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庞《乌合之众》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勒庞以18世纪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对运动中群众的行为和心理进行了研究,成就了《乌合之众》这一社会心理学的经典。在勒庞看来这“乌合之众”就是群体,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心理的群体”,他们并非简单的人数累加,而是“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它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

  显然“乌合之众”不仅适乎18世纪的法国,更似乎暗合当下的网络社会。在天涯若比邻的信息时代,在全媒体的环境下,微博这一新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是否是“乌合之众”?他们有何特征?笔者将以国内微博平台发展得最成熟的“新浪微博”为例进行群体心理学的分析。

  一、微博和“新浪微博”

  微博,即微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件个人社区,以140字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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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最早诞生于美国,被称“Twitter”的信息平台如今已成了国人引为潮流的新媒介平台。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的门户网站都兴奋地通过微博发表着自己的声音,营构着自己的新“王国”,而新浪恰恰是他们中的翘楚。2009年8月,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了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门户网站。根据2010年官方公布数据显示,新浪微博每天发博数超过2500万条,微博总数累计超过20亿条,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最受瞩目的微博运营商。

  是这样一个面向大众、信息发布门槛低的平台,通过互联网聚拢起了广泛的大众,构建起了一个即时分享生活,随时传播信息的新的“心理群体”。

  二、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乌合之众”

  在传统媒体中传者和受者的界限是相对清晰的,但在微博这种信息平台上用户可同时兼具传者和受者这两种身份。微博用户不仅仅是“观察者”和“接受者”,甚至可能成 为新闻事件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1、传受一体的“无名氏”----“微博心理群体”

  2011年3月,新浪CEO曹国伟表示,新浪微博注册用户已突破一亿。虽然这一亿用户中有一部分名人、政要选择了实名制认证来表明自己的身份,但是绝大多数用户均是网络匿名。这种匿名无形中暗合了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一再强调的“无名氏”的群体。

  勒庞认为,在“狂热”的群体中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会失去效力,此时个体的利益和目标会在群体的汪洋大海中被消解,而个体也会在转瞬变成一个“无名氏”。人们使用微博时常以相对的个体化方式发表言论,正是通过微博这信息平台众多的个体才逐渐地聚拢成了一个可能的群体。从网友们梳理出的2010年度十大微博事件中可看出,当在某种重要信息影响下,人们的思想和感情就可能因暗示和相互传染而转向相同的方向,从而聚构成一个共同的“微博心理群体”。

  2、“乌合之众”强大的力量

  匿名的“乌合之众”是极具力量的。正如勒庞所说“群众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这里的“无意识”指缺乏理性、推理能力低下、少有深思熟虑。匿名催生了谣言,缺乏理性的转发使得微博或沦为了“公共厕所”。[2]2011年3月份因日本核辐射事件从温州等地刮起的“抢盐风波”透过新浪微博的匿名转发迅速传播,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的盐价瞬间飙升,超市络绎不绝的抢盐人,货架之上食盐的颗粒残存,集体无意识透过微博的平台演化成了一场社会危机。仔细揣度,笔者发现抢购者往往抱着这样几种心态:有的担心日本核电站爆炸对人体有影响,买点碘盐回去吃防辐射;有的担心海水被放射性物质污染,无法提炼盐;有的是看到微博这么传、别人这么抢生怕落后而跟着抢。

  如此简单的逻辑经过微博的转发摧毁了大众的理性。对于“微博心理群体”中的个体而言,他们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然成为了某一特定“心理群体”中的一份子。

  3、微博名人,“乌合之众”的“领袖”

  微博中的名人在信息传播中成为了广大粉丝们的“领袖”。

  新浪微博为了保障名人的权益推出名人认证系统。这种“名人”包括了媒体、明星、记者和企业等。新浪说这样的名人认证是“为了避免身份混淆,引起公众误解”[3]显然这是一个善意的举措。但在微博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这种“名人”竟成了“乌合之众”们心中的“领袖”。勒庞认为群体行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特征,就是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勒庞认为:“群体的轻信、极端与情绪化反应等弱点,显然既为领袖的品质划定了上限,也给他动员自己的信众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

  2010年12月6日晚,拥有新浪“名人证”的《中国新闻周刊》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上转发了“金庸去世”的谣言,这个拥有30万余名粉丝的国家级正规媒体扮演了一次“乌合之众”的“领袖”,不加核实的消息被不断转发,甚至引来其他平面媒体、门户网站等的援引。30多万粉丝在心中“领袖”的指引下使得金庸先生再一次“被去世”。

  4、群体的暗示所产生的集体幻觉

  微博中“乌合之众”的行为往往会表现为一种情绪化、少理性的低智商,群体的暗示常常会轻易地“征服群体的理解力,并窒息一切的判断力”从而使得群体产生集体的幻觉。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谈到“正像缺乏推理能力的人一样,群体形象化的想象力不但强大而且活跃,并且非常之敏感”。群体的智力并不见得就比个体的智力高明,相反,他们很容易受到一些形象化词语、事物的影响。也正因如此,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之一就是利用某些吸引眼球的热点来巧妙地引导群体的想象力,从而制造出集体的幻觉。

  2010年的“江西宜黄强拆事件”触动了广大微博群体的心,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微博,特别是新浪微博超百万次的转发传播对于事件的解决无疑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此刻由“微博心理群体”想象力所构建成的集体幻觉显然已经被引导了。“九一八”我们的国耻日,全国各地都在拉响城市的防空警报。而此刻甚嚣尘上的“钓鱼岛事件”也正处关键点上,中秋将至,我中方船长依然被日本扣押。这些事在当天的微博上均不能占据重要地位,而是被宜黄事件把持着。这其实就已经曝露出了“微博心理群体”易受暗示和引导的弱点了。

  5、冲动易变、缺乏理性的“刽子手”

  勒庞指出“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在微博这样一个平台内,大众极易沦为冲动易变、缺乏理性的“刽子手”,对个体造成身心上的创伤。

  2011年五一假期,武汉一位13岁的“五道杠”少年突然在网络间“走红”。在新浪微博上,对他比较全面的转发是这样的:“黄艺博,肩挂五条杠臂章的武汉市少先总队副总队长,两三岁开始看新闻联播,7岁坚持每天读《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如今12岁的黄艺博已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发表过100多篇文章。”并附上了他颇具“官腔”的照片。一时间“共产主义的接班人终于出现了,转世啊穿越啊什么的都是浮云”“中国少先队武汉市总队长黄艺博同志!五条杠的你伤不起啊!三个人的表情,站位,动作真是官场的真实写照啊”等一系列的激烈反讽转发遍布了各大微博平台,仅新浪微博截止到5月4日就有162986条关于他的评论和@,位居新浪热门话题排行榜第四。

  笔者亦不自觉地沦为了微博平台上的“乌合之众”转发表达了自己对于这“官样小大人”的悲慨。直到一天后看到央视新闻频道主持人李小萌关于该事件的微博时,笔者方意识到如此高频的转发将会严重伤害到这个年仅13岁的孩子。对于一个并不具备独立见识孩子的戏谑怒骂,在虚拟的微博平台中将其视作靶子肆意地进行语言的狂欢,归结到底都是一种伪正义。笔者与多数公众一般,用冲动无情、缺乏理性的转发充当了一回“刽子手”。

  三、微博的未来,是“乌合之众”还是“微言大义”

  虽然勒庞意义上的心理群体同样也存在于微博这样的信息分享传播平台中,但基于网络所架构起来的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之间仍存在着很大差异。由微博所聚拢形成的“微博心理群体”不仅和现实社会中的心理群体具有相同之处,同时也展现出了鲜明的特征和具有良好趋向性的行为。

  2011年春节,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发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了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并吸引了传统媒体的跟进与关注。大量的社会名人参与街拍,多个慈善基金共同协作,各地警方接连出警调查核实,部分人大代表在两会上就此提案。

  2011年4月15日,团中央、全国学联、四川省委和中国青年报、微博校园共同组织全国109所高校大学生记者探访“5?12”特大地震的灾后重建。大学生记者原创广播3696条,经过转播、话题带动等形式,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2011年4月22日,复旦大学“舆情与传播研究实验室”发布了中国第一份《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已有2400余个政务微博,“微博问政”已渐成政府信息公开新趋势。……2010年被称为互联网的微博年,中国互联网全面进入了微博时代。处于初期阶段的中国微博,各种声音、观点、思潮,如井喷般涌现,让人目不暇接。由微博而聚拢起的群众在瞬时间构成了所谓的“乌合之众”,但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导言中所说:“群众尽管有诸多在外人看起来很值得鄙夷和恐惧,但仍然是一股无法阻挡的力量,仍然是世界潮流的引航者,谁冒犯了群体就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崩溃。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微博,一种媒介,一方平台,一道沟通大众心理的桥梁。

  未来,140字,由群体来书写,中国式的微言大义。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微博[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67099.htm.

  [2]李光焱.谣言横飞或成“公共厕所”微博还能搏动多久?[N].广州日报,2011-3-23(C12).

  [3]新浪微博.用户身份认证[EB∕OL].http://weibo.com/pub/verified.

  [4]勒庞.《乌合之众》[M].冯克利.北京:中央编译社,2005.(作者单位为山西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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