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调研要做到“四有六要”
张少林
检察调研工作是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平心而论,在检察机关从事检察调研工作已经有七、八年了,但是这些年来从未很好地、认真地总结和归纳一下检察调研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也没有写过这方面的文章。
去年,我院举办了一期检察调研写作培训班,本来想为培训学员集中购买些如何撰写调研文章方面的书籍,跑了好些书店,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书籍,不要说是专门关于撰写检察调研方面的书籍,就是关于法学论文撰写甚至是一般论文撰写的方面的书籍都很少。
从撰写法学论文方面的文章来看,我搜索了一下中国期刊网和因特网,这方面的文章也不多,看到文章的主要有:北大朱苏力教授《学术研究重在方法——谈后现代法学》、《如何研究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梁慧星教授《课题选定与题目设计——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怎样写法学论文》等等。好在近年来这方面的文章逐渐增多,特别是《上海检察调研》杂志在去年第11期搞了一个“如何写好调研文章”的专题,发表了四篇有见地的文章,那些文章我都认真读过,读后感觉真的是受益匪浅。这里我结合自己几年来的检察调研实践,也来谈谈我的一点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的调研工作有所启发。
我以为,撰写检察调研文章主要要做到“四个有”,其中在“有技巧”中又要做到“六个要”。
一是检察调研要有兴趣。
兴趣是最大的动力! 撰写检察调研文章一定要有兴趣,要把检察调研当作自己的一种爱好。因为一方面搞检察调研,不要说办案部门,就是在研究室工作的同志,很多时候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完成的。没有兴趣何谈用业余时间来写作呢。另一方面,检察调研文章,除报刊所用文章、案例分析文章等外,一般都比较长,调研文章字数都要求在5000字以上,长一点的要求10000字以上,一篇一万多字的调研文章,没有一定的爱好和兴趣,是很难完成的,即使在压力下完成也很难写好。
其实,写调研文章,有苦也有乐,收集材料的时候苦,写文章的时候苦,写不出新的观点,没有新的思路时候苦,但是一旦有新的想法,灵感来临,文章就一气呵成,文章写成后自我感觉比较得意,这时候就感觉到特别的快乐,还有当文章见诸于报刊杂志时,那种快乐是难以形容的。
我至今记得有三次最令我高兴的时候:第一次是我发表第一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虽然只有二、三千字,但高兴得不得了。第二次,是我的硕士论文,3 万多字全文发表在《法学研究》上,那个高兴劲就别提了。第三次是我的第一本专著《刑事证据的运用》,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全国公开出版发行,乐了好几天。
所以,在经历了许多次成功之后,现在我基本上把写文章包括搞检察调研,当作是自己的一种爱好和兴趣,而不是一种负担和包袱。当然,这是要有个过程的。刚学写论文时,往往要受些挫折,特别是自己文章写出来,甚至自己还比较得意,但就是不能被人认可,或者发表不出来,那真是令人气馁。这个时候特别要有耐心,要客观地分析自己检察调研的好与坏,要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检察调研搞久了,文章写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慢慢上路,文章越写越好,写出来的文章,能不能发表,有时自己也心中有数。
二是检察调研要有目的。
搞检察调研一定要有目的。检察理论从大的方面可分为基础性理论和应用性理论。从我们检察机关来说,应当兼顾这两个方面并相对地较为注重应用性理论。但不管是基础性理论和应用性理论,写检察调研文章都应有一定的目的。在写文章之前一定要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文章写出来之后,还要问问自己,“文章是否达到了调研的初衷?”
我们搞检察调研,一个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围绕检察工作,包括检察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和热点,从检察工作中发现问题,通过检察调研来解决问题。如我们撰写的文章《刑事管辖常见争议问题解析》,就围绕检察工作一个疑点问题——刑事管辖常见争议问题来写,先发现司法实践中刑事管辖方面有哪些争议问题,然后通过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并阐明我们的理由。
搞检察调研要有目的,要求调研文章围绕着调研的目的来写,这不仅包括整篇文章,甚至是每一个段落都要围绕调研目的来写。当然思路要广,可以从古到今,也可以从国内到国外,具体视调研的题目和内容而定,但搞调研文章一定要象写散文一样,要做到“形散而神不散”。注意不要把文章弄成一篇流水账,让人看过之后,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表达一个什么样的观点。
三是检察调研要有技巧。
搞检察调研的技巧很多,详细展开可能是一篇鸿篇巨著。我这里归纳了一下,认为掌握检察调研的技巧要做到“六个要”:
1.资料要翔实。要尽可能占有翔实的资料,最好是第一手资料。不要满足于第二手甚至是第三手资料,更不能以讹传讹。要对整个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状况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不要造成这个一种情况:自己认为是一个新的内容,颇为得意,其实学界早已把这个问题研究得太多太滥了。如沉默权,在早几年,这是一个比较新的、前沿的问题,但如果现在再去研究,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搞检察调研一定要把握学术前沿动态。
2.选题要讨巧。选题一定要讨巧,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特别注意不能取太大的题目,题目太大文章难以写深写透,如取一个可以写一本书的题目,你用来写一篇三、四千字的论文,肯定写不好。总体来说,选题要做到“小题大做”。
选题还要注意要有吸引力,要让人一看就放不下,想继续看下去,看看作者到底想写些啥。题目既不要太平淡,但也不要故弄玄虚。题目就象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好的题目能给人一个好的第一印象,不好的题目,读者看了一下就不想再看下去。现在各种报刊杂志的稿件都很多,编辑们不可能每篇文章都逐字逐句地字斟句酌。编辑可能首先看看题目,然后看看结构,如果题目和结构都还可以,再来看看具体内容。如果题目不行,可能一下子就被淘汰。
我这里举几个例子来说明如何选题的。如《试论刑事证据的检察监督》,以前我们对法律监督谈得比较多的是对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监督,这篇文章谈的是对证据的检察监督,题目一看就比较新颖;又如《刑事证据的认识误区》,对刑事证据有哪些认识上的误区呢,引导读者继续看下去;再如《刑事印证初论》,熟悉证据法学的人都知道,目前学界对印证的研究文章很少,用“初论”、“初探”比较有吸引力;最后,《刑事推定与犯罪认定》,题目本身就有一种对称的美感,《沉默权不再沉默》要比《沉默权的若干争论问题研究》来得更有韵味,等等。
3.结构要合理。一般来说,“无三不成文”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文章一般要有三个以上部分,但一般不能太多,弄七、八个部分也不太好。每一部分还要有种匀称的美,不能一个部分三、四千字,另一个部分只有二三百字,头重脚轻或头轻脚重都不适宜。每一段不能太长,太长读者看起来太费力,如果论述一个问题的内容实在太长的话,把它分分段。段与段之间还要适当地连接,这就象书法,字与字之间“形断而意不断”,写文章也是这样。上下段之间要有所连贯,感觉到过渡得非常自然。
4.字数要适当。报刊杂志对文章字数的要求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报纸上的文章有二、三千字就够了,除非你是法学大家,报纸给你整整一个版面。杂志上一般以5000字到8000字为宜,太长了很难发表。当然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杂志字数可能要求长些,太短发不出来,如《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杂志,一般都要求10000字以上。当然,我们搞检察调研的,除非是搞检察基础理论,一般有8000字在左右就足够了。
5.注释要规范。不同的报刊杂志对注释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报刊上不要求有注释,案例评析文章也不太强求有较多的注释,但有些杂志特别是一些知名和权威杂志一定要有注释,没有注释很难发表。注释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注释的顺序,可参见《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等杂志,基本上大同小异。不过不同的杂志对注释的方式有不同的要求,有的要求是尾注,有的要求脚注,有的要求连续计码,有的要求分页计码,等等。
6.投稿要对路。不同的杂志有不同的办刊宗旨和口味。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的注重于基础性理论,有的注重于应用性理论;有的以刑事法为主,如《刑事法杂志》,有的以民商法、经济法为主,如《经济与法》;有的并不要求研究很深很透,但要求内容一定要新,要提出问题如《法学》,而有的要求有比较完整、系统的理论研究,如《法学研究》等等。这些都要了如指掌,以便有针对性投稿。
四是检察调研要有毅力。
正如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写文章也是这样,写一两篇文章并不难,难的是持之以恒地调研。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门各类知识浩如烟海。就法学来说,我们每个人穷其一生也难以做到每个专业和领域都很精通。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人一辈子的精力也许只能专注于一个很小的领域,如有的人精通于证据法学,有的人是刑法方面的专家,有的人诉讼法方面很懂。检察调研的领域很广,包括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民商法学、检察制度等等。其中每一大块还可进一步细分为更小的领域,如刑法学方面,有研究总则的,有研究分则的;有研究一般刑事犯罪的,有研究经济犯罪的,还有研究职务犯罪的,等等。我们搞检察调研的每个人,如果能专注于某一领域并持之以恒地加以研究,久而久之必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学者。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毅力和耐力。
检察调研需要一定的毅力还表现在搞课题。一个课题,一般要求三、五万字,相当于一篇较长的硕士论文,认认真真地研究,需要三、四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这是需要毅力支撑的。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写了一下,过上好几个星期再来写,思路都没有了,论持久战的话,一拖再拖,久而久之就可能会不了了之。人总归是有惰性的,特别是对一些长期性的艰苦工作更是如此。我感觉,越是篇幅长的文章和课题,越需要毅力。篇幅很长,一个困难是,有时候前面写了些什么写到后面自己都忘记了,不小心就会写重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