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件工资计算方法:按照劳动法律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是176小时(月标准工作时间22天×8小时),即月工作时间超过176小时就算加班,平时按照1.5倍计算,双休按照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3倍计算。
2、计件计算公式:全月计件金额=生产产品总量×产品单价
全月计件金额/月正常工作时间+超过部分上班时间×1.5倍=计件小时工资;计件小时工资×月实际工作时间(正常时间+加班时间)=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全月计件工资=克扣工资。
举例说明:张三为深圳工人职位,月标准时间是176小时,平时固定加班时间40小时,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均休息不加班,共生产产品8000件,产品单价是0.2元。那么张三的计件应发工资是多少?
请看:全月计件工资金额:8000件×0.2元/件=1600元;全月计件小时工资:1600元/(176小时+40小时)=7.4元/小时;计件全月应发工资7.4元×236(176小时+40小时×1.5倍)=1748元。(把计件工资换算成小时工资再计算加班费为准。经过换算后的小时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小时工资。如有低于的部分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处罚。)
专家咨询热线:13048936385,QQ咨询:132001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