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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做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离别的声萧;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赏析
《再别康桥》让我看到了一颗诗人的心---一颗坦露的真诚的赤子之心。还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对美的自然、美的人生、美的梦想的眷恋与追求。怎么能说这些没有深刻的思想意义呢?
康桥对于徐志摩而言,不只是风光宜人,景物清新的求学之地,更是徐志摩精神的家园,“康桥”被他称为“难得的知己”,“生命的泉源”“精神的依恋之乡”。康桥的自然风光开启了诗人的心灵,诗人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的晚钟声,听河里倦牛刍草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和谐在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地淹入了诗人的性灵。他在自然的“真美”与“纯美”中,追求生命的“真”“善”“美”,生命的“真”“善”“美”间接的反映到艺术作品中,艺术形式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应该说,没有对自然、对生命、对艺术的挚感真情,没有一颗坦露的热烈的赤子之心,也就没有《再别康桥》。
诗中第一节“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正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浅回低吟,平时内心充溢看惊喜欢畅,正因为来时的惊喜欢畅,让诗人走时充满了眷恋与惆怅。所以轻轻的走时不可能正如轻轻的来,话不正谈,偏反差说,在反差中,恰恰流露了难以抑制的真情,古人讲以乐景写哀情,以情景写乐情。一倍增其哀乐。《诗经》有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菲菲。”与此同理,走的时候偏偏回想起来的情景,在感情两极的对照反差之中,诗人的内心则需读者去补充想象,在“轻轻的”重叠与反复之中,曲折迂回,缠绵悱恻。
诗的第二节,转入了对康桥自然风光的描写,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浪,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夕阳西下,却又彩乡辉煌。真让人目眩神迷。“新娘”既娇羞默默,又光彩照人,诗人眼中的康河,就象是他心中的新娘,神秘、华美,撩拔着诗人的情感,吸引着诗人渐渐的走进康河,走进自然。
诗的第三节写道:“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一尘不染的康河,自由欢快的水草,让诗人心甘情愿和康河融为一体。只做一条水草,就心満意足,其乐无穷。实际上自然的纯美,让诗人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尘世的苦病、烦闷、束缚、压抑、枯燥,全都远去了,剩下的只有这纯净、安宁和自由。所以诗人沉浸在灵魂的安宁和自由中,要放声歌唱,追寻梦想了。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节诗行一般理解为晚上泛舟回来,水波与星光交相辉映,所以诗人不自禁地要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我认为这一节诗,实虚兼有,合二为一,既是实景,也是虚情,情景交融。寻梦,而且是向青草更青处漫溯,诗人在这里的梦不是一般意义的梦,而是人生的梦,艺术的梦,爱情的梦,他远离了束缚他的一切,在这梦一般的世外桃源里,拥抱生活,拥抱美。
诗歌的第四节,陡然一转,由梦境回到了现实,现实的自己已经不能放歌了。笙箫是可以吹奏的,可诗人的笙箫只能是悄悄的了。康桥也为诗人沉默了,也体察到了诗人内心的忧伤。
诗歌通过一系列的铺排蓄势之后,诗人的别离的情感达到了高潮,和第一节诗在重复中又有了变化。开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结句变成“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轻轻的是无声,悄悄是无声加无言,无言是内心的感受。情感的内涵更多,悄悄的来时,欣喜兴奋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是压抑的喜悦,走时悲伤难过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是压抑的哀伤,感情的两个极致并列在一起,诗人内心的感受,需要读者自己去慢慢领会。诗的第一节是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理智的告别,淡淡的忧伤;诗的最后一节,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一挥衣袖,动作比轻轻的招手力,可却是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本来就不可能带走,把不可能的事偏说成可能的,语言的不合常情,恰恰最能表达诗人的感情。康桥是诗人生活的梦,爱情的梦,艺术的梦,诗人像呵护自己的情人一样,不忍心打扰她,同时诗人也清楚,康桥带走了诗人的一切。带走了诗人的灵魂,诗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与梦想,这美好的一切,永远地留在康桥。
总之,《再别康桥》打动读者的是诗人内心流淌出来的真情,艺术家只要有一颗坦露的赤子之心,他的作品就是有思想性,就不是矫揉造作的形式堆砌起来的浮华与空洞。我们喜爱徐志摩,喜爱康桥,是因为我们同样慨叹美好的情感,美好的追求的消逝,同样留恋难舍生活中曾有过的纯真的、纯粹的梦。
再别康桥写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徐志摩简介
(1896~1931年)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名章垿,字志摩,小字又申。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云中鹤。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大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毁人亡,遇难。徐志摩简介
(1896~1931年)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名章垿,字志摩,小字又申。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云中鹤。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大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毁人亡,遇难。
徐志摩作品
诗集著有:《再别康桥》《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
散文有:《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轮盘》《我所知道的康桥》《印度洋上的秋思》《北戴河海滨的幻想》等
小说:《春痕》
戏剧:《卞昆冈日记》《爱眉小札》《志摩日记》
译著《曼殊斐尔小说集》等。
他的作品已编为《徐志摩文集》出版。
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的名篇。
徐志摩灶精彩语录
▲人类最伟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到神!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
▲……我们不幸是文明人,入世深似一天,离自然远似一天。离开了泥土的花草,离开了水的鱼,能快活吗?能生存吗?从大自然,我们取得我们的生命;从大自然,我们应分取得我们继续的滋养。
▲但有人,比如我自己,就有爱落叶的癖好。他们初下来时颜色有很鲜艳的,但时候久了,颜色也变,除非你保存得好。所以我的话,那就是我的思想,也是与落叶一样的无用,至多有时有几痕生命的颜色就是了。
▲我是一只没笼头的野马,我从来不曾站定过。我人是在这社会里活着,我却不是这社会里的一个,像是有离魂病似的,我这躯壳的动静是一件事,我那梦魂的去处又是一件事。
▲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的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也许偶尔猜想到几分墙内的动静,但总是浮的浅的,不切实的,甚至完全是隔膜的。
▲人格是一个不可错误的实在,荒歉是一件大事,但我们是饿惯了的,只认鸠形与鹄面是人生本来的面目,永远忘却了真健康的颜色与彩泽。标准的降低是一种可耻的堕落;我们只是踞坐在井底的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