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年上海纱厂女工罢工被镇压,一位吴姓女工被逮捕后,特务就剥光她的上衣,用老虎钳拧她的两个乳头。
福建龙岩县年已四十的女英烈陈客嬷被捕,白军将她剥光衣服绑在柱子上,用香火烧她的乳房和胸脯,直至她昏过去。
越南女英雄陈青春,施刑者用烧红的铁钳,将她乳房、阴户周围的肉,一块块地夹起来,故意延长她的受难时间。
越南女英烈陈氏云,在一次刑讯中曾两次被施以烧烤的酷刑:特务把她的衣服剥光,四肢绑住,将蘸满汽油的棉花塞进她的阴户后点火烧她,她忍住了极大的痛苦,没有发出任何哀求或惨叫;特务见用刑无效,又把她绑坐在矮桌前,用一盏电 石灯烧她的肚脐长达一个小时。
红岩女英烈邓惠中受难时,被剥光上衣,赤足绑在老虎凳上,特务一边用钢丝刷刷她的脚心,一边用猪鬃戳她的乳头。
南女英雄潘氏柑,被捕后几经刑讯而不屈,特务们就对她采用了“熬审”的方法:强迫她赤裸身体,手托铁球,蹲在地板上,同时一边用火柴烧她的肛门,一边用薄竹片刺她的乳房,这样夜以继日不断“熬审”竟长达三天,其间潘氏柑多次被折磨得昏厥过去,都被弄醒后继续受刑。
南越特务刑讯一名抗议的中年尼姑时,先将她剥光衣服绑在十字架上残暴鞭打,她几次昏厥后对鞭打的痛苦已经麻木,特务们就开始在她遍布伤痕的裸体上刷盐水,这位在鞭打下咬牙强忍不发一声的女烈,这时立即发出骇人听闻的惨叫。
山东女烈解文卿被敌人逮捕受刑,打手们将她的衣服剥光,用剪刀一块块地剪开她身上的肉,再涂上盐,使她极为痛楚,多次昏厥。
福建女烈陈客嬷,年近四十,两次被捕受难。第一次在一周内每日受刑,最后一天被剥光衣服绑在柱子上,白匪用大把香火烫她的乳房长达一小时左右,到最后甚至割下了她的两个乳房。一日后她被处决,下颌中枪未死而逃脱。一年后再次被捕,受刑更长达半个月。最后她受火刑牺牲,被架上柴堆时身体已经不能动,但她还能呼喊口号,壮烈就义。
河北女烈韩翠兰,年仅十九,被捕后连续受刑数天,历经老虎凳、灌煤油、香火烫乳房等多种酷刑而不屈,又被剥光衣服吊在冬天的屋檐下任由敌兵轮奸凌辱,时间长达三昼夜。最后就义前,她的手指和脚趾都已断落,但她仍然站立不倒。
江西女英雄黄秀英被捕之后,被剥光衣服绑上刑床,一夜之间便遭受了灌辣椒水、针刺十指、火燎腋下、烙铁烫背、钢针钉乳房、猪鬃戳乳头共六道酷刑连续折磨,她受难时的惨状都令用刑的个别敌兵流泪,而多种酷刑也没能征服她的意志摧毁她的生命力。
南女英雄潘氏柑受难时,施刑者用石灰水把她的肚子灌大,用力挤压后再灌,一连反复数次。后又剥光她的衣服,拔掉全部头发,用刀戳烂小腿。
越南女烈陈氏云受刑之多,时间之长,是文献记载中罕见的。她三年内两次被捕,第一次先被鞭打而昏厥,醒来后施刑者剥光她的衣服,用铁丝拴住她的两个大脚趾倒吊起来再加以毒打,直到她再次昏厥。当她被转到另外一所以刑讯残酷而出名的监狱时,当天就被刑讯。施刑者把电线夹在她的两个乳头上,用电刑反复折磨了她整整一个白天。她在这所监狱被囚禁的一年多时间内,只有十几天没有受刑,受刑之多、密度之大难以想象。其中的一天,施刑者将她的衣服剥光,四肢绑住,然后把蘸满汽油的棉花塞进她的阴户点火烧她,她忍受着极大痛苦,直到昏厥也没有发出惨叫声;接着她又被施以了抓肋条的酷刑,肋部被子弹头划得露出了肋骨也未屈服;施刑者又用电石灯烧灼她的肚脐,用刑长达一个小时,最后她腹部的皮下脂肪都被烧得流淌了下来,连施刑者也无力继续用刑了。不断受刑一年多之后,她竟然还有体力随其他难友一起越狱而出。越狱一年后她再次被捕,又遭各种酷刑折磨,连续受难长达几周。牺牲前敌人对她施以凌迟,裸体示众。她全身赤裸着,被铁丝穿透双手反绑在卡车车厢中的木柱上。这时候她的两个耳朵、两个面颊和两个乳房都已被割开垂下,阴户被剐得露出骨盆,肚子和大腿上挂满被割开了的肉,鲜血一路从车厢中流到地上。就这样,她依然能努力小声呼出口号。敌人原以为她会很快死亡,但在烈日下游街示众半日后不得不把还活着的她又带回监狱,她在遭受凌迟酷刑两天后才被枪杀
著名女烈毛泽建,被捕之后在两所监狱受刑,曾被施刑者用粗铁丝刺穿双乳吊起来,直到她昏死过去。而刺探乳头的方式更为普遍,纳粹德国刑讯苏联女烈时还有先把针烧红,再刺入受难女性乳头的做法。
上饶集中营一无名女烈受难时,被裸体吊在刑柱上,施刑者用一枚钢针刺入她的一个乳头,逼问之后再把另一枚钢针刺入她的另一个乳头,不断逼问不断用刑,折磨了她整一个下午,她的双乳被刺入了几十枚钢针。
湖南女烈香三娘被捕,施刑者剥开她的上衣,再用两根竹签扎入她的乳头后不拔出来。
辽宁女英雄周化桢被日寇逮捕,先后受电刑、细绳捆拽乳头、香火烫阴户等酷刑折磨,而给她留下最惨痛记忆的,则是日寇最后用竹签刺探她的阴蒂、阴唇和阴道口。
越南女英雄陈氏里(她是陈氏云的堂妹)受难,施刑者一边用木棍插进她的阴户,一边用电火烧烙她的两个乳房,直至她最后昏厥。
越南女英雄陈青春受刑时,施刑者用烧红的铁钳把她乳房、阴户周围的肉一块块夹起来,故意不触及她的乳头、阴蒂等更敏感的部位,以延长她在酷刑下的受难时间,并准备进一步折磨她。
安徽三十七岁的女烈袁大桂被捕受难,施刑者用烧红的铁棍插进她的阴道,反复三次,竟将她活活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