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仲明葬地考
凡是了解辽阳地方史的人,都知道耿仲明墓在辽阳的梅家花园。这一观点的产生,是源于民国时期的两份地方史料,即《辽阳古迹遗闻》和《辽阳县志》的相关记载,对此,我们似乎不应该有什么怀疑,可是,经笔者的进一步考证,其实不然。
一、耿仲明墓在辽阳观点的产生
我们先看看这两份地方史料是怎么说的。
1、民国十五年(1926年)编辑的《辽阳古迹遗闻》载:“耿仲明为明总兵官,天聪七年与孔有德同降清,以功封怀顺王,顺治六年改靖南王,镇福建,坐失察属下罪,自杀。子继茂袭爵,葬仲明于辽阳城东南梅家花园村南。康熙十年继茂死,子精忠袭爵,十二年应吴三桂反,十五年复降,二十一年凌迟枭示,灭族之外,罪及乃祖,奉旨掘仲明坟,棺上箍铁三道,以示惩第。至今碑碣无存,坟墓湮没,无迹可考矣”。
2、民国十六年(1927年)纂修的《辽阳县志》载:“仲明为明总兵,天聪七年降清,以功封怀顺王,顺治六年改靖南王,镇福建,坐失察属下罪,自杀。子继茂袭爵,葬仲明于城东南梅家花园村南。康熙十年继茂死,子精忠袭爵,十二年应吴三桂叛,十五年复降,二十二年灭族。今碑碣无存,邱垄颓圮矣”。
对比这两份史料,从中不难发现,《辽阳县志》中关于耿仲明墓的记述,与在它前一年成书的《辽阳古迹遗闻》所记,可谓如出一辙,其前一部分记述几乎一字不差,只是删除了后面“灭族之外,……以示惩第”一段,笔者分析,当时的县志编纂者可能也认识到了这段记载不足以采信,所以才“隐痛割爱”。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针对耿仲明墓的记述,《辽阳县志》照搬了《辽阳古迹遗闻》。
在这两份史料成书之前是否就有如此一说呢?
辽阳地方志自康熙二十年(1681年)纂修了《辽阳州志》以后,凡二百多年间没有续修,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才又有了《辽阳乡土志》。查这两部志书,尤其是早于《辽阳古迹遗闻》、《辽阳县志》十八、九年成书的《辽阳乡土志》,均不见耿仲明墓在辽阳的任何记载。相比另一位同是清初所封,与耿仲明齐名的“三汉王”之首恭顺王孔有德墓,在《辽阳乡土志》中却有“在城东南十里花园村中”的明确记载,而同在《辽阳古迹遗闻》、《辽阳县志》这两部史料中孔有德墓与耿仲明墓是一前一后紧挨着,又都是分别记载墓在相邻的松树花园和梅家花园;孔有德墓在日俄战争时期还有迹可循,而耿仲明墓早已“碑碣无存,坟墓湮没,无迹可考矣”。以此,似可说明在光绪三十四年《辽阳乡土志》成书的当时,还没有耿仲明墓在辽阳梅家花园的说法,或者当时就有此说,由于不可靠而被编纂者们给甄别掉了。否则,如果确是事实存在,《辽阳乡土志》怎么也得书上一笔吧!当然孔有德墓到底是否在辽阳也还有异议,笔者将另有专论。
由此可见,提出耿仲明墓在辽阳的始作俑者就是《辽阳古迹遗闻》。而当时的《辽阳古迹遗闻》一书,是在奉天省教育厅的倡导下,由辽阳县教育公所作为普及乡土文化的教材编辑出版的,遍发了辽阳城乡各地学校,当时(包括《辽阳县志》)也一定赠给了其它兄弟县的相关部门,以互为学习借鉴。受众面之广,影响之深可以想象,以致后来还直接影响到了《盖平县志》的编纂者(详见后文)。然而,经笔者的粗略考证,已发现《辽阳古迹遗闻》中有多处“遗闻”,其传说成份是远远大于史实的。
这里我们就结合官方史料和相关碑志的记载,对这两份地方史料所述及的有关耿仲明墓的情况,一一进行辨析。
从“耿仲明为明总兵官”起,至“子继茂袭爵”一段所言毋庸置疑,与其它史料的记载基本一致。但之后的“葬仲明于辽阳城东南梅家花园村南”、“二十二年灭族”、“灭族之外,罪及乃祖,奉旨掘仲明坟,棺上箍铁三道,以示惩第”的记述就值得商榷了。
二、对耿仲明墓在盖州的考证
关于耿仲明死后葬于何处,相关史料和碑志记载得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1、《清史稿·耿昭忠耿聚忠传》的记载是:“(康熙)十七年,命昭忠以其祖、父之丧还葬盖平。”
2、清·钱仪吉辑《碑传集》收录的朱彝尊撰『怀顺王晋封靖南王耿公仲明墓表』的记载是:“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靖南王既薨三十年,天子命反葬辽东。于是王孙多罗额驸,太子太保、镇平将军昭忠自福州护遗骸以北,葬有日矣;和硕额驸、太子太保聚忠请为文表其墓。……自王(耿仲明)薨后,子忠敏王(耿继茂谥“忠敏”)函王骨,战之行间;始厝于广州,继移厝福州。蛮烟瘴雨之交,烽燧矢石相向,而遗骸得以无坠,不可谓非厚幸。……王生于某年月日,其葬于盖州马兰峪也。”
3、清·钱仪吉辑《碑传集》收录的徐乾学撰『额驸将军勤僖耿公昭忠墓志铭』的记载是:“……方公之颂系也,以两先王兆域在闽,虑底定之日,或不能无侵越之者;疏乞垂恤旧勋,保全返葬。上怜而许之。至是,始得奉两世遗骸,归窀穸于盖平。”
4、民国九年纂修《盖平县乡土志·古墓》的记载是:“耿仲明墓,在城东连阴峪,所谓清初耿怀王坟是也。现尚有石人、石马在焉。”
5、民国九年纂修《盖平县乡土志·名宦录》载:“耿精忠,居盖平。明末,隶旅顺黄龙将军麾下,后降清随征有功,封怀王。迄今邑东怀王坟前石人、石马,欹侧于荒烟蔓草间,尚有可考。”(注,本条应当是记耿仲明事,而被误记为耿精忠事,实属《盖平乡土志》编纂者的疏漏)
从以上所列举的史料可知,耿仲明于顺治六年(1649年)
自杀后,其子耿继茂袭爵,他曾一度“函王骨”南征北战,驰骋于疆场,竭诚为朝廷效力,怎奈戎马倥偬,直至康熙十年病死他乡,其父也没能入土为安。后经耿昭忠“疏乞垂恤旧勋,保全返葬”,至康熙十七年八月,皇上才“怜而许之”、“命耿昭忠以其祖、父之丧还葬盖平”。从“耿仲明墓表”中
的“既薨三十年,天子命反葬辽东”来分析,耿昭忠当于康熙
十八年(1679年)才将其祖、父一并安葬于盖平(州)马兰峪的(应以墓表所记为准)。针对这一观点,金毓黻在《静唔室日记》中也早有论述,他在民国二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日记中写到:“……据墓表,耿王葬于盖州马兰峪,即其祖茔也;而《盖平县志》谓葬于辽阳,考今辽阳未闻有耿王墓,似应从墓表葬于盖州”。可见金毓黻当时并没有听说辽阳有耿王墓,他也认同耿仲明是葬于盖州的。
其实,耿仲明葬于盖州是符合当时惯例的,因为耿仲明的老家和祖坟都在盖州,就像另两位“汉王”尚可喜葬于海城,孔有德欲葬辽阳一样,天子都是命还葬辽东原籍。
关于耿仲明的老家和祖坟是否都在盖州,史料记载的很明确。
1、朱彝尊撰『耿仲明墓表』载:“王讳仲明,字云台,先世山东人,徙盖州卫”;
2、《吴、耿、尚、孔四王全传》之『靖南王耿传』载:“耿仲明字云台,先世山东人,徙辽东盖州卫”;
3、民国十九年《盖平县志·碑志》载有耿仲明于顺治己丑岁季秋月撰『创建兴隆寺碑记』,其中有“仲明生长盖牟,从来奉佛视斯笃祐”;民国九年《盖平县乡土志》载“兴隆寺在城内西街,殿宇不及载,碑文系耿仲明撰”;
4、徐乾学撰『耿昭忠墓志铭』载:“公讳昭忠,……世籍山东,后徙辽东盖州”;
5、《盖平县志·古迹》载有“怀王墓,在城东六十五里连阴峪,俗呼怀王坟。墓前有石人、石马至今犹在。怀王耿仲明,隶盖牟籍。明万历年间,卜地城东连阴峪,葬其曾祖、祖考,立神道碑以纪其事”。
以上记载都说明了耿仲明的老家和祖坟在盖州。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这与他的孙子耿昭忠曾以“千山”、“襄平”自署⑴为辽阳人并非矛盾,因为耿仲明于天聪七年(1633年)与孔有德共同归附后金,被授总兵官,命率所部驻东京(辽阳),并在辽阳为其兴工营造了府邸(即后来的怀顺王府)。而耿昭忠生于崇德五年(1640年),经推断,耿昭忠当生长于辽阳,就他本人来说,他应该是祖籍为盖州的辽阳人,所以他以“千山”、“襄平”来自署也就不足为怪了(关于耿家后来住在辽阳,后文还有论述)。
那么现在的耿仲明墓还有迹可循吗?为一探究竟,笔者
进行了一次探访。由于时代变迁,位于盖州市东部山区的马兰峪已经改为马连峪了,因为“马兰”也称“马莲”,是一种草本植物,“连”与“莲”音同,所以,马连峪即为过去的马兰峪。在马连峪随便打听一下当地人“怀王坟”在哪?都会有人告诉你,在邻堡的天宝村。据天宝村的姜书记介绍,天宝村原来曾经叫怀王坟,是因为耿怀王葬于此地而得名的,“大跃进”时期改用现名,现有村民780户,2300多口人。而清初期这里并没有什么人居住,只是属于马兰(连)峪的一个沟,由于耿怀王葬在了这里,有了守墓人在此定居,后经过上百年的繁衍生息,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居民点,清末,才从马连峪村分离出去,形成了后来的怀王坟村。位于山脚下的怀王坟在解放后还有石人、石马存在,文革时期被砸毁,现只剩下一个不大的土坟包了。经查民国九年编纂的《盖平县乡土志》,在区界中确有马连峪、怀王坟,并分别以村名并列于榜式区内;民国十九年编纂的《盖平县志·教育志·学校》在第五学区中,既有怀王坟初级小学校,又有马连峪初级小学校;现在天宝村和马连峪村仍同属于盖州市榜式堡镇管辖。至于《盖平县乡土志》中说耿仲明墓在城东连阴峪,经查,盖州市已没有这个地名了,《盖平县乡土志》和《盖平县志》也没有其它记载,访问当地的老人也不得而知。针对这个地名,笔者疑是马兰峪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叫法,正确与否,存疑待考。
无论怎么说,从现有掌握的史料并结合实地考察,已足
以能证明耿仲明墓就在盖州(盖平),并不是像《辽阳古迹遗闻》和《辽阳县志》所述的那样,耿仲明是由其子耿继茂安葬在辽阳梅家花园的。至于梅家花园葬的是谁,已无法考证。梅家花园现属宏伟区曙光镇杨家花园村的一个居民组,经了解当地老人,根本就没人知道历史上这里曾有这么一座王爷坟,但耿仲明一家从明末清初时期起确曾住在辽阳⑵,经金毓黻先生的考证和《辽阳县志》记载,辽阳城里原“怀王寺”就是其家庙⑶;从一些史料中知道,耿仲明有兄弟⑷;耿继茂在袭爵时————,被称其为长子⑸,说明他可能还有弟弟;从道光至民国耿家又都有后人居住在辽阳“怀顺王府”的记载(见后文)。所以笔者推断,梅家花园如果当年确有这座坟,也很有可能葬的是耿仲明家族的其他一些人,因他名气
太大,而被后人误认为是耿仲明墓。
三、对耿精忠被诛后其家族是否被“灭族”的考证
关于耿精忠被处死后,耿氏一家是否被“灭族”并“罪
及乃祖”,史料的记载也非常清楚。
1、『怀顺王晋封靖南王耿公仲明墓表』的记载是:“迨王孙精忠逆命,天子犹加恩于王暨王诸孙如故。呜呼!本朝所以
待开国勋臣者,厚矣。”
2、《清史稿·耿昭忠耿聚忠传》的记载是:“精忠既诛,昭忠、聚忠疏陈家属众多,艰于养赡,请如汉军例,披甲食粮。下部议,编五佐领,隶汉军正黄旗。二十五年,昭忠卒,谥勤僖。
二十六年,聚忠卒,谥悫敏。”
3、『额驸将军勤僖耿公昭忠墓志铭』的记载是:“公
讳昭忠,字信公,号在良。由多罗额驸,加太子少保、和硕额驸品级,进太子少师,再进太子太保,受光禄大夫”、“公生于崇德庚辰二月,卒于康熙丙寅正月,得年四十有七。公之疾也!上遣侍臣将御医就家制珍药,所以救之者百方。及讣闻,震悼雪涕,侍卫大臣奉命赙酹者再至。既殡,谕祭、易名,有加常等。”
通过上述仅此摘录的几条史料便可知,耿氏一家不但没
有被“灭族掘坟”,反而由于皇上“待开国勋臣者,厚矣”, “犹
加恩于王暨王诸孙如故”;耿精忠于康熙二十一年被诛后,其家属得到了妥善安置,被“编五佐领,隶汉军正黄旗”、“如汉军例,披甲食粮”;他的两个弟弟耿昭忠、耿聚忠都是在耿精忠被诛后四、五年善终的,并均被赐予了谥号,“二十五年,昭忠卒,谥勤僖。二十六年,聚忠卒,谥悫敏”;在耿昭忠病重期间,康熙还曾派御医前去用药救治,得知病逝的消息后,还悲伤得“震悼雪涕”等等。
另外,《辽阳县志》中还有几处涉及到耿家后人在辽阳的记载,金毓黻在他的《静唔室日记》中也有所提及。虽然都是一些不光彩的行为,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佐证了耿氏一家并没有被灭门九族。
1、《辽阳县志·序记志》载有道光十九年辽阳知州郎若曾签署的『为办结耿府赖地布告文』,文中记载了耿仲明之重孙耿化祚的重孙耿炽,在道光年间欲霸占四十二户乡人土地,被告到官府之事。
2、《辽阳县志·乡型志》载:“梁国玺,字半农,居邑西朱家堡子。少业农,粗知诗书,性慷慨,见义勇为。年十九岁,适有耿怀王后裔诬认朱家堡子及前后蛤蜊河子、老瓜窝、蔡庄子等十余屯土地为府产,由州、尉两署以达省部累讼不休。乡农理直,而不得伸,咸有畏心,束手无策。国玺挺身出,赴京师叩阍,事下,盛京户部饬尉、州两署讯,结得直,发给告谕,前后凡数年。光绪十八年卒,年七十又八……”
3、《辽阳县志·序记志》载有民国十五年『辽阳城内车市恭字俭字两段公会公立保产碑文』,碑文中记有耿怀王后裔于民国初期又欲霸占乡人房产之事。末尾记“按此碑两座,一在车市胡同,一在在怀王寺西马道西胡同,同文同字。”
4、金毓黻著《静唔室日记》民国十六年五月九日记载:“近年,地痞有勾引耿氏子孙家丁,指近寺(怀王寺)里余之地,皆为寺产,张大其词,意在索偿。人皆斥其妄,又有至省长公署
控诉,当局认为讹诈,令县严究,该地痞等始匿迹销声,不敢复执前议。”
这些记载都是有据可查又翔实可信的,第一条与第二条所记内容,第三条碑文与第四条日记所记的内容均形成了互证。通过这几条记载可知,虽然耿氏家族已经趋于衰落,但从清初至民国一直都有后人住在辽阳(至今还应留有后人)。所以说,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耿氏一家被“灭族”这么回事,更谈不上对辽阳本来就虚无的“耿仲明墓”去“奉旨掘仲明坟,棺上箍铁三道,以示惩第”了。
究其之所以存在这样传闻的原因,也绝非是《辽阳古迹遗闻》编纂者的凭空杜撰。笔者分析,很可能是由于当时在汉人中间,曾一度存在着强烈的反满情结,因而,导致世人对耿仲明等明末降清汉官“汉奸”行为的无比憎恨,加上道光年间和民国初期耿家在辽阳的后人又仗势欺人、为非作歹、横行于乡里,这更加激起了民愤,进而对耿氏家族产生了一系列的诅咒、唾骂之词,即使是骂的再狠、再离谱都不能解恨,也都不为过。而这一传闻,经过后人的演绎,恰恰在当时被《辽阳古迹遗闻》的编纂者捕捉到,奈年代久远,无迹可考,已不知真伪,故暂编到书中。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一传闻能以讹传讹至今还令人信以为真,可见,人言之可畏,善恶终有因。但是,历史终究是历史,它并不能因为世人对某个人的好恶,就因此而被改变。
其实,耿精忠积极参与并发动了“三藩之乱”,虽然他后来复降,但也罪该当诛,即便是朝廷采取了“灭族掘坟”
等过激手段,亦不为过。但朝廷却如此之开恩,这除了是因
为其祖耿仲明是“功在草昧,多不胜书”⑹的开国旧勋,耿昭忠、耿聚忠均是“太子太保加和硕额驸”以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三藩之乱”被平定之后,天下并没有彻底太平,康熙这位少年天子为了坐稳江山,就必须要依靠这些明末降清,实力仍然雄厚的汉官及其后代的力量,以达到巩固和维护其统治的根本目的。为笼络人心对罪臣家族予以宽待,也不啻为一计良策,可使这些苟活之人,为谢不杀之恩,愈加感恩戴德地为朝廷效力。鉴于如此,作为很懂政治又颇有统战意识的康熙大帝,也不可能去滥杀无辜,自断股肱,自损其利了。
四、《辽阳古迹遗闻》和《辽阳县志》对《盖平县志》的影响
反观《辽阳古迹遗闻》和《辽阳县志》,还真验证了它们的影响力和杀伤力,它直接殃及了在它们之后三、四年成
书的《盖平县志》。
在《盖平县志》之前十年纂修的《盖平县乡土志》明明已经有了“耿仲明墓在盖平城东连阴峪,所谓清初耿怀王坟是也”的明确记载。但在民国十九年纂修《盖平县志》时,由
于深受《辽阳古迹遗闻》或《辽阳县志》的影响,《盖平县志》的编纂者还是向“辽阳老大哥”看齐了,他们主动放弃了自己原有的正确观点,在《盖平县志·古迹》中,对怀王墓做了如下叙述:“怀王墓,在城东六十五里连阴峪,俗呼怀王坟。墓前有石人、石马至今犹在。怀王耿仲明,隶盖牟籍。明万历年间,卜地城东连阴峪,葬其曾祖、祖考,立神道碑以纪其事。清初以功封怀顺王,顺治六年改封靖南王,镇福建,坐失察属下罪,自杀,子继茂葬仲明于辽阳。自此怀王之后虽不续葬连阴峪,而顺治四年所立各墓碑字迹可辨,周围茔垣、石柱尚存基址,人故以怀王坟呼之”;在《盖平县志·乡宦》中对耿仲明也做了以下描述:“耿仲明世居盖牟,……崇祯五年应有德之约,六年降清,封怀顺王,顺治六年改封靖南王,驻福建,坐失察部下罪,自杀。……精忠十六年复降,二十一年削官夷族并籍其家”。对比《盖平县志》中关于“子继茂葬仲明于辽阳”、“二十一年削官夷族并籍其家”的这些观点,可以说与《辽阳古迹遗闻》和《辽阳县志》的所记,几乎就是一份人云亦云的“雷同卷”,“雷同卷”的特点就是这样,你错我也跟着错,甚至由于缺乏自信,把自己本来是对的地方(如《盖平县乡土志》中关于“耿仲明墓在盖平”的记载),也跟着改成了错误的。我们试分析一下,如果耿仲明不是葬在盖平,只是“葬其曾祖、祖考”于此,后人何以“名不副实”地称此墓为“怀王坟”呢?以致后来“怀王坟”能演变成为地名,至迟在民国时期怀王坟已经发展成为了与马连峪并列的村落,足见其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才对。再回头看看早于《辽阳古迹遗闻》、《辽阳县志》六、七年成书,没有受其任何影响的《盖平县乡土志》中关于耿仲明墓的记载,来对比一下《盖平县志》中对“怀王坟”的牵强解释,谁对谁错便不言自明了。
经过以上对比分析,可以肯定地说,《盖平县志》的确
是受到了辽阳这两部地方史料的影响,整个“盖平小老弟”
被“辽阳老大哥”给“忽悠”了,可见这两部史料的影响力有多大。
结束语
综上所考,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耿仲明死后是由其孙耿昭忠安葬于盖平(盖州)的,这除了有最具说服力的本人墓表和其孙墓志的记载外,还有官方正史和地方史料相佐证,而且“怀王坟”至今仍然有迹可循,可谓证据确凿。而对比《辽阳古迹遗闻》和《辽阳县志》也包括《盖平县志》等地方史料中,关于耿仲明墓在辽阳以及耿氏一家被“灭族掘坟”、“削官夷族并籍其家”等记述,无疑都是讹传。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妥之处,请予斧正。
需要说明一点,笔者在这里丝毫没有故意诋毁先贤们劳动成果的意思,这些地方史料,虽然不可避免的略有瑕疵,但瑕不掩瑜,后人至今仍然无法超越,如今乃至今后,它还将是我们研究辽阳地方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资料。以上是笔者的研究结果,欢迎盖州的朋友批评指正,对能够提出新线索的将不胜感激。
二〇〇八年六月
注释:
⑴ 详见《今古辽阳》2008第一期拙文《千山曾是代指辽阳的又一例证》。
⑵ 《清太宗实录》记载,耿仲明原是明末参将,于天聪七年五月(1633
年)与孔有德共同归附后金,被授总兵官,命率所部驻东京(辽阳)。
在他归附后的第二年初,即天聪八年(1634年)正月,耿仲明奏
曰:“今又蒙皇上营赐臣第,以示格外之仁,此皇上莫大之恩也。
臣虽木石,岂有不知。但去年臣于东京旧居,已增置数间,尽可
栖息,今复兴工营造,不惟糜废财物,且恐妨农时而疲民力也,
臣虽受恩,不安弥甚,伏祈皇上收回成命,俾仍住旧居,臣之获
福没世难忘矣”。他以自己在东京(辽阳)原有旧居,来婉谢皇太极
为其在东京营建宅第,可见,他家原来在辽阳就有居所,此后也
一直都有后人住在辽阳。
⑶民国《辽阳县志·古迹名胜》载:“怀王寺原系耿怀顺王仲明家庙。相传其孙精忠,图谋不轨,建此为宫殿,后败露乃改作佛殿……”
⑷《清史稿·耿仲明传》载:“仲明弟都司仲裕在龙军,率部卒假索饷名,围龙廨,拥之至演武场,折股去耳鼻,将杀之,诸将为救,免”。
⑸、⑹钱仪吉(清)辑《碑传集》,中华书局1993年4月第一版。朱彝尊撰『怀顺王晋封靖南王耿公仲明墓表』载:“按王自登州航海携军民、械器归太宗文皇帝,功在草昧,多不胜书,具载‘实录’,今以聚忠所能记忆者,述其大略,表墓道焉”;“王薨于军,世祖念王开国勋,旋册王长子继茂袭封靖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