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一五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以行政区划变更批复时间为序,截至八月一日)
二月十六日
一、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6号)
撤销武鸣县,设立南宁市武鸣区,以原武鸣县的行政区域为武鸣区的行政区域,武鸣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兴武大道245号。
二、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上饶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7号)
撤销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以原广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广丰区的行政区域,广丰区人民政府驻永丰街道府前街1号。
三、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海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8号)
撤销平安县,设立海东市平安区,以原平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安区的行政区域,平安区人民政府驻平安镇平安大道199号。
四、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三门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9号)
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以原陕县的行政区域为陕州区的行政区域,陕州区人民政府驻大营镇陕州大道18号。
二月十七日
五、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的批复(民函〔2015〕70号)
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以原康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康定市的行政区域。康定市人民政府驻炉城镇茶马路1号。康定市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管辖。
二月十九日
六、关于同意海南省调整儋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41号)
撤销县级儋州市,设立地级儋州市,以原县级儋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地级儋州市的行政区域,儋州市人民政府驻那大镇中兴大街中1号。
三月十六日
七、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的批复(国函〔2015〕51号)
撤销林芝地区和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巴宜区广福大道18号。
林芝市设立巴宜区,以原林芝县的行政区域为巴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双拥路街道尼池路4号。
林芝市辖原林芝地区的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墨脱县、波密县、察隅县、朗县和新设立的巴宜区。
八、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吐鲁番地区设立地级吐鲁番市的批复(国函〔2015〕52号)
撤销吐鲁番地区和县级吐鲁番市,设立地级吐鲁番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高昌区绿洲东路495号。
吐鲁【】番市设立高昌区,以原县级吐鲁番市的行政区域为高昌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老城路街道老城东路690号。
吐鲁番市辖原吐鲁番地区的鄯善县、托克逊县和新设立的高昌区。
九、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可克达拉市的批复(国函〔2015〕53号)
设立县级可克达拉市。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驻幸福路1号。可克达拉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月二十八日
十、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保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3号)
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设立保定市莲池区,以原北市区、南市区的行政区域为莲池区的行政区域,莲池区人民政府驻五四路街道七一中路789号。
撤销满城县,设立保定市满城区,以原满城县的行政区域为满城区的行政区域,满城区人民政府驻满城镇中山西路1号。
撤销清苑县,设立保定市清苑区,以原清苑县的行政区域为清苑区的行政区域,清苑区人民政府驻清苑镇迎宾中街301号。
撤销徐水县,设立保定市徐水区,以原徐水县的行政区域为徐水区的行政区域,徐水区人民政府驻安肃镇永兴中路11号。
保定市新市区更名为竞秀区。
十一、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4号)
撤销潼南县,设立重庆市潼南区,以原潼南县的行政区域为潼南区的行政区域,潼南区人民政府驻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08号。
撤销荣昌县,设立重庆市荣昌区,以原荣昌县的行政区域为荣昌区的行政区域,荣昌区人民政府驻昌元街道人民路2号。
十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5号)
撤销常州市武进区和戚墅堰区,设立新的武进区,以原武进区(不含奔牛镇、郑陆镇、邹区镇)和戚墅堰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立的武进区的行政区域,武进区人民政府驻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8号。<<o:p>
撤销县级金坛市,设立常州市金坛区,以原金坛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坛区的行政区域,金坛区人民政府驻西城街道华阳南路88号。
将原武进区的奔牛镇划归常州市新北区管辖,将原武进区的郑陆镇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将原武进区的邹区镇划归常州市钟楼区管辖。
十三、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肇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6号)
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原高要市的行政区域为高要区的行政区域,高要区人民政府驻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
七月二十三日
十四、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19号)
撤销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以原宁河县的行政区域为宁河区的行政区域,宁河区人民政府驻芦台镇光明路76号。
撤销静海县,设立天津市静海区,以原静海县的行政区域为静海区的行政区域,静海区人民政府驻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十五、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20号)
撤销县级大丰市,设立盐城市大丰区,以原大丰市的行政区域为大丰区的行政区域,大丰区人民政府驻大中镇大华东路1号。
十六、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秦皇岛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21号)
撤销抚宁县,设立秦皇岛市抚宁区,以原抚宁县的行政区域(不含石门寨镇、驻操营镇、杜庄镇、牛头崖镇)为抚宁区的行政区域,抚宁区人民政府驻抚宁镇金山大街2号。
将原抚宁县的石门寨镇、驻操营镇、杜庄镇划归秦皇岛市海港区管辖,将原抚宁县的牛头崖镇划归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管辖。
十七、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22号)
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的行政区域,洞头区人民政府驻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
十八、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23号)
撤销新建县,设立南昌市新建区,以原新建县的行政区域为新建区的行政区域,新建区人民政府驻长堎镇新建大道239号。
八月一日
十九、民政部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靖西县设立县级靖西市的批复(民函〔2015〕247号)
撤销靖西县,设立县级靖西市,以原靖西县的行政区域为靖西市的行政区域,靖西市人民政府驻新靖镇新华街339号。靖西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百色市代管。
二十、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腾冲县设立县级腾冲市的批复(民函〔2015〕248号)
撤销腾冲县,设立县级腾冲市,以原腾冲县的行政区域为腾冲市的行政区域,腾冲市人民政府驻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腾冲市由云南省直辖,保山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