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
一、进(出)口口岸: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进(出)关境前的第一个(最后一个)口岸的海关。如浦东海关2210(填隶属海关,填直属海关是错的)。
1、填“22XX”是对的。
2、填“XXXX”是对的。
3、若只有直属海关,填报直属海关名称,但是代码应作调整,如西宁海关9700,填为“9701”。
4、XX特派员办事处不接受申报;XX办事处接受申报。
5、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限定或指定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册上的限定或指定口岸)手续后填报。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进境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填报出境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7、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填转出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进口填进境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8、在不同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二、备案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无备案号的免填。
B:加工贸易手册(来料加工);C:加工贸易手册(进料加工);E:加工贸易电子账册;H:出口加工区电子账册;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1、加工贸易成品转为享受减免税或需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征免税证明,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2、加工贸易项下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后续退补税监管外,应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不得为空。
3、进出口征免税审批货物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4、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在“备案号”栏填标记代码为“H”、编号第6位为“D”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5、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填报标记代码为“H”、编号第6位为“D”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6、进口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CEPA、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备案号”栏填“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7、进口减免税设备因故发生直接退运的,“备案号”允许为空。
8、进口适用ITA税率的商品“备案号”填报用途认定证明的编号。
三、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的日期,出口日期:不能填。
1、填报要求8位数字如:“20080808”。
2、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四、申报日期:海关接受日期。填报要求要求同上如:“20090505”;免填。
五、经营单位: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我国境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10为代码)。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十位编码。
(1)、第1—4位行政区划代码。
(2)、第5位市内经济区划代码:
1、经济特区;2、经济技术开发区;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保税区;5、出口加工区;6、保税港区;7、保税物流园区;9、其它。
(3)、第6位企业经济类型代码: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中外合作企业;3、中外合资企业;4、外商独资企业;5、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6、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7、又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8、有报关权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不能作为经营单位填写);9、其它。
(4)、第7—10位顺序编号。
(5)、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总额以内设备、物品的(监管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代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6)、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生产用原材料,其“经营单位”应填报外贸企业及其海关编码。
(7)、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填报直接接收货物的单位的中文名称及代码。
(8)、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9)、合同的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10)、经营单位第6位数字为“8”的单位,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六、运输方式:进境货物按照运抵我国关境第一个口岸;出境货物按照离开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填报。多式联运的,填报离我国关境最近一程的运输方式。
1、填报名称或代码。2:水路运输;3:铁路运输;4:公路运输;5:航空运输。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3、格式发票:Shipped:From XX to XX Per AirFreight。此时,“运输方式”填报“航空运输”或“5”.
4、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航空运单:Air WayBill,总运单:MAWB,分运单:HAWB。有分运单必有总运单。
七、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Ocean Vessel and Voy. No.):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1、有两个运输工具名称时,选离我国关境最近一程使用的运输工具。
2、“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或“船舶编号/航次号”。
3、深圳提前报关模式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
4、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留空。
5、填报时,把“.”“/”去掉。
6、运输工具转关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八、提运单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
1、水路运输(B/L No.):进出口提单号,有分运单的,填写“进出口提单号+分运单号”。
2、航空运输(A.W.B):总运单号(M.A.W.B)11位,有分运单的(H.A.W.B)8位,填写“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无编码的填报中文名称。有编码时只填编码,不能填中文名称。
1、经营单位与收货单位相同时,“收货单位”只填编码,不填名称。
自行进口或出口的收发货单位:同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同经营单位;
其它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单位:不同于经营单位(看经营单位填报要求)
十、贸易方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1)、0110:一般贸易(科教用品也适用);0214:来料加工;0255:来料深加工(无实际进出境);0320:不作价设备;0420:加工贸易设备;0500:减免设备结转;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无实际进出境); 2025:合资合作设备;2225:外资设备物品;3010:货样广告品A;3100:无代价抵偿(法定减免税,不用办Z);4500:直接退运;4561:退运货物。
(2)一般贸易范围:
1、以正常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作为实物投资运出的设备、物资;
8、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9、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通过合法途径从境外购入的藏品。
十一、征免性质: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种征免性质(征、减、免的性质类别),涉及多个征免性质的,分单填报。
(1)、填报简称或代码。
1、101:一般征税;299:其他法定(免税,不用交征免税证明);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501:加工设备;502:来料加工;503:进料加工;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
2、鼓励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
3、“鼓励项目”和“自有资金”的使用,须取得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
(2)、特殊:
1、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
2、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
3、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的的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加工贸易结转货物,留空。
十二、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税比例用于“进料非对口”;结汇方式用于出口。
1、出口货物报关单“结汇方式”不得为空。
2、出口货物不需结汇的,填报“其他”。
3、进口报关单免填。
4、1:信汇,M/T;2:电汇,T/T;3:票汇,D/D;4:付款交单,D/P;5:承兑交单,D/A;6:信用证,L/C。
十三、许可证号:(10位)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包括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边境小额贸易>)。
1、只有监管证件代码为1、2、3、4、G、x、y的才填。
2、填“XX许可证”号码。非“XX许可证件”号码。
3、第1、2位代表年份;第3、4位代表发证机关(AA: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AB、AC:特派员办事处发证;01、02: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部门发证);后6位为顺序号。
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第5位为字母。
十四、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中转且发生买卖关系,其中转地即为起运/运抵国。(与中转、商业行为有关)。
1、填报中文名称或代码。
2、起运国(地区)进口看发票出票人;出口看发票抬头人。
3、“VIA”:经由某地到某地,后面是中转地;“IN TRANSIT TO”:转运到….,后是目的地。
4、对于发生中转而未发生任何买卖关系的货物,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不变。
5、对于发生中转并发生了买卖关系的货物,其中转地为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
6、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中国”(142)。
主要国别(地区)及货币代码:
110:中国香港(HKD);116:日本(JPY);121:中国澳门;132:新加坡(SGD);133:韩国(KRW);142:中国(RMB、CNY);143:台澎金马关税区;300:欧元(EUR)303:英国(GBP);304:德国;305:法国(FRF);307:意大利(ITL);331:瑞士(CHF);344:俄罗斯联邦(SUR);501:加拿大(CAD);502:美国(USD);601:澳大利亚(AUD);609:新西兰(NZD);
十五、装运港/指运港(Port of Loading/Destination):
1、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2、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
3、对于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货港,指运港不受中转港影响。
4、填报中文名称及代码。非中文名称时,要译成中文。
5、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中国”(142)。
十六、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填报中文名称及代码。
2、代码含义与经营单位前5位的定义相同。
十七、批准文号:出口收汇核销单号,且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号。进口报关单免于填报。
十八、成交方式:发票“价格”栏,如CIF GUANGZHOU。
1、填报名称或代码。
2、代码:1:CIF;2:CFR;3:FOB;
3、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或采用集中申报的归并后的报关单,进口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代码;出口成交方式为FOB或其代码。
十九、运费(Freight):
1、出口含有运费的填报;进口不含运费的填报。
2、“1”:运费率;“2”:运费单价;“3”:运费总价。
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填报在本栏。
二十、保险费(Insurance):
1、出口含有保费的填报;进口不含保费的填报.。
2、“1”:保险费率;“2”:保险费总价。
二十二、合同协议号(Contract No.):填报全部字头和号码。P/O、S/N、Order No.。发票上有。
二十三、件数(No.and Kind ofPackages):外包装可以单独计数的一个包装。
1、裸装、散装货物填报“1”,不得填报为“0”。
2、如果单据列明托盘件数,又列明单件包装件数,或仅列明托盘件数的,填报托盘件数。
3、如果单据列明集装箱个数,又列明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填报托盘件数。
4、未列明托盘或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二十四、包装种类(No.and Kind ofPackages):实际外包装的中文名称。
bale:包、捆;bucket:桶;bundle:捆、包、束;carton:纸箱;case:箱、盒;drum:圆桶;Gunny bag:麻袋;bulk:散装;pack:包;packet:包、捆;pail:桶;pallet:托盘;Woodencase:木箱;wrap:卷、包、裹;Nude:裸装。
二十五、毛重(Gross Weight):
1、计量为单位千克或公斤。
2、不足1千克填报为“1”,另小数点后保留4位。
3、不得为空,毛重应大于或等于1。
二十六、净重(Net Weight):
1、计量为单位千克或公斤。
2、不足1千克填报为“1”,另小数点后保留4位。
二十七、集装箱号(Container No.):
1、箱住代号(3个字母)+设备识别号“U”+顺序号(6位数字)+校验码(1位数字)。
2、集装箱号/规格/自重,多个集装箱的填报备注栏。
3、多个集装箱的,其中一个集装箱号填在本栏,其余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
4、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不得为空。
二十八、随附单据(DocumentAttached):填报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1、2、3、4、G、x、y等证件填报进出口许可证栏目,其他填报随附单据。
1、合同、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等不在本栏填报。
2、格式: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编号。
3、涉及多个监管证件的,其中一个填在本栏,其余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
4、原产地证书的填报:
(1)、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在本栏填“Y<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同时将原产地证书编号填在“备案号”栏,“Y+原产地证书编号”。
(2)、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本栏填“Y:<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但“备案号”免填。
5、优惠贸易协定代码:01:亚太贸易协定;02:中国-东盟自贸区;03:香港CEPA;04:澳门CEPA。
6、监管证件代码:1:进口许可证;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4:出口许可证;7:自动进口许可证;G: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x: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y: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A:入境货物通关单;B:出境货物通关单;Y:原产地证明。
二十九、用途/生产厂家:填报名称或代码。
常见的用途:01:外贸自营内销:;其03:其他内销;04:企业自用:;05:加工返销等。
三十、标记唛码及备注(Marks、Marking、MKS、Marks&、ShippingMarks):一般分列明:收货人代号、合同号、发票号、目的地、原产国、最终目的国、目的港或中转港。没有,不填。
1、除图形以外的所有文字和数字。
2、受外商投资资企业委托代理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称填报“委托XXX进口”。
3、多个监管证件的。
4、多个集装箱号的。
5、“备注”栏填报退运货物、无代价抵偿货物的关联报关单号,关联备案号。
三十一、项号:分两行填报。
1、第一行填报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填报加工贸易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或征免税
证明、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号。
三十二、商品编号(H.S.):商品编码,填10位编号。
三十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Description of Goods):分两行填报。
1、第一行填报商品的中文名称;如果发票中的商品名称为非中文的,英翻译成中文,仅在必要时加注原文。
2、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
3、一份报关单最多允许填报20项商品。
三十四、数量及单位:分三行填报。
1、不得为空或填“0”。
2、第一行第一法定计量单位。
3、第二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本行留空。
4、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只能填在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行留空。
三十五、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Country/Origin或Made in或Manufacture):
1、填报中文名称或代码。发票、原产地证明上有。
2、深加工结转货物,原产国(地区)和最终目的国(地区)都为中国。
三十六、单价、总价(只填数字,小数点后保留4位)、币制(Unit Price、TotalPrice/Amount):
110:港币HKD;116:日元JPY;132:新加坡元SGD;142:人民币CNY;133:韩元KRW;300:欧元EUR;302:丹麦克朗DKK;303:英镑GBP;330:瑞典克朗SEK;331:瑞士法郎CHF;344:俄罗斯卢布RUB;501:加拿大元CAD;502:美元USD;601:澳大利亚元AUD;609:新西兰元NZD。
三十七、征免(征、减、免的实际操作方式):填名称
1、常见的征免方式:照章征税、全免、保证金
2、同一份报关单上可以填报不同的征免方式。
3、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为“保金”、或“保函”的,应填报“全免”。
中英文
合同:Contract(CONT).;总价:Amount(AMT);单价:UnitPrice;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规格、型号:Model;总额:TotalValue;尺寸:Size;件数:Packages(PKGS);数量:Quantity(Q’TY);毛重:Gross Weight(G.W.);净重:NetWeight(N.W.);佣金:Commission;运费:Freight;折扣:Discount/Rebate/Allowance;保险费:Insurance;杂费:Extras;原产国:Madein/Origin;目的国:Destination Country;装货港:Port ofLoading(P.O.L);指运港:Port of Destination(P.O.D);到达港:Port ofArrival(P.A);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P.O.D);装货港:Port ofLoading(P.O.L);转运港:Port ofTransfer;集装箱:Container(CTNR);唛头及编号:Marks&Nos.;包装种类:Packing;随附单证:Document Attached(DOC.ATT.);提单:Bill of Lading(B/L);提单号:Billof Lading No.(B/LNo.);托运人:Shipper;承运人:Carrier;被通知人:NotifyParty;收货人:Consignee;空运运单:Air Way Bill(A.W.B.);空运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M.A.W.B);空运分运单:House Air Way Bill(H.A.W.B.);转运到:In Transit To;船名:Ocean Vessel;航次:Voyage No.(Voy.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