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规定穆斯林实行土葬。《古兰经》云:“凡有血气者,都要尝死的滋味,我以祸福考验你们,你们只被召归我”。认为穆斯林死亡为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是肉体的消失和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不是生命的终结。穆罕默德说;“你们宜速埋亡人,如属幸福者,宜早使其获福,如系不幸者,亦当尽快使其远避火狱之灾。”“如早晨死了,不可停放过午,黄昏死了,不可过夜。”因故滞留不得超过3日。教法规定速葬为“穆斯泰哈布”(Mustahabb,即嘉许的行为)。伊斯兰教葬礼三项基本要求是土葬、从速、从俭。教法规定善葬亡人,是活人的善举义务。在亡人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服孝,禁止袭用非教法规定的一切习俗。
伊斯兰教殡葬的仪式是:
病人去世前应做的四件事:
1.遗言病人留遗嘱。穆罕默德说:“凡身负重病的穆斯林,只要他还能活两天的时间,就把遗嘱留下来”。病人亡故前,在清醒时应叮嘱家人为自己偿还债务,分配遗产和施舍,请人们原谅过错及讨咐口唤等。病人自己可请阿訇代为念“讨白”,向真主悔罪求得饶恕。
2.清真言病危时依据圣训,守候人要给病人提念“清真言”,务使病人记念真主,勿留恋尘 世,切勿强求以防病人因临终痛苦而伤其诚信。
3.诵读《古兰经》诵读《古兰经》“雅辛章”。该章概述伊斯兰教信仰的三大原则,即作证真主,承认先知和信复活日。为临终病人诵读,使其从容死去归主,同时使活人受其教诫和回赐。
4.遥拜病人绝气后,脱去衣服,合其双眼,闭其口齿,顺其四肢,整理发,使亡人面向“克尔白”天房,覆盖白布单。
病人去世后应做的四件事:
1.殓衣准备亡人的殓衣(即克凡)。根据圣训、教法规定,殓衣要用白棉布,不宜用色、丝绸(无白棉布时,妇女可通融使用)。男殓服3件。
2.净礼(俗称“洗埋体”),为亡人冲洗大净。一般由3人操作,其顺序先净下,后洗头部,用白布或棉花沾水擦口齿和鼻孔,以代替漱口,呛鼻,再洗脸和两手至肘,然后以从头至足、先右后左的顺序冲洗全身3遍,擦干后可为亡人涂抹香料,如麝香、樟脑粉、冰片末等,礼浴即成。
3.殡礼即站“者那则”。教法规定举行殡礼是“副天命”穆罕默德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地为他作祈祷”。穆斯林均有参加站“者那则”的义务,尤其亡人的亲属更应参加。凡参加站“者那则”的人,都须沐浴净身、洗衣,其仪不同于拜主,仅有举意、抬手、大赞、不躬不叩、不跪坐。
4.埋葬穆斯林都有抬送亡人的传统美德,参加送葬被视为圣行,抬送“埋体”为应尽义务。一般埋葬亡人的坟坑宜深,在中国是南北向,长为6尺,宽3尺,墓深5—6尺,墓坑里再偏穿穴,有的直穿穴,以区别非穆斯林的直坑埋葬。旅行者中途死于海船上,按规定的仪式举办后,即可投入水中水葬,战争时期穆斯林战士牺牲后,可免去洗礼、穿殓衣等规定,允许着原血衣举行殡礼后埋葬。将亡人置入坟坑时应诵念;“谨奉安拉之名与钦差的圣行”。然后解下亡人的腰带,盖好捕板,坟墓中不准有随葬物品。墓用土筑为长方马背形。禁止以水泥、石灰等物修饰。最后诵读《古兰经》章节,参加者作“读阿”(即祈辞),为亡人求赦宥。
中国穆斯林把伊斯兰教葬礼习惯称为清水洗,白布裹,简短殡礼,深土埋葬,简称为洗、穿、站、埋四项副天命。教法规定3日之中,除远来亲友外,不在丧主家中吃饭,以免增加丧家负担。至于中国穆斯林习惯上在亡人入土前后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如点香、传经、诵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念土块“都阿”、下土经、回头经,过七日、月头、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及生殁之辰等纪念活动,多为亡人亲属对死者表示追思怀念的一种形式,或代亲赎补罪过、祈求真主恕饶人生前过失的一种善良愿望,并非教法规定必须遵守的圣行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