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轮条款:当企业经营不好,不得不以更便宜的价格出售股权或更低的作价进行融资时,前期进入的投资便可能贬值,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附加棘轮条款。反稀释条款包括棘轮条款。棘轮条款是对投资者有利的反稀释工具,也是投资方最常用的反摊薄保护形式。稀释是指融资后导致每股净账面价值下降,反稀释则意味着资本结构的重新调整。
什么是棘轮条款
棘轮条款的主要意思是:如果以前的投资者收到的免费股票足以把他的每股平均成本摊低到新投资者支付的价格,他的反稀释权利被叫做“棘轮”。棘轮是一种强有力的反稀释工具,无论以后的投资者购买多少股份,以前的投资者都会获得额外的免费股票。有时棘轮也同认股权和可转换优先股结合起来,在实施认股权时附送额外的股票或在转换时获得额外的股票,以保证创业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不会因为以较低价格发行新股而被稀释,进而影响其表决权。作为一种财务工具,棘轮条款是目前国内对赌协议的原型。
棘轮条款的类型
棘轮条款有所谓完全棘轮条款和全棘轮条款之分。
1、完全棘轮条款
在完全棘轮条款的情况下,投资商过去投入的资金所换取的股份全部按新的最低价格重新计算。例如投资商以每股10元钱的价格投资100万元购买了10万股优先股,稍后企业又向一家战略伙伴以每股5元的价格发行5万股换取25万元的资金;按照全棘轮的算法,投资商的股份应该从10万股调整到20万股。这样即使被投资企业以低价出售很少一点股份,投资商的股份比例也会大大增加,这对公司创办人和原始投资人有很大的影响。
2、加权平均价格条款
在极端的情况下,如果新一轮的融资作价低于前一轮投资商投入的资金,除非企业中途取消融资或者前一轮的投资商放弃反棘轮条款,企业创办人就可能失去大部分股权。所以,企业家应该要求以更合理的加权棘轮条款,也就是以所有股权(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格重新计算投资商和创始人的股份,这样创始人的股份稀释就没有那么严重。还可以要求投资商所有的可转换债权全部与普通股同样计算,这样万一以后以较低价格增资扩股,创始人的股份也不会被稀释得太多。
例如,当初创业投资公司以每股1元的价格投资10万元,投资公司与企业创办人各占企业的10万股(50%);过了一段时间后企业以每股0.1元的价格增发1万股,再次融资1000元,如果用全棘轮方法计算,二次融资后投资公司占100万股(10万元/每股0.1元),企业总股数增至111万股;如果用加权棘轮法计算,融资价格为每股0.918元(10100元/11000股),投资公司拥有10.89万股(10万元/每股0.918元),总股数为21.89万股(投资公司10.89万股+创办人10万股+新发1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