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国家2011计划高校名单 2011计划第二批49名单

首批“2011计划牵头高校”于2013年4月6日公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习五四提及的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

首批2011计划高校名单汇总

各有关高校:

  按照《“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程序要求,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专家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公示(认定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3年4月11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监察局及“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监察局、“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

  教育部监察局:电话:66096240;传真:66097634;电子邮箱:fangyi2008@moe.edu.cn。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096821;传真:66096821;电子邮箱:2011jh@moe.edu.cn。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附件:

  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公示名单

序号中 心 名称主 要 协 同 单位类别
1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前沿
2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文化
3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等行业
4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等行业
5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前沿
6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区域
7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行业
8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前沿
9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文化
10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行业
11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区域
12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区域
13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区域
14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前沿
序号中 心 名称主 要 协 同 单位类别
1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前沿
2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文化
3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等行业
4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等行业
5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前沿
6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区域
7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行业
8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前沿
9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文化
10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行业
11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区域
12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区域
13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区域
14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前沿

各有关高校:

依据《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度“2011计划”专家认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专家综合咨询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4年8月1日至8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处理,并为反映人和单位保密。“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10-66096821,66096823;传真:010-66096821;电子邮箱:2011jh@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南楼H410室,“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8月1日附件:

2014年度“2011计划”专家综合咨询结果(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类)
中心名称核心协同单位类型A票数
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科学前沿34
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行业产业33
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区域发展33
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科学前沿32
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行业产业32
高性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产业31
无线通信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东南大学、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行业产业31
先进核能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行业产业31
南方稻田作物多熟制现代化生产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农业大学、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江西农业大学等区域发展31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行业产业30
IFSA协同创新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科学前沿30
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等区域发展30
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产业29
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产业28
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科学前沿27
高新船舶与深海开发装备协同创新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行业产业23
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同济大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国家信息中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技集团公司52所、中科院电动汽车研发中心等行业产业22
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等行业产业21
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大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区域发展21
(注:共34位咨询专家投票)
2014年度“2011计划”专家综合咨询结果(文化传承创新类)
中心名称核心协同单位类型A票数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等文化传承创新22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考试中心、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文化传承创新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等文化传承创新21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安徽大学、北京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山大学等文化传承创新20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等文化传承创新20
(注:共22位咨询专家投票

“211工程”高校有112所。2013年4月11日教育部公布的“2011计划”第一批共14所协同创新中心,涉及牵头高校为11所。“2011计划”是动态的管理,实行淘汰制。
涉及“2011计划”牵头和重点参与的教育部直属高校12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注:清华大学本不在第一批牵头高校,但是在第一批14所协同创新中心中,清华大学重点参与3所)
涉及”2011计划“牵头的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高校4所: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
国家实验室计划:2000年启动。国家实验室要面向国际科技前沿,组织开展与国家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技创新活动(举全国之力创建,估计不会超过30所)。
国家实验室目前涉及的高等学校共10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独家承建国家实验室高校共7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2011计划”着眼于发挥整体优势,在科学研究中创建国际一流大学。“国家实验室”计划是举全国之力建设若干所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凝炼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开展原创性、系统性科学研究,攀登世界科学高峰的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研究中心。从四项工程的发展过程看,国家定位高等学校越来越注重向科学性、实用性、战略性、整体性方向发展。而淡化”国际一流大学“这样的模糊概念。
同时涉及第一批“2011计划”和“国家实验室”计划的高校为6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注: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有可能西南交通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共建)。这六所(或七所)学校可能是国家重中之重发展。
第一批国家2011计划高校名单 2011计划第二批49名单
高等学校未来发展:
涉及第一批“2011计划”牵头和“国家实验室”计划的高等学校16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另外还有复旦大学涉及建设一所国家大科学中心。
涉及“2011计划”的地方重点扶持的高等学校4所: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
预期上述20所高等学校未来必将获得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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