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手术治疗的康复分期及训练
先来讨论在非手术外固定情况下治疗骨折时的康复治疗分期及其训练内容。这种情况下康复治疗的分期与骨折愈合的过程密切相关,根据骨折愈合的不同时期,可将骨折康复分为三个时期,也即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伤后 1-2周。此期骨折已经进行了适当的手法或牵引复位,并已实施了石膏等外固定措施,受伤局部肿胀正逐渐消退,骨折端血肿逐渐吸收。但是,肿胀和血肿吸收的过程也正是纤维瘢痕和粘连形成的过程;同时,肢体的消肿也会影响外固定的可靠性,容易导致骨折的再移位,需要及时更换外固定,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再次复位。
这一期康复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影响骨折复位的前提下,通过康复治疗增加局部血液循环,促进肿胀消退,预防肌肉萎缩,减少或防止粘连和纤维化的形成。具体方式主要有抬高患肢、冰敷、骨折远端的向心性按摩和主动活动。主动活动是极其重要的康复治疗措施,一般可采用被固定区域肌肉的等长收缩活动,即肌肉收缩不会引起肢体的运动,骨折部位的上、下关节应固定不动。肌肉收缩应有节奏地缓慢进行,可从轻度收缩开始,无痛时逐渐增加用力程度,直至最大力量收缩,每次收缩持续数秒钟,然后放松,再重复训练,每小时可训练5-10分钟。有些病人在刚开始锻炼时,难以掌握练习动作,可以先在健侧肢体进行试练,待熟练后在健侧的帮助下对患侧进行试练。主动活动的具体动作,根据骨折部位而异,上肢骨折可做握拳、伸指和提肩举臂动作,但不能进行前臂的旋转活动,并且徐同时保持腕和肘关节不动;当手部骨折被固定时,必须加强手掌和手指各关节的屈伸活动,并做两手虎口的对撑动作,以防虎口挛缩;股骨骨折只进行骨四头肌的舒缩和踝关节的跖屈背伸活动,髋和膝关节保持不动;脊柱屈曲型骨折,可进行头、双肘和两足五点支撑的过伸活动。中老年人关节挛缩倾向很大,更应特别加强主动活动。
"第二阶段 伤后 2 周至骨折临床愈合约至伤后 2-3个月。此期局部肿胀已经消退,疼痛消失,软组织的损伤已逐步趋于修复,骨折端日趋稳定,而外固定仍未拆除。
这一期康复目的首先是巩固第一阶段的成效,其次是减轻肌肉的进一步萎缩,并增加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训练方式除继续进行患肢肌肉的等长收缩和未固定关节的伸屈活动外,还可在健肢或治疗师的帮助下,逐步开始骨折局部上、下关节的石膏内活动,以及与骨折移位相反方向的活动,并可编制体操开始体育疗法。上肢骨折如全身情况许可,原则上不应卧床;下肢骨折必须卧床休息时,应尽量缩短卧床时间。卧床期间应加强护理,并实施床上保健操,以防止全身性并发症的发生。
另外,也可用红外线或各种透热疗法促进消肿;用断续直流电或中频电流刺激预防肌萎缩等。
"第三阶段从骨折临床愈合到骨痂改造塑型完毕,一般从伤后 2-3 个月到 1年以上。此期骨折端已稳定,能耐受一定的应力,外固定已拆除,患肢的肌肉和关节得以进行更大范围的训练。训练目的是扩大关节各方向的活动范围,恢复肌力,增加肢体肢体运动功能,促进生活和工作能力的最大程度恢复。训练方式以抗阻活动和加强关节活动范围为主,再加上肌力恢复训练,其中运动疗法是最重要的方法,辅以适当的理疗,也可装配之具、扶拐、手杖、轮椅等作为必要的功能替代。上肢骨折辅以力所能及的轻微工作;下肢骨折训练弃拐步行;屈曲型脊柱骨折可下床直立,双臂在腰部反抱,做挺胸伸腰活动。训练中所加阻力不宜过大,以免造成损伤,以患者健肢供给阻力为佳,因易于掌握阻力大小,且简便易行。增大关节活动范围以主动活动为主,必要时可辅以适当的被动活动或关节动器。下面谈谈主要的练习内容:
关节活动度练习:恢复伤区关节的活动度通常是病人的首要要求。长骨干骨折经石膏固定邻近关节后,所导致的关节活动度障碍一般程度较轻,经过主动、助力及被动运动练习,可以逐步消除。关节内骨折经长期的石膏固定后会后遗较牢固的关节挛缩粘连,可做关节功能牵引,特别是加热牵引。关节活动度练习前做适当的热辽也可增强练习的效果。疗效进步不明显时需考虑改进治疗方法。练习至一定程度如出现进步停顿时,应根据实际功能恢复程度采取相应对策,如对日常生活及工作无明显妨碍时,可结束康复疗程;如仍有明显影响,则应考虑施行关节松动术;然后术后早期开始关节活动度练习,以防止再次粘连。有时可在麻醉下使用手法松动关节,但有很大的风险,一般需由有经验的医生施行,以防造成骨折。
肌力训练:当不伴有周围神经损伤或特别严重的肌肉损伤时,骨折伤时,骨折伤区的肌力常在3级以上,并按渐进抗阻练习原则进行。等张、等速练习的运动幅度应随关节活动度的恢复而加大。受累的肌肉应按关节运动方向依次进行练习,致达到肌力与健侧相近或相等时为止。肌力的恢复为运动功能的恢复准备了必要条件,同时亦恢复关节的稳定性,防止关节继发退行性变,这对下肢负重关节尤为重要。
平衡及协调功能练习:多发骨折和复杂骨折长期固定后受累肌肉范围较广,老年人的平衡力和协调能力本来就比较差,此时应特别强这方面的训练,以降低再次摔跤的可能性。
手术治疗后的康复分期及训练
由于内固定手术的广泛开展,骨折康复治疗分期的时间尺度已经与传统的观念有了实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能否进行的功能训练。笼统而言,手术能使功能训练的时间进度提早1-2个月,这关键的一两个月时间极大地减少了骨折病的发生,是现代骨折治疗的功能预后发生了质的飞跃。
手术治疗骨折如能达到足够稳固的内固定,术后无需额外的外固定措施时,可以明显地加快康复的进程。
" 一般在术后第 1周内进行第一阶段康复的肌肉等长收缩训练,并辅以其他的消肿措施。
" 术后第 2周内进行第二阶段的不负重关节活动,由于没有外固定的限制,这种关节活动要求在数天内即接近于正常关节的活动范围。
" 术后第 3周进入第三阶段康复,开始下肢的部分负重行走和上肢的应力动作训练,为早日重返社会生活做准备。不累及关节的四肢长干骨骨折基本上都能达到上述要求,能使病人在术后1 或 2个月的时间内重返工作岗位,并且一般不会出现领近关节的明显功能障碍。
有训多其他骨折的情况,即使内固定足够稳固,也不允许肢体的早期负重。例如,关节内骨折、骨盆骨折和脊柱骨折,这些累及骨松质的骨折是无法通过手术内固定“立即”恢复其生物力性能的,必须等待骨折愈合后,才能开始肢体的负重和负荷动作。从康复的时间尺度上,手术与非手术治疗并没有明显的不同。但是,手术治疗的意义不仅在于使骨折在解剖位置愈合,而且在于以内固定取代外固定所带来的一系列优势。手术后如能够不用石膏外固定,首先带来了护理上的方便。
" 第一阶段康复的时间同样可缩短至 1周左右,主要进行肌肉的等长收
缩练习和采用消肿措施。术后 2-3天即可开始连续被活动治疗,可获良好的效果;也有学者主张术后在麻醉尚未消退即开始24小时持续的被动活动治疗,认为能够克服手术创伤所带来的被动活动疼痛。
" 第二阶段康复仍需 2-3个月,至骨折临床愈合为止,此期禁止患肢的负重和应力动作,康复的主要任务是在术后第2周时使关节活动恢复到接近正常,并在以后的时间中维持这一活动度,同时进行肌肉的等长和等张练习,防止肌肉萎缩。
"骨折达到临床愈合后即进入第三阶段,显然,只要前两个阶段做得好,本阶段只需进行短期的负荷恢复训练即可重返社会生活。
比较少见的情形是手术无法达到有效的稳固内固定,例如粉碎严重的关节————内骨折,术后仍需借助石膏外固定,则其康复分期与单纯石膏外固定治疗分期是一样的,手术的好处只在于复位,有时只能恢复关节的大致形状,为关节功能恢复创造有利条件,至第三阶段时仍需进行艰苦的锻炼,而最终的功能结果总是不太满意的。但是,手术后的石膏固定时间一般不需要那么长,这也为关节活动度的训练争取了一定的时间。这种情况最常见于肱骨髁间粉碎性骨折,过去通常采用尺骨鹰嘴骨牵引,并进行早期关节活动,也可以获得有一定活动度的肘关节,但若干年后多会出现畸形和骨关节炎。相比之下,手术加上此后的艰苦锻炼疗效较为肯定。
开放性骨折采用外固定支架治疗时,其康复治疗要复杂和艰难得多,需由医生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定,这里就不作过多的介绍了。
无论如何,及早开始康复治疗对预防功能障碍有重要意义。倘若忽略了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康复,待骨折愈合、外固定拆除后,发现一个发冷萎缩僵硬的肢体再进行康复治疗,将事半功倍,需持续很长时间,花费很大力气,既增加患者痛苦,又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而且最终的功能恢复又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