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真波
据报道,联合国大会12月22日在举行例行会议前,在朝鲜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请求下为已故朝鲜领导人金正日举行了默哀仪式,受到了西方国家的抵制。联大主席表示,默哀仪式基于联大的“议事程序、先例和外交礼仪”。据说朝鲜代表团也向安理会同时递交了为金正日举行默哀仪式的请求,但遭到了轮值主席俄罗斯代表的拒绝。此外,联合国秘书处尚没有为金正日逝世降半旗。联合国礼宾部门仍在就金正日可否被认为是朝鲜国家元首一事同朝方进行沟通。按照朝鲜宪法,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代表国家,因此,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被认为是“国家元首”。
那么,联合国为何要为金正日去世降半旗?
关于联合国默哀、下半旗等的规定
朝鲜领导人金正日去世后,朝方要求联合国默哀、下半旗表示哀悼,引发了热烈争议。
那么,联合国有没有关于默哀和下半旗的正式规定?
在1947年12月19日颁布、1952年和1967年两次修改的《联合国旗典》中,对“下半旗致哀”有详尽的规定,相关条款共11项:
1、联合国会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联合国总部、联合国在日内瓦的办事机构以及联合国驻该会员国的办事机构得以将联合国旗帜降半旗的仪式致哀;
2、降半旗仪式应在讣告举行;但如当天业已升旗,则顺延一天;
3、如果因天气或其他原因,顺延一天仍无法进行,则葬礼日下半旗;特殊情况下,逝世当天和葬礼日都可下半旗;
4、降半旗致哀对象,可以是会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国家代表性人物,对于是否降半旗,联合国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作自由决断;
5、在联合国秘书长授权下,联合国专门机构负责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指令本部门降半旗致哀,秘书长本人有权决定是否举行官方悼念仪式,并在仪式上降半旗致哀;
6、如联合国秘书长特别建议,也可为与联合国有重大联系的世界级领导人或其他个人、群体降半旗致哀;
7、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机构是否需降半旗致哀;
8、降半旗仪式应先将旗升至旗杆顶,然后降至半旗位置。当天收旗时也应先将旗升至杆顶再降旗;
9、联合国旗下半旗时,会员国国旗一律不升;
10、只有在联合国秘书长命令之下,方可对葬礼队列中升有联合国旗的旗杆装饰褶皱彩带;
11、当用联合国旗覆盖棺木的时候,旗帜不允许低于墓穴或接触地面。
实际上,在联合国历史上远非所有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享有降半旗致哀待遇,关键在“得以”意味着“可举行也可不举行”,而非必须举行;享有降半旗致哀待遇的主要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但诸如甘地、斯大林、马丁.路德.金、联合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士兵、联合国前秘书长哈马舍尔德等去世,联合国也都降半旗致哀,他们要么不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要么地位有争议,而由时任秘书长诠释《旗典》寻找到降半旗的理由,如甘地、马丁.路德.金可算“国家代表性人物”,而斯大林的“部长会议主席”兼职可解释为“政府首脑”,苏联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他也能算“与联合国有重大联系的世界级领导人”,至于黎巴嫩捐躯的蓝盔兵,自然是“与联合国有重大联系的其它群体”了。
由此可见,是否降半旗致哀,秘书长掌握话语权,他如何解读《旗典》,往往对是否降半旗起关键作用。此次金正日去世,朝鲜方面“降半旗致哀”要求未被接受,其“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长长头衔中没有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称号是“硬理由”,而秘书长潘基文拒不认可金正日是“国家代表性人物”,则是“根据实际情况作自由决断”的关键性拍板。
至于联大或安理会是否默哀,按照联合国惯例,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去世,如成员国提出要求,将自动默哀,但和《旗典》一样,对于非元首、首脑的其它重要人物,则相关机构负责人有决断权,联大轮值主席纳西尔-阿卜杜拉齐兹.纳赛尔以“基于联大议事程序、先例和外交礼仪”为由,决定在66届联大第91次全会上为金正日去世默哀1分钟,是将金正日当作“国家代表性人物”,而安理会拒绝朝鲜要求,未作默哀安排,则是其机构负责方(秘书长和“五常”)在金正日是否“国家代表性人物”问题上意见不一。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元首(总统、主席、国王、皇帝)或政府首脑(总理、部长会议主席)在任上去世,该国又提出正式要求,按联合国规定和惯例,应无条件安排默哀和降半旗仪式;如果去世者业已卸任,或并非法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则相关联合国机构负责人有权在规则范畴内作出解读和取舍。金正日在联大、安理会和降半旗问题上得到不同待遇,系因其实际是朝鲜前“一把手”却又无符合公认原则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头衔,因此在不同的联合国机构负责人处,得到不同的解读,而联合国历史上不少国家(尤其小国)元首、首脑死于任上,却未得到默哀、降半旗待遇,则是因为这些国家因各种原因未主动提出要求。
由于默哀、降半旗系“程序问题”,不涉及人物历史评价,因此如果决定致哀(尤其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其它成员国代表即便不满,也只能选择“迟到早退”进行回避,以表明自己的态度。
我们就从1976年先后逝世的三位中国领导人周恩来、朱德、毛泽东以后,当时新华社报道、参考消息引述的外电报道来看看联合国采取了哪些悼念活动。
周恩来——1976年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得知消息后马上打电话给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黄华,向中国政府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并表示慰问。他并立即向朱德委员长发去唁电,说了一句至今还被人记得的话:“全世界将由于在当前的重要时刻再也得不到他的智慧和政治家的才干的好处而蒙受损失。”路透社1月9日发自联合国的电讯说,为了哀悼中国故总理周恩来,联合国旗当天起下半旗.
朱德——1976年7月6日,当时中国宪法的国家元首、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逝世,瓦尔德海姆秘书长在7月7日向华国锋总理发去唁电,表示“他好几十年的杰出领导和对祖国人民的卓越的忠诚服务将长久地为人们所铭记。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世界,他将为广大人民所悼念”。新华社7月10日报道,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和一些安理会成员国的代表以及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在七月九日晚举行的安理会会议上对朱德委员长逝世表示哀悼。此后新华社7月12日报道,各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和联合国秘书长七月十一日和十二日到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驻地,悼念朱德委员长逝世。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本月份主席、意大利常驻联合国代表皮埃罗•芬奇在安理会会议上对朱德委员长逝世表示了哀悼。新华社的报道还特别提到,联合国总部在七月八日和十一日下半旗志哀。
毛泽东——1976年9月9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逝世,虽然他没有正式的国家元首职位,但是联合国还是把毛泽东作为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来悼念。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向华国锋总理发出唁电称“毛泽东主席把他的整个一生贡献于建立一个新中国。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九月十日举行的会议上,安理会本月份主席、利比亚代表曼苏尔•拉希德•基希亚代表安理会成员国致悼词。安理会成员和其他代表起立,为悼念毛泽东主席默哀一分钟。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也致了悼词。另外,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九月二十一日下午开幕式上,联合国大会上届会议主席、卢森堡首相加斯东·托恩主持了开幕式。他在讲话中对毛泽东主席的逝世表示哀悼。他说:本届大会应该向“二十世纪的杰出人物表示悼念”。随后,一百四十多个会员国的代表起立默哀一分钟。
从以上历史资料来看,周恩来、朱德、毛泽东逝世时,联合国都下了半旗,所以联合国为去世的各国最高领导人、政府首脑下半旗的确是个惯例,而不是特例。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70cb20102e03w.html)- 联合国悼念去世的国家领导人有哪些惯例_翟华_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