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投人平台投资合作协议协议范本(三)
合作双方
本协议包含双方,一方系在蚂蚁天使平台注册,同时申请领投人资格,并经蚂蚁天使平台审核通过的专业天使投资人(以下简称“领投人”);另一方系由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蚂蚁天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合作内容
平台与领投人系紧密合作关系,领投人可以在平台选择项目进行投资,且每个领投的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该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平台为该项目募集剩余资金。平台为领投人通过网站、微信、QQ、邮件等方式提供可投资项目的信息,领投人也可创建项目或以各种方式推荐项目至平台,再由平台为项目进行众筹融资。
领投人的权利
1.领投人有权知晓平台所推荐项目信息的权利;
2.领投人有自由选择投资项目的权利;
3.若项目方允许,领投人有权成为所众筹项目的董事;
4.领投人可以决定所领投项目的退出时机。
领投人的义务
1.领投人负责对所领投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领投人投资平台项目的额度应占项目总融资额的10%-60%,需留出投资额度给其他投资人;
3.如遇跟投人咨询,领投人有义务向跟投人介绍所知晓的项目所有相关信息;
4.领投人有负责项目的投后管理的义务;
5.领投人在项目投资退出时机方面要及时与跟投人沟通,平台可以协助。
平台的权利
1.平台有权对领投人的领投资格进行审核。
2.在领投人做出某些不利于项目或跟投人的举动或发现领投人提供虚假信息时,平台有权终止领投人的领投资格。
3.平台有权对领投人个人信息和所领投项目的信息数据,包括之前所领投项目的信息数据进行公开展示分析。
平台的义务
1.平台提供可领投项目信息给领投人;
2.平台协助领投人进行项目的投资手续办理,在项目投资后,协助进行投后管理。
3.平台建立信息平台协助领投人与跟投人沟通。
利益关系
1.由领投人领投,跟投人进行跟投,共同组成一个小型的针对单个项目的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基金”。
2.领投人有权获得由本人领投的项目投资基金的管理收益分成(Carry)。
3.领投人可以在平台运行范围内自行选择项目投资管理收益(Carry)的比例的几个比例档次即5%、10%、15%、20%。如果创业项目没有领投人领投,而由创业者指定的投资人担任领投人,此领投人需按照指定比例。
4.领投人领投金额占项目总融资额比例在20%(不含)以内的项目,该项目所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投资回报-投资成本),平台有权收取5%的管理收益。
5.领投人在平台的投资风险由领投人自行负责,平台不承担因项目信息、团队、行业原因等各种原因造成项目投资失败,致使投资损失的责任。
法律效力
1.领投人一旦经平台审核通过,本协议所列内容将即时生效。
2.蚂蚁天使平台有权修改此协议的部分条款,而无需通知领投人。
3.如有争议双方平等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