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后如何挽回?
曾经有位女士向我咨询:我和老公经人介绍结婚,感情一直很好,有一个孩子也是我带的,基本上不让他费多少心,但是他还是选择要跟我离婚。我不想离婚,但已经收到法院传票了,我该怎么办?我还能挽回这段婚姻吗?
北京离婚律师认为:感情是维系婚姻的纽带。一旦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要么及时修复,要么就是离婚。夫妻感情的裂痕只能靠夫妻自身去修复,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无论是律师还是亲戚、朋友,能做的只是开导、劝解,夫妻感情能否修复,还是要看彼此双方的造化。
一般而言,“收到法院传票”意味着对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时,被告方如果想挽回婚姻,一要拖时间,二要采取积极的行动主动和对方沟通。如果此时仍静静的等待无所作为,那么等待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法院的判决。
当然,如果夫妻感情裂痕已深,已经到了无法弥补的地步,此时再考虑“我不想离婚怎么办”,就为时已晚。此时,至多可以拖延离婚,但不能阻止离婚的发生。我国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所谓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破裂不能协商离婚,那么法院可以查明案件事实强判离婚。
为此,当事人虽不想离婚,但收到法院传票后仍要做两手打算。无论是重归与好还是离婚,此时均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策划,律师的办案经验、专业能力、谈判技巧等,自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不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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