然这法子有效,不如多下些本钱,把公主嫁给单于,生下来的孩子将来当了单于,就得管您叫外公。外孙还敢跟外公争地盘吗?还不是都听您的!”
  后世管这叫做“和亲”。刘邦一听,这个“创意”好啊,当即就让鲁元公主离婚,到大漠去嫁给单于,吃羊肉、住毡房,跟单于老婆争地位,最后再领个混血孩子到大汉来朝见……吕后怎么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在女儿身上哩?她又哭又闹,把娄敬大骂一顿。
  刘邦吃了败仗,从白登山狼狈回来,回来后又被老婆骂,和亲计划一时不得实施,便气哼哼地去找女儿和女婿——估计是亲自出马给二人办离婚手续。
  席间,刘邦脸色很难看。从前没有凳子,吃饭的姿势等于半跪着。这天皇帝气急败坏,双腿叉开,坐成一只簸箕的形状——表示极度不恭和轻蔑。他发起脾气来,扔盘子拍桌子,鸡蛋里面挑骨头,大骂女婿张敖。

又是帝王,又是丈人,一点形象也不顾,把人劈头盖脸一通乱骂,却是为何?
  一来可能是遇到女儿鲁元公主的激烈抵制,父亲对儿女什么态度,她不比谁清楚?一旦嫁去匈奴,父亲还会管她的死活吗?何况她和张敖生活得好好的,凭什么要她离婚?
  二来可能是刘邦计策的一部分,专门挑女婿的不是,用来激怒张敖。
  张敖是功臣张耳的儿子,承袭父亲的爵位做了赵王。他见到丈人来,毕恭毕敬,无论怎样骂,他就是不动容、不还嘴。他还脱去外衣,戴上袖套,亲自侍奉刘邦的饮食,不让刘邦拿住什么把柄。
  张敖的手下可看不惯了。国相贯高,从前是张敖的门客,还保持着燕赵义士的血气方刚,看到主人受辱,怒发上冲冠,激发起“荆轲刺秦王”似的慷慨。贯高说:“当初你爹替刘邦卖命,你对他那么谦恭,而他呢?粗暴无礼,根本不把你当人。请让我替您杀掉他!”
  张敖一听,大惊失色。他忍啊忍,把手指咬出血来,可见刘邦对他的羞辱和夺他妻子送给匈奴的主意让他愤怒得无法自持,八成也起了杀心。但等他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后,就平静下来,说:“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好啦,从此不要再提这个了!”
  贯高也不想连累主子,就自行安排刺杀行动。他趁刘邦经过柏人县的时候,在馆舍厕所的夹墙中藏了武士。想趁刘邦独自一人上厕所时,把他杀死。谁知刘邦住下,随口问了一声:“这个地方叫什么?”别人答:“柏人。”刘邦叨念着:“柏人,柏人,就是迫人,受人迫害啊,这个地方不吉利!”于是他没有上厕所,连夜离开了。
  不久,刺杀行动被告发,贯高和张敖被捉。贯高被打得体无完肤,但他一口咬定是自己的主张,跟赵王张敖没有关系。刘邦又要将张敖灭族,可贯高当初被捉时就带来了自己的全部亲属,假称是张敖的家人。刘邦觉得贯高是个难得的义士,对他倒有些英雄相惜的意思。再加上吕后和鲁元公主的求情,于是他就放回了张敖,还封他为宣平侯。而贯高却不肯出狱,最后卡喉自杀了——这种死法有疑点,据说从生理学上讲,人是无法掐死自己的。
  最终,刘邦无法让鲁元公主去匈奴,就在宗亲中找了个女孩,提高其身份,让她紧急成为公主,到大漠和亲去了。这又是个“创意”,后来成为惯例。到了唐代,只有在情势万般特殊的时候,皇帝才会让亲生女儿出马。
  鲁元公主死后,由吕后做主,把她的女儿张嫣,嫁给了鲁元公主的弟弟惠帝,等于是外甥女嫁舅舅。张嫣当时才十岁出头,十五岁就守寡做了皇太后,后来命运很惨。

  ……而汉王乃得与数十骑遁去。欲过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汉王家;家皆亡,不与汉王相见。汉王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曰:“虽急不可以驱,奈何弃之?”于是遂得脱。
  ——《史记·项羽本纪》

  14 偏要姐弟恋——平阳公主

  卫青本是平阳公主的骑奴。这两个地位和年龄全然不在同一地平线上的人,最终成为夫妻。
  据说公主比卫青大五岁至十五岁不等,不过这要看是谁推算的。如果愿意美化这段感情,会尽量把数字算得小些;如果想丑化的呢,就会把数字往大了算。按照世俗理解,似乎年龄的距离越大,爱情的成分越少。
  据说骑奴的地位并不十分低,等于私家车的司机。不过,为了彰显二人地位的悬殊,还是电视剧式的画面更有层次感、更直观——
  平阳公主准备出门,骑奴在一边恭顺地伺候着。她发现这个骑奴的面貌很陌生,想是新来的。骑奴把主人伺候安妥之后,就打马前行。他非常年轻,相貌英武,虽然地位低下,但并无卑贱畏缩之态,令平阳公主不免多看了他几眼。
  骑奴这种特殊职业,使得他们可以合法地跟女主人有服务性的身体接触,比如搀扶其手臂、轻托其腰肢、捏拿其脚踝(放入马镫)。很难说清平阳公主是不是在这时对卫青有了好感,因为身体接触的微妙感觉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她未必能说得清楚。但是对什么人有感觉、对什么人没感觉,她还是能分辨得清楚的——绝对不会有错!
  此时平阳已有十来年的婚姻生活,还有个儿子。她嫁的是平阳侯曹寿。曹寿是汉初相国曹参的儿子,没听说有什么作为,身体总不好,患有“恶疾”,可能是传染性较强的可怕疾病。
  平阳公主开始留意这个骑奴,知道他叫卫青。在得知了他的身世之后,更唤醒了她类似母爱但比母爱更复杂的怜爱。
  卫青的母亲在平阳府当女仆,老公姓卫,她就叫“卫媪”,人称“卫大娘”。当时有个县吏叫郑季,时常因公务出入平阳府,跟卫大娘私通,有了卫青。那时,卫大娘已经有了四个儿女。女仆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家奴。卫青的哥哥卫长君,姐姐卫君孺、卫少儿、卫子夫全都在平阳府上当差做事,讨得一口饭吃。姐姐卫子夫长得美,还被培训为私家乐团的歌舞演员。
  卫青长大了点后,卫大娘把他叫到跟前,流着泪说:“儿啊,你不应该姓卫,你姓郑……你还是去郑家找你亲爹吧。在郑家,你好歹是个公子;在这里,你一辈子只能是个家奴。”
  虽然当时私生子问题十分普遍,但“拥有”这个身份的所有孩子都会无一例外地感到震惊、难过和失去安全感。卫青带着这种心情,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已去了郑家。


 郑家给了他一根鞭子,让他去放羊。他在郑家,不仅没有摆脱做奴仆的命运,而且比奴仆还不如,过着公然受歧视的私生子生活。白天不懂夜的黑,他在寂寞和忍耐中慢慢长大,每天只有躺在山坡上看着羊群在不远处吃草,而流云轻轻地从他头顶上掠过,唤起他少年人的短暂快乐。
  在郑家生活的惟一好处就是,他的确不是家奴,有行动自由。不知靠什么样的机缘,他结识了一些豪侠,比如郭解和公孙敖。卫青不仅会放羊,而且能骑善射,既豪气又机警,既冷静又坚韧。人也长得越来越有看头,长成了个清秀、和顺而不乏峻厉的美少年。虽然一身布衣,却不掩光芒。
  有一天,他出外游玩,遇到一个相面的对他说:“您将来一定会封侯啊!”卫青笑笑说:“我地位卑下,别人不打骂我,我就心满意足了,怎么敢奢望封侯呢!”
  卫青十六七岁的时候,卫大娘死了。卫青再也不能忍受在郑家没有出头之日的生活,卫大娘一死,他就跟郑家彻底断了关系。在哥哥姐姐疼爱的召唤下,他又回到了平阳府,跟着哥哥做骑奴。他抛弃郑姓,改回了卫姓。
  这就是为何平阳公主此前从来不知道自己府上有这一等人物的原因。
  一个婚姻幸福指数不详的贵妇,特别留心身边触手可及的出色少年,这太合乎情理了——他的地位低,但低有低的好处,就是能让她的把握更大。倘若此时平阳公主和卫青就有了超越主仆的关系,那么主动权显然在平阳公主手中。
  这一天,刘彻——就是伟大的汉武帝、平阳公主的弟弟,路过公主家,歇息在那里。平阳公主早已为这一天精心准备了一场歌舞表演,就是大家都明白的选美秀。
  十几位美貌女子出场了,她们穿着艳丽的衣服,婀娜起舞。汉武帝却打不起一点精神,他在宫里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公主歌舞团”的水平还能高过“皇宫歌舞团”去?不过,卫子夫的出场让汉武帝一下子坐直了身体。
  卫子夫穿一身轻柔的白舞袍,显得肤色光洁、眼如深潭,特别是一头柔亮的长发,随着身姿像鲶鱼一样游动,使她看起来有着仙女般妩媚的特殊性感。
  汉武帝借口去“洗手间”,临走时看了卫子夫一眼。平阳公主赶紧对卫子夫说:“你也去,你也去。你去服侍皇上。”
  这一男一女从洗手间出来,看他们的神情和体态,反应再迟钝的人也知道好事办成了。皇帝离开时,他的车上就“搭载”了卫子夫。平阳公主掩盖不住满脸喜色,去跟卫子夫道别。看到卫子夫面露忧郁似有不舍,便在她耳边轻声道:“放心去吧!你若是发达了,不要忘了我哦!(去矣!即贵愿无相忘!)”
  汉武帝看上卫子夫,似乎有很大的偶然性——这么多美女出场,看上谁都有可能啊!但依平阳公主的个性,她不会让这个偶然发生的,就算是偶然也要把它变成必然。
  其实,这并不难办到,只要在歌舞编排中,将卫子夫设为绝对女主角,让她在音乐和伴舞的引领下令人期待地出场,把聚光灯给她,把舞台中心给她,把最合适的时间给她,汉武帝定然看不见别人,只看得见光彩的中心——卫子夫。
  卫子夫显然是平阳公主的贴心人和计划的全部知情者。
  这一切安排,可以推测跟卫青有很大关系。
  汉武帝此时已有正宫娘娘,就是他青梅竹马的表姐陈阿娇。卫子夫进了皇宫,失去了聚光灯和伴舞的她,看起来也很一般嘛!再加上汉武帝先生着实太忙,渐渐把卫子夫忘了。宫里一年一度会放还一些搁那儿也没什么用的宫女,卫子夫便主动要求被遣送出宫。她委屈啼哭的样子让汉武帝心生怜爱,想“我还没怎么用呢,怎么能让你出去给别人用”,便又重新宠幸她了。
  这一次宠幸改变了后宫的格局——卫子夫怀孕了,而皇后却半个儿子也没有。
  皇后气坏了,心想这都是平阳公主干的好事!明知道有皇后,还不间断地向皇帝举荐美女!
  皇后叫人把卫青抓起来,投进牢里,再找个合适的日子除掉他!
  这可以看作是对卫家的报复,可姐姐卫子夫怀孕,干弟弟卫青什么事呢?单看这件事,卫青无辜到极点。不过,如果重点是报复平阳公主,那么杀掉卫青,对她来说比任何打击都来得沉痛。
  平阳公主和卫青的特别关系恐怕宫里宫外都有传闻。
  卫青的好友公孙敖,像电影里一样,带了一些手下,埋伏在野外劫了囚车。这一场豁命大闹,终于闹得汉武帝知道了。他从此更嫌恶皇后,而卫青的名字在皇帝那里有了极高的知名度。
  卫青出现在皇帝的视野中,果然跟他的姐姐一样标致。看他行事为人,根本不是一般奴才的作风。卫青谦恭柔顺,果敢机敏,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汉武帝一见,就爱得不得了,把他当十分亲密的人看待,甚至把他召到床边说话。卫家的另一个私生子霍去病,在汉武帝那里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史记》列举了汉武帝的几个男性性服务生之后,忽然紧接着说:“卫青、霍去病亦以外戚贵幸,然二人亦颇能用材自进。”司马迁先生漫不经心又别有用心地暗示:卫青和霍去病都是汉武帝的同性性伙伴,不过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不成器,他俩倒是很想凭自己的本事做一番事业的。汉代皇帝在性取向方面似乎有遗传,多是双性恋者。
  司马迁之所以吞吞吐吐,并不挑明,恐怕是因为他自己也没有把握认定,只是怀疑而已吧?但他不肯放过说卫青坏话的好机会,他是略为看不惯和看不起卫青的,认为他不过是凭特殊裙带关系当上了将军。而汉武帝想让他建功封侯,就给他主力部队,让他去打匈奴。
 卫青的作战才华是不可低估的。他七击凶残狡猾的匈奴,一举解除了匈奴对大汉几十年的威胁……总之他在打仗方面是毋庸置疑的厉害。他性情平和,却能做到纪律严整,这尤为神奇和可贵。
  卫青得胜回朝,汉武帝十分高兴,而此时的卫子夫也已升为皇后。汉武帝不仅给卫青封侯,而且还要给卫青的三个儿子卫伉、卫不疑、卫登全都封侯。卫青坚决推辞说:“我这三个儿子还小呢,什么功劳都没有,不敢受封。”
  原来,跟平阳公主分开的这十年间,卫青的变化简直是翻天覆地。他从奴隶到将军,从无名小辈成为皇亲国戚,而且成家立业,有了好几个孩子。
  这期间,卫青和平阳公主是否还有不同寻常的交往,在卫青那一面似乎并不容易。他有妻有子,有那么多士兵性命相托,有国家给他的期待和责任。这个年轻而持重的人又经常到大漠远征,很难再分出更多的精力来应付年长的有夫之妇——平阳公主。
  不过,他一有空,就会去看平阳公主。《史记》中说,卫青曾经带着两个门客到公主家去。公主家安排这两个门客和骑奴一块吃饭歇息,而卫青一进公主家的门就不见了踪影——天知道他干什么去了。这两个门客难免骂公主家狗眼看人低,而卫青有眼无珠,看不出他们是忠勇之人。
  无法知道卫青的老婆是怎样的人,猜测是地位不高的女孩子,可能是妾之类,功能就是给卫青生养孩子。而妻的位置,一直空缺着。
  平阳公主的丈夫久病之后死了。平阳公主经过多年耐心培育的爱情,终于有结果的希望了。她放言要在列侯中选择丈夫,大家听了十分会意,都推荐卫青。
  平阳公主假意表示疑问说:“不好吧?他从前是我的骑奴,当我的丈夫不般配啊!”
  大家说:“人家早就不是骑奴了,他现在是卫帅,有多少女孩子想嫁呢。只有他才配得上你!”
  这段婚前序曲被史书仔细地记录下来。平阳公主向周围人广泛征求意见,用的是议论第三人的口吻,似乎卫青完全不知情。一方面是获得社会舆论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将这个信息传达给两个人知道:一是卫青,二是皇帝。
  平阳公主经过耐心的等待和不懈的暗示,却久久没有等到求婚——依卫青的情形和个性,她是永远也等不到卫青求婚的。她的心意,他要怎样才明白?恐怕只有借助闲杂人等的嘴耳来传达了。
  果然,汉武帝也听说了这事。他笑着说:“我娶他姐姐,他娶我姐姐。很好啊!”
  新婚之夜,多年包围和干扰他们的人群终于一朝销声匿迹,二人可以安静地相对。卫青是怎样的心情,谁又能体会?他要怎样面对眼前这个亦母亦主亦妻的女人呢?
  有这样一个女人,从他的少年时代起一直为他铺设道路,为他的整个家族提供荫庇,在漫长的几乎看不到结果的时间里步步为营地实现她的私心。而她的私心,不过是为着爱他,也让他得到爱和除了爱的更多东西,比如荣誉,比如富贵,比如尊严,比如青史留名……
  即使这一切都是煞费苦心的安排,一个女人,肯为他如此煞费苦心,那么,他除了一点点反感,更多的难道不是感动和回报吗?
  在电视剧中,卫青走进洞房,看到平阳公主端坐在婚床上,他沉默了很久,只有惶惶然跪下,叫了一声:“主子!”
  平阳公主拉下盖头,满脸是泪地说:“这个时候,你不该说这样的话!”
  婚后不久,汉武帝对卫青的信任指数一点点降低。皇帝显然在塑造一位能够替代卫青的将领,就是少年英武、气冲云霄的霍去病。而卫青,除了功劳大点,似乎并没有犯过什么致命的错误。
  卫青此后的人生,几乎用一句话就能说完,就是优裕而平淡的半赋闲生活。
  许多人不平,建议他养些亲信,认为凭着他的才能和所向披靡的气势,又正当做将帅的最好年华,何不自己“奋发”一点,也不至于如此不上不下地郁闷着。卫青谦卑恬淡,审时度势,不认为“自我奋发”能带来什么好事情。这也使他能够善终。
  赋闲十四年后,卫青病逝,终年四十八岁。平阳公主死后跟他合葬。两座墓紧临着。

  初,青既尊贵,而平阳侯曹寿有恶疾就国,长公主问:“列侯谁贤者?”左右皆言大将军。主笑曰:“此出吾家,常骑从我,奈何?”左右曰:“于今尊贵无比。”于是长公主风白皇后,皇后言之,上乃诏青尚平阳主。与主合葬,起冢象卢山云。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15 掷玉玺——曹节

  曹节是曹操的女儿。她似乎并未有公主封号,但这不是她的错。她的位置是足够做公主了,只是她父亲处在东汉和曹魏的政权交接时段,一时没急着当皇帝而已。
  曹操早年已经完全控制汉献帝,就是所谓的“挟天子以令诸侯”。他仍嫌不足,把自己的三个女儿曹宪、曹节、曹华都送进宫里给汉献帝做妃子,以便对汉天子做全方位的监控。
  其实汉献帝已经有后有妃,后妃为了使自己的丈夫摆脱受控的傀儡命运,前仆后继,先后献出了生命。
  第一个是董妃,因为监视严密,皇帝只能咬破手指在衣带上写下诏书,托人带出宫去,让董妃的哥哥董承刺杀曹操。
  《三国演义》中将这一过程描述得非常文学化:
  “却说曹操见了衣带诏,与众谋士商议……只将董承等五人,并其全家老小,押送各门处斩。死者共七百余人。城中官民见者,无不下泪……

且说曹操既杀了董承等众人,怒气未消,遂带剑入宫,来弑董贵妃。贵妃乃董承之妹,帝幸之,已怀孕五月。当日帝在后宫,正与伏皇后私论董承之事至今尚无音耗。忽见曹操带剑入宫,面有怒容,帝大惊失色。操曰:‘董承谋反,陛下知否?’帝曰:‘董卓已诛矣。’操大声曰:‘不是董卓!是董承!’帝战栗曰:‘朕实不知。’操曰:‘忘了破指修诏耶?’帝不能答。操叱武士擒董妃至。帝告曰:‘董妃有五月身孕,望丞相见怜。’操曰:‘若非天败,吾已被害。岂得复留此女,为吾后患!’伏后告曰:‘贬于冷宫,待分娩了,杀之未迟。’操曰:‘欲留此逆种,为母报仇乎?’董妃泣告曰:‘乞全尸而死,勿令彰露。’操令取白练至面前。帝泣谓妃曰:‘卿于九泉之下,勿怨朕躬!’言讫,泪下如雨。伏后亦大哭。操怒曰:‘犹作儿女态耶!’叱武士牵出,勒死于宫门之外。”
  董妃惨死后,伏皇后用同样的方法再一次试图谋杀曹操。这种勇敢非常人所能,实在是因为曹操的监视和威逼更紧了,不得不拼死一搏。
  伏皇后委托靠得住的宦官穆顺带书信给自己的父亲伏完(有一点兵权),让伏完诛杀曹操。
  伏完比较谨慎,觉得时机还不成熟,最好能联合吴蜀两国同时起兵,里应外合,才能击败曹操。于是他写了一封回信,让穆顺藏在发髻里,带回宫去。
  《三国演义》中记述道:“原来早有人报知曹操。操先于宫门等候。穆顺回遇曹操,操问:‘那里去来?’顺答曰:‘皇后有病,命求医去。’操曰:‘召得医人何在?’顺曰:‘还未召至。’操喝左右,遍搜身上,并无夹带,放行。忽然风吹落其帽。操又唤回,取帽视之,遍观无物,还帽令戴。穆顺双手倒戴其帽。操心疑,令左右搜其头发中,搜出伏完书来。操看时,书中言欲结连孙、刘为外应。操大怒,执下穆顺于密室问之,顺不肯招。
  操连夜点起甲兵三千,围住伏完私宅,老幼并皆拿下;搜出伏后亲笔之书,随将伏氏三族尽皆下狱。平明,使御林将军郗虑持节入宫,先收皇后玺绶。是日,帝在外殿,见郗虑引三百甲兵直入。帝问曰:‘有何事?’虑曰:‘奉魏公命收皇后玺。’帝知事泄,心胆皆碎。虑至后宫,伏后方起。虑便唤管玺绶人索取玉玺而出。伏后情知事发,便于殿后椒房内夹壁中藏躲。
  少顷,尚书令华歆引五百甲兵入到后殿,问宫人:‘伏后何在?’宫人皆推不知。歆教甲兵打开朱户,寻觅不见;料在壁中,便喝甲士破壁搜寻。歆亲自动手揪后头髻拖出。后曰:‘望免我一命!’歆叱曰:‘汝自见魏公诉去(你自己跟曹操讲去)!’后披发跣足,二甲士推拥而出。……且说华歆将伏后拥至外殿。帝望见后,乃下殿抱后而哭。歆曰:‘魏公有命,可速行!’后哭谓帝曰:‘不能复相活耶(你真的不能救我活下去吗)?’帝曰:‘我命亦不知在何时也(我的命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说完就完了呢)!’甲士拥后而去,帝捶胸大恸。见郗虑在侧,帝曰:‘郗公!天下宁有是事乎(郗先生,你听说过天下有这种事吗)!’哭倒在地。郗虑令左右扶帝入宫。”
  这个郗公,是个军人,还残留了一点软心肠。这个华歆,本是文人,却很残忍冷漠,卖身求荣。《世说新语》上骂得最多的就是这个无耻文人。
  “华歆拿伏后见操。操骂曰:‘吾以诚心待汝等,汝等反欲害我耶!吾不杀汝,汝必杀我!’喝左右乱棒打死。随即入宫,将伏后所生二子,皆鸩杀之。当晚将伏完、穆顺等宗族二百余口,皆斩于市。朝野之人,无不惊骇。时建安十九年十一月也……
  献帝自从坏了伏后,连日不食。操入曰:‘陛下无忧,臣无异心。臣女已与陛下为贵人,大贤大孝,宜居正宫。’献帝安敢不从。于建安二十年正月朔,就庆贺正旦之节,册立曹操女曹贵人为正宫皇后。群下莫敢有言。”
  曹贵人就是曹节,在后宫的连续血案中,被曹操强扶上皇后的位置。曹节是性格柔顺的人,她坐在那个沾血的皇后宝座上,从面部表情上看一点也看不出是喜是忧。
  曹操此时可能并不知道,女儿出嫁后,已经渐渐地倾向丈夫汉献帝那边了。
  这个汉献帝,在上述的描写中只会“泪如雨下”,诛杀曹操这样伟大而危险的计划,只能让自己的女人出马。事败之后,他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人和未出生的小孩死在眼前,连一句话也说不上。这样的皇帝,也够窝囊的了。这样的丈夫,曹节又何苦违背使命,去帮扶他?
  其实,汉献帝本不是那么窝囊的人。他九岁时做了皇帝,一生都被各路军阀挟持,但他从来没忘记要摆脱做傀儡的命运,将汉室从覆灭的边缘挽救出来。正是这软弱而悲壮的大志,使得他贴身的女人都由同情而成为同盟,坚定地站在他这一边。
  曹操没有来得及篡位就病死。他的儿子曹丕可等不及了,一当上新的魏王就马上威逼汉献帝“禅让”。当然,他事先写奏折“推辞”了三次,直到汉献帝三番五次地“求”,他才“勉勉强强”地答应。
  “禅让”是个好听的幌子,为了让这个幌子更好看一点,曹丕还命人在许昌搭了个“禅让台”,预备上演一出类似“尧舜禅让”的虚伪戏。只要交接了象征皇权的玉玺,就算完成了朝代更迭。
  这玉玺,保管在曹皇后曹节那里。
  这是汉献帝最后一道防线。
 那边的大戏已经拉开了帏幕,这边曹节就是不肯交出玉玺。
  已经来了好几拨人催要,每次曹皇后都发怒,把使者骂走。
  曹丕看在曹皇后是一家人的份上,到底不敢杀人掠物。但是,他肯定派人说了不少威胁性的话。玉玺终究还是要交出来,它只是一样东西,而且是个早已失去法力的东西,并不能真正左右局势。
  曹皇后捧出玉玺,使者正准备恭恭敬敬地接住。谁知曹皇后把这玉玺扔到台阶下面,任它像鹅卵石一样地在地上打滚。在她看来,这玉玺在汉天子手里是家国最后的宝贝,如今落到曹魏手里就是一坨狗屎。
  曹皇后掩面痛哭道:“上天不会保佑你们的,你们不得好死(天不祚尔)!”
  使者们不敢看她,将玉玺捡起来掸掸灰尘,赶紧拿着跑了。
  也许曹皇后表现得不够刚烈,但依她柔顺的个性来说,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表示对父兄的愤怒了。
  汉献帝被赶到偏远的山阳县,封为山阳公。曹皇后也改称为山阳公夫人。延续了近二百年的东汉王朝正式灭亡。曹丕给了汉献帝及其子孙足够过安逸生活的封赏,食邑万户。汉献帝做山阳公十四年后病逝,终年五十四岁,还按照汉家天子的礼仪规格下葬。又过了二十六年,曹节病逝,也按照汉家皇后的礼仪下葬,和她的老伴“山阳公”合葬在一起。

  献穆曹皇后讳节,魏公曹操之中女也。建安十八年,操进三女宪、节、华为夫人,聘以束帛玄纁五万匹,小者待年于国。十九年,并拜为贵人。及伏皇后被弑,明年,立节为皇后。魏受禅,遣使求玺绶,后怒不与。如此数辈,后乃呼使者入,亲数让之,以玺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尔!”左右皆莫能仰视。后在位七年。魏氏既立,以后为山阳公。自后四十一年,魏景元元年薨,合葬禅陵,车服礼仪皆依汉制。
  ——《后汉书·卷十皇后》

  16 嫁给美男子的烦恼——金乡公主

  金乡公主是曹操的另一个女儿,她嫁给著名的美男子何晏。
  何晏是曹操的养子。曹操喜欢广揽人才为己所用,不问出身贵贱,他对女人也是这样。征战的过程中,他常常遇到美女,很多是被俘或者被杀的官员留下的小姐和太太。只要曹操看中,他就纳了来做妾,不管人家是怀着孕,还是带着“拖油瓶”,他都不在意。何晏的母亲尹氏改嫁曹操做九姨太,何晏跟了过去,也成了王子。
  所以,金乡公主与何晏算是兄妹,但没有血缘关系。
  曹操家的王子很多,有二十来个。何晏初到曹府时,年龄很小,样子伶俐可爱。曹操十分喜欢他,想让他改姓,当自己正式的儿子,以为他年龄小可以很容易地融进曹家。但是何晏是个很倔、不容易笼络的孩子,他经常自己一个人玩自创的游戏——在曹府的地面上画一小块方形,自己待在里面不出来,也不许别人踏足,有谁踩到了就要受他驱赶,有谁要进来必须通报。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是何家的房子。”在曹家的大院里,他一直有一块虚拟的独立地盘。这多少令曹家人失望和不快。
  所以,他一直叫何晏,而不叫曹晏。
  何晏这个假王子很受欺负,特别是自认很有男人味和豪杰气的长子曹丕特别讨厌他。王子们出游的时候,他打着呼哨跑得飞快,对落在后面被甩单的何晏喊:“喂,假子!跑快点!”在曹丕嘴里,何晏没有名字,只有个代号——假子。
  何晏是美的,公认的花样美少年。他是白皙清俊的那种美,特别符合魏晋的审美观——饭食很多但故意不吃饱的苍白娇弱的贵族美。而天生很黑的人,就只好擦粉了。风闻何晏擦了一斤以上的粉,曹睿为了试探他,特意在大热天请他吃面片汤,又不给准备餐巾纸。何晏吃得满头大汗,只好用袖子擦汗,反而越擦越白。再加上袖子本是红色,沾了汗就脱色到脸上,何晏与其说是喝汤,不如说是上妆,脸色越发显得白皙红润。终究,曹睿还是不知道他是不是擦了粉。
  何晏也知道自己是美的,常常穿着宽大飘扬的白袍子。走路的时候,他都舍不得不看自己,经常对着地上的影子顾盼调整,务必走出最轻盈最妖娆的姿势,恨不能双脚不点地,飘飘欲仙。一些人觉得好看,也竞相跟在后面邯郸学步。
  何晏热爱老庄,自恃才高,经常弄一帮人在家里开辩论会。他特别喜欢发一些玄谈怪论,主要论点就是用道家思想修身治国。听着他的红唇里吐出一大串一大串高深的道理,脑子慢嘴巴拙的听众大都快晕过去了,恍惚的意识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个何晏八成是有些本事的。
  其实这种人是嫁不得的,其所谓才学也脆弱得不堪一击。何晏的个性复杂,难以捉摸。他本是聪明敏感的人,曹家又是复杂强悍的大家族,他不能示弱,就另搞一套老庄理论以图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但其天生女性化的外表和文人个性又不能让人信任,所以他不得不依附于强势人物。他一时清高自负,一时又自卑猥琐。他的内心已经有些狂躁变态了,尽管外表还是那么恬静(晏外静内躁)。当初金乡公主嫁给他时,以为自己得了个最了解的人和最出色的夫婿,让全城的少女嫉妒得尖叫。
  曹操这个人很有意思,对儿子和对女儿是两套理念。要求儿子们精明强干,做事不合礼法也无关紧要;要求女儿们娴静守拙,遵守三从四德的道德标准。曹操的女儿们都很本分,要不是其中的一两个人嫁了特殊的丈夫,一定全都默默无闻。

金乡公主出嫁后,才发现在丈夫何晏身上,她准备好的所有妇德都无从实现。
  何晏这个人自认有名士风范,根本就觉得礼法是狗屁。他还自认是美男子,对各种女性都不乏吸引力,于是非常好色,性伙伴几天一换,但衣服却是几个月都不换。他身体不行,折腾不了这么多女人,就自己配药吃。原来的古代“伟哥”经过他的改进,又添了新的成分,改名叫“五石散”,主要由石钟乳、石硫磺、白石黄、紫石英、赤石脂组成。这些东西全部被碾成粉末,制成药丸。这种药可以用毁灭性的方法壮阳。服用的时候,又发现了“五石散”的另一种功效——充当软性毒品。吃了它之后,可以麻醉神经和产生幻觉,使自己觉得身轻如燕、行动如飞。特别是迷信老庄的人,以为经常服用就可以羽化升仙。于是,“五石散”在贵族中迅速传播。“五石散”的副作用也很大,服后皮肤热燥干裂,必须奔走发散。有的人难以忍受,就去卧冰。吃死的人也不少。
  这些都算是个人行为,也就罢了。但何晏还积极参政,而他的政治伙伴几乎都是些“吸毒人员”。他们吸了毒之后,无限膨胀,互相承认才干,形容自己一干人是“诸神”。金乡公主这个老实本分的妇人,过的日子一天也不安宁,每天都生活在嫉妒、担心、惶恐、厌恶中,又发不来狂,只能日日抑郁哭泣。
  公主回去探望母亲时,向母亲哭诉:“何晏一天比一天恶劣,一定会惹祸上身的,这可怎么办呢?”
  她妈反而笑着说:“那你就用不着妒忌了!”
  她妈认为做寡妇要好过做妒妇。妒忌会把一个好女人生生地逼疯。
  金乡公主所预感的“祸事”,不久就来临了。司马懿篡权后,将曹氏一党满门抄斩。起初,没有抓何晏,而是让他供出曹氏一党。何晏为了保命,立刻当了叛徒,将他的伙伴“诸神”等人一一供出。
  司马懿说:“不对,一共有八族。”
  何晏在脑子里搜索一遍说:“丁,邓……没错呀,是这七个姓。”
  司马懿笑着说:“不对,不对,你再好好想想,一共有八族。”
  何晏又想了一遍:“邓,丁……没错呀,都全了。”
  司马懿说:“不对不对,你一定漏掉了一个。”
  被逼得无法,何晏终于极其不情愿地聪明起来,气急败坏地恢复了记忆:“难道是我吗?”
  司马懿还是笑着说:“是的,是的。”
  何晏被下狱后杀了头。司马懿又派人去搜捕何晏的家人。何晏和金乡公主生了个儿子,才五六岁,清俊美丽,长得很像他父亲。他躲在何晏的母亲尹夫人那里,被搜到,也要抓去杀头。何晏的母亲紧紧地抱着小孙子不放,边哭边批自己的脸颊道:“都怪我,全是我作下的孽,养出了这样的儿子,求求你们饶过这小孩儿吧!”
  司马懿是十分歹毒的人,但看到这凄惨情景,也不免生出恻隐之心。再说他早就听说金乡公主是本分女人,从出嫁起,就日日生活在担忧和愁苦中,受尽了何晏的软性家庭暴力,就此放过了金乡公主母子。

  何平叔美姿仪,面至白。魏明帝疑其傅粉,正夏月,与热汤饼。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
  ——《世说新语·容止》

  17 神经质盲女——常山公主

  常山公主是个瞎姑娘,十分可怜,可是她脾气也不小,叫别人很难服侍。她的条件,无论怎样加码,都与驸马王济不能形成对称。
  常山公主是晋武帝司马炎的女儿,从小就双目失明。皇帝大概是格外怜悯她,特地要给她挑个天下第一的驸马,让她的人生平衡起来。这等倒霉的美事,就落在王济头上。
  《晋书》上形容王济:“少有逸才,风姿英爽,气盖一时。好弓马,勇力绝人。善《易》及《庄》《老》,文词俊茂,伎艺过人,有名当世。”概括地说,王济出身于官僚世家,亦文亦武,亦秀亦豪,此时年方二十,是选婿场上的最当红明星,是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王济能如此,得益于他的遗传好,是优生优育出来的。他的父亲是大将军,母亲钟氏是谋臣兼大书法家的女儿,不仅写得好诗文,而且美貌机敏,谈吐阔朗惊人,是难得一见的奇女子。有一次,王父王母正在闲坐聊天,王济正好从面前经过。看到自己的儿子实在养得漂亮,王父心中美得冒泡,对老婆说:“我们有这样的儿子,这辈子该满足啦(生子如此,足慰人心)!”钟氏笑着说:“要是我当初跟你弟生儿子,肯定比他还要强(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故不翅如此)。”
  王济长得帅,又喜欢讲派头,穿最体面最华美的衣服,家里装潢得像宫殿一样,婢女也要打扮得跟天仙似的。这一切,常山公主都看不见,对她并无意义——如果说有意义的话,就是令她和这样的环境万般的不协调,心理更不平衡。
  《晋书》上说“主两目失明,而妒忌尤甚”。她虽然看不见,但是把王济盯得很紧。只要“看”到王济有艳遇的蛛丝马迹,就追踪和审问。失明的人有一双常人觉不到的锐利的眼睛,不得不承认,这双无处不在的能在黑暗中精确搜索的眼睛,叫人十分恐惧,更何况其听觉和其他感官比常人还要灵敏。王济本来以为娶一个瞎子也无所谓,当她不存在就算了,现在看来是完全想错——她看得见你,你更躲不开她。
  在公主的严密“监视”下,王济大概没有多少机会出轨,小妾也少得不能再少。且只有两个庶出的儿子,也没有跟公主生过一男半女,大约根本就不与她上床。公主仗着自己是残疾的金枝玉叶,别人必须让着她,经常哭闹不休。而王济的态度就是“峻厉(见《晋书》)”,冷峻而严厉。可能他是这样斩截地呵斥她:“看不见就好生待着,以后少跟着我!”或者说:“你把自己管好,不要给别人找麻烦就行了!”王济的老爸老妈没少过去排解他们的矛盾。
司马炎嫁出女儿后,曾光临驸马的府上看望小夫妻。驸马一贯奢侈,皇帝兼岳父来了,更要好生招待。他家吃饭的排场,连皇帝也没有见过。
  一顿饭,有一百多个婢女当女招待。这些婢女全都身穿绫罗绸缎,头戴珠翠,手中都擎着一碗美味佳肴。这碗,是当时极其珍贵的琉璃碗。琉璃是彩色玻璃的前身,比玻璃要笨重和浑浊得多。当时烧不出更纯净的玻璃器皿,琉璃已经很珍贵了,一般人只是当它装饰品,比如弄个琉璃珠戴在头上。皇帝还没有开始喝酒,就已经被各种流光溢彩弄得头晕目眩了。
  有一道蒸乳猪,味道特别鲜美。皇帝说:“怎么做出来的?这么好吃!”
  王济说:“这猪是用人奶喂大的(以人乳饮豚)。”
  皇帝听了很不舒服,饭没有吃完就离席走了。
  当时的贵族有很多特权,钱多得不知道怎么糟蹋才好。在《世说新语》中,王济(王武子)大多出现在《汰侈篇》里,里面还有几则他奢华靡非的故事。
  王济终于用得着常山公主了。
  司马炎当时立了个太子就是后来的晋惠帝。晋惠帝是个白痴,百姓没饭吃饿死了,他诧异地说:“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包子?”大臣多希望司马炎殡天之后,由司马炎的弟弟齐王攸辅佐国政。齐王攸过于有才干,令司马炎不放心,就想把他赶出京师,让他永不回来。齐王攸一派的大臣,包括王济,多次进宫去劝,让皇帝把齐王攸留下,皇帝都不为所动。
  王济想到自己家中的瞎眼老婆,如果让她进宫去说,皇帝看在她残疾的份上,心肠定会软下来的。王济怕老婆说不好、说砸了,又让另一位大臣的老婆,即常山公主的妹妹,陪着进宫。两位公主一起去说,双保险。
  常山公主觉得这是在丈夫面前立功的机会。丈夫又告诉她,国家是否有救,成败在此一举。于是常山公主带着极大的动力和压力进宫去了。
  这个常山公主,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话没有说清楚,眼泪可流了不少,不知道有多少是为了国家兴亡而流,有多少是为了自己而哭的。怕自己说不成功,回家了不好向丈夫交代,她干脆边哭边跪在地上叩头顿首,可怜兮兮的,好像乞讨的穷婆子一般。
  皇帝看到女儿的瞎眼窝里涌出滔滔不绝的眼泪,不禁恼羞成怒,说:“让不让齐王走,本来是朕的家事。这个王济,派一个妇人来哭,我还没有死呢,他是何居心?!(兄弟至亲,今出齐王,自是朕家事,而甄德、王济连遣妇来生哭人邪!)”
  王济想利用皇帝的同情心,不想方式过于明显和激烈,令皇帝发觉和恼恨。皇帝当即撤了他的官,贬为国子祭酒。皇帝都是这样的,一面表示很愿意听取立嗣方面的建议,一面又很厌恶那些对立嗣问题十分积极的人,因为他们热火朝天地讨论皇帝的身后事,大有替皇帝写遗嘱的意思。
  齐王攸最终在重病中被赶出京师,走到半途就吐血而死了。常山公主没有立到功,反而坏了丈夫的事,不知道回去还有没有好日子过(本来就没有,这下更没有了)。
  王济四十六岁时去世。葬礼上他的好朋友孙楚哭得十分伤心,哭过之后,抹着眼泪向灵床说道:“王先生平时最喜欢听我学驴叫,我现在再为你叫最后一次。”然后就扯着嗓子叫起来。他的模样和声音都十分像驴,参加葬礼的宾客都忍不住笑起来。孙楚气愤地对他们说:“你们这些人倒活着,反而让王济(这么优秀的人)先死了!”
  关于常山公主的一切,后来就没有什么记录,不知道死于丈夫之前还是之后。

  初,济尚主,主两目失明,而妒忌尤甚。然终无子,有庶子二人。
  ——《晋书·列传第十二》

  18 香厕悲——舞阳公主

  舞阳公主是晋武帝司马炎的女儿,她嫁给王敦。
  关于王敦的私生活记录,有两个关键词:美婢、香厕。
  王家是贵族门阀,贵族出身的人都要风度要排场,读书要读《老》《庄》,写诗要写风景诗,弹琴要弹古琴古筝。但王敦这个人很另类,读书只读《左传》,音乐只懂打鼓,而且打得浑身冒汗鼓点如雷。他的生活简单洒脱,对贵族那套生活方式不仅不屑,甚至不熟。他有个外号叫“田舍”,就是“乡巴佬”。
  有一次,大富豪石崇请客。席上山珍海味就不必说了,光他家的厕所就有十多个美艳的婢女排成一列侍候。这些婢女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戴着华丽的首饰,手里各端着托盘,里面放着手巾、香粉(甲煎粉)、香水(沉香汁)、干净的衣服、热水等等。客人看到这架势,多半很害羞,有屎尿也宁可憋着。一般人见一群美女围在身边,就算多么尿急,也会有排泄障碍的,但是王敦满不在乎,昂首入厕,不管什么入厕服务,全都泰然接受。
  他出来后,婢女们悄悄地议论说:“这个人将来是当寇贼的好材料(此客必能做贼)!”
  仅凭上厕所,就判断一个人会做反贼,也许根据不足。不过,不要小看婢女的眼光,她们见到的大都是某个人私密的一面,最知晓其真本性。特别是石崇家的婢女,也算阅人无数,稍加观察比较,就能将此人看个七八成准。
  接下来发生的极为恐怖的事情,让任何人都不会怀疑“洗手间女服务员”的判断了。
  席间,石崇又让一些美丽的婢女给客人劝酒,有的客人不胜酒力,就表示喝不进了。石崇说:“哪位美人不能劝客人把面前的酒喝完,就要推出去杀头。”客人们也不敢坚持,由着劝酒女郎连哄带灌,把酒都喝了。可到了王敦这儿,他说不喝就是不喝,看石崇敢怎样。石崇果然下令杀了那位劝酒女,又换另一个上来劝,连换了三个,也连杀了三个。但王敦依然面不改色,就是不喝。连客人都不忍看了,劝他把酒喝了,以免再杀美人。王敦说:“他杀他家的美人,跟我有什么关系(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厕所女侍”相对是幸运的,只是侍候了一下“厚脸皮”。“餐厅女侍”就不幸得多,因为侍候了个“冷心肠”而招杀身之祸。
  就是这个“天生反贼”,后来被皇家招了驸马。初当驸马,王敦不得不灭掉自己的气焰,一副老实相,看起来更像个“乡巴佬”。而公主的婢女们,私下里都把他当笑话讲。
  公主府的厕所,更让他看不懂。上厕所时,他发现有个漆箱,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些干枣,难道上厕所还供应零食?他一抓一把,把枣子吃完了。回头一看,还有个琉璃碗,里面放着豆糕。他想,吃得够饱了,还吃呀?公主不会在厕所里开饭吧?接着他又把豆糕吃完了。幸好公主家没有在浴盆里搞牛奶浴,不然他还要把巨大的一“碗”牛奶喝光。
  婢女们进来收拾时,都笑死了。这干枣,是用来塞鼻孔堵臭气的(其实这方法并不好,鼻孔塞住,嘴巴反而张大呼吸,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在厕所放一点木炭)。而豆糕,其实是“澡豆”,也就是古代的香皂,用豆粉和猪胰腺(或猪油)混和凝结成块。
  舞阳公主一定不会喜欢这个连“香皂”也不认识的人,而婢女们就更加敢于笑话他了。王敦的一举一动都是笑料,婢女们每天都有他的新鲜资讯,一看到他来,就跟看到“丑星”一样。
  只怕王敦在心里无数次地说:“这帮小丫头片子,敢笑话我,看我弄死你们!”在他看来,弄死一个婢女,就跟踩死一只菜粉蝶差不多。只是碍于“小丫头片子们”的主子,他才没敢下手,忍住了一口窝囊气。
  舞阳公主的爹司马炎死后,白痴晋惠帝继位。各路有皇室血统的王不服,开始了长达十六年的继承权战争,史称“八王之乱”。王敦握有军队,在乱中得到升迁。他为了轻装上阵,跑得更快一点,便借口说道路艰险、寇贼太多,把公主丢弃在半道上(以寇难路险,轻骑归洛阳,委弃公主)。公主的婢女,那些曾经服侍和笑话过他的人,共一百多人,全都被他当做慰劳品,赏赐给了手下的将士(于是天下大乱,敦悉以公主时侍婢百余人配给将士,金银宝物散之于众,单车还洛)。
  舞阳公主被丢弃在半道……史书写到这里就被掐断了。公主此后的命运,没有了记载。
  后来,王敦拥立琅琊王司马睿为晋元帝,建立东晋。他自为丞相,与司马氏共掌天下。世人有歌谣说:“王与马,共天下。”司马氏很想结束这种“共天下”的局面,而王敦也何尝不想快些结束?于是,他起兵进攻东晋都城建康,这就是当年婢女所预言的“此客必能做贼”。
  起兵未能成功,王敦病死了。其实刚开始只是病,还没有死,只不过他的部下和继子都不想响应他,就和朝廷联手宣布他已经死了。他的继子还为他办起了丧事,又是军乐队,又是仪仗队,搞得还很隆重。王敦病得下不了床,听到自己已经死了,气得只好死了。

  王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既还,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着水中而饮之,谓是干饭。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
  ——《世说新语·纰漏》

  19 与美发女对决——南康长公主

  南康长公主的最著名的故事发生在与情敌“飘柔美发女”之间。
  南康长公主嫁给桓温。人们常常把桓温和王敦放在一起,他们的共同点很多,都是东晋人,都外表粗豪,都是大将军,都娶了公主,都想独揽大权,都想篡位,都未成功病死了。
  当时就有人将桓温与王敦相提并论,桓温很不高兴,他最愿意与西晋的将领刘琨比较。刘琨曾经北上征讨,夺回西晋土地。桓温也北伐西征,为东晋争得大片土地。刘琨在后世并不如桓温有名,但刘有风度有雄才,成为一时风标。桓温还喜欢参与文人辩论,爱个诗书画什么的,自认是有素养有气度的将领,不像王敦,是个大老粗。
  桓温北伐的时候,遇到一个巧手的老婢女,一问,是刘琨家从前的歌伎。这个歌伎一见桓温就潸然泪下,问她为什么哭,她说:“因为你很像刘琨。”桓温听了非常高兴,赶紧回屋穿上最帅的衣服,再去喊那个老歌伎来,让她仔细瞧瞧,是不是真的很像刘琨。这个老歌伎说了一连串可爱而尖锐的排比句:“面甚似,恨薄;眼甚似,恨小;须甚似,恨赤;形甚似,恨短;声甚似,恨雌。”就是说你什么地方都像刘琨,但是你什么地方都比刘琨差一截。
  桓温听了大受打击,回屋一阵风似的把身上的披挂剥下,倒头昏睡,好几天闷闷不乐。
  老歌伎的相面犹如飞刀,刀刀命中桓温穴道。他也算一代雄才,但就是差一把火候。“恨”字尤其用得好,表示“可惜啊,可惜”,生来如此,注定这样,没法子上得更高了。
  和王敦比起来,桓温要有人味得多。他进攻蜀地成汉国时,船行到三峡,沿岸的丛林里有很多猿猴,有个士兵抓到了一只小猴子。这个小猴子的妈妈沿着岸边随着船哀号,跟了一百多里,最后看没什么希望了,就跳上船死了。士兵剖开猴妈妈的肚子一看,发现她的肠子断成一截一截的了,证明真有所谓痛苦得“肝肠寸断”。桓温听说士兵中有这样残忍的人,很气愤,将那个逮小猴的士兵好好地惩罚了一顿,撵走了。
  桓温的长相“鬓如反猬皮,眉如紫石棱”,相貌威武言谈磊落。他十八岁时曾单刀直入,去行刺杀父仇人。那时仇家三兄弟天天怀揣着刀,预防桓温报仇。但桓温还是径直去了仇家府上,杀死了那三兄弟。不过,就算是这么一个武夫,在遇到疯疯癫癫的“朋友”挑衅时,会能忍就忍、能躲就躲,也有宽容可爱的一面。


 有个叫谢奕的,算是桓温的门客,桓温让他当了安西的司马(官名)。这个谢奕,经常跑到桓温府上喝酒,喝醉了就把头巾推到一边,衣衫不整,又唱又叫,还要追着桓温拼酒。桓温无法,只有躲到南康公主的房里,谢奕才止步。此后,凡是这个谢奕上门,桓温就躲到公主房里。公主满怀幽怨地说:“要不是这个狂司马,我怎么能见得到郎君!”
  看来,公主对桓温还是有感情的。而桓温,整天忙着成为“伟人”,已经很久不到公主房里去了。根据江教《辞婚表》里“(自从娶了公主)王敦慑气,桓温敛威”的说法来看,桓温是比较怕老婆的,虽然不常到公主房里去,可也没敢娶美妾。不然他不会每次都只往公主房里躲,而不去其他女人的房间。
  后来,他的势力越来越大,野心也越来越大,相应的,小妾的队伍也越来越大。
  他率军灭掉蜀地的成汉国后,将皇帝李势的妹妹纳为妾。起初,他把李美女藏在另室,不敢让老婆知道。但公主不知打哪儿听说了这事,醋性大发,带着几十个仆妇丫头,有的拿刀子,有的拿棒子,有的拿绳子,气势汹汹地往李氏女的屋子走,誓要捉拿这个“媚力四射”的狐狸精。 
  进到屋里,公主等一干女人都惊呆了。这李氏,并不像狐鬼,倒像女神。
  李氏正在窗前梳头,阳光勾勒出她闪闪发光的轮廓。她此时并无任何化妆,头上也无珠翠,只穿白色的宽大睡袍,飘逸脱俗。特别是一头长发,一直垂到地上,黑亮飘柔,现代洗发水广告也制作不出这么好的发质效果。
  再仔细看来,这美发女长得也特别美,肤色像玉一样温润洁白。见到一位高贵主妇来问罪,身边还有一群穿得花里胡哨一脸凶相的媳妇丫头,她神情淡定,一点也不瑟缩惊慌,只是凄婉地说:“我本不愿意来这里,只是国破家亡,身不由己。如果今天能被您杀死,正合我的心意。”然后就静静地低头站着,等着被杀。
  公主丢了手中的砍刀,上去抱着她说:“阿子,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意思是:“孩子,我见了你都又爱又怜,何况我家的老东西呢!”
  这个故事收入在《世说新语·贤媛》里,这个贤媛是指美发女李氏。不过,在这个故事中,最可贵、最有人性的,其实是公主。她是有女性善良天性的人,不允许自己损伤“美好”,哪怕这美好对自己是不利的。
  南康公主脾气暴烈,又不乏忍让慈悲,跟她家的“老东西”桓温倒很相似,正好一对。
  桓温晚年仗着自己功劳大,一直催促皇帝给他“拜九锡”,就是在车马礼仪方面象征性的最高待遇。他甚至幻想皇帝将位置禅让给他。其实,皇帝那时已经在一点点削弱他的兵权,何况单就打仗来说,他常常先胜后败、转胜为败。他是自信大于能力的那种人。
  桓温看禅让不行,就有意夺帝位。他的名言是:“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复遗臭万载耶?”可能是看到自己时日不多,有点急了——流芳百世没有希望了,就要抓紧时间遗臭万年。但正如当年刘家那个老歌伎的判断,桓温是注定差一把火候的人,他未及行事就病死了,终年六十二岁,既没有流芳百世,也没有遗臭万年。
  南康长公主比桓温早死。

  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妹为妾,甚有宠,常着斋后。主始不知,既闻,与数十婢拔白刃袭之。正值李梳头,发委藉地,肤色玉曜,不为动容,徐曰:“国破家亡,无心至此,今日若能见杀,乃是本怀。”主惭而退。
  ——《世说新语·贤媛》

  20 恋上书法家—— 新安公主

  新安公主名叫司马道福,是东晋简文帝的女儿,嫁给桓温的儿子桓济。后来桓济欲篡兵权失败被贬,新安公主就与桓济离婚,央求皇帝将自己改嫁给王献之。
  不过那时,王献之已经和郗道茂结婚了,夫妻感情甚好。
  王献之是古代第一书法家王羲之的最小的儿子。这个儿子既正派又潇洒,是被夸着长大的。
  王献之六七岁时就跟着父亲习字。有次,父亲趁其不备,从后面猛地抓起他的笔往上一提,但笔被他抓得很牢,提不动。这表示他小时候写字就遒劲有力。王羲之预言说:“我这小儿以后会成为书法名家(此儿后当复有大名)。”王献之日后果然成为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不过,他为人高迈,家里又阔,不靠卖字赚钱。所以求他一字很难,全要看他高兴。有一次,他到寺院逛,看见新刷的白墙,有了创作欲,就取来一把大扫帚,沾着泥汁写了一个大大的字。寺院的住持欢喜得要命,赶紧请人镌刻下来。后来有很多人来参观这个字,连王羲之也不得不佩服。还有一次,王献之到朋友家玩,这朋友穿了一件新的白袍子,正在午睡。王献之看他的白衣服鲜洁可爱,就蘸墨在衣服上写满了诗文。这朋友醒来后,如获至宝,把衣服珍藏了起来。
  东晋的丞相和皇帝都十分喜欢他。有一次,王献之和哥哥们去拜会丞相谢安。王家兄弟走后,别人问谢安:“都说王家兄弟出色,你觉得哪个最好?”谢安说:“最小的那个最好(小者佳)。”问原因,他说:“小的那个说话少(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王献之为人沉静,没有说多少话就被看出是最有料的。
  皇帝(孝武帝,新安公主的哥哥)也把王献之当做选婿的标准。他叮嘱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说:“王敦、桓温算什么东西?一旦得势,就要干预皇家的事。你替我选女婿,拿刘真长(也是驸马)、王子敬(王献之)做标准就最好不过了(王敦、桓温、磊砢之流,既不复得,且小如意,亦好豫人家事,酷非所须。正如真长、子敬比,最佳)。”

中国公主(选读) 作者:尚爱兰

  不过,这位理想丈夫王献之,早年已经与表姐郗道茂成亲。郗家也是名门望族,郗道茂本是王献之母亲的外甥女,比王献之大一岁,长得美丽贞静,和王献之从小就很熟。到了婚嫁年龄,王献之赶紧央求父亲去求亲。王羲之就写了一封求亲的书信,客气地说:“你家女孩有没有中意的对象?(如果没有,)就和我家小郎结婚,那是再好不过了。希望你考虑一下。(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
  王献之对仕途不很热衷,加上父亲置办了大量的山林田产庄园,生活颇为富足。他潜心研究书法,和表姐情投意合,清净度日。
  他并不知道,新安公主已经暗恋他很久了。新安公主早年不得不嫁给兵家子弟桓济,但她早就听说王献之又有风度,又有名节,又有才华。当年想嫁却没有机会,如今她从婚姻里解脱出来,而且还很年轻。而郗家女,虽然已明媒正娶,但是目前没有儿子(只生了个女儿叫玉润,不过夭折了)。妇女无子,可以当做黜妻的理由——正是下脚的机会,于是她反复向皇太后央求,又去求皇帝下诏。
  皇帝一纸诏书,令王献之休妻再娶。
  对郗家女来说,这是晴天霹雳。她与王献之结婚后不到一年,父亲郗鉴就去世了。这时要把她赶出王家,让她往哪里去呢?
  王献之也不肯另娶新安公主,不想从此加入到皇家的是非圈去。他想不出用什么方法抗旨,只有自残,用艾草烧伤了双脚,自称行动不便,不能娶公主。这个方法显然不奏效,公主声称不在乎,即使他瘸了,也要嫁。
  可怜的郗家女,只有打点起自己的小包裹,离开了王家。她表示终身守节,誓不再嫁。此时她的娘家已散,只能投奔她的叔父。王献之看到自己的前妻离开,想到她没了父亲,没了女儿,现在又没了丈夫,孤身一人,寄人篱下……他被伤心愧疚追随了一辈子,到死也没有原谅自己。
  新安公主婚后的生活怎样,史无记载,但根据皇家对王献之始终很满意这一点来看,王献之对公主还是不错的——毕竟他是本性良善的人。
  他心里还是牵挂着前妻的。因为是表亲,所以还有礼节上的亲戚往来,但已不能见面,只能偶尔通过信函传达问候。王献之曾给离婚后的表姐写过一封情书,述说自己被思念弄得快要发疯。这封信无头无尾,没有落款,收在“王献之文集”的杂帖中。
  信曰:“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大意就是说:“我和表姐生活多久都不会厌的。即使是年复一年地相对,也可以当作是一日之欢。那种额头触着额头的欢畅,只是遗憾不能再尽兴一点、更尽兴一点。正想着要和表姐成双成对、白头偕老,哪知道命运如此不顺,分离到这个地步!实在是伤心惆怅啊!什么时候才能白天晚上都见到表姐呢?我只能仰首低头悲叹呜咽,实在没有办法啊,要跟表姐见面,只能等到我断气罢了(或者说,我气得差点断气)!”
  这种毫无回天之力的男人表白,其实是比较自私的。似乎表达了一个好男人的深情和安慰,但主要用处还是让这个“好男人”自我良心谴责减轻一点。通常情况下,古代收到这类信的女子,只有更绝望一步,常常会死得更快些。
  《世说新语·简傲》里记载了王献之和郗家交恶的经过。郗家的重要人物郗嘉宾死了,王献之和哥哥们去吊丧,他们衣着宽大随便,穿着高底拖鞋,样子漫不经心。郗家请他们坐,他们说:“我们忙着呢,没时间坐。”等他们走后,郗家人气得大骂,说要是郗嘉宾还活着,准得教训他们。
  郗嘉宾死时,王献之应该是三十三岁左右,推断这次交恶应该是离婚之后。自从王献之娶了公主,官就一直升。而郗家的权势人物不在了,难免怨恨王献之攀附公主,对往日的亲家态度轻慢。
  其实郗家是有点多心了,王家兄弟要是这样的人,也不会集体去吊丧了。王家兄弟那样,也许另有原因,他们都是奉仙学道的人,经常磕药,服“寒食散”。为了发散皮肤的燥热,他们不得不常年穿着宽大的旧衣服和拖鞋,也常常神色涣散。特别是王献之,到郗家去,肯定是很惶恐的,因为这种家祭的场合,很容易遇到表姐——他要怎样去面对表姐呢?于是不敢久坐,赶紧提议离开郗家。
  总之,此后王献之与郗家的来往更稀少更困难了。
  由于他常年磕药,再加上当年为避国婚烧坏了脚留下后遗症(可能是反复感染吧),他不到四十岁就受尽了病痛折磨。在死前一两年的往来书信里,他总要提到“我的脚啊我的脚”,这双令他痛苦了整个后半生的脚。
  “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
  “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
  “仆(自称‘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
  他已经预料到这病是凶多吉少了。
  他病危的时候,家人为他请来道士。按道家的规矩,应该向天神报告自己生前的得失,类似基督教里的临终忏悔。
  问:“你此番来(天国)有什么要忏悔的(来有何异同得失)?”
王献之说:”我一生做事都凭良心,没有什么要忏悔的。只有一件事情,让我一直不安,就是和郗家女离婚的事(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王献之四十一岁时,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神爱。此后新安公主的生活就史无记载了,估计在王献之死后不久也去世了。女儿神爱后来做了皇后。王献之得女不久,娶了一位年少的可爱妓女桃叶为妾。桃叶未生养,没有给他带来儿子。王献之死时四十三岁。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世说新语·德行》

  21 回到绝世美男身边——晋陵公主

  一旦被钦定为驸马,就等于在额头上盖了图章——皇家专有,外人勿近。这有个说法叫“禁脔”。“脔”就是大肥肉,旁人即使看着眼馋,也不能动一动——禁止接近,禁止触摸,禁止下手,禁止尝鲜。
  这个图章,最早是扣在谢混这块英俊的大肥肉身上的。
  晋陵公主一成年,东晋的孝武帝就张罗着给她找丈夫。他指派王珣主管选婿工作,而且提出标准说:“比着刘真长、王献之(这二人都是驸马)就可以了。不要比着王敦和桓温(这二人也是驸马)。后面两人一旦得势,就要干预别人家(就是指皇家)的事情。”
  标准其实挺明确的。王、桓二人是武将,而刘、王二人是文人,出身士族门阀家庭,高门高士。晋代十分重视门第,其实选择范围并不大,只要够资格,尽管向王谢两家去求亲。好比现代人的消费,只要钱够,当然要买名牌。
  谢混是谢家公子,跟东晋的名人谢玄谢安谢道蕴谢灵运是一个大家族的。谢公子从小就生得美貌,长大更添潇洒的风度——谢家无丑人嘛!东晋的人交谈起来,如果谁说“没有见过谢混”,那其他人就会说“你白生活在东晋了”。谢混善写风景诗,说起来,“清华大学”的校名还是谢混起的呢!”寒裳顺兰止,水木湛清华”——当然不是他起的喽,他早就死了嘛,是出自他的诗句。
  王珣选啊挑啊比较啊挠破脑壳啊——其实也不必假装挑得很辛苦,最好的驸马人选,当然是谢混了。他进宫报告选婿的结果:“谢混虽然不如刘真长,但是绝对不会比王献之差。”王珣是王献之的堂弟,他肯抬高外人,把谢混说得比堂哥还好,可见谢混是真好。
  皇帝很高兴地说:“可以了可以了,很满意很满意。”
  “刷”的一下,谢混的名字被盖上了皇章——名草有主!只等着择下好日子,就办喜事。
  可是,晋陵公主还未正式出嫁,她爹晋孝武帝就出事死啦!孝武帝酗酒,一年到头没有几天是清醒的。有一天他醉酒,往床上倒的时候吐了张贵妃一身。张贵妃一边收拾一边露出不悦之色,皇帝看见了就醉醺醺地说:“你瞧你,三十岁了,人老珠黄了,也该把你废了!老女人一个,还敢嘟嘟囔囔,还想不想活了?”张贵妃越想越气,心想这头恶心的猪,喝了睡睡了喝,还不如弄死他算了!张贵妃叫来宫女,宫女对皇帝也很厌恶,于是女人们合伙用被子把皇帝闷死了。孝武帝死时才三十五岁,他的孩子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十六七岁吧。
  晋陵公主的婚事就此搁了下来。谢混似乎又成了无主之人,因此又有不少人试探着要他做女婿。有个叫袁山松的官,平时行为不羁,游山玩水的时候最爱唱挽歌。他很欣赏谢混,跟谢混也比较熟,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谢混。
  媒人王珣可不干了,对袁山松说:“你别打‘禁脔’的主意!”
  现在该解释“禁脔”的确切意思了。这本是个典故。东晋建立初期,物质匮乏,达官贵人也难吃到肉。而晋元帝特别爱吃猪脖子肉,官员们如果杀了猪,都不敢吃猪脖子肉,得割下来送给晋元帝吃。这块肉就叫“禁脔”。所以后来,“禁脔”也被用作比喻已经有主的很抢手的东西,别人不得染指。
  凡吃过猪肉的人都会纳闷,猪脖子肉不是软兮兮的、很难吃的吗?要说猪身上最难吃最不值钱的,就数这个部位了。其实,那不是一大截猪脖子啦。猪脖子上有四层肉,其中有一层肉很韧、很有嚼劲。一头大肥猪身上,顶多有八两这种“猪颈肉”。皇帝当然要吃最好吃的啦,怎么会吃最难吃的呢?爱吃的苏轼先生,曾经写过“猪颈肉”的口感:“尝项上之一脔,如嚼霜前之两螯。”越嚼越有味,跟吃蟹螯差不多。现在广东菜馆里还有“炭烧猪颈肉”这道菜。
  王珣跟谢混、袁山松一伙人很熟。他对袁山松讲的话,半是玩笑,半是警告,或者说是貌似玩笑的警告。
  晋陵公主守孝三年后,终于如愿以偿地等来婚礼,嫁给了美男子谢混。
  过了一些年,东晋越来越接近崩溃,先是桓玄废帝篡权,然后刘裕征讨桓玄,后来刘裕和刘毅争强,最后刘裕赢了,搞了个“禅让”仪式,建立宋。此后东晋正式灭亡,进入了南北朝时期。
  谢混是刘毅的心腹,刘毅事败后被杀,谢混也被赐死。
  谢混死后,晋陵公主的名号被夺,被贬为“东乡君”。刘裕逼她改嫁给琅琊的王练。晋陵公主与谢混已做了三十多年夫妻,而且还有两个女儿,她说什么也不愿改嫁。就算谢混死了,她还可以守着谢混的家业,在熟悉的地方怀念熟悉的他,也可以死后跟他同葬。她执意留下来,怎么都不肯上路。但最终她还是拗不过刘裕的诏书,不得不在已经进入怀旧年龄和充满怀旧心理的时候,去做了另一个人的太太。
 再说说公主的第二任丈夫王练。琅琊王家也是名门望族,跟谢家齐名。王羲之王献之都是琅琊王家的——王家也无丑人哩!王练在朝廷里做侍中,是个聪明到极点的人。他的特长是外语,据说一岁多刚会说话,就听得懂胡人的语言。长大后,他特别喜欢接近外国人(现在应该算“外族人”),他的“外国朋友”比汉族朋友还要多。他精通好几门“外语”,而且还认得外国东西,就是鉴赏外国宝物啦。随便看一看,他就能说出东晋人连名字都不晓得的“外国东西”在哪儿出产、有什么特点、价值几何。传说他是胡人和尚投胎的,那是鬼话。他是个极具语言天赋和外交能力的人,所以他爹给他起个大名叫“练”,就是说他一生下来就历练很多,阅历丰富。
  就是这个出色的王练,也不能抵消晋陵公主对前夫谢混的思念。谢混太精彩了,没有人能够代替。她说:“嫁过谢混,再看其他人,都是丑八怪!”
  晋陵公主改嫁后,惟一的愿望和不懈的请求,就是回到谢家。在她老病将死的时候,刘裕终于同意她回到谢家。
  晋陵公主惊奇地看到,谢家经历了多年离乱之后,房屋如新,粮仓满满,土地比过去谢混在的时候还要多。家僮仆人一千多人,无人逃散,全都安守在谢家,兢兢业业。这一切都是谢混的侄儿谢弘微代为管理经营的。谢家上下和亲戚都来跟晋陵公主见面,还当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大家说着这些年的变化,又喜又悲,流下泪来。谢弘微拿来账簿给晋陵公主过目,一文钱一尺帛都记录得详详细细,好像一直在等着她回来的这一天。
  晋陵公主回到谢家的那年就去世了。谢弘微(算谢混和晋陵公主的义子)打开谢混的墓穴,将二人合葬。晋陵公主在九泉之下应该十分满足,跟风华绝代的美男子夫妻一场,哪怕一日,也胜过百年吧,更不要说来世还可以再续前缘。
  再掉头说回东晋灭亡、刘宋建立的那天。在封禅台上,刘裕的谋臣谢晦遗憾地说:“今天这个改朝换代的重要日子,美中不足啊!如果是由谢混拿着玉玺和绶带(相当于做主持人),那该多好啊!(陛下应天受命,登坛日恨不得谢益寿奉玺绂。)” 
  是刘裕杀了谢混,这是政治上的不得已。如果仅从自然人的角度考虑,刘裕倒很愿意谢混活着。刘裕叹气道:“我也很遗憾啊!谢混死了,以后的年轻人再也欣赏不到他的风姿了!(吾甚恨之,使后生不得见其风流。)” 

  初,孝武帝为晋陵公主求婿,谓王珣曰:“主婿但如刘真长、王子敬便足。如王处仲、桓元子诚可,才小富贵,便豫人家事。”珣对曰:“谢混虽不及真长,不减子敬。”帝曰:“如此便足。”未几,帝崩,袁山松欲以女妻之,珣曰:“卿莫近禁脔。”
  ——《晋书·列传四十九》

  22 侄儿的妃子——新蔡公主

  新蔡公主年龄一大把了,还被自己侄儿纳为嫔妃。
  柏杨先生说,南朝宋的建立者刘裕,可能是血液不干净,他自己还不错,可是继任的后代一个比一个暴虐和肮脏——怎样不干净呢?如果说他的后代身上混了畜生的血,也不妥,因为侮辱了畜生。
  宋前废帝刘子业大概是看黄碟毛片违禁电影长大的,而且深深地陶醉于凶杀暴力色情乱伦的那部分。他即位时大约十六岁,天生的坏小孩,又到了危险的年龄,什么坏事都敢做,什么长辈都不敬。
  有一次,他到祖庙去,画工正在给他祖宗画像。他拿手指头点着祖宗的鼻子,一个一个地评点:“高祖不错,他算是个大英雄,能活擒数天子!”“太祖也不差,可惜到了晚年,被儿子砍了头!”点到世祖时,他对这个祖宗的鼻子不满意了,说:“他鼻上有齄(就是有疱疹,酒糟鼻),怎么不画?”等画工赶紧找来红笔,仔细地描绘出了一只硕大而丑陋的酒糟鼻后,他才满意地走了。
  他母后快去世了,让他去见一面,他说:“病人的房间里有鬼,我怎么能去呢?”把他老娘气得直说:“快拿刀子把我肚子剖开,看看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来!”
  他的几个叔父体型肥壮,他觉得殴打起来很带劲,动不动就把他们踢得满地爬。他给他们都封了王,一个叫“贼王”,一个叫“杀王”。还有个叔父叫刘彧,特别肥,被封为“猪王”。刘子业真把他当猪了,把他的衣服剥了,让他住在泥坑里,再用木槽装了剩饭杂菜,让刘彧像猪一样趴在地上吃。他还好几次要把刘彧送到厨房里当猪杀,都被别人劝了下来,说是还不够肥,等过年时再杀也不迟。
  他还曾经把先王死去的妃子从坟墓里拉出来,还让左右侍卫当众奸淫叔父的母亲(应该是奶奶辈的)陈太妃。刘子业特别喜欢在长辈身上施暴,不知道是怎样可怕的心理变态。当他看到姑母新蔡公主时,就把她留在宫中,不放她回家了。刘子业的后妃宫女一大群,不知为什么非要姑母不可。新蔡公主可能还残留着一点姿色,但这不重要,刘子业要的就是奸淫长辈的那种罪恶的快乐。
  新蔡公主嫁的是朔将军何迈。老婆进宫,他根本没想那么多。公主出嫁后,通常来去自由,要回皇宫住十天半月的,十分正常。
  不料,一个月后,宫里竟送来了一副棺材,说:“新蔡长公主不幸暴病身亡!”
  何迈又惊又悲,打开棺材一看,更是把他吓得倒退三步。棺材里有一具女尸,衣服仿佛是新蔡公主穿过的,可是面目已经捣烂,无法辨认了。
就算无法辨认,何迈也有八分把握相信,死去的并不是自己的老婆新蔡公主。
  刘子业跟姑母乱伦之后,就有心把她纳为妃子。为了掩人耳目,就打死了一名宫女,用来代替新蔡公主。新蔡公主既然“死”了,身份也要被彻底抹去,她在宫里走动,就不能叫“长公主”了,也不能叫“何将军太太”了。刘子业给了她一个新的身份,叫“谢贵嫔”——连姓也改了。
  何将军府上,皇家已经预备好了葬礼。何迈只好先把那具身份不明的女尸按公主礼仪葬了,再到朝廷里打探老婆的下落。
  “谢娘娘”本不是外人,在宫里生活过,宫里当差的人无论谁看见她都觉得脸熟——不就是新蔡长公主嘛,什么谢娘娘不谢娘娘!但是何将军打探消息的时候,宫人害怕,都含糊地说不知道。
  何将军不止一次看到“谢娘娘”跟皇帝一起出游,他坚信那就是自己的老婆。
  何迈在宫中有个好友黄门令(其实是官名,掌管禁军的)。经过再三盘问,黄门令终于说出了实情,并劝他算了,只当老婆死了——反正谁都知道死了,另娶一个不就行了。
  要不要回老婆并不重要,关键是忍不下这口窝囊气。何迈秘密蓄养了一些刺客,打算趁刘子业出游的时候刺杀他,另立世祖的第三子晋安王刘子勋。
  谁知走漏了风声。刘子业荒淫无道,年龄不大,行动力却不含糊,他立刻带兵逼到何迈府上,将何迈杀死。
  刘子业杀人太多,整天怕鬼魂来捉他。有一次,他让人在竹林里拿刀拿剑大肆捉鬼。那个在猪槽里吃过饭的“猪王”刘彧,早就蓄谋推翻他了。于是刘彧带着人杀进竹林。刘子业跑着跑着,被竹根绊倒在地,喊了两声不知何意的“唧!唧!”就被捅死了。后刘彧即位,称宋明帝。而刘子业当政还不到一年。
  新蔡公主不知结局如何,可能也在竹林血案中,作为罪该万死的淫乱者被杀死。

  ……朔将军何迈,之子也,尚帝姑新蔡长公主。帝纳主于后宫,谓之谢贵嫔,许言公主薨,杀宫婢,送迈第殡葬,行丧礼。庚辰,拜贵嫔为夫人。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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