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自由了!众律师维权力量不容小觑
(2013-04-08 01:50:28)
作者:competa
笑谈中按语:笑谈中一介草民,在网络上也关注一下法治状况,为文可能还词不达意,文理不通,但对于是非有自己的判断。现在将王全璋被拘事件中的律师呼吁及网络中一些人的前后态度均放于该文中,供网民们分析判断,品评抗日战争的胜利与抗日成果的收获。这里,我还想弱弱的问一声,这么多人呼吁的时候,你在做什么,是支持呢,还是拨冷水呢,还是要某人的授权呢,律师同仁批评的对吗。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表示:“司法拘留律师,已经不是新闻。律师一碰信仰案件就出事,才是新闻。从高律师唐律师莫律师浦律师以来,被敏感受打压的几乎……”@黎雄兵律师:“而且,全国各地尤其是东北地区已经形成“抓人——索贿——放人”的腐败产业链。信仰案件成了司法腐败的挡箭牌!”有民众感叹道,“这说明中国对信仰从来不讲法律”
全国各地律师驰援靖江营救王全璋(章)律师
被以“扰乱法庭秩序”拘留的维权律师王全璋(章)6日凌晨获得自由。消息出来后,微博上一片欢呼,众多律师和民众称赞王律师对道义的坚守,表示这个结果是中国民众努力抗争维权的胜利,更是中国司法流氓化的典型写照。
事件引发的全国法律维权活动蔓延
律师驰援靖江!几十人在拘留所外齐声高喊“王全璋(章)”,希望他能听到
据媒体的报导,北京维权律师王全璋(章)3日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为一名信仰学员辩护后被拘留,次日靖江法院发表通告称王全璋(章)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依法拘留10日。
靖江法院拘留辩护律师随即引发了众多律师和民众的质疑,全国范围内的法律维权活动迅速蔓延。
4日,十多位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律师和普通民众发表公开联名信《关于立即撤销对王全璋(章)律师司法拘留决定的公民要求书》,要求立即撤销靖江市法院对王全璋(章)律师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释放王全璋(章)律师。该《公民要求书》引用当日庭审旁听人员的书面材料表示,王全璋(章)律师当日“并无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庭审结束前二十分钟左右,为了复制一份向法庭提交的孤本材料,王全璋(章)律师使用手机对材料拍了一张照片,手机当即被审判长指令法警没收,法警拿走王全璋(章)律师的手机后,庭审继续进行”,并写道“靖江市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王全璋(章)律师十日,完全是滥用司法权力,涉嫌打击报复”,如不纠正,会严重损害中国司法形象。
5日,中国23个省市的139名律师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当事方的江苏省靖江市法院、泰州中院发出《建议信》,要求律师协会“立即启动会员维权机制”,向王全璋(章)提供不限于法律援助的各种支持;同时还要求靖江市法院、泰州中院公开庭审录像,暂停拘留王全璋(章)律师。
40多名律师和普通民众5日来到靖江市法院门口,手举着“立即释放王全章”及“广州、南京、山东”等代表民众来源地的标语,要求当局回应他们的要求。
活动发起人、维权律师刘卫国对BBC中文网表示,“首先程序违法,法官并没有当庭说他扰乱秩序,而是把所有的旁听人员赶出法庭,把王全璋(章)扣下。”刘卫国还说,“律师如果不敢法庭上自由发言,这个国家设立的律师制度就没有任何意义。倘若律师辩护权被剥夺,公民的基本人权也就被剥夺,这是践踏国际法。”
王全璋(章)获释官方通稿受质疑
王全璋(章)律师自由了!6日凌晨。中为王全璋(章)。图片来自@薜荣民律师(左)
事件受到越来越多外界声援关注后,5日20点30分,王全璋(章)在微博写道,“感谢所有朋友的人关心,我自由了……”,杂志记者@李蒙不蒙你随后发表了一张来自薜荣民律师与王全璋(章)律师的合影,并写:“王全璋(章)律师自由了!6日凌晨。中为王全璋(章)”。
中新网6日凌晨2点报导称,据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鉴于王全璋(章)律师违反庭审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已起到惩戒作用,无继续拘留的必要,遂决定于4月6日提前对其解除拘留。”
对于拘留的原因,靖江市人民法院称,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王全璋(章)多次打断合议庭成员以及公诉人的讯问,扰乱法庭正常的审判活动,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并训诫”,王全璋(章)在庭审中用手机拍摄,之后手机被扣,该院网管员到场后发现该手机显示“云录音”状态,在庭审结束后的谈话中,辩护人王全璋(章)被要求提供手机开机密码,但始终未得到有效密码,手机无法打开。鉴于以上,王全璋(章)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对王全璋(章)拘留十天。
对于靖江市人民法院的说明,许多律师在微博提出了质疑。
青岛律师王学明对于“云录音”问题表示,“没有密码手机没打开,就说明还没确定是否已经录音;云录音的文档是存在通讯公司,不然就不叫云录音。那就完全可以去通讯公司调取。如果只是有这个功能和状态就抓人,完全类似于全章律师有男人的物件就可以告他强奸”。
青石律师微博表示:中新网的报道,假设全部为真,王全璋(章)律师也不构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也没有被拘留的事实理由,最高法院刑诉 法解释250条的规定对此的处罚是没收存诸介质,只有导致法庭审理无法进行的行为才是强制带出、罚款、拘留等措施,而且还需要警告的前置程序。更何况,中新网的消息,其真实性还极大的存疑。
北京律师刘辉对于王律师被拘留、两天后又被释放的事件发表微博感言,“横竖都是你的理,这就是强盗逻辑!在这场法律闹剧里,司法流氓化被表演到极致。说你有理,你就有理,无理也有理。要知道,司法权威和尊严不是喊不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梅春来律师以“王全璋(章)事件的两记耳光”总结:“王全璋(章)律师获释,第一记耳光是打在了法官脸上,领导说抓就抓说放就放,让举国人民看清中国法官的本质只是领导手上会讲法学高深理论的玩偶,另一记耳光是打在各级律协脸,每年收了律师们的保护费却从头到尾没吭过一声,维权要靠这帮子律师们私力救济,比黑社会还黑。”
记者闵云霄要求法院“还是请公布录像作证。”
“王全璋(章)事件”鼓舞民众觉醒力量
网络上众多的律师和民众在得知王律师重获自由消息后,纷纷在微博留言祝贺,并称赞王律师对道义的坚守。许多人也被此次民间声援力量深受鼓舞。时评作家夏小强写道:“上百的民众和律师赶往江苏靖江营救王全璋(章),成千上万的网民在网络上声援王全璋(章),这展现了中国民众捍卫公民权利与法律实施的可喜现象。”微博用户心心许:可以联想,接下去会有更多类似事件。历史上称“王全璋(章)事件”虽然只持续两天,但却标志着2010年代律师群体引领民主觉醒思潮的开始。
李志勇律师表示:王全章(璋)律师重获自由证明一个事实,民间对公权肆虐的抵制与纠正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推动国家变革,民间的自发能动或许是决定性的因素。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表示:“司法拘留律师,已经不是新闻。律师一碰信仰案件就出事,才是新闻。从高律师唐律师莫律师浦律师以来,被敏感受打压的几乎……”@黎雄兵律师:“而且,全国各地尤其是东北地区已经形成“抓人——索贿——放人”的腐败产业链。信仰案件成了司法腐败的挡箭牌!”有民众感叹道,“这说明中国对信仰从来不讲法律”
袁裕来律师指,江苏靖江法院凌晨释放了王全璋(章)律师,但是事情远未结束。“首先,此事已演化为公共事件,公众有权知道真相,法院应公布庭审录像。其次,如果司法拘留决定没有事实依据,必须撤销。否则,王律师可能还会面临司法局的行政处罚。”
据悉,王全璋(章)律师7日下午将出席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政法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澄清相关事项。
草民笑谈中2013-04-08 05:47:24[举报]
出事时的态度和版主报道有的人现在的态度差距很大啊,做人不能这样啊,人品反映人性。
· 渔夫2013-04-06 09:54:03 [举报]
陈有西微博:支持声援律师的外围调查取证,揭开真相。提醒应取得王律师家属的授权。//
张凯律师微博:王全章律师被拘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人出人,实在不愿管就别说话。然而,有一种言论最无耻。别人冲在前面,他说:应该先有授权。滚!
· 渔夫2013-04-06 09:56:41 [举报]
转陈有西微博:回复@经世济民杨绍政:这里一直有一个误区,也是一些指责別人没担当的人的误区。声援的前提是大致知道真相,并确信律师无辜受迫害;出场的前提是他本人、家属、或他的律师巳经发出要求和委托。包揽诉讼自作多情是不行的。关注是律师道义,声援是明了真相后,出场是委托后。
· 唐剑2013-04-06 10:12:26 [举报]
转陈有西微博:回复@经世济民杨绍政:这里一直有一个误区,也是一些指责別人没担当的人的误区。声援的前提是大致知道真相,并确信律师无辜受迫害;出场的前提是他本人、家属、或他的律师巳经发出要求和委托。包揽诉讼自作多情是不行的。关注是律师道义,声援是明了真相后,出场是委托后。
我说这个陈有西律师呀:人突然被关,经伍雷等律师询问了在场人,大致知道真相(最真的像是庭审录像,在他们手里呢,他不公布),公民有知情权。
公民想知道真像需要王律师家属委托吗?
段万金律师发表的微博(15397)...基本事实是我们抗争的基础,如果律师没有一点反思,缺乏理性一味的指责法院,可能效果会适得其反。//@胡林政律师:从立法精神来看,规定庭审时不得拍照是为了避免泄漏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王全章拍自己提交证据的行为并不会导致这种损害。其未经许可拍照,行为可能不妥,但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达到严重扰◆◆@段万金律师#律师被拘#王全璋律师可能是法院使用刑诉法司法解释法庭纪律新规对律师处罚第一人,显示出法院对律师的手机已经达到零容忍的状态,王在法庭上尽管拍的是证据,但仍然是拍照,未经允许显然是违反法庭纪律新规的,可以暂扣手机并警告,绝不至于被拘留!
关于立即撤销对王全璋律师
司法拘留决定的公民要求书
江苏省泰州市委、靖江市委、泰州市中级法院、靖江市法院:
惊闻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在昨日对正常履行辩护职责的王全璋律师以扰乱法庭秩序为名司法拘留十日。经过与昨日旁听了法庭审理的多名公民核实,我们了解到以下事实:
一、王全璋律师昨日出庭辩护的朱亚年案的审判法官多次要求家属解除对北京律师(李苏滨、王全璋)的委托;
二、朱亚年案另一位辩护人李苏滨律师曾以损害辩护人辩护权利为由控告朱亚年案审判长王频和审判员缪琴奇;
三、庭审当日,王全璋律师并无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旁听人员根本没有感受到法庭审理秩序受到了任何扰乱;
四、在昨日庭审结束前二十分钟左右,为了复制一份向法庭提交的孤本材料,王全璋律师使用手机对材料拍了一张照片,手机当即被审判长指令法警没收,法警拿走王全璋律师的手机后,庭审继续进行;
五、二十分钟之后,庭审结束,宣布休庭时,审判长宣布令法警把王全璋律师“带下去”。今日我们得知,王全璋律师被司法拘留十日。
以上事实,有当日在场旁听的人亲笔书写的证明材料。
鉴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靖江市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王全璋律师十日,完全是滥用司法权力,涉嫌打击报复。如果不立即纠正,将会在国内国际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中国司法形象,并将极大的打击甚至摧毁人们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
因此,作为关心律师合法权益、关心司法公正、关心中国法治前途和命运的公民,我们要求:立即撤销靖江市法院对王全璋律师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释放王全璋律师。
二O一三年四月四日
签名:
贾灵敏 郑州 公民 钟颖 上海 律师 王小琍 常州 公民 秦雷 上海 律师
王燕飞 南通 公民 郭新嵘 北京 律师 王耀武 南通 公民 张磊 北京 律师
陆镇平 南通 公民 黄佳德 北京 学生 张陈林 泰州 公民 毛宏伟 广州 律师
刘卫国 济南 律师 谢晖 北京 公民 李金星 济南 律师 薛荣民 上海 律师
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部分委员联合声明
作者: 刘洋律师
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多位委员以个人名义联合发声:
惊闻北京律师王全章,在靖江市执业期间,被靖江法院司法拘留,我们表示强烈关注!
目前,我们通过所有可以利用的程序,尽可能多的全面的搜集有关反映王全章律师违反执业的情况,得出结论如下:王全章律师执业行为合法,其行为亦不构成扰乱法庭,靖江法院应该立即将其释放,并向其赔礼道歉。建议对有关侵害律师权益的人进行必要处分。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刘洋委员
周庆春委员
岑文毅委员
骆世明委员
刘胡乐委员
魏东委员
袁野委员
陈世和委员
谢民委员
雷学俊委员
李艳律师
高歌律师
以联署时间为顺序排名
23省市139名律师共同呼吁保障王全璋律师权益
2013-4-5 17:09:22
【陈光武按】靖江法院别无选择,要么立即放人,要么公开庭审录像!
【23省市140名律师共同呼吁保障王全璋律师权益】
(2013-04-05 08:27:04)
杨金柱关于江苏靖江法院对王全章律师司法拘留的严正声明
根据伍雷和张磊律师等人昨晚所了解的情况,杨金柱发表以下严正声明:
一,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侵犯律师辩护权的违法事件。将辩护律师直接从法庭上送往拘留所,此例一开,中国律师将无宁日!
二、江苏省高级法院应当紧急处理靖江法院对王全章律师司法拘留事件,以下两个选项任选其一:
1、如果江苏省高级法院调看庭审录像以下确认王全章律师“扰乱法庭秩序”,请在今天下午五点钟之前公布庭审录像;
2、如果江苏省高级法院调看庭审录像以后认为王全章律师没有“扰乱法庭秩序”,请在今天下午五点钟之前无条件将王全章律师从拘留所释放。
三、如果江苏省高级法院在今天下午五点钟之前既不公布庭审录像,又不将王全章律师从拘留所释放,杨金柱将在17时0分宣布:明日上午8时30分将身穿律师袍在江苏省高级法院大门口静坐抗议!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