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QIQI的blog点击率突破3000000,骑士团 的队伍也日渐壮大,声势日隆、气势如虹,简直笑傲群博。但各位可能不愿知道血淋淋的真相,其实BJQIQI有七大罪状:
(一)杀人无数
这年代美男本来就是抢手货,如此俊朗的外表自然格外耀眼,他体格健硕,眼神放电。对,他就是用眼神谋杀了众多骑士的心,引得大家晕浪连连,而且男女通杀。我们都是被他浪死的,以致于无法自拔,难以自控。
(二)贪吃成性
他很懂得吃,经常呼朋唤友寻找美食,吃遍了京城的美味,真是有口福。这样听听也就算了,可他偏偏还把每盘美食拍下来,色诱我们,害得我们个个馋涎欲滴,只有看看的份儿。唉,看图只是隔靴搔痒,请一定要记得,下次有好吃的务必通知我们也到场。
(三)玩劣不堪
这真是一个玩童,到处去游荡,北京城、九寨、香港、越南、德国、希腊……,每回都拍一大堆美景回来,还配上详细解说,让我们心驰神往、大开眼界。这倒是省了我们一大笔旅游费,捡便宜了!说玩劣不堪是我不对,请继续野去吧。
(四)极度花痴
这绝对是真的,他的blog里从来都是繁花似锦,野草闲花遍地开,白玉兰、郁金香、荷花,各种无名的花儿……,一见到花儿,他就心痒痒,咔嚓咔嚓,全部拿下(照相机竟然还随身带,可见随时准备猎色!),而且往往都很专业地把花儿们最娇媚的姿态拍下来,回家自己慢慢欣赏用。还不止,他还在网上大肆展览,享受花团锦簇之氛围。我们定力不足,耳濡目染,也渐渐花痴起来。
(五)引人犯罪
人长得太帅就这个不好,竟有人觊觎QIQI的美色,用他的帅照来做无耻小广告。无良的奸商们,你们难道不知道这是侵犯肖像权的吗?要吃官司的呀!何况骑士团成员遍布天下,不怕他们联合起来讨伐你们吗?当心呐。
(六)顽固不化
每回都爱在半夜更新博客,雷打不动,甚少失手。骑士们每天都望眼欲穿,却一一败下阵来,扛不牢斗不过,睡大觉去了。只有极少数爱坐沙发的人才坚贞地驻守阵地。QIQI,不要如此固执,身体要紧,第二天还要上班呢,有黑眼圈就不好看了。
(七)超级自恋
他有一个嗜好,就是喜欢自拍,拿起手机或相机,摆好POSE,随手就是一张。更可恶的是无论正面还是侧面,都是那么好看。他有时还爱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孤芳自赏(还爱露点!)。有时插对翅膀扮天使,有时全身白衣扮王子。甚至没事好玩扮超人。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骑士法》第七条第六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BJQIQI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BJQIQI必须保持上述第一至第四项劣行恶迹,二十年不变。
二、BJQIQI必须注意第五项罪状,尽量不要让人有可乘之机。
三、BJQIQI必须改正第六项罪状,身体是写博的本钱。
四、至于第七项请自便,只要高兴就行,爱怎样就怎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BJQIQI收到判决书之后请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