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导读】台当局近日修法重开被废除多年的“红灯区”,顿时投下一颗震撼 弹。性交易在岛内从合法到非法,现在又回到了合法的原点。台当局放权给岛内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却未必见得愿意接这块“烫手的山芋”,今后设立“红灯区”一事就像一个皮球,在台当局和地方地方之间滚来滚去,而难有定论。(11月8日《羊城晚报》)
台湾色情专区性工作者【资料图片】
今天,笔者在网上看到一篇“台湾允许设红灯区引争议”的报道,从报道的内容看,是台湾近日通过了所谓的“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案,授权地方政府设立性交易专区。说白了,就是让“红灯区”在台湾合法化了。然而,地方县市对这项政策好像都不“赏脸”。据台湾媒体调查,台湾22个县市除了基隆市表示要征询全市意见再决定,其他21县市全部拒绝,纷纷表示不会设置“红灯区”。所谓政策让台湾“红灯区”合法化后,反而让它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无人敢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笔者记得,半年前,网上曾有这方面的热议,就是关于“台湾给红灯区亮绿灯有无借鉴意义”这个话题的讨论,可以说,这样的话题已争论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台湾给“红灯区”合法化来说,到现在,台湾“红灯区”一事,就像一个皮球,在台当局和地方地方之间滚来滚去,而难有定论,这是为什么?记得,曾经有很多的人在讨论,中国为什么不能开红灯区?难道开了红灯区就会有什么大逆不道吗?显然,台湾这次给“红灯区”合法存在,反让它成“烫手的山芋”的现实告诉了我们,根本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红灯区在台湾将重新合法存在,我们先来看看台湾岛内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民间方面,部分妇女团体气急败坏,痛批当局在变相鼓励从娼。而一部分民众又徘徊于性与道德之间,对于“红灯区”似乎也不排斥,认为反正禁不了就好好管理,只是碰到“红灯区”设在哪里,大家的第一反应是“千万别在我家附近”。而当局呢?更不乐观!台北市长、基隆市长都表示,市区内人口密集,很难找到一处没有负面影响的地区,所以不考虑设置性交易专区;新竹市长说,红灯区会影响城市形象,担心孩子会受不良影响,产生价值观混乱……
而一边倒支持此项政策的,便是性工作者和商家了。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台“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4日就在台立法部门门口抗议,执行长表示,设置性交易专区的规定,对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强制力。事实上,目前也没有任何县市有意设置专区,对性工作者来说,就好像海市蜃楼。在岛内这个所谓“选举”的社会,这样的议题属于没人敢碰的雷区。可以说,即使“性交易专区”在台湾是目前形势下必须得做的事情,大家也都不敢造次。最多是事情定了,大家将皮球踢来踢去,就是没人肯碰,这毕竟有着深刻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性交易在台湾岛内从合法到非法,现在又回到了合法的原点,是有着其历史渊源的。由于台湾曾被日本统治过近半个世纪,按台当局的解释是,性交易行为一直存在,用禁止、设罚的方法加以杜绝只是一种理想,而这种理想在现实中不易实现,务实的做法是面对问题。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卖淫活动确实屡禁不止,好比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过,这是否就意味着应该让其合法化?相信不少人的答案会是否定。因为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道德问题。毕竟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根源还在!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里,向来视“嫖妓、卖淫”为万恶之首,也就是说“黄”在人们“恶”的行为中是占首位的。可能有人会说,在封建社会不是奉行“一夫多妻”吗?但是,男子“寻花问柳”也不是什么光彩之事;现代社会法律规定“一夫一妻”,男子“嫖妓宿娼”更是有伤风化,无脸见人。所以,台当局虽然把设置“红灯区”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也是想丢掉“烫手山芋”,而各县市不愿意接这个“烫手山芋”是怕丢了选民的选票。俗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方政府干脆以“不变应万变”,免得“吃力不讨好”。这恐怕是台湾“红灯区”合法后,却成为“烫手山芋”的原因所在!
最后,愚以为,还有一个原因,毕竟“卖淫和买春”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恐怕想来的人不会堂而皇之地进出性交易专区,而嫖客们也会继续帮衬隐蔽在小巷深处的性工作者(我们叫失足妇女)。如此一来,台湾所谓民意部门当初修法让其“合法化”的目的也就泡汤了。岛内各县市视“红灯区”为“烫手山芋”,当局又何尝不是呢?我想,大概是他不愿当“恶人”,于是大费周章地修法,把此“棘手”问题丢给地方,表面上看是“放权”,实际上是“卸责”。毕竟,台湾搞所谓的选举,每一张票都很重要,可以说,大家还是为了那张“选票”而不会得罪人,红灯区在台湾成“烫手山芋”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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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月轩主2011-11-09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