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里面的将臣不但是没有面目的,而且一身的破皮条,住在洞里,一张口就臭得熏死人,那两只僵尸牙更是长得恶心之极,他咬山本一夫和况国华的时候怎么看都是饿极了找人血来饱肚子的,所以对于将臣的印象就是世界上第一只吸人血的僵尸。以至于当II里面的将臣第一次在英国出现的时候,我怎么猜也想不出这个看似白衣慈笑的人会是谁?
直到五色使者全部出现,魔星出世,不知来自天堂还是地狱的梵音响起,将臣浴火而出,巨大的翅膀,红色的眼睛,仰天一哞,一种不可逆转的王者神者姿态无声唱道:臣民们,我来了。瞬间所有级别的僵尸全部丧失力量,连站都站不直了。
那一刻,对任达华的演技从心底里赞了一个,这个人真了不起,普通就普通到“哦,大家同是小人物”,高贵就高贵到“哇,这是神啊”!接下来的半部里,任达华就带给了我们一个神秘莫测、亦人亦神亦魔、至情至真的将臣。另外,那一刻对僵尸系列的配乐赞了一个,随着将臣的出场,那种类似梵音的配乐声声不断,以至于我想快进再也不要听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敬畏与惧怕。可以做到这种地步,不是精品还是什么。这种配乐在后半部里只要将臣或厄尔尼诺出场都会跟着出现,直到听了许多次才听习惯。
未识将臣之前,我一直在思索这个名字:将臣,每次听到这个名字都会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只觉得是一个异常特别异常不凡的一个名字。没想到原来是女娲给的。用将臣自己的解释是说无论是将还是臣,都是女娲的人,所以他一辈子都在服务女娲,直到为她死。
在未有人类众生之前,他便在了,那时只有他一个人,他每天只知道睡觉,直到遇见女娲,才知道生存的意义,于是一跟就跟了她千万年。教会他生命意义的人是况国华。因为看到况国华对生命的执著而救了他,他开始思索会结束的人生命的意义,于是解下布条,穿上人的衣服,进人的学校,阅人的书籍,演人的戏剧,与人交朋友,与马叮当相爱。如果说人王伏羲和瑶沲圣母的爱是人世间的第一份爱,那将臣之所以没排上第一是因为那时他还不懂爱。马叮当教会了他理解人的感情以及明白什么是爱。无论是人是神还是妖魔,若是不懂爱,那便是“心智还未成熟”的体现,生命还不够完整,更不圆满。所以马叮当有权利教训女娲,将臣会教况天佑僵尸最大的力量是来源于爱。
将臣有慈悲之心。他一直不想女娲灭世。也是因为他真正做过六十年的人。他会为了电视剧的情节而泪流满面。
将臣一直在培养对手。他有无上的力量和无止境的生命,千万年来,他没有合格的对手可以与他一较高下。高处不胜寒我想将臣也是有的。更何况当他明了女娲一定要灭世之后,他别无选择,但他不愿灭世,更不愿轻易地战胜这个世界,于是他用心良苦 地培养况天佑,他不但解开况天佑的心结,而且还让他明白僵尸最大的力量来源于什么。当天佑的眼睛变成红色的时候,他开心地说:终于合格了。
将臣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亲手杀死教会他爱人的女天师,再发现他爱了千万年的人搞了半天却是他作为盘古族人需要杀的对象,而他却根本不会杀这个人,更无法阻止灭世,他执著地和这个女人走进教堂却连洞房都来不及进。高兴的事莫过去培养了许久的对手终于能向自己挑战。
他的使命与生俱来,僵尸做了,人也做了,神也做了,快乐过,无奈过,笑过,哭过,爱过,也被爱过,好在没有恨过,这样的生命,天地间也只有他将臣一个,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