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希拉里爱上比尔·克林顿 比尔.克林顿私生子

自己有一本克林顿的回忆录《我的生活》,全书有很多精彩的段落,除了竞选之旅,还有白水案、琼斯案、以及全书一半再讨论的莱温斯基案外,最喜欢的却是希拉里与比尔·克林顿的相识与相爱过程。通过莱温斯基案可以很好地了解美国司法体系。







文摘:在耶鲁大学与希拉里相爱
在耶鲁大学与希拉里相爱克林顿在牛津大学上了两年大学,由于越南战争引起的征兵问题,克林顿和他的许多同学随时可能应征服役,因此他们不断改变选修课程,以致最后没有拿到学位。为此,克林顿感到非常遗憾,他原想利用罗兹奖学金在英国再呆一年,然而这个时候,耶鲁大学法学院给他提供了一笔奖学金,他及时地抓住了这个机会。1970年夏末,克林顿打好行装来到了纽黑文,在耶鲁大学攻读法律,在这时期,克林顿的奖学金不包括生活费用。因此,他不得不在课余时间兼职赚钱以补贴开销。那时他同时担任着三份课余工作,这使他非常忙,他为纽黑文市区的一位律师工作,又为哈特福特的一位市参议员工作,同时还在附近的社区大学教书。除这些之外,他还参加康涅狄格州民主党的活动。一进耶鲁法学院,虽然工作学习较紧张,但克林顿很受大家欢迎,学校的师生都喜欢他。克林顿学习非常努力,他总是比别人更进一步。比如,他不只是满足于聪明、潇洒。每次发回作业他都再重新做一遍。在第一学期,他加入了相关课程学习小组,探索必修课程中没能涉及的观点。在小组讨论中克林顿能坦率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从来不隐满自己的观点,他讲话很稳重,举止潇洒自如,每次发言都有新意。克林顿在耶鲁法学院的生活中除了学习,勤工俭学,就是和挚友为伴,他打橄榄球,听立体声收音机中卡罗王的演唱,还帮助同宿舍的同学做饭。一位和克林顿在一起住过的同学后来回忆说:“克林顿的烹饪技术并不怎么好,他主要是喜欢用油煎炸食品,什么食品都油煎、油炒、油炸。从煎锅到盛进盘子最后吃到嘴里,他一直站在那里手持煎锅,可以说一气呵成。吃完后他总要将锅洗得干干净净。他一边干活,一边笑着和大家聊天。”他的另一位同室的同学叫伊克利,他在牛津就和克林顿是同学,他在回忆文章中写道:“在耶鲁法院二年级的时候,克林顿和我同住一间宿舍,作为他的同学,我更加清楚克林顿的个人背景,知道克林顿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我听他讲过,他对自己的外祖父母总是流露出感激之情,他们对他影响很大,虽然克林顿的外祖父母不是什么有文化的人物,而且家庭并不富裕,但他们却认为种族隔离是不对的,反对取消种族隔离是没有一点道理的。克林顿还常谈到,他不明白,也不能接受与他朝夕相处的童年朋友不能和他一起入学的残酷现实。他从小就考虑这类问题,对他来说这些问题并不是抽象的原则,而是别人强行将他和小朋友分开这一儿童时的感情现实。现实生活的确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他今天能从个人感情出发反对种族主义,坦率地说,这在他本人不是种族主义牺牲品的人中是不可多得的,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克林顿的童年经历培育了他另一种特殊品格。因为种族主义根深蒂固,感情和理智往往很不合拍。虽然认识到种族歧视不对,但感情总跟不上这种认识。结果,一些最热心于平等权利的倡导者仍然在无意识地以屈尊就驾或施以恩惠的态度对待美国非洲人。在种族和种族主义问题上,纯朴的感情最终将会取胜,从这方面来说,克林顿早已取胜了。由于克林顿的这些品质,加上他特别爱家乡,他为故乡阿肯色州而骄傲,有时候和同学们聊起天,讲他的家乡霍普镇和温泉城的故事,让人着迷。因此,他引起了许多校园里姑娘们的注意,他与希拉里的爱情故事就从这里开始。有一位克林顿的女同学名叫杰弗里格莱克尔见证了克林顿与希拉里的相识,她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一天晚上,在耶鲁法学院图书馆,我看到比尔正在学习,便想走过去对他谈谈加入耶鲁法学杂志工作的好处。他像以往一样,洗耳恭听,随后问几个有关杂志出版发行的问题。“谈了一阵,我察觉到比尔不信法学杂志社有其用武之地,因此决定在比尔面前夸耀一番法学杂志成员的许多诱人之处,例如,可成为受尊敬的司法文书,被委派到学院任教等等。“但是,我逐渐地发现比尔的注意力不集中,兴趣越来越淡薄了。我已经看出,比尔的兴趣不在法学杂志上,而是另有他意。我再往下说,比尔已经心不在焉。我在谈他是不是应参加杂志社的活动,但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向我的身后瞟去。“我偷看了一眼,但愿仅是不引人注目的一瞥,想看看究竟是什么在吸引比尔的注意力。在不远的地方堆满书和笔记本的书桌旁坐着我的同学希拉里罗德姆。过了一会儿,希拉里向我们走过来,对比尔说:‘嘿,假如你总盯着我瞧,我也要回敬你啦,至少我们应该自我介绍一下。’“此时此刻,比尔克林顿张口结舌,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竟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了。我从旁边看到俩人感情的进发,只得认输,知趣地走开。“我认识到自己为法学杂志打了一场败仗,但还是为自己找到了借口——比尔那天晚上找到了比法学杂志成员更有价值的财富。”多年以后,克林顿忆起往事时说:“当时我非常尴尬,她知道我是谁,而我却不知道她是谁。但她那样说,我十分感激。自那以后我俩简直形影不离。”
希拉里在她的书《亲历历史》中记录了这段可遇不可求的爱情: 1970年秋的比尔·克林顿很难令人忽视。那年他从牛津大学学成归来,刚进耶鲁法学院,可他的模样与其说有罗德学者般的气质,不如说更像维京大盗。他体型高大,长相在红棕色胡须与一头拳曲浓密的头发衬托下还算英俊,每个毛孔中都散发出活力。
  直到次年春天,两人才在法学院图书馆正式打招呼。当时我在图书馆学习,他在走廊和另一位同学交谈。我注意到他不断回头朝我这边看,事实上他常这么干。于是我起身走到他面前说:“如果你一直盯着我不放,我也会一直回瞪你,与其这样,不如相互介绍一下,我是希拉里·罗德姆。”就这么简单。
  直到1971年春季最后一天上课,我们才有机会再度交谈。上完课后,我们同时走出教室。比尔问我要去哪里,我说要到注册办公室确定下学期的课,他说他也正要去。他赞美我穿的花色长裙,问起我的家庭以及出生地。两人到注册办公室,排了好久的队才轮到,注册员抬头看了一下,然后说:“比尔,你在这里干吗?你已经注册过了。”他坦言只是想跟我在一起,我笑了,接着便一块走了很久,就这样开始了第一次约会。
  我并不看好两人会变成一对,况且当时我已有男友,周末还计划和他一起出城度假。周日晚我回到耶鲁时,比尔打电话来,我因为旅游着了凉,干咳不停。“你听起来真惨。”他说。大约30分钟后,他带着鸡汤和橘子汁来敲门了。他一进屋便开始说话,从非洲政治到西部乡村音乐什么都谈。我这才开始意识到,这位阿肯色州的年轻人远比第一印象复杂。他能在思想与词语间编织出恰当的联系,言语精当灵活,至今这还常令我吃惊。我也欣赏他的思考方式与神态。打一开始,我就注意到比尔双手的形状。他手腕细瘦优雅,手指又长又灵活,有如钢琴家或外科医生的手。自我们从学生时初识,我便喜欢看他翻书的样子。这双手如今经过岁月磨炼,跟它的主人一样多了几许风霜,但它的表现力、魅力与灵活度不减当年。
  比尔的鸡汤和橘子汁打动了我,两人旋即变得形影不离。一天晚上,我们在厨房讨论毕业后的打算。我对儿童福利与民权很有兴趣,但还没有明确未来的道路。比尔则很确定:他将回阿肯色老家竞选公职。
  我告诉比尔,暑假计划到加州奥克兰一家名叫“特里伊哈夫特,沃尔克与伯恩斯坦”的小律师事务所当助理,他便说要跟我一起去。我诧异不已。
  我努力消化他的意思,颤抖起来。“为什么?”我问道,“你真想要放弃自己憧憬已久的良机,跟我去加州?”“为了我爱的人,就这个。”他说。比尔说,他已决心与我相守,好不容易找到另一半,不愿让我一个人去加州。在加州,我和比尔合租了一间小公寓。我的多数时间为律师事务所的马尔·伯恩斯坦律师工作。周末一到,他会带我去他事先勘察的景点,诸如北滩的餐厅、电报街的复古服饰店等。我则教他打网球,或是两人消磨于厨艺。比尔多半靠阅读打发时间,然后和我分享他的读后心得,其中一本是埃德蒙·威尔逊所著的《到芬兰车站》。出外散步时,他往往边走边唱,常哼的是他最爱的一首猫王的歌。人们常说,我看准比尔迟早会当上总统,还说我到处帮比尔扬名,其实不然,这一想法是多年后才有的。不过我有过一次奇特遭遇:我和比尔约好在餐厅碰面,却因工作迟到,不见他人。我向服务生描述了一番,问是否看到他。附近一位客人听了,大声说:“他来了好一会儿,一直在看书,于是我和他聊天。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总有一天他会当上总统。”“是啊”,我说,“不过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暑假结束,我和比尔返回纽黑文,租下埃奇武德街21号一楼,屋内设备粗陋。尽管如此,我仍然喜爱我们的第一个家。两人常去一家希腊餐馆,或去林肯电影院看电影,我俩沉浸于爱情之中。我和比尔念法学院都是靠自己付学费,除了有学生贷款,还必须打工,但仍挤出时间参与政治活动。
  圣诞节过后,比尔在我家住了几天。我的父母早在这之前就见过他,不过我还是有些紧张,不知父亲又会给这位蓄着和猫王一样的络腮胡的民主党南方佬出什么难题。母亲说过,在父亲眼里,谁都配不上他的女儿。比尔教养好,又肯主动帮忙洗碗,深得母亲赏识,但真正让母亲打心底喜欢他的是:他看到母亲埋首阅读大学课程指定的一本哲学书,于是花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和母亲讨论其内容。父亲属于慢热型,所幸在玩扑克牌、看电视转播的球赛中,也慢慢热情起来。两个小弟视比尔为大哥。我带他到朋友贝琪·约翰逊家,离去时,贝琪的母亲把我拉到一角告诉说:“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绝对要留住他,我见过这么多人,他是惟一能让你笑的。”
  1973年春,我从耶鲁法学院毕业,比尔带我首次去欧洲旅行,重温当年他这位罗德学者在英国的游历之处。一天傍晚,我俩来到英格兰风景如画的湖区,比尔在艾纳戴尔湖畔跟我求婚。我深深地爱着他,但我完全不清楚自己的生活与未来,所以我说“不行,现在还不行”,言下之意是“给我一点时间”。外公与外婆离婚,加上母亲悲苦、寂寞的童年深深印在我心中,所以我下定决心,一旦结婚,一定要和丈夫白头偕老。现在想想,那时的我多么害怕承诺,更害怕招架不了比尔的深情。我觉得他像大自然般多变,并怀疑自己是否有本事应付他的春夏秋冬。比尔若不执着,那就不是比尔·克林顿了。他一再跟我求婚,我也一再拒绝他。最后他说:“我不会再向你求婚了,如果哪天你决定要嫁给我,请你务必告诉我。”他会等到我点头为止。
  学年结束,我对未来仍不能确定,比尔开车送我到机场途中,看到一间红砖房子竖着“出售”的招牌。我不经意地说道,这是一幢可爱的房子,然后就忘了。经过数周的旅行与思考,我决定回到阿肯色与比尔一起生活。比尔来接我,他说:“你还记得那间你喜欢的房子吗?我已经买下了,现在你最好嫁给我,因为我不想一个人住进去。”这次我回答:“好的”。
  1975年10月11日,我们在自家的起居室结婚。
当希拉里爱上比尔·克林顿 比尔.克林顿私生子
  婚后经历这么多风雨,不断有人问我:为何还和比尔在一起。我们两人相爱了数十年,生下一女,经历父母亡故,都得担起照顾家人的责任,共有一群终身至交,加上信仰相同,一心想为国家尽心尽力——我究竟怎么说才能解释这些?此外,没有人比比尔更了解我,也没有人能像比尔那样让我开怀大笑。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他仍旧是我见过最风趣、最有干劲、最富生气的一个人。1971年春,比尔·克林顿和我开始交谈,三十多年后,我们仍无话不谈。

附:克林顿的回忆录《我的生活》的中文版于近日问世,比照先前出版的希拉里回忆录《亲历历史》,我们可以体会到不少文字背后细微的差别。以下试举两例,以飨读者。

相信不少读者都还记得希拉里在《亲历历史》中回忆与克林顿初次邂逅的情景:“1970年秋的比尔•克林顿很难令人忽视。……他体型高大,长相在红棕色胡须与一头拳曲浓密的头发衬托下还算英俊,每个毛孔中都散发出活力。……打一开始,我就注意到比尔双手的形状。他手腕细瘦优雅,手指又长又灵活,有如钢琴家或外科医生的手。……如今经过岁月磨炼,这双手跟它的主人一样多了几许风霜,但它的表现力、魅力与灵活度不减当年。”(《亲历历史》44-45页)我们不难从这样的文字中体会出作者的绵绵情意,事实上全书中如上的表白比比皆是。反观《我的生活》,希拉里对克林顿的吸引又是从何开始的呢?“她留着非常浓密、颜色很深的金发,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脸上没有化妆,但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力量和镇静是我在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身上都很少见到的。”(《我的生活》196页)克林顿为我们描绘的是一个刻板平凡的耶鲁女生形象,他对希拉里内在气质的赞美似乎更适合用在他的政治伙伴或者幕僚身上。与《亲历历史》不同,翻遍全书克林顿都没有用“迷人”、“美丽”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他的妻子,有的只是对这位号称美国最聪明女性的敬重与叹服,更没有告诉读者他爱上希拉里的理由。我们可以八卦地猜测克林顿一直在两人的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我们也可以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个度尽劫波、曾经沧海的老男人是在有意隐藏自己的感情,或者我们恐怕终究要相信某些美国媒体的说法:这段婚姻对克林顿来说,从一开始就更像是政治的结盟。

  《我的生活》后半部分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记述克林顿的工作和生活,几乎可以当作编年史来读。在看似平淡的流水帐之下,是传主不着痕迹的春秋笔法和精心剪裁。1998年的开始,克林顿不小心漏记了一段“他的生活”,而这正是希拉里刻骨铭心的记忆:“[1998年]1月23日星期三晚上,比尔一大早把握叫醒。他坐在床沿上说:‘今天报上登了一些你该知道的事。’……他告诉我,有新闻报道指称他和一名前白宫实习生有染……我对比尔的说法一再质问,他一再否认有任何不得体的举止,但承认他的关心有可能被误解。”(《亲历历史》389-390页)我们没办法在克林顿的笔下找到关于这次撒谎的正面描写,于是这本洋洋千页、事无巨细的回忆录里有了一处“留白”。显然他羞于在此处重复自己的谎言,他解释到:“我和莫妮卡曾做的事是不道德、愚蠢的。我为此深感羞耻,不想让这件事传出去。作证的时候我试图保护自己和家庭免受自己愚蠢行为的伤害。”(《我的生活》836页)之前他还适时地插入了与莱温斯基的交往,特别是写道:“1997年……所以春天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对她说这样做于己、于家庭、于她都不对,我再也不这样了。我还告诉她,她有才能、吸引人,本该拥有美好的人生,如果她乐意,我会尽力做她的朋友并帮助她。”(《我的生活》835页)我们不能不承认作者的用心良苦,避而不谈对妻子无奈的误导,转而回忆对情人真心的劝诫,克林顿希望读者明白的是,谎言之下他的善良与无助。

  克林顿希拉里这对美国最有权势的夫妻三十年来共同经历政治生活的风风雨雨,并肩穿过了旅行门、白水门和拉链门。如今两人都已出版回忆录,对照阅读,似乎各人笔下的事实呈现出不同的面目,他们写出了全部的真相吗?这是否又是横亘在他们面前的一道“罗生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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