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部软弱下卧层计算中,筏板基础宽度和长度怎么取
——回复“中国勘察信息网论坛”网友“cdddd”
Kingckong按:以下内容来自“中国勘察信息网论坛”的一个帖子(http://www.geot.com.cn/netpx/bbs/BView_76722_45_1.html)。
中国勘察信息网论坛网友“cdddd”的疑问:
(1)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有关软弱下卧层强度验算时,公式L基础长度和b基础宽度该怎么取值?
比如一个建筑物长36米,宽度20m,若采取整个筏板基础,尺寸在36.5(L)和20.5(b)m,而且在地基持力层下有软弱土层,按照规范进行验算,公式中L值取多大合适,取36.5m,同理。b取20.5m,这样算起来基底压力扩散到软弱层顶板面时,减少很少,一般验算不合格!
但是按照建筑物柱距L长取8.0和b取6.4m取值,那么验算可以通过,这种验算方式近同独立柱基础验算过程!
现在问题,是哪种验算下卧层方式适合筏板基础?
(2)现在问题,在筏板基底面积内,只有局部存在软弱下卧层,若软弱土层分布面积只占基础底面积的10%,显然按照“36.5(L)和20.5(b)m”进行下卧软弱层验算是不合理,好像根据软弱土层分布附近的柱荷载,并考虑相近柱荷载影响,这样验算较合理。但是没有其它规范和书籍对此有论述!不知道这样计算审图专家可以通过吗
Kingckong的答复:
(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建筑物柱距L长取8.0和b取6.4m取值”与“在36.5(L)和20.5(b)m”比较,哪个在软弱下卧层产生的附加压力大?显然是后者,所以前者验算可能可以通过,而后者不行。
“按照建筑物柱距L长取8.0和b取6.4m取值”与“36.5(L)和20.5(b)m”比较,哪个更符合实际?前者实际是将“36.5mX20.5m”的一个大基础分割成若干个“8mX6m”的小基础。如果单个小基础验算可以通过的话,那还必须考虑相邻基础的附加应力叠加,才可能符合实际。叠加的结果肯定是与“36.5(L)和20.5(b)m”的大基础相同。
所以应该按“36.5(L)和20.5(b)m”验算。
(2)如果软弱下卧层只是局部的、影响不大的,不必纠缠于怎么验算,完全可以用工程措施予以处理。例如如果软弱下卧层离基底不远而且厚度不大,就可能把局部的软下卧层超挖换填就是了;如果局部的软下卧层适合进行地基处理,那局部地基处理完就不用再验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