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文字部首的探讨
说起“部首”,认识汉字的人可能没有不知道的。可要认真探讨一下“部首”究竟是怎么回事,又很少有人能说清楚。汉文字是我国的通用文字,“部首”是汉文字学的最基本的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弄清楚汉文字的部首,对于探索汉文字体系的奥秘,正确学习使用汉文字,解决“汉文字难学”的痼疾,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文字自信,至关重要。
(一)
关于“部首”的定义,各种工具书给的答案就不尽相同。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修订本1998.11):字典、词典根据汉字形体偏旁所分的门类,如山、口、火、石等。
《语文知识词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5):把汉字按相同的表义偏旁归类,每类叫做一“部”。每部用一个表义偏旁标目,旧字典把标目的偏旁列为每部第一个字,称之为部首,并且首先解释这个表义偏旁的含义。部首也是偏旁,但是只有表义的偏旁才能成为部首。研究汉字偏旁,按部首给汉字分类的第一部字典是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
《语言文字词典》(学苑出版社1999.2):汉字结构中形体相同、用以排列各字的偏旁部目。在字典中,这种偏旁部目往往作为人们查字的依据,它都排在一部的开头作为一部之首,所以称之为“部首”。同一部首(偏旁)的字都列在“部首”之下,这些字与部首字往往在意义上有着一定的联系。如:松、材、杖、林、树、李等字的偏旁都是“木”,它们的意义都和“树木”有关,所以就把“木”当作它们的部首。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缩印本):按照字形结构,取其相同部位,作为查字依据,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称部首。如“大部”、“氵部”、“木部”等。
《细说汉字部首》(左民安、王尽忠著,九州出版社2005.9出版):根据汉字的系统结构,取其相同的表意部分归类,每类称为一部,每部的第一个字就统称为部首。
如此种种,你也许注意到了它们的相同之处,也注意到了其中的差别。那么,哪一个更准确呢?笔者认为,《语文知识字典》、《语言文字词典》和《细说汉字部首》给的定义更为准确和全面。
(二)
如何准确和全面地认识“部首”,这要从“部首”的产生说起。
“部首”的首创者,是我国东汉时期的许慎。他在分析小篆形体结构的基础上,根据汉字的表意特点,归纳出了以“部”相从的收字原则。他在《说文解字·叙曰》中说:“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万物咸覩,靡不兼载。”“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这是在我国字典、辞书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建首”,由此产生了“部首”的概念。他依据这一原则,将收集到的9353个文字分别列入540个部中,编撰成《说文解字》这一汉文字学经典,开创了部首编字法的先河。
许慎在每一个部首字的后面,都不厌其烦地写上“凡某之属皆从某”。“木”字后写“凡木之属皆从木”,“水”字后写“凡水之属皆从水”,“金”字后写“凡金之属皆从金”。这句话应该有两方面涵义。
从字义上,收入该部的字即“从属字”同“部首”必须有从属关系。看到这个字在哪一部,就会知道这个字义属于哪个门类。“部首”有“领义”的功能。
“凡木之属皆从木”,就是“木”部的字必须是“木”的从属字。“木”的本义是树木;木部的字,或是树木的名称:松、柏、杨、柳;或是树木的部位:枝、杈、本、末;或是树木的形态:荣、枯、朽、枉;或是树木的制品:材、板、梁、桌;或是树木的繁育:林、株、栽、植。
“凡水之属皆从水”,就是“水”部的字必须是“水”的从属字。“水”的本义是水流;水部的字,或是河流的名称:河、江、淮、汉;或是水流的归处:湖、海、池、沼;或是水流的体系:源、流、派、演;或是水流的态势:清、深、浓、浪;或是水的利用:洗、游、浇、济;或是似水液态物:酒、油、汗、泪。
“凡金之属皆从金”,就是“金”部的字必须是“金”的从属字。“金”的本义是金属;金部的字,或是金属的名称:银、铜、铁、锡;或是金属的形态:锈、锐、钝、钧;或是金属的制品:锅、锄、镜、钱;或是金属的使用:锻、铸、镀、铆。
“部首”的“领义”功能,在《元素周期表》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已经发现并有中文名字的111个化学元素,在这张表上,一眼就可看出这个元素的常态是气体、液体、还是固体;这个固体是金属还是非金属。“氢、氧”在“气”部,是气体;“汞、溴”在“水”部,是液体;“铜、铁”在“金”部,是固体,金属;“硅、磷”在“石”部,也是固体,非金属。这样的功效,只有汉文字能够做到。大部分化学元素的中文名字是近现代确定的,在确定这些名字的时候,正是注意到并且利用了“部首”的“领义”功能,才有了这样的功效。
从字形上,“从属字”必须有“部首”做偏旁,这从上面的举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部首”又有了“检字”的功能。
还需要说明的是,“部首”做偏旁,必须也只能做“形旁”。“沐”字,也有“木”做偏旁,却是“从水,木声”,本义是洗头。“木”在“沐”字中,做的是声旁,不是形旁。所以,“沐”字属水部,不属木部。“锦”字,也有“金”做偏旁,却是“从帛,金声”,本义是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金”在“锦”字中,做的是声旁,不是形旁。所以,“锦”字属帛部,不属金部。在《说文解字》整部书中,“部首”只能做形旁,是一条原则,执行得非常严格,没有一个字含混。
许慎的《说文解字》抓住汉文字“因形见义”的本质特征,以形分部,以义归类,为认识这些字,查检这些字,提供了方便。从“部首”的产生可以看出,“部首”必须是一个独立的字。“形”和“义”,是这个字必备的基因。在《说文解字》的部首中,即使是“一、丨、丿、丶、乚”,也是当作一个有义有音的独立的字,而不是当作一个笔画来处理的。当今《部首检字表》字的“一、丨、丿、丶、乚”则只是一个笔画而已。
(三)
部首的“领义”和“检字”功能,互为表里,是汉文字“因形见义”本质特征的两个方面;又是一对矛盾的组合体,一方面,部首的“领义”功能要求,如果字义间没有从属关系,而且字形中没有相同偏旁,就必须另立部首。因而造成部首数目众多。另一方面,人们学习使用文字都图简易、方便、快捷,从“检字”的功能看,部首当然越少越好。《说文解字》问世近2000年来,“部首”这一概念一直沿用着,它的数目和功能都发生了变化。
“部首”的数目减少了。从公元1615年(明万历四十三年)梅膺祚编纂的《字汇》开始,部首减少到214个。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成书的《康熙字典》也是214部。我们最常用的《新华字典》(第10版)采用的是201部,这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1983年发布的《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规定的。“部首”的数目减少,“检字”方便了,却也使“领义”功能受到削弱。不知部首的“领义”功能,不知每个部首本义的人,甚至把“检字”当成了部首的唯一功能。
部首的“领义”功能当然还存在。人们学习汉文字积累到一定数目,就会感觉到“部首”的存在,并了解到它的“领义”功能。有些部首的本义很清楚,其“领义”功能也显而易见。“人”,就是人类自身;二人为“从”,随从,跟从;三人为“众”,众多,群众。从属的“伙、伴、仙、佣、伟、俊、你、他”等字,都与“人”相关。这样的部首,还有很多,譬如:子、女、目、耳、口、言(讠)、手(扌)、足、身、心(忄)、日、水(氵)、火(灬)、土、田、山、石、艸(艹)、木、竹、禾、马、牛、犬(犭)、鸟、鱼、虫、米、衣(衤)、糸(纟)、门、车、舟、刀、戈等。这些部首都有很多从属字,人们了解这些从属字的字义时,都会很自然的同部首展开联想。部首是纲,从属字是目,识目循纲,纲举目张。
汉文字“隶变”、“楷化”,特别是“简化”以后,有些字的形义关系已很难辨认。有些部首的本义也不为人所知了。“攵”现称作“反文儿”,从属的“收、攻、放、牧、政、教、救”等字,与这个“反文儿”有什么关系呢?让人莫名其妙。“攵”原写作“攴”,是“手有所执持之形”,表示手的动作、行为。知其本义,才能更好地理解其从属字的字义。这样的情况还有好多。“卩、阝(左、右)、廴、辶、宀、廾、夊”等,都是常见的部首,教识字的老师也不知其音,不知其义,常用的字典也不注其音,不释其义。学习使用的人就只能死记硬背,因此也增加了学习汉文字的难度。
部首的“领义”功能被忽略、被淡化,这无疑违背了许慎创立部首的初衷。
(四)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创立的540部可不可以减少呢?,回答应该是可以的。
在《说文解字》的540部首中,有好多字,是可以纳入其他部首中的。譬如:“珏”可入“玉”部,“茻”可入“艸”部,“吅”可入“口”部,诸如此例,不一一列举。理由很简单。以“珏”可入“玉”为例:“玉”是玉石;“珏”是“二玉相合,”是“玉”的从属字。“珏”有从属字“班”,是“分瑞玉”;字义同“玉”有关,字形中有“玉”,当然也可作为“玉”的从属字,归入“玉”部。
在《说文解字》的540部首中,还有:三、凵、乇、克、冄、燕、幵、五、六、七、甲、丙、丁、庚、壬、癸、寅、卯、未、戌、亥等,都没有从属字,也立为部首。许慎认为,它们不能从属于其他部首,只能另立门户。这其中,有的字是可以并入其他部首的:“三”可入“一”部,三个一就是三。“克”可入“儿”部,“象人戴甲胄”。“幵”可入“干”部,“象二干对构,上平也。”“未”。可入“木”部,“象木重枝叶也”。“戌”可入“戈”部,“象广刃兵器形。”
《说文解字》的部首除了多以外,还有一个弱点,就是它的排列顺序,既不是笔画的由少到多,也不是音序的由A到Z(在许慎的时代,还没有音序一说)。虽然,许慎在《叙曰》中说:先人“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初造书契。”但在部首的排列上,主观地采用阴阳五行的理念,以“一”部开始,以“亥”部结束,中间没有一条客观规律可循,使用者想要查检到自己想要找的文字还是很难的。
(五)
“部首”在一个字中,应处在什么位置上呢?前面说过,“部首”二字,来源于“分别部居,不相杂厕”,“其建首也,立一为耑”。这个“部”,是把全体汉文字分成的若干个“部”,这个“首”,是若干个部中某个部的“首”字。汉文字中有很多会意字,更多的是形声字。会意字和形声字都是合体字。合体字都由两部分或多于两部分组成;“部首”绝不可以理解为一个字的首要部分,不可以理解为一个字最先写出来那一部分,譬如上部分或左部分。合体字的每一部分都可以称作偏旁,表义的偏旁称作形旁,表音的偏旁称作声旁。“部首”的首要功能是“领义”,所以只有形旁可以做部首。
那么,做部首的形旁,在会意字和形声字中,应该处在什么位置上呢?
会意字的偏旁都是表义的,不管它处在什么位置上,都可以做部首。“明”字,“日”、“月”都可做部首。“尖”字,“小”、“大”都可做部首。“好”字,“女”、“子”都可做部首。“安”字,“宀”、“女”都可做部首。“休”字,“人”、“木”都可做部首。“建”字,“聿”、“廴”都可做部首。“逸”字,“兔”、“辶”都可做部首。“筋”字,“肉(月)”、“力”、“竹”都可做部首。
形声字的偏旁,有表义的形旁,有表音的声旁。做部首的形旁位置不是固定的。
上下结构的字,“部首”有在上面的:花、客、筒、界、窖、雾、鬓、麝等;有在下面的:垄、召、岱、架、熬、忠、盆、袋、黛等;有在两端的:衷、裹、褒等。
左右结构的字,“部首”有在左边的:伟、认、阶、圾、吧、岭、帐、妈、驶、理、松、狗、殃、轮、旺、财、湖、牲、把、肝、炬、忧、福、础、睁、畸、秧、耙、虾、袖、精、纺、酸、跑、躯、豺、鞍、钟、鲤、骼、饼、黏、鼬等。有在右边的:刚、功、郊、彩、战、放、斯、歌、殴、鸦、颅、雄等。
内外结构的字,“部首”有在外边的:固、阁等。有在里边的:闷、闻等。
半包围结构的字,“部首”基本上都在外围:厕、匣、匈、廷、府、远、氛、毡、房、病、趣等。
有些字的“部首”比较隐蔽,需特别注意。主要有:
用“宓”字做声旁的字。密、蜜,不该入“宀”部,该入山部、虫部。
用“莫”字做声旁的字:蓦、募、墓、幕、暮、慕,不该入“艹”部,该入马部、力部、土部、巾部、日部、心部。
用“麻”字做声旁的字:摩、磨、魔、糜、靡,不该入“广”部,该入手部、石部、鬼部、米部、非部。
用“荧(熒,省)”字做声旁的字:“荣、莺、营、莹、萤、萦、茔、荥、罃、蓥,不该入“艹”部,该入木部、鸟部、宫部、玉部、虫部、糸部、土部、水部、缶部、金部。
用“寒(省)”字做声旁的字蹇、謇、骞、搴、褰,不该入“宀”部,该入足部、言部、马部、手部、衣部。
用“顷”字做声旁的字:颖、颍,不该入“页”部,该入禾部、水部。
用“朕”字做声旁的字:胜(勝)、塍、媵、腾、滕、螣、縢、、誊(謄),不该入“月”部,该入力部、土部、女部、马部、水部、虫部、糸部、鱼部、言部。
(六)
当今的汉文字工具书是怎样对待“部首”的呢?
以“部首”编排的字典、词典已很少见。手头有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著的《汉语大字典》(缩印本,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年版),分列200部首。有辞海编辑委员会编的《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分列282部。有费锦昌、黄佑源、张静贤编著的《汉字写法规范字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分列223部。有刘庆隆、李金兰、刘霜秋编著的《古今汉字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分列196部。这些书分列的部首各不相同。“部首”大部分能“领义”,有些“部首”失去“领义”功能只能“检字”(譬如:一、丨、丿、丶、乚)。也出现了“视”入“示”部、“锦”入“金”部、“颖”入“页”部、“荣、慕”入“艹”部、“肝、胆”入“月”部、“问、闻”入“门”部等从属字进错家门的混乱现象。
人们最常用的《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第10版2008年)和《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都是以“音序”排列,附设《部首检字表》。《新华字典》201部,《现代汉语词典》189部。这一类的工具书较多,譬如:吕叔湘任首席顾问、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语文出版社1998年版),曹先擢、苏培成主编的《汉字形义分析字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这两部书同《新华字典》一样,《部首检字表》采用的都是《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规定的201部。这些书只在“检字表”中用到“部首”,而且只注意到“部首”同从属字在字形上的关系。很多“部首”不释义、不注音(譬如:卩、阝(左)、阝(右)、廴、攵、辶、宀、廾、夊)。出现了简化字形,改变义、音的部首(譬如:方、业),出现了只有字形,没有义、音的部首(譬如:亠、(朝去月))。这就使部首的“领义”功能受到严重削弱,甚至被彻底断绝。给学习使用汉文字增加了困难。
(七)
看清楚“部首”面临的现状,我们就知道该怎样对待汉文字的“部首”了。
首先,我们对“部首”的理解,应该准确、全面,应该恢复到许慎创立时的意义上来。“部首”这一概念,应该有一个规范的统一的公认的定义。理解“部首”时,“领义”功能和“检字”功能必须兼顾,而且要以“领义”功能为主。部首的“检字”功能是“领义”功能派生出来的。如果只从“检字”功能考虑,“部首检字法”并不完美,它只能由形查义、查音,并不能由音查形、查义。有些字很难确定查哪个部首。由音查形、查义,应该用“音序检字法”。由形查义、查音,用“笔画检字法”就可以了,它比“部首检字法”更好掌握。因使用并不完美的“部首检字法”而忽略部首的“领义”功能,太得不偿失了。
接着,汉文字究竟该确立哪些“部首”,也应该有一个规范的统一的共识。“部首”的编排,也应该遵循客观的内在的规律,有一个规范的统一的序列。“部首”不
用来“检字”,不用作“检字表”的“索引”;而是用来“领义”,用作编排整部书的提纲。汉文字工具书就必须分部排列,用“部首”统领从属字。笔者编著《汉文字干支》一书,以许慎提出的“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为主线,文字编排从“自身”始,续之“环境”、“生存”。这就使人们认识汉文字的过程,由身及物、由近及远、由感性到理性、由具象到抽象、由个体到系统,与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同步。认识汉文字,就是在观察、对照、思考、归纳、解析、描摹、反映这个客观世界。这为学习、使用汉文字的人,全面地正确地轻松地认识汉文字,找到一条途径。也为汉文字工具书的编排体例做出了尝试。
在有些“部首”之间,也是有从属关系的,在编排部首序列时应该表现出来。譬如:“疒”字从“人”,“疒部”应排在“人部”后。“言”字从“口”,“言部”应排在“口”部后。“攴(攵)、殳”等字从“又”,“攵部”“殳部”映排在“又部”后。“足、走、辵(辶)”等字都从“止”,“足部”、“走部”、“辶部”都应排在“止部”后。“爪”字、“又”字,同“手”字一样,都来自于“手”形,“爪部”、“又部”都应排在“手部”之后。
重视“部首”的“领义”功能,就必须为“部首”(譬如:匚、冂、勹、仌、冖、凵、卩、阝(阜)、阝(邑)、厶、廴、廾、囗、彡、夂、宀、辶、彑、屮、攵、疒、罒、癶、釆、髟)释义、注音。有些部首(譬如:厂、广、斤、页)现有的义、音,并不是作为部首原有的义、音,应将原有的义、音标出,否则就无法理解该部首同从属字之间的关系。
有的部首掺杂了其他部首的从属字,应该甄别。譬如“月”部,从属字有:阴、明、朝、朔、望、霸、期、朗、朦、胧等。另有脑、脸、胸、背、肝、胆、肠、胃等应属“肉“部;服、朕等应属”舟“部;青应属”丹“部。譬如”田“部,从属字有:里、男、苗、奋、畜、畦、畔、界、畴、畸、略、留、亩、当(當)、画、畺等。而思、雷、备、胃、累、畏、畐等,都与“田”义无关,不应入“田”部。
做部首的只能是表义的形旁,不能是表音的声旁。有些字(譬如:支、比、面)在通用字范围内,只能做声旁,不能做形旁,就没必要做“部首”。
没有义、音的不是独立文字的符号就不能做“部首”。简化字形的部首应该恢复到原字形:“方”应是“(方人)”,“业”应是“丵或黹”,“(朝去月)”应是“倝”。
笔者用20年时间,遵循以上认识,编著《汉文字干支》一书,已于2013年由语文出版社出版发行。笔者只是一名退休的中学高级教师,难免疏漏、舛误,请方家不吝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