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06:05:16分享人:陌道红颜依何处来源:互联网14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这是继年初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之后又一惠民减税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打通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链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鲜活肉蛋产品价格。
通知明确: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不管是自产还是非自产,均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这次又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国家不断出台利好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是一个信号,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是蔬菜流通环节免增值税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进一步扩展,未来有可能会逐渐扩大农产品免税范围,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增值税有可能会完全取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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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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