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连环杀人案
80年代中后期令韩国陷入一片恐慌的华城连环杀人案随着上诉时效终结,在人们的记忆中成为“杀人回忆”。
华城连环杀人案是从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京畿华城市泰安一带发生的妇女强奸杀人案。在4年零7月内罪犯作案10次。截止到2日,第十起事件的上诉时效(15年)宣告终结。即使今后抓到罪犯,也不能判刑。警方只抓到了与连环杀人案无关的第八起事件(1988年9月)的罪犯。
第十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权某(69岁,女)。1991年4月3日下午9时左右,在东滩面盘松里荒山上发现了遭到暴行的权某的尸体。当时,权某的脖子上缠着长统袜。此后,杀人案再也没有发生,罪犯仍是个谜。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都被勒死,行凶工具是长统袜、袜子等受害者的衣物。而且从受害女性的阴部发现了各种异物,令国民为之震惊。
根据前五起案件中收集到的凶手的精液、血液、毛发等,确定凶手的血型为B型。据距离第四起事件发生半个月前遭到性暴力后,勉强逃出来的受害者提供的口供,凶手的年龄大约在20多岁,身高165~170厘米,身材偏胖。对凶手的全部资料只有这些。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保留了当时在现场采收集的凶手的遗传因子。如果今后抓到嫌疑犯,就可以进行确认。警方说:“从残忍、紊乱的手法看,可能是犯罪时没有罪责感,反而享受杀人的‘精神病患者(psychopath)’所为。”
这起案件是有史以来警方动员人数最多的事件。警方先后投入了205万名警察,嫌疑犯和证人达到21280人。40116人接受了指纹鉴定。另有570人和180人分别接受了遗传基因(DNA)鉴定和毛发鉴定。调查记录装满了5个大塑料袋。警方和检察机关决定,与上诉时效终结一年后销毁所有记录的其他事件不同,永久保留该记录。这是考虑到事件的重大性和国民的关注程度,为了上诉时效结束后也能查明真相。该事件还成为迫使警方尽快引入科学调查方法的契机。在第八起事件中首次采用了毛发中子分析法。第九起和第十起案件委托日本对凶手的精液进行了DNA鉴定。DNA鉴定法正是从这时开始引入。
目前,华城警察署的暴力第三组接手该事件,收集线索。2003年上映后吸引500万名观众的影片《杀人回忆》证明人们仍很关心华城连环杀人案。
随着该事件的上诉时效终结日期的接近,再次掀起了延长重大犯罪的上诉时效的争议。
开放的我们党议员文炳浩在去年8月向国会递交了把杀人罪的上诉时效延长至20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该法案目前搁置在在小委员会。
华城警察署署长崔元一说:“即使上诉时效结束,也要追查到底。一定要查明真相。所以暂时将保留专门调查组。”
下图的场景为:两位负责调查此案的刑警收到了从美国寄来的DNA鉴定报告,打开却发现他们一直以为的嫌疑犯的DNA与死者身上的残留的精液所携带的DNA不符和。这个结果让警员们再次陷入崩溃的边缘,也预示着破获凶案机会的渺茫………………
下图的场景为:多年之后,当连环奸杀案渐渐从人们的脑海中退却的时候。曾经负责此案的警察又回到了当年第一次发现尸体的案发现场,带着复杂的心情,重新审视了那个掩藏尸体的地点…………一个可爱的少女好奇地看着这为当年的警官,问道:
“里面有什么东西好看的吗?”
男子抬头望着她,说道:
“没有什么。”
“那就奇怪了”女孩疑惑地说。
“哦?什么奇怪?”
“前几天也有一个男人,站在这里往里面看,我问他里面有什么东西吗?”
“他怎么说?”男子顿时紧张起来。
“他说:‘没什么,只是想起了过去在这里做过的事情,所以想回来看看。’”
“他长什么样?”
女孩歪过头,想了想,道:“没怎么样,普普通通。”
……………………
好一个“普普通通”。是啊,现实生活中,你能够想到,也许经过你身边的一个普通人就是一个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吗?外貌,有时会蒙蔽你的双眼,谁都不会在自的脸上贴明“我是凶手”。没有一个杀人犯是有固定特征的………………
此段可谓是整部影片的经典。就像现实中的案件没有结局一样,片中的凶手最终也没有绳之以法,有人说,导演是借助韩国社会上这一案件来反映当今社会体制(也许是法制)的匮乏,是对社会、政府的讽刺。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西村京太郎的短篇《第八个死者》,一个看似不具任何威胁的公司职员在得知自己已患绝症且活不了多久时,决定为社会做些事情,拿着自制手枪枪杀社会上的黑社会份子,最后在杀死第八个人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就像在遗书中所说的,他称自己为一个普通人,想为社会做点贡献。而他也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成为了“除暴安良”的英雄,但是,就如同书中所说的一样:他不是英雄。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是个普通的人。因此,他才格外令人害怕。
电影《那家伙的声音》海报
李炯浩被诱拐事件
“怎么喝酒也感觉不到醉。杀死炯浩的那家伙一定还在哪里快活的活着,一想到这些我几乎要窒息。我还没有原谅那家伙,但怎么已经有人说被原谅了……”
——炯浩父亲
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死刑犯的诉讼期限为15年,2006年1月“李炯浩被诱拐事件”诉讼期已满,这意味着人面兽心的罪犯即使是被抓到已经无法用法律来处罚他。但一夜间失去儿子的父母在心中已经留下了永远的痛,炯浩的父母怎能会原谅罪犯呢?电影《那家伙的声音》也许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最后发起的通缉令,除了商业电影本身,这部电影还加入了它的社会性。以感动剧情唤起人们对“诱拐儿童”和“诉讼时效”的理解,通过实际罪犯留下来的唯一线索,让全国民记住这件事情,通过全国民去解决这件事情是电影《那家伙的声音》的主要意图。
青蛙少年失踪案
1991年3月26日,因为地方议会的议员选举30年来第一次举行,全市放假一天。最后一个目击证人说在卧龙山附近见过孩子们,但到处都找不到他们。当时孩子的父母为了找孩子走遍全国,也有不少以青蛙少年为主题的电影和歌曲,小学生们也展开了“寻找大邱青蛙少年”的活动。
当时的警方根据卢泰宇总统的特别指示,搜查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动员的警力据说31万8千之众,创单一事件动员警力最多之记录。社会团体发了7百多万张的传单,企业界也在商品包装上印刷了失踪少年的照片,悬赏达4200万元。
曾经甚至还有人说外星人绑架以及北朝鲜间谍诱拐还有用于疑难杂证实验品等等。但2002年失踪少年的遗骨却在卧龙山被发现,死亡原因确定是他杀, 但目前为止并未抓到犯人。
韩国杀人案的诉讼时效为15年, 也就是说2006年3月25日就到期, 即使抓到犯人也无法惩处。
青蛙少年案的疑点:
一、文化日报称25日下午6时左右,有一位40多岁男人打电话过来说大邱卧龙山埋有青蛙少年,警察以打电话来的这一天正巧发现遗体,而且地点准备等关键点为由正在追查这个男人。
二、警察发表死因为“迷路后冻死”,而少年的家人讲遗体发现处离村子只有不到500米的距离,发现遗体的吴鹉根先生也说遗体上压着大石头,尸体是互相压着的,能看出分明是他杀。
三、发现遗体现场的附近发现了多种子弹,警察认为有可能是当时附近军队的射击场上的子弹误伤孩子, 但军部极力反驳。
四、 几个孩子的衣服以独特的形态被系住,专家们都说这种系法是见所未见的一种。
五、 其中有四具尸体的头部有类似枪伤的洞,附近也发现弹头及弹皮,更加重他杀的可能性,但也有法医不认同此观点。
六、 现场并没有头发令人疑惑,很多人猜测发现处并非死亡现场。
七、 牙齿也少了很多,更加证实了遗体是被搬到此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