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天,她们正在天桥剧场演舞剧《屈原》,我去观摩。沈旭佳一出台便令我瞠目结舌。我不是说她在台下不漂亮,而是说她在台上格外出色。我看着那个光彩照人的形象,不免油然想到:“找这个人当老婆还挺不错。”
按说,我应该马上惭愧。换一个特别有自尊心的人,可能会含悲忍愤埋情而去,可我没有,我大概属于自我感觉比较良好的那类人,当然,我没有去跟她说“我爱你”之类的鬼话,除了“半吊子”,生活中没几个人敢这么大言不惭。事情自然而然地演变着,我们互相不再和其他异性约会,每天只两个人在一起。不久,我去外地一个月,没写信,回来看见她嘴角起了大燎泡,一见面就使劲掐我的手,她愈来愈像我久已期待的那个人。这时,我们谁也没注意对方是干什么的,那些太不重要了。我们都陶醉、眩惑在对方的魅力中。当时我已经发表了一些小说,《空中小姐》也有一定反响,但这远不够使沈旭佳出于势利跟我好。她毕业后分在东方歌舞团,在她的追求者中,和我同样年轻,比我更加头角峥嵘的大有人在,她完全可以不担风险地嫁个注定要出人头地的丈夫。
终于有一天,有人找到东方歌舞团组织,说我是个骗子、流氓,品行恶劣,玩弄女性。东方歌舞团的领导当然吓坏了,找沈旭佳谈话,让她和我断绝来往,说了我的一些“劣迹”。好在我一向不瞒沈旭佳,这些事她都知道,因而没“大吃一惊”,只是鸣谢了组织的关心,照常和我来往。组织上,尽到了责任也就随她去了。毕竟不是过去了,犯不上也没兴趣过多干涉演员私生活,我毕竟还不是个阶级敌人。
就现在这种社会风气而言,一些世俗的东西实在可有可无的。你不当它是回事,它就屁也不是,无声无息。完全看你自己,你是否有一身老茧。我认为现在的社会环境已经是我们几千年来最好的了,剩下的就完全看自个儿了。说的有道理,你就是父母师长;说的没道理,我就当你是路人一个,不听不信。只要不怕邪,一个身薄力单的人,也会令千千万万有能力的人望而生畏!
1985年,我和沈旭佳合作写的中篇小说《浮出海面》在《当代》第六期发表了。这是我所有小说里写得最吃力也是最满意的,通篇写的是我们的感情生活。我曾挺得意地问沈旭佳女主人公写得像不像她,她也挺干脆地回答:“不像。”我懂她的心情,此刻她早已深恶痛绝那种抽烟喝酒、夸夸其谈的所谓潇洒,宁肯别人把她看成一个质朴、老实、纯真的女孩儿。这真让我喜欢。
我经商完全失败了,有段时间我们很拮据。北京有的饭馆是吃完结账,每在这种饭馆吃饭我总要提心吊胆,生怕吃冒了钱不够当众尴尬。舞蹈演员挣不了多少钱。“东方”是最好的,跳一场也只挣五元钱。舞蹈演员又必须吃强化食品,一月工资、奖金大都吃掉了。后来,我们连快餐店也不大敢进了。沈旭佳是个马大哈,什么东西都丢,那年冬天,在北京展览馆剧场后台洗澡,皮衣、手表都让人抱走了,从摊上买了件旧的短大衣穿上,脸灰灰的像个受气包。我则穿着她练功穿的旧绒衣和破军大衣满处晃。两个人都没手表,上街要看时间,就边走边歪头去看行人甩摆的手腕。那时我真是一天只吃一顿饭,每天猫在家里写稿子,希望全寄托在这儿上了。偶尔拿到一笔稿费,就满足一下沈旭佳的购买欲。我和沈旭佳都不会买东西,净上当,花冤枉钱。我给她买的高统皮靴,跟是歪的,她给我买的毛衣是桃红色的。最终还是常穿的那身衣服合体,索性一年四季地穿。反正沈旭佳在我眼里浓妆佳,淡妆亦佳,蓬头垢面不掩国色。
对于名利不让它成为主要目的1986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发表后,我的日子好过了一些,手头渐渐宽裕,人也渐渐扬眉吐气,沈旭佳反倒不那么每天乐呵呵了。有一天,她忽然叹口气,对我说:“我真不想让你出名,我真希望咱们老像现在这样。”我听了这话产生出不尽的喜悦;我真觉得所有称之为“名利”的东西都是扯淡,我决不让它成为我生活的主要目的!
我们的感情生活,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改造。过去我是自私、猥琐、心中充满阴暗念头的人,以讥笑人类所有美好的情感为乐事。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幸运的,没有权力抱怨。我开始怀疑愤世嫉俗究竟是一种深刻还是一种浅薄?经历苦难当然可以使人成熟,享受幸福是不是就一定导致庸俗?那些郁郁不得舒展者的恶毒咒骂,已使我感到刺耳,这其中到底有多少是确实受了委屈,而不是更大的贪婪得不到满足?但愿受虐心理不要成为我们时代的一股时髦。
我深深地感受着一个人的钟爱,这种钟爱使我心平气和,开朗自信。我有幸遇见了沈旭佳。1987年,我们结婚了。1988年6月6日,女儿出生了。那是代表着全家吉祥的一天,发发顺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