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不是一个人写成的,也不是在同一时间写成的。它是由四十多位作者历时一千五百多年才写成的。我们今天看到的圣经,是经过很多程序才完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默示、写作、编订、翻译。以下我们就从这四个方面来看圣经的形成。
一、圣经的默示
“圣经的默示”是圣经的形成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圣经不是凭借某人的才华、学问写成的,而是“上帝所默示的”。对于这一点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但默示究竟是什么意思,却未必都能说得上来。
1、默示的含义
谈到“默示”,首先得提及一个与默示密切相关的词语——“启示”。默示与启示的意义有相同之处,但万不可混为一谈。“启示”的原文意思是“揭开”,表明上帝要把他的旨意“揭开”,使人能以明白。启示可以分为“一般的启示”(general revelation)和“特殊的启示”(special revelation)一般启示是指上帝藉着历史和自然界对人的启示;特殊启示则是指上帝藉着圣经和基督对人的启示。
“默示”在原文中的意思是“上帝呼气”。这字强调圣经是从上帝“呼”出来的。特指上帝在圣经作者身上的工作。圣经的写作不仅仅是启示——上帝将他的旨意揭开,使作者能以明白;它更是默示——上帝将他要说的话呼出,使作者清楚自己应写些什么,应如何去写。
综上所述,默示与启示是有区别的。从概念上讲默示的范围比启示要小,它比启示更重要。启示可以指任何方式的启示,但默示仅是指对圣经的启示;启示是上帝对任意一个人的工作,但默示只是对圣经作者的工作;启示是没有止尽的,但默示已经停息了(换句话说,今天的人仍然可以得着启示,但不能得着默示)。上帝的默示为要保证对启示之记录的准确性。
2、默示的实质
对默示之意义的理解,历来有许多说法,但以下列几种为常见:第一种认为,默示对于作者是一种机械的方式,圣经的内容都是由上帝口授、作者笔录而成的。圣经的作者除了记录之外,再没有任何努力。第二种认为,默示对于作者只是一种超越的灵感,和一般意义上的灵感只有在程度上的不同。该说认为,由于作者自身的缺陷,圣经的记载会有错误之处。这两种说法都是非常极端的,前者强调上帝的默示,却否定了人的工作;后者强调人的工作,却忽略了上帝的工作。二说都不足以取。第三种说法认为,默示是一项神人同工、神人合作的事工。上帝将写作的意识赐给作者,并将他所要说的话启示给作者,作者再以自己的方式将上帝的意思表达出来,在表达的过程中,作者可以凭自己的性格、修养及意志对用词、语法、文体进行选择,但上帝对他一切的工作进行监督,不许他扭曲上帝启示的原意。此说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圣经上的话也印证了此说的正确性。“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
二、圣经的写作
圣经的写作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成书最早的书卷约在公元前1400年左右(成书最早的是《约伯记》,但具体时间不详,这里提到的“最早”是指“摩西五经”,这是除《约伯记》外有史可考的最早的书卷),而成书最晚的书卷约在公元一世纪末。从第一卷书的写成到最后一卷书的写成,历时1500多年。这1500年里,有四十多位身份不同、经历各异的人在圣灵的带领下参与了圣经的写作。他们的努力为上帝做了美好的见证。
1、旧约圣经的写作
摩西在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进迦南的途中,接受了上帝的启示,开始了他的写作,但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写圣经,(很多作者都是如此。)他只是遵照上帝的吩咐,记载他们的行程——“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民33:2)。临终之时,“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交给抬耶和华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和以色列————的众长老。”(申31:9)这便是“摩西五经”。
摩西五经之后的12卷历史书出自多人之手,这些作者多数已无从稽考,其成书年代亦无法考究。这些作者或是政治领袖,或是先知,或是专职的史官(一种专门负责编纂历史的职务,参撒下8:16;代下34:8)。他们认真考究,记载了犹太王国的兴起、发展、衰落、被掳及回归的漫长历史。他们的写作只为记载历史,但在他们的背后有上帝奇妙的工作——默示。这样的工作保证了历史记载的准确性,更增强了这些作品的价值——成为远超历史之价值的圣经。
智慧书都是上帝的众仆人在灵程中得到的属灵经验的记录。他们将这些特别的经历记录下来,再经过后人的编辑,就成了“智慧书”。以《诗篇》为例,它是上帝的众仆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中对上帝发出的赞美或者祈祷。最早成书的第90篇是摩西的作品,最晚的第137篇是被掳时期的作品,从时间上相差600多年。
先知书是上帝亲自呼召的先知们的作品,这些人受上帝启示,经常在民间传讲上帝的信息,他们的传讲中经常有“耶和华的话临到×××说”的句子,起初他们只是口头传讲,到后来就把这些信息记载下来,如此便有了“先知书”。先知书的时间跨度也很大,最早的阿摩司书和最晚的玛拉基书相差300多年。
2、新约圣经的写作
初期教会的信徒聚会时,常常有跟从过耶稣的使徒亲口讲述耶稣的事迹以及他的教训,这些内容没有形成文字,被后人称之为“口传福音”或“口头福音”。后来,跟从过耶稣的门徒相继去世,一些健在的门徒担心后人对主耶稣的事迹的了解出现偏差,意识到将自己所传讲的内容记录下来的必要。于是有人写出了福音书,主要记述耶稣的生平与教训。这便是新约圣经的第一部分——福音书。四位门徒从四个不同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故事,为后人认识基督留下了极好的根据。而路加又为他所作的福音书写了续集,为人们了解初期教会的历史提供了线索。
与此同时,使徒们在牧养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发现了教会存在的许多问题,于是写信给存在问题的教会,为他们解释福音、教导真理、剖析异端、协调矛盾。如《罗马书》、《加拉太书》是为了给信徒澄清信仰,《哥林多前、后书》是为处理哥林多教会的矛盾,而《歌罗西书》和《犹大书》则完全为抵制教会里的异端。此外也有一些使徒给个人的信函,这些信函包括许多教会真理,均是上帝的工作。
《启示录》完全是上帝的工作,约翰在拔摩海岛见了异象后,便照着上帝的吩咐将异象的全部记录下来。“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这告诉了我们写作该书的情形。
三、圣经的集成
圣经的各卷形成之初,便开始在民间分散地流传。在流传的过程中,有一些人将自己杜撰的作品也散发在民间,冒充从上帝来的信息。为了让上帝的子民能以正确领略从上帝来的信息,上帝的仆人们在圣灵的带领下努力排除假冒的书卷,从而将从上帝来的信息分别出来,这一过程就是圣经的编订。公元100年左右,旧约书卷最终确立;公元400年前后,新约书卷最终确立。这些被分别出来的书卷称为“正典”,(“正典”<canon>一词希伯来文为“芦苇”之意,希腊文为“竿”之意,后来引申为“尺度”或“规范”。)到公元四世纪时,“正典”一词始用于圣经。被称为“正典”的书卷,就是说它是信仰的标准和为人处世的原则。其余的则称为“次经”或“伪经”。
1、旧约圣经的集成
摩西写完五经后不久便去世了,他的作品却很快在百姓中受到高度的重视,且极具权威性。约书亚时常在百姓聚集之时宣读这些作品,作为对上帝的崇拜。(参书8:35)但当时的五经并未集成,也未当作一个整体,往往只是宣读其中的一部分,尤其是《申命记》。这样的情形一起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从约书亚到约西亚,再到尼希米都注重“律法书”,但都未将五卷集成。直到被掳归回后,才有祭司、文士将这五卷书编在一起,形成了现在旧约圣经中的第一个重要部分。
由于历史书和先知书各卷在写作时间上的跨度较长(历史书和先知书在希伯来圣经中被看作一个部分,通称为先知书,故它们的集成是同一过程),因此它们集成的过程也相应较长。各卷书形成之初,便在民间分散地流传,也受到人们的重视和珍爱。在此期间,不断有人将不同的书卷编订在一起,但其篇数与书目各有不同,历史书与先知书的最终形成,当在公元前四世纪至三世纪玛拉基先知去世之后。
智慧书写成之后,和先知书一起流传,在每年的重要节期颂读,如逾越节(1月)读《雅歌》,住棚节(7月)读《传道书》。以斯拉时期,将这些书卷收集在一起,但并未视为正典。在耶稣时代,已被视为正典,且与律法书、先知书有同等的地位。(路24:44;徒28:23)。
这三个部分形成后,仍未编在一起。公元1世纪末,犹太拉比在雅麦尼亚召开会议,宣布这三部分为希伯来圣经的正典。这些书卷以外的任何著作都不得列入正典,从而排除了次经和伪经,划定了希伯来正典的范围,也形成了今日的旧约圣经。
2、新约圣经的集成
新约圣经的各卷写成后,便开始在教会里分散地流传。以书信为例,某教会收到书信时,便在聚会时公开颂读,慢慢地也传到了别的教会。不久,这些书信在教会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公元一世纪末,新约圣经的27卷均已形成(其时也有其他一些假冒的书卷),但尚未编订成册,没有哪个教会有一本完整的新约圣经,也没有人意识到将这些书卷合订成册的重要性。
公元140年左右,一个叫马吉安的异端领袖从众多的书卷中选出了11卷书,分别是《路加福音》(删去了前两章)和十封保罗书信(教牧书信未在其内)。马吉安正典出现后,遭到教会人士的大力反对(因为他排斥了已被教会所接受的一些书卷),同时也引起了教会人士的注意,他们也开始编订新约圣经书目。此后不久便出现了多种书目,但内容和各有不同。公元367年出现了亚大那修正典,这个正典包括27卷,与今天的新约圣经完全相同。公元393年,在北非召开了一次宗教会议,会上决定正式的新约正典书目为27卷,并将之公布于众。由此,新约正典正式形成。
四、圣经的翻译
众所周知,旧约圣经用希伯来文写成,新约圣经用希腊文写成,而世界上懂得这两种文字的人又非常的少,所以圣经的翻译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从古到今,上帝感动并帮助了许多人参与了圣经的翻译,翻译出多种译本,为喜爱读经的人提供了方便。据国际圣经公会2000年统计,圣经的译本已达2233种之多。这是上帝特别的祝福。以下我们来看历史中重要的圣经翻译工作。
1、古代教会的圣经翻译
14世纪以后,随着宗教改革力量的兴起,改革者们提出了圣经的最高权威,并开始着手翻译圣经。约在1384年,英国人威克里夫将圣经译成了英文,这也是教会历史上的第一个圣经英文译本。之后的宗教改革家们也都将翻译圣经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如著名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将圣经译成德文。此后,圣经的不同译本陆续出现。
2、中国教会的圣经翻译
据《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载,当景教在唐代传入我国后,传教士们便进行了翻译圣经的工作(从“翻经书殿”一语可知)。可惜的这个译本今天已经不复存在。元代天主教传教士约翰·孟高维诺来华传教时,曾经翻译了新约圣经和《圣咏集》(即《诗篇》)。一般认为该译本为蒙文,但也有人疑为汉文。此译本也未流传后世。明代天主教再次传入中国后,阳玛诺将四福音中许多经文译成汉语,于1636年编纂出版了《圣经直解》。
清代天主教传教士曾有多人译过圣经,但出版甚少。17世纪末,白日升将大部分新约译成汉语。18世初末,在清廷任通译官的贺清泰将新旧约大部分译成汉语。
新教传入中国后,马士曼最早将圣经全部译成汉语并印行。此后,翻译圣经成了新教传教工作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各种不同的圣经译本纷纷问世。至1877年,圣经译本已达11种之多。此前的圣经多用文言文译成,所以习惯称之为“文理译本”。由于圣经译本较多也较杂,给信徒带来诸多不便。传教士意识到翻译统一的圣经译本的重要性。1890年,传教士大会选出3个圣经重译委员会,分别担任深文理、浅文理、官话三种文体的重译工作。其中的官话和合译本就是我们现所用的这个译本。该译本于1907年出版《新约全书》,1919年出版《新旧约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