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是指1958年中国兴起“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经济政治运动后紧跟着出现的三年严重经济困难时期(1959年至1961年),在此期间因饥馑而非正常死亡(饿死)的农民多达3755万多人,是八年抗日战争期间因战乱死亡人数的一倍半。在人类历史上,这可能是短期内因饥馑死亡人数的最高纪录。然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官方的正史中却语焉不详,通常只用一句“三年自然灾害”来解释如此惨祸的原因。经历过这一人人饿肚子时期的40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也往往习惯地按照官方用语以"三年自然灾害"来描述这一时期查阅中国的自然灾害记录可以发现,从1949年至1958年几乎年年有灾,有时灾情甚至十分严重。例如,1949年长江、淮河、汉水、海河流域的各河流严重决口漫溢,水灾严重;1950年察哈尔、绥远、内蒙古遭受旱灾,山东、平原和辽宁省遭受水灾;1952年黄河下游、长江流域夏季干旱,淮河上游和汉水流域夏秋多雨受涝;1953年,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春夏少雨,辽河、松花江流域以及冀、鲁、豫盛夏多雨受涝,南方部分地区夏旱较重,北方低温冻害严重,台风造成了严重损失;1954年长江、淮河出现大洪水,海河流域夏涝,黑、闽、两广地区出现旱灾;1955年华南和西南地区有冬、春旱,华北地区春旱严重,夏季京、津、冀、豫、皖降雨比往年多六成至一倍,河流漫溢、决口;1956年夏秋在江南地区、秋季在黄河中上游及长江中上游少雨干旱,而淮河、松花江流域洪灾严重,台风灾害也很严重;1957年晋、内蒙西部春夏秋连旱,黄河到长江北岸夏秋季先涝后旱,江南盛夏干旱,东北多雨受涝;1958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春夏偏旱,黄河中游出现大洪水,郑州黄河大桥桥墩曾被洪水冲毁。[4>尽管这些年并非风调雨顺,但中国的粮食产量仍能逐年增加,农业生产形势良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之后也同样没有多少风调雨顺的年份,持续性干旱对农业影响很大,特别是1971年到1981年、1986年到1988年旱情最重[5>,但这些灾情同样没有妨碍农业的增产,更没有造成全国性饥馑。
“三年自然灾害”根本不存在
“三年自然灾害”由三个词组成,即“三年(1959年至1961年)”、“自然”、“灾害”。要弄清当时的真相,可以从考察其含义和与之对应的历史资料入手。这个说法首先强调存在着严重的自然灾害,暗指灾祸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次,还隐含着在全国范围内都发生了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意思,所以才造成全国性饥馑;最后,全国范围的特大自然灾害竟长达三年之久。这个结论真的是根据中国官方的灾害资料得出的吗?
如果分析这三年的自然灾情资料,我们会发现,这几年没有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严重洪涝灾害,只在局部地区出现过洪涝灾害。例如,1959年5月中至7月上旬闽、粤、桂持续多暴雨,珠江水位猛涨,东江流域发生洪涝灾害;7月至8月晋北、冀北、辽西和内蒙中东部雨量多于常年五成到两倍,出现洪涝灾害;8月上旬四川暴雨,岷江、沱江有洪水;第三号台风使厦门损失严重。1960年7月下旬至10月,受台风影响沿海各省有暴雨,辽、鲁、苏、浙、闽受灾较重,黑、吉东部雨涝;7月底8月初川西持续5天暴雨,部分地区有洪灾。1961年6月中下旬,四川有一次较大范围的暴雨过程,涪江和岷江上游出现较大洪水。
从1959年到1961年出现的主要自然灾情是旱灾。1959年7至9月间渭河、黄河中下游以南、南岭、武夷山以北地区普遍少雨,鄂、豫、陕、湘北、川东旱情严重[6>,接着华南出现秋旱,广东、福建两月无雨[7>,这些基本上属于局部性灾害。1960年冀、豫北、鲁西、晋、陕南、辽西等冬小麦产区冬春少雨雪,干旱持续到初夏,山东汶水、潍————水等八条河流断流,黄河下游范县至济南段断流40天,粤、琼旱情持续7个月,滇、川、黔冬春连旱,旱情仍属局部、短期性,由于冬小麦产量在全国粮产量中所占比重不大,旱灾不具全国性后果。1961年冀、内蒙、东北北部、豫、皖、苏、甘、青、陕、鄂、川、粤、桂和琼等省区年雨量偏少[8>,虽然受旱面积较大,但灾情轻,更不能算是全国性特大灾害。
衡量一个地区干旱程度的另一重要指标是干燥度,即年蒸发量和年降雨量的比值,若比较某地特定年份的干燥度与该地的常年平均干燥度,即可知道这一年该地较常年干旱还是湿润。根据《中国水旱灾害》一书中1959年至1961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图,可以发现:1959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在正常变化范围之内;1960年全国干燥度略大于平均值,干旱范围比1959年略大,但干旱的程度减轻;1961年从全国来看属正常年份。因此,从干燥度距离平均值的分析中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中国经历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全国性、持续性旱灾。同样地,金辉利用气象专家编制的1895年至1979年“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也证实,在1959年到1961年间没有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属于正常年景。再从旱灾的严重程度来比较,也会发现,1959年和1960年的旱灾远小于1972年或1978年的旱情。1972年是1949年以来黄河、海河流域的一次大范围严重干旱,成灾面积2.04亿亩,重旱区分布在京、津、晋、冀、陕、北、辽西、鲁西北。该年春季少雨,入夏以后持续干旱少雨;官厅、岗南水库的水位线都降到死水位以下;地下水位普遍下降3至5米。1978年的重旱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北方的东北、晋、陕、甘、宁、新、鲁部分地区也有旱情;江苏省无雨天数达140余天;上海的黄浦江、苏州河水发臭。但是,即使是在旱情比1959年、1960年严重的1972年,虽然粮食产量因灾减产1367万吨,也未出现全国性饥馑,更未饿死一个人。而在旱情最严重的197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反而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因此,孟昭荣、彭传荣认为,“就自然灾害而言,三年期间诚然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但是从我国历史的灾荒实况观之,有史以来几乎无年不灾,灾荒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三年期间当亦不能排除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左’的政策上的失误,能够保证足够的粮食产量.....”
三年期间粮食减产、饥馑和饿死人的原因
大饥馑源于粮食大幅度减产,既然这三年中并没有全国性特大灾害,为什么会出现粮食大减产、导致缺粮和饥荒、最后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惨剧?1959年的粮产量下降17.6%,从上年的2亿吨降到1.7亿吨,1960年又比1959年减产18.5%、2,650万吨,此后直到1966年粮产量才恢复到1958年的水平。据专家分析,这三年减产的粮食中只有一小部分与旱灾有关[11>,主要的减产因素不是自然灾害,而是耕地抛荒和弃收。例如,1958年山东省的青壮年农民都炼铁和修水库去了,全省秋播面积不及往年的四分之三,因而减产;1959年秋冬又有887万青壮年去修水库;甚至在1960年农村经济崩溃时仍有数百万农村劳动力在修水库。从1959年1960年,山东省共荒芜农田五千到六千万亩。
在粮食大幅度减产的情况下,救灾赈民本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当时的中国政府绝大多数领导人都一心执行毛泽东的大跃进政策,根本不去救灾;甚至摄于毛的淫威,不敢谈灾情,相反还千方百计地掩盖灾情,迎合毛的好大喜功的心态,国务院因此于1958年取消了专事救赈的中央救灾委员会。中国的历代王朝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从灾情呈报、灾情调查、灾情评价到救灾措施的救灾制度。清朝规定,督抚要向朝廷"飞章奏报"灾情,晚报一月官降一级,晚报三月革职;救灾措施包括蠲缓地丁钱粮、赈济灾民、留养资遣流民、抚恤灾民、施粥、施放衣物药品、掩埋尸体、修房补助、借发种子、购粮平粜、以工代赈等。但“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这三年中,中国却没有任何救灾机构,也没有任何灾情呈报、灾情调查和灾情评价,更谈不上救灾措施,结果中灾变成了重灾。
1959年7月到9月正是粮食减产、粮食库存急剧下降、数亿农民即将进入饥馑状态的关键时刻,中国的领导人却云集风景秀丽的避暑胜地庐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上只有彭德怀等少数几个人敢于说了一点真相,立刻遭到了毛泽东及政治局绝大多数委员们的一致打击。此后在全国进一步掀起了“大跃进”狂热和反右倾机会主义的高潮,这场从上而下发动的权力斗争把党内仅存的敢于说真话的干部都打倒了,留下来的都是迎合着毛泽东、为了个人权位而把老百姓的死活搁置一旁的干部。
1960年初,当全国农村数亿饥民挣扎在死亡线上时,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政治局会议,会议认为1960年将又是一个大跃进年,形势可能会比1959年更好。这一年《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提出,在六十年代的第一年要做到开门红、满堂红、红到底。在3月30日到4月8日召开的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几千名来自全国的“人民代表”避而不谈粮食减产和饿死人的惨状,却争相报告自己所在地区的“大好形势”,会议“奉旨”通过了进一步“大跃进”的经济计划。
1959年6月底,全国的粮食储备还有343亿斤,够城镇居民一年之需。但是,在当年粮食减产3,000万吨的严重情况下,政府却决定出口415万吨换取黄金和美元[13>,出口量相当于上述粮食储备的121%。出口耗尽了粮食储备,结果很快就连京、津、沪等大城市的粮食供应也几乎脱销,而农村的数亿嗷嗷待食的饥民就只有等死一条路了。1960年全国缺少2400万人的口粮[14>,若按每人每年250公斤计为600万吨,只要不出口粮食,当时就不会发生严重的饥馑,几千万农民也不至于饿死。当时政府一心一意想着造原子弹、导弹,
好扬威世界,因此急需大量黄金外汇进口相关的设备材料。直到1960年春全国已有数千万农民饿死,真正是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的啃砖头,许多乡村饿殍遍野,甚至出现了食人肉的现象,中央政府才承认了饥馑和大规模饿死人这个事实,并于1960年下半年开始采取救灾措施。但为时已晚,数千万农民已化为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