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长沙市新华人寿保险公司
被骗地点:湖南某工商银行
误导投保人员工:朱x屏
保险类型:新华人寿保险红双喜C款
2008年,我家人在工商银行存钱时,员工和另一朱姓女子强烈推荐其购买新华人寿保险的“红双喜C款分红型保险”,并声称投保3年后即可取出本金和分红、利息,利息绝对比银行高,我家人在其误导下将准备存入工商银行的30000元现金购买了保险,在我家人的咨询下,朱姓女子并未对保险合同作其他解释,诸如保险期、保险责任等,诱使我的家人认为保期为3年,而合同上注明的保险时间10年为可投保最高期限。
3年后,也就是今年2011年,家人在认为保险到期后准备去退保,(注明一点:到分红时间,保险公司并未寄任何有关保险分红信息,这与分红型保险法律规定是不符的),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员工指出只可以退得27700元,家人要求其解释原因,并指出当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称3年后可取出本金和利息、分红,就在此时,公司说出了推脱责任的话,其声称,朱x屏已经退职……意思即为我的家人是被朱姓女子所骗,其欺诈行为与公司无关。
另外,其称鉴于我的家人已经在合同上签字,就要遵守合同规定。同时表示,只要现在不退保,5年后可以退回保险本金,满10年就可以拿到所有分红(注明:网友有被骗5年可退本金的,结果仍然损失很大)。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合同背面的条款的意思表明,保险期为10年,10年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会有现金现值变动,也就是说,由于利率的不一定,分红数不一定,提前退保的损失也就不一定,反正就是不满10年就有损失。
我的家人并未看到合同后的条款,朱也未提醒其,但是,我想就算看到了也没太大意义吧,什么“现金现值”计算之类的,又不是所有人都是学财务管理的,业务员要不不解释,要不乱解释,反正你看不懂,伤不起啊……
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如实向顾客解释清楚存款和保险的本质的不同,也未提醒客户当中存在的风险和期限,这是合伙利用顾客对银行的信任进行骗保,这是非常严重的欺骗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这是所有被骗人的心声吧!工商银行在我心中的形象真是大打折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