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唯物史观解读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所在,列宁把它称之为“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由此,过去在历史观和政治观方面占支配地位的那种混乱性和随意性,被极其完整严密的科学理论所代替。无疑,随着时代的前进,唯物史观也要丰富和发展。发展首先要在坚持它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不能重新回到被马克思所消除了的以往历史理论的主要缺点上去。倒退不是“创新”。唯物史观又只能在将其基本原则运用到社会历史实践中去、运用它们来分析和解决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的过程中才能丰富和发展,而不能对它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当前,世界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正确地理解、阐释和发展唯物史观,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科学地分析现时代的本质和特征,揭示当今社会深刻的矛盾冲突及其根源,把握其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认清我们的历史地位和责任,已成为哲学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1、马克思的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又称“唯物主义 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人类社会的伟大发现。他对唯物史观作出比较完整的表述,最早见于1846年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对于唯物史观发现的思维过程,马克思曾做过这样的描述: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社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的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我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后来因基佐先生下令驱逐移居布鲁塞尔,在那里继续进行我的研究。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以后,就用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并对唯物史观进行检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就是这种实践的辉煌成果。当时,研究1851年12月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废除共和、复辟帝制的著作,影响较大的有两部:一部是维克多·雨果的《小拿破仑》,另一部是蒲鲁东的《政变》。由于唯心史观的束缚,前者只有对政变主人公的个人暴力行为作了尖刻的斥责,而将政变本身描绘成了偶然性的晴天霹雳;后者虽然想把政变描述成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但对政变的历史说明又成了对政变主人公的历史辩护。马克思则革故鼎新,用唯物史观剖析这个通过偶然性表现出的必然性历史事件,论证了“法国阶级斗争怎样造成了一种局势和条件,使得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他的结论是,波拿巴得以黄袍加身,是因为法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小农阶级拥戴他。由于小农阶级势单力薄,自己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于是便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乞求别人来代表自己。波拿巴正是利用法国小农阶级这种致命弱点,实现“行政权支配社会”的。”
马克思通过研究历史检验唯物史观,进而又发展唯物史观。1859年,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进一步对唯物史观作了经典性阐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32~33页)
《资本论》是马克思用唯物史观研究历史和丰富唯物史观的又一杰作。它从分析“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入手,通过剖析商品,进一步发掘劳动二重性、价值、货币、剩余价值、资本、以及资本积累、分配和流通等内涵,揭示出“被物的关系所掩盖”的社会成员间的生产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科学论证了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取代的历史趋势。
继马克思之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及致约·布洛赫、康·施米特、瓦·博尔吉乌斯等人的信中,也对唯物史观作了详尽的阐述。特别是在致布洛赫的信中,突出地强调了两点:一是强调经济基础是“历史过程中决定性因素”,“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同时发生“相互作用”;二是强调历史的创造“总是从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包括在合力里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696、697页)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精辟论断,唯物史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是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生产关系取决于生产力又反作用于生产力。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其中,经济基础是历史的决定性因素,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在于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服务并影响经济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影响社会存在。
三、阶级、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其中,阶级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原始社会解体后一切社会历史的重要内容;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四、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其中,民族的内部结构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各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外交往的发展程度;私有制和资本是造成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的根源,民族解放战争是进步的、革命的。
五、领袖、政党、阶级、群众的关系。其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决定历史结局的主要是人民群众,杰出个人对历史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列宁高度评价唯物史观,强调它是“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是“社会科学的别名”,是“科学思想的最大成果”。唯物史观发现后的历史证明:是唯物史观破天荒第一次把历史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为历史研究指出了“对各种经济形态的产生、发展和衰落过程进行全面而周密的研究的途径”,使之得以走上“科学地研究历史这一极其复杂、充满矛盾而又是有规律的统一过程的途径”,(《列宁选集》第2版第2卷,第425页)从而开辟了历史研究新纪元。
2、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贡献
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以后的岁月中,在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在批评那种把唯物史观曲解为主张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因素的理论时指出,马克思和他在当初反驳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论敌所否定的主要原则,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对其它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恩格斯甚至认为这是他和马克思的共同过错。因此,他对上层建筑诸因素反作用的论述,对哲学、宗教、文学等意识形态发展的相对独立性的论述,对合力论的论述,都是他对唯物史观的新贡献。我们可以毫不扩张地说,没有恩格斯的这些新贡献,只讲决定作用的社会结构理论是不全面的、不辩证的,是很难同庸俗的经济决定论划清界限的。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一个根本目的是要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他们继承了黑格尔主张的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述为一个有规律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的思想。在他们看来,历史的发展象自然的发展一样,有它自己的内在规律。哲学的理性思维的任务就在于通过一切迂回曲折的道路去探索人类历史依次发展的阶段,并通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去揭示这一运动过程的内在规律性。恩格斯说,“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做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马恩选集》第3卷,第64页)他们通过对那些隐藏在历史人物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即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以及在每一民族中间又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研究,通过对人们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活动对各种现实条件依赖关系的研究,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描述为一种不依赖于人们主观意志的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
但是,他们的上述理论后来被某些人理解为一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恩格斯为了澄清这种曲解,就不断地阐明各种上层建筑因素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强调的一个思想就是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历史的思想。当然,这是他和马克思的一贯的思想。他们早在1844年就指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恩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马克思在1851年又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的创造。”(《马恩选集》第1卷,第603页)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们自己创造历史的思想同他们关于社会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这两方面的理论应该是互为前提、互相制约、缺一不可的,两者的有机结合才是唯物史观的完整理论。如果把自然历史过程的理论和人们自己创造历史的理论对立起来、割裂开来,那末两者都不是唯物史观的理论。否定了人的活动、创造、选择的规律论、条件论、决定论是一种机械的历史观,把人们在某种条件下发现的社会规律加以绝对化,把历史过程理解为预先设定的某种社会规律的实现过程,这样的社会规律在实际上又变成了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反过来,把人的活动、创造、选择理解为可以随心所欲的过程,那末这种活动论、创造论、选择论也成了某种主观主义的、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理论。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是在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的名义下建立的,现在我们来反思这一实践模式失败的历史教训时,不能不提出这样的问题:一种本来主张要时刻不忘从现实条件出发的科学的社会历史观为什么会变成某些人剪裁、框定现实社会发展道路的公式?答案只能是人们割裂了马克思恩格斯上述两方面理论的有机联系,忽略了历史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从现实条件出发的选择、创造的过程。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在总结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失败的历史教训之后,会不断地强调人们从现实条件出发的创造和选择的重要性。
恩格斯特别论述了个别人的意志和愿望的作用问题。关于个人的存在及其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问题也是马克思恩格斯理论活动中始终关注但在后来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中经常不能恰当处理的一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年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恩全集》第3卷第23页)他们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同前,第30页)马克思在1846年指出:“人们的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马恩选集》第4卷,第321页)马克思在1847年指出,研究每个世纪中人们的现实的世俗的历史就是“把人们当成他们本身历史中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马恩全集》第4卷,第148-149页)我们看到,马克思恩格斯所考察、理解的人不是想象中的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个人。在他们看来,“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马恩全集》第3卷,第29页)于是,他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到对人们实际生活过程的分析上面。正是对人们实际生活过程的分析使他们提出了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学说,实现了他们唯物地、历史地解释社会发展的目的。我们完全可以说,他们创立唯物史观的实际研究过程的起点是现实的个人,而这一研究过程的终点则是社会结构及其发展规律。《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曾经具体地叙述了他们的这种研究过程。
但是,当他们利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这些范畴描述社会的结构及其变化规律的时候,他们所关注的确实是社会而不是个人。某些人因而曲解唯物史观,认为它用历史的必然性吞没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恩格斯针对这种曲解,再次重申和强调个人的意志、愿望、利益、激情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在1886年撰写的《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专门谈论了社会发展史和自然发展史的根本区别,认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马恩选集》第4卷,第243页)恩格斯在1890年谈论合力思想时则指出,每个人的意志、愿望虽然在相互作用中并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不能说这些意志等于零。他认为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包括在合力里面。应该指出,恩格斯重申和强调的这些思想是极其重要的,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理论是不可忽视的方面,而且当我们反思、总结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失败的历史教训的时候,恩格斯的上述思想尤其闪耀着光彩。毋庸讳言,第一个社会主义实践模式在其建立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对个人、个性的不重视、不尊重、甚至任意侵犯个人的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的情况。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类问题呢?中央集权的行政计划体制是一个很大的体制上的原因,然而在理论的、哲学的认识上有没有问题呢,这是我们在总结历史教训时必须思考的问题。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无产阶级登上世界历史舞台的年代创立的,是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工具而创立的,它是无产阶级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理想的哲学,因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重点在于阐明社会发展规律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他们虽然谈到了人的个体性存在问题,但并没有展开,因而成为他们理论中的簿弱环节。今天我们则应该重视和强调他们在这方面的许多思想闪光,在辩证地阐述个人、集体、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同时,对个人的存在、价值、意义、命运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关心,建构关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哲学理论,使唯物史观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贴近个人生活。
恩格斯还回答了历史怎样被人们创造的问题,即揭示了从人们的实践活动(或者说有目的活动、价值活动)中形成社会规律、形成历史必然性的机制。恩格斯叙述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们在自身特殊条件所形成的利益、愿望、意志推动下所从事的活动;第二个层次是人们活动间的彼此冲突、碰撞所形成的复杂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第三个层次是这种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会形成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最后会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社会就会沿着合力的方向发展,呈现出一种不依赖于任何个别意志的自然历史过程、历史必然性和社会发展规律。恩格斯指出:“无数个别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马恩选集》第4卷,第243页)
恩格斯所揭示的这种机制的理论意义在于从社会历史本体论(而不是认识论)的角度解决了人们的价值活动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关系问题。价值在认识论中是与真理相对的一个范畴,真理表述着主体对客体规律的把握程度,价值表述着客体及其规律对主体的意义,主体通过认识和评价活动把握客体的规律及其对主体的意义的目的在于使自己改造客体的行动达到合规律和合目的的统一。社会历史本来就是由人的活动构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并不等于社会,而是组成社会的要素),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历史存在的一个本体论因素,价值作为人活动中的一个不可分离的因素,也构成了社会历史存在的一个本体论因素,离开了价值,离开了人的活动,就不存在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并不是处在人们价值活动之外的某种存在,而是在人们价值活动相互作用的总和、合力中产生的,人们的价值活动是社会发展规律形成的基础、环节、因素。社会发展规律虽然并不简单地等同于个别人的价值活动,但却包含了个别人的价值活动。事情正如恩格斯说的:“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恩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当然,人们在活动中也把他人、社会及其规律作为认识客体,开展着对他人、对社会的认识活动,在对社会客体的认识过程中他同样用真理范畴表述对社会客观规律的认识程度,用价值范畴表述社会客体及其规律对自身的意义,使自己在社会中的行动达到合目的和合规律的统一,但人们对社会客体的认识和认识活动本身是社会及其历史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组成因素,这种社会认识过程中的价值也同认识一起进入了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本体论存在,而由于人的认识的介入,社会发展更充满了复杂性和偶然性。社会发展规律作为一种历史必然性只能通过与人们活动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无数偶然事件来表现自己。恩格斯曾经把历史必然性比喻为中轴线,把人们活动所形成的偶然事件间的联线比喻为曲线,曲线总是摆动在中轴线的两侧。他认为,所研究的时期越长,所研究的范围越广,曲线摆动的幅度会越来越小,会越来越靠近中轴线。恩格斯的这个比喻表明,历史区间越长,历史必然性表现得越清楚。恩格斯详细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历史必然性在人们活动过程中的形成机制,要人们牢记(因为他反复说)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是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说明社会发展过程的复杂性。他告戒人们:唯物史观只是人们研究社会和历史的指南,而不是剪裁各种历史事实的公式;在唯物史观指导下研究社会的时候,决不意味着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他主张下一番工夫钻研经济学、经济学史、商业史、工业史、农业史和社会形态发展史。
值得指出的是,恩格斯所揭示的上述机制实际上也是社会系统整体性的形成机制。恩格斯关于合力产生机制的论述同他和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叙述是非常相似的,在那里他们说:“事情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马恩全集》第3卷,第28-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