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基本信息表必须由家长亲自填写(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能填写的必须填写完整,填写完毕后必须家长签字。 ***填写时必须写汉字内容,不用写解释中的文字编码。 ***不在籍、无户口等必须所有人都填写,否则无学籍。(如果学籍不在现在就读的学校,由就读的学校发放信息表,并将此表填写完成后交到本人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统一录入。) ***学生无身份证,可根据户口簿上填写。 ***学籍辅号指的是各省自建系统中,由各省分配的省属学籍号。学生在采集数据的时候可不填写。 ***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借读”的说法和概念。 ***现住址、家庭住址、通信地址有何区别?如何填写? 答:建议该三类住址在填写过程中能具体到门牌号,方便找到或者联系到该学生。 区别:现住址:学生目前所居住的地方,可能是亲戚家、租住房、学校等。 家庭住址:监护人所住的地方,一般指户口所在地或者是一家人共同居住的地方。 通信地址:能够联系或者信件能送递的地方,如父母所在的单位、学校等。 该三类地址可能是同一个地址,也可能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文件中细致的解释) |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
2.性别:1-男,2-女。 |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 |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 |
6.民族:学生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CHN-中国,USA-美国,参见《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Z-其他。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时,身份证件号可不填,但学校需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证明(需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类型为Z-其他以外的证件类型时,身份证件号必填。 |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00-否,01-香港同胞,02-香港同胞亲属,03-澳门同胞,04-澳门同胞亲属,05-台湾同胞,06-台湾同胞亲属,11-华侨,12-侨眷,13-归侨,14-归侨子女,21-归国留学人员,31-非华裔中国人,41-外籍华裔人,51-外国人,99-其他’。 |
11.政治面貌:分为:“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 |
12.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
13.照片:导入学生的照片。 |
14.姓名拼音: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 |
15.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
16.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
17.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由用户进行下拉选择填写。 |
18.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 |
19.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
20.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
21.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 |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101’。 |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1-就近入学 12-其他’,高中阶段分为‘21-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 22-体育特招23-艺术特招99-其他’。 |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1-走读 2-住校’。 |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9-其他’,高中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2-借读 9-其他’。 |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
30.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
33.电子邮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0-否,1-是’。 |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0-否,1-是’。 |
37.是否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指父母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由其他亲属监护并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分为:‘0-非留守儿童,1-单亲留守儿童 2-双亲留守儿童’。 |
38.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0-否。 |
39.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
40.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
41.随班就读:残疾人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类别,可分为‘0-非随班就读 1-视力残疾随班就读 2-听力残疾随班就读 3-智力残疾随班就读 4-其他残疾随班就读’。 |
42.残疾人类型: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分为:0-无残疾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 8-其他残疾。 |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0-否,1-是。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
44.是否需要申请资助:0-否,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
45.是否享受一补:0-否,1-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
46.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
47.上下学交通方式:1-步行,2-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4-家长自行接送,5-校车,6-其他 |
48.是否需要乘坐校车:0-否,1-是。 |
49.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
50.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1-父亲 2-母亲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兄弟姐妹 9-其他。 |
51.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
52.民族: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
53.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
54.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
55.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 |
56.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
57.是否监护人:0-否,1-是,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
5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2-军官证;3-士兵证;4-文职干部证;5-部队离退休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 |
5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
60.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
61-72:解释同4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