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馆前沈家大院
沈家大院座落在长汀馆前镇沈坊坪铺村。建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座西北朝东南,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是一座独特的三堂两横“九厅十八井”府第式住宅。
该宅中轴对称布局,中轴线由门楼、宇坪、正门、前厅、天井、中厅、中厅背、天井、后厅,及两侧偏房、厢房组成中心合院。中心合院是大屋的核心,也是整个家族祭祖、接待、宴请、举办婚丧喜庆大事的场所。中心合院两边有多间生活用房,后厅部分是楼房,除底层中间厅堂外,也是生活用房,中心合院同时布置多间卧室等生活用房,与其他地方的“九厅十八井”住宅有明显差别。中心合院左右两边是横屋,合院与横屋之间用约3米宽的巷道完全隔开,巷道为露天,实际上整座建筑已分为三座独立体,这也是与众不同的设计。横屋为两层,由小庭院(天井)、次厅、卧室、厨房、通道等组合分隔成若干个居住单元,形成多个具有独立性的住宅,布置合理。整座大院由中心合院和住宅单元组成的横屋,构成了独特的大型九厅十八井的建筑格局。在闽西地区属大型宅院的精品。
该大院内部分隔相对独立,但整座建筑仍是一个整体。东南正立面是一座牌坊式大门,四柱三间三楼式,门额上书“轩高岫远”,进大门经宇坪是入户大门,仍是牌坊式大门,门额上书“云峰萃秀”。有意思的是,两边大墙上还留有上世纪三十年代红军写下的标语:“红军中官兵夫吃穿薪餉一样;白军里将校尉起居不同。”见证了历史。
沈家大院为砖木结构,砖砌外墙,抬梁式木构架,楼房为木楼板、木隔间、木楼梯,小青瓦木基层悬————山屋顶,屋脊平直,三合土地面。木作部分如大梁、月梁、脊檩、雀替、木窗等有作雕饰,檐廊有做卷棚轩装饰,雕饰、装饰做法不繁杂,简洁大方,工艺精细。中心合院上厅、中厅之间的天井用砖墙分隔,形似北方的影壁,前书“和气致祥”,后书“居仁由义”,很有文化品位,也很有特色。
沈家大院是一座很有文化品位,很有建筑特色的传统民居,值得重视和保护,目前基本完整无严重破损。但现在已无人居住,如何保护和管理,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