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评论的思维
大爷挑了三个西红柿放到秤盘里,摊主说:“一斤半,三块七。”大爷说:“我就做个汤,用不着那么多。”说完去掉了个儿最大的那个西红柿。摊主迅速又瞧一眼秤:“一斤二两,三块。”正当我看不过去想提醒大爷注意摊主秤时,大爷从容地掏出了七毛钱,拿起刚刚去掉的那个大的西红柿,扭头走了。这就是逆向思维。
网上段子
每个学科、专业和行业都有各自的思维,以至于他们一旦把自己的思考以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时,我们就能从他们的思维表达窥探到他们的行业密码。
比如,当一个人嘴中不断冒出成本与代价,言必称收益的时候,甚至能从狗屎中看到价值的,他应该是一个搞经济的,因为他流露出一种十足功利的经济学思维。
当一个人不断地把利益放在嘴里,不断地说“谁是我的敌人,谁是我的朋友”,强调“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时,我们知道他是一个政客,因为他处处表现出了政客思维。
当一个人一直不断重复着法律的格言,习惯用法律语言和法律条文说话,我们会知道,他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他的法言法语和法学思维暴露了他的身份。
当一个人看了某个新闻,就喜欢说“要让每个人知道真相”时,毫无疑问,他是一个记者。
网上有个段子说: 小时候,把English读为“应给利息”的同学当了行长;读为“阴沟里洗”的成了小菜贩子;读为“因果联系”的成了哲学家;读为“硬改历史”的成了领导;而我不小心读成了“应该累死”,结果成了程序员! 这个段子,就是拿“行业思维”编排的。
所谓思维,学理上的理解是,高级生物的大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做出概括与间接的能动的反映。所谓能动的反映,很多时候就变成了一种潜意识、下意识的习惯性反应,因为长期从事某个行业,受该行业的熏陶,固化为一种规律性的模式,以至于形成了带着这个行业浓厚特征的思考习惯:一看到某个事物,就会条件反射般以这个行业习惯看待事物的方式进行分析和评点。
那么,评论从业者的思维是什么呢?评论思维应该是怎样一种思维?我想,评论思维可能有许多表现,但最重要的思维,应该是批判思维。
一、 评论的批判思维
什么是批判思维?就是当面对一件事物时,不是用欣赏、赞美、鼓吹、叫好之类的眼光和角度,而是保持一种怀疑、质询、审视、揭露和批评的视角。一事当前,即使看起来是好事,也当以质疑为先,而不是忙不迭地去叫好。
肯定有人觉得我这样去界定评论思维,很有些偏激,为什么非要质疑和批判呢?如果是值得赞扬的好事,如果真是一种进步,为什么不能去赞美和叫好一下呢?现实中确有不少朋友这样地反问过我:你的眼中难道就没有光明的一面吗?你的心理难道就不能阳光一些吗?明明是好事,你还是要质疑。甚至有人嘲讽评论员的这种批判思维,称:成为时评家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心理要足够阴暗。
对这些批评,我不以为然。时评这种文体,时评家这种职业,其存在最大的价值就是批评。
社会有许多文体,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分工,在诸种文体分工中,太多的文体主动和积极地承担着“歌德体”的功能: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塑造典型,以赞美和表扬为主,从悲剧中寻找能体现正面形象的元素,尤其以把悲剧变成喜剧,将丧事办成喜事,将罪恶洗成闪光点为能事。批评和质疑成为一种极为稀缺的品质,于是,时事评论,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种批判的任务,在政客夸夸其谈的鼓吹中,在宣传家的一片粉饰之声中,在软乎乎的赞美泛滥成灾的时候,做一个不合时宜的批判者,承担起“啄木鸟”那样的功能。你的声音一定会让人感觉很刺耳,但是,你的声音又是这个社会进步所最不可或缺的。
政府出台了一个对百姓有利的好政策,体现了一种进步,难道评论家们不应该去赞美和鼓励吗?不要怕缺少鼓励和赞美,在评论家准备动笔进行评论之前,赞美的声音早就铺天盖地了,宣传干事们早就把政府这个政策的意义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进行了远超出其现实价值的拔高,一二三四,首先其次再次最后,表现了,体现了,彰显出,展示出当许多文体早已充当了吹鼓手,时评还能怎么去赞美呢?在众多溢美之词的基础上再添加一些形容词,再上升到更高的高度?
当其他文体都取向赞美之时,这个社会需要有一种文体去扮演质疑和批判的角色,时评无法推卸这种挑刺的责任。为了社会的进步,时评要担当起那种让人感觉不舒服的角色。
一个再完美的政策,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它也可能有缺陷和漏洞,有政策的设计者没有想到的地方,有某种思维的死角和理性不及之处,需要目光锐利的时评家毫不留情地指出其缺陷。指出缺陷,既是为了补上漏洞,也是为了提醒决策者对制度可能导致的问题进行先在的防范。
一个再客观的制度,由于决策者的利益立场,也可能隐含着某种利益偏向,隐藏着既得利益者某种自利的安排,这时候,时评家要目光敏锐地发现这种包裹着利益的规定,并将其挑出来,吁求更公平的制度。
一种再完美的善,它也可能隐含着某种问题,它可能在个案上满足人们的某种道德感,符合人们的直观感觉,却不符合普遍的正义价值。正义优先于善,时评家这时要突破那种浅层的道德感和廉价的同情,而选择追求一种更深层、更普遍的正义。
公权力需要怀疑,而且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怀疑,这应该是时评家永远的格言。基于公权力的侵略性和伤害性,还有其巨大的合法伤害权,应该永远对公权力的所作所为保持质疑的目光,正像政治学常识所告诫我们的,要将其想象成一个随时会作恶的魔鬼,而不是想象成天使。不用担心这种怀疑和批判会伤害公权力的积极性,只有以不信任和“最坏可能的想象”为制度起点,才能在制度上保障一个有公信力的、好的结果。
人性需要怀疑,因为人性是复杂的,人性是自私和幽暗的。歌颂人性伟大的任务交给那些宣传家和鼓动家们,时评家应致力于发现和揭露那些幽暗的一面,并不留情面地去防范和鞭策。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这个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评论家应该就是这个社会的牛虻。
那些被赞美的事物需要怀疑,被捧上神坛的东西需要质疑,包裹着道德优势的人值得怀疑,喜欢把正义放在嘴里的人需要质疑,拿弱者和穷人说事的人需要怀疑。不是只批判强者,只批判制度,只批判别人,弱者也需要批判,个人也需要批判,自己骨子里那些劣根性和偏见同样需要反省和批判,不放过所有的恶,一切成为某种定论的东西都不能逃避质疑。这样的批判才算彻底,才是真正的批判。
常有人拿“缺乏建设性”来指责时评家的批判思维: 你总是在批判,那你有建设吗?你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设计出一个完美的政策出来试试?这种反问是很没有道理的,社会分工不同,一部分人去从事政策的制定,也要有人充当对政策进行质疑和批判的角色,否则的话,决策者就会陷入封闭之中。我也许设计不出更完美的政策,但我能看出问题所在,于是我就把我的疑问说出来。决策者制定政策,这是一种建设,时评家进行批判,指出可能的问题所在,这也是一种建设,没有这种批判性的建设,政策不可能完善。
还有人喜欢用“善意”和“恶意”来对批评进行区分,说“善意的批评”我就接受,“恶意的”就不理睬。这也是不对的,你怎么能区分批评是善是恶呢?作为一个被批评者,只能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了。除了私人恩怨,在公共事务上,没有人是恶意去批判某个政策的,只有语言上的尖锐与温和,而没有动机上的善意和恶意。这个问题上,被批评者面对批评时要有正确的态度。
时评家,是知识分子这个群体中很特殊的一部分。知识分子有两种,一种是钻在书斋中研究高深学理问题的专业知识分子,另一种是喜欢在公共事务上运作自己理性的公共知识分子,对社会问题保持着毫不妥协的批判精神。时评家在气质上与公共知识分子更接近,不过,他们比公共知识分子更贴近这个社会,他们每天关注时事,对这个社会每天发生的事件保持着密切的注视,于是有着更强的现实关怀。这种与现实的贴近,需要他们保持更为彻底的批判精神,用自己锐利的目光和敏锐的观察力,指出一个个政策中的缺陷,一个个新闻事件中的恶,一个个社会现象中的问题所在。
我之所以强调评论者要有批判思维,还基于这样一种认知: 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在一个批评不太自由的舆论语境中,当批评成为一种禁忌的时候,时评家更要争取那种批判的权利,争取更多的批判话语空间。不能自由地批评,那么,赞美就没有意义了。
三、 不可不重视的求新思维
求新思维,在时评界有较大的争议。我一直坚持认为,一篇评论中应该有某种“新”的东西: 评论者在就某个议题写作时,一定要有“求新”的意识,有一个新的角度,有一个新的观点,或有一个新的发现、新的信息、新的表述等。总之,一篇评论中,总得有一个“新”的东西,这样你的评论才会有价值。新闻,只有“新”才能吸引受众注意和体现新闻价值;而评论,也只有观点“新”,观点和观察独到,才能让你提起的议程被关注,让你的观点吸引到公众的眼球,从而推动事件的发展。
简单重复一般常识和进行道德表态的评论有没有价值?关于这个问题几位评论编辑在博客上有过一次讨论。讨论源于对湖北汉川“小糊涂仙”事件的反思(政府为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发红头文件下达喝酒指标),评论作者的来稿都缺乏新意,都只是简单地批判这种行为不对。
《潇湘晨报》评论主编杨耕身先生随即在自己博客中对此表示了认同,他认为这些文章“所表达的无非是众所周知的观点,所说的亦无非是正确无错的废话”。他认为,针对小糊涂仙事件的批评,这些作者来稿中所强调的观点,新闻报道本身就已经包含了,评论再重复新闻已前置的观点并没有什么价值。
《新京报》评论主编王爱军先生看到我们的博客讨论后,在博客中表达了不同观点,他提出了几条反对意见:第一,时评是新闻的一种。新闻是要重复的,有人三年前讨薪跳楼,现在还有,不能因为曾经报道过,就不报道。第二,时评不是供人当花瓶欣赏的,那是副刊的某些特性,时评必须为时而作,干预生活。有什么样的社会事件,就可能有什么样的评论。第三,一些荒唐事继续荒唐着,时评没有完成任务。对“显而易见”的荒唐闭口不谈,正是作恶者所期待的。第四,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道理是新的,重复是必然的。启蒙时代的中国,或许更需要天天讲,年年讲。第五,时评有两个功能,一是阐述理念,更新观念,所谓挖掘别人没有挖到的宝。还有一个,就是推动事件的合理发展。事件最后在舆论的推动下合理结束,即使是没有深刻的含义和高深的道理,也功莫大焉。第六,时评的最大的特点是公民化,千万不要搞成孤芳自赏、圈子里的东西,这是要警惕的,离开了市野街巷,时评行之不远。
王爱军说得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认为,从传播效率上看,新的观点能起到更高的传播效率。时评确实是一种公民表达,但时评既然刊登在报章上,就不仅只有传者,眼里更要有受众,不是光表达出来就行了,还要讲究一种传播价值和传播效率。
这方面,《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内部曾与领导有过一次博弈。报社出台版面考评体系,把评论的“独家”放到了一个很高的评价位置,也就是说,只有文章独家,这个版面的评分才高,编辑才能多拿奖金。后来我们几个编辑认为,不能用新闻版的评价体系来要求一个评论版:首先,相比那些每天都出评论版的市场媒体,我们每周只有三个版,用稿速度根本赶不上市场媒体,要求独家是很难的;最重要的是,评论跟新闻不同,新闻在于报道事件真相,真相只有一个,所以独家对新闻很重要,而评论不一样,对同一新闻事件有很多思考角度,观点是一个竞争的市场,所以,评论最大的价值在于独到,独到的评论才能体现一个评论版的品质。
评论要避免成为新闻的配角和附庸,必须要有超越新闻的独立价值,这就是观点和观察的独到,要有某种“新”东西。避免重复那些众所周知的大道理,避免写那些每个人看新闻第一眼就能想到的观点。简单的道德批判是思想懒惰的表现。在一般人能想到的地方再作进一步的思考,你就会有新的发现。
第八讲 评论的逻辑
网上有个笑话,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恶搞成“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司机”,搞笑之处就在于违反了逻辑同一律。评论中经常有这样的概念偷换。
作者
评论是一种讲理的艺术,在我看来,这种“理”,起码包含三个层次,其一是理性,其二是逻辑,其三是伦理。理性是知识论上的,逻辑是方法论上的,而伦理则是道德层面对这个职业的规范。三种“理”中,最基本的“理”应该是方法论层面上的“逻辑”。
看评论,一般人都注重看评论的结论,看评论者对一个事件或人物的判断。这是外行人阅读评论的习惯。而在内行人眼中,作为判断的结论当然重要,但他们更注意的是方法论,即作者是通过什么“方法”得出这个结论的,论据能不能支撑结果,论证和推理合不合规则,引用的事实是不是真的,等等。如果“方法”不对,结论再怎么符合公众的期待,都不是一篇成功的评论。
这种将论据和结论联系起来的论证过程和方法,就是逻辑。
一、 一个典型的逻辑谬误案例
为了使大家对评论的逻辑有一个基本的认知,先引用一篇文章: 法学家和他们的长期郁闷
11月27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桂明先生,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终年50岁。这是继54岁的蔡定剑教授之后,又一位中年法学家因为癌症英年早逝,在微博等网络论坛里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叹息与惋惜。有网友感慨:做法学的,难免长期抑郁悲愤,积劳成疾,继之以英年早逝。悲乎!
法学家易郁闷成疾甚至致癌?这种判断显然纯属臆断,没有科学依据。轻易下这样的结论,更多是一种感慨,算不得科学结论。至于这种感慨本身该怎样认识,还是值得琢磨一下的。
应该看到,随着社会对于法治的重视,法学也日益成为一门显学,很多法学家成为这个社会的香饽饽: 从政、挂职、搞法制讲座、接受媒体采访、各种司法考试辅导班 可谓热火朝天一派繁忙景象。但另一方面,很多知名法学家的确有郁闷的一面,因为他们对于法治水平的期待更高,对法治困境认识得更透彻,所以忧虑也就要更多一些。笔者就曾在不同场合分别听到过陈桂明先生对于法院独立性不强、人为因素干预民事诉讼的忧虑;听到过清华大学王保树先生对一些“负一定责任的官员”对于法治态度的漠视表示感慨
笔者感觉对法治状况感觉“忧虑”的学者们都有一个相似的来源,那就是权力对于法治的挤压。比如为了政法系统政绩大搞“公审公判”,比如政府悍然给法院发公函指导法院某某案子应该怎么判,再比如有的地方官员拿“维稳”这个幌子大搞“稳定压倒法治”的非法截访这使得如江平先生这样的老法学家也感慨,虽然“总的对中国的法治的前景,还是抱乐观态度的,但是不能够排除在一段时间之内,在一定的政策引导下,法律出现倒退的情况”。
这些现状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光是立法条文数量的大大增加,以及依法治国的口号喊得很响,还不足以构成我们对于法治的信心。面对远远谈不上完美的法律水平,该持何态度?不排除有些法学家欣然接受现状,甚至如鱼得水自得其乐;但也有大批法学家像江平先生说的那样,“对于一些倒退现象指出来并一再地呐喊”,因为“一个搞法律的人如果允许法治倒退是很悲哀的事”。这样的选择,或许也就注定了“郁闷”的如影相随。
回过头来再看“法学家容易郁闷”这个命题,你会觉得它百分之百是个伪命题吗?它就一点意义也没有吗?诚然,蔡定剑、陈桂明两位先生的疾患可能各有具体原因,但梳理这个时代的法学家们的郁闷可以发现,根源还是在于权力的泛滥与不受约束,在于各种形态的“权大于法”,而这些,已经不只是“加强法治建设”就能完全解决的,有很多需要继续发展民主政治才能约束。这样再次证明,“民主与法治”是一体双翼,缺了哪个都不可行。案例分析
这是一篇很典型的不讲逻辑的文章。我明白这篇文章作者的意思,是想借“法学家英年早逝”这个新闻由头,发一番对中国当下民主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的感慨,可是,你这篇评论的新闻由头是“法学家英年早逝”,跟“法学家的郁闷”有什么关系呢?恐怕没有逻辑关联。法学家英年早逝,只是个案,作者只看到了近来的两起,一两个人的早逝不能推断出这个群体总体的特征。这个群体的英年早逝,从数理统计上看,并没有其他群体明显。法学家的郁闷,也是一个想当然的伪命题,法律涉及每一个人的利益,法治不健全,不仅法学家郁闷,每个生活在这种法律环境下的人都可能郁闷和压抑,法学家不会比普通大众更郁闷。
文章显然贯穿着这样一条逻辑链条: 因为中国法治不健全,所以从事法学研究的法学家们很郁闷;因为他们很郁闷,所以更容易英年早逝。虽然作者在文章中一再回避这样的推断,可他将这几个问题联系在一起说,以“英年早逝”说“法学家的郁闷”,暗示和引导着读者朝这样的逻辑去思考。不然的话,无法解释为什么将这几个命题放在一起说。逻辑的问题,有时候无须明言,它隐含在命题的选择和联系中,将哪几个命题放在一起说,那几个命题之间的联系,就表明了作者的逻辑和判断。
作者一再强调“这种判断显然纯属臆断,没有科学依据。轻易下这样的结论,更多是一种感慨”,说明作者也是知道这样的判断是很不合逻辑的,但他还是将这种不合逻辑的感慨表达了出来。这是很多初学评论者写作时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即如何将一个很模糊的想法在理顺逻辑之后表达出来。你可能会灵光乍现,隐约觉得这是一个问题,其间可能存在某种联系,但又觉得自己无法将这种逻辑理顺,觉得两者的关系比较牵强,仅仅是一种很模糊的联系。这时候,你一定不要轻易就下笔,不能自己脑袋一团糨糊时就开始下笔写作,并企图用情感和道德去将含糊掩盖起来,诉诸情绪或者修辞遮掩逻辑上的问题,那是掩饰和遮盖不了的。你只能正视逻辑,谨慎地推理和论证,理顺逻辑后再下笔,用清晰的逻辑和流畅的论证为读者讲道理。
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事物的思维过程。从这个定义来审视,《法学家和他们长期的郁闷》一文中充满着逻辑上的谬误。比如概念,形式逻辑要求概念须具有同一性,要么是指称个体,要么是指称全体,作者新闻由头中的法学家都是指两位具体的法律学者,而到了后面,都是指称一个群体了;还有作者所谈的“郁闷”,先是说“(法学家)对法治困境认识得更透彻,所以忧虑也就要更多一些”,然后在论证中将这种普通的“忧虑”偷换为“郁闷”,最后又偷换为病理性的“压抑”,暗示是这种压抑造成法学家的英年早逝。比如判断,逻辑要求每作出一个判断都要给出依据,作者作出了好几个判断,都没有给出论据,比如“法学家英年早逝”这个判断上,就没有数据支持这个判断。推理和论证就更不合逻辑了,因为你无法在他所提出的这几个命题间寻找到联系。
作者写作时是脑子中一团糨糊,读者也看得云山雾罩不知所云。其实,法学家的郁闷这个话题,完全可以换个新闻由头来谈,就“一两位法律学者英年早逝”这个由头谈很不合适,因为其间并没有联系。时事评论,往往是阐释那些你由某个新闻由头激发的思考,这样的联系要求由头与评论间有某种逻辑关联。
评论是一种致力于说服人的文体,如何才能让人信服和接受你的观点呢?你必须讲理,这个理是什么?就是逻辑!逻辑是一种交叉的共识,或者说是一套实现交流和达成共识的规则。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立场、不同的政见,但为了可交流,须接受一套共通的关于讲道理的规则,那套规则就是逻辑。价值观不同没问题,但不同价值观的人是可以坐下来一起交流问题的,因为大家都信守逻辑。
逻辑无涉价值,它是一套比价值更优先的元规则。
逻辑学是一门比较复杂和繁琐的学问,听听这些概念你的头就会大了,什么复合命题、联言推理、相容和不相容的选言命题、假言推理、模态命题,等等。不过,评论是一种公民表达的文体,它对逻辑的使用牵涉不到这么复杂的概念,论证时常用的逻辑也就集中在几种基本的推理上:演绎、归纳和类比。
五、 评论中常见的逻辑谬误
在这一章的内容中,我会举一些网上好玩的段子和评论中常见的错误,来让读者对逻辑谬误有更形象和直观的理解。
网上的那些段子之所以可笑,玩的其实都是逻辑谬误,可乐之处正在于“逻辑谬误”。符合逻辑的事物是不会成为让人捧腹大笑的笑话的,因为尽在人的意料之中,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就没什么好笑的了。而当某种推理超出常态的逻辑,得出某个很明显不合逻辑的荒谬结论时,当这种荒谬以荒诞滑稽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就让人忍俊不禁了。“逻辑谬误”就是笑点。
1 以偏概全
网上有个段子说: 公园里有一对恋人正在甜蜜幽会,女孩撒娇说:“老公,我牙痛。”男孩吻了女孩说:“还痛吗?”女孩说:“不痛了。”一会女孩又撒娇说:“我脖子痛。”于是男孩又吻了女孩的脖子说:“还痛吗?”女孩高兴地说:“不痛了。”旁边有一老太太看见了,忍不住说:“小伙子,你真神啦,能治痔疮不?”
还有个段子说,有个人吹牛说: 上大学我逃过课、挂过科、甩过人、被甩过、打过架、记过过 哎,能干的我都干过了。有人立刻回复说: 你死过吗?
这两个段子的可笑之处,都在于“以偏概全”: 根据很有限的例证得出一个普遍的结论。老太太仅仅根据表象上的“吻了嘴嘴就不痛”、“吻了脖子脖子就不痛”得出这个小伙子“吻能治病”的普遍结论,非常可笑。那个吹牛的人也是,举了几个例子,就说“能干的我都干过了”,一句“你死过吗”就把他噎回去了。
评论中经常会出现“以偏概全”的谬误。仅仅看到一两个富二代酒后开车撞人了,就谈论“富二代群体不道德”的社会问题;看到几个老师不好好上课、到处走穴,就说老师群体已经陷入拜金主义崇拜之中,失去了教师应守的师道。还有人喜欢动不动就说“官员群体”、“农民工群体”、“大学生群体”如何如何,动辄上升到对一个群体的批判,习惯使用“全称判断”,这犯的就是以偏概全的错误。
2 推不出
顾名思义,就是从给出的论据推不出他想要证明的结论。比如,媒体报道说广州地铁员工家属乘坐地铁都免费,批评这是垄断企业不正当的福利。而地铁的老总解释说:让家属免费坐地铁是为了反恐。
这犯的就是典型的“推不出”谬误,因为从“反恐”推不出“必须让地铁员工家属免费”。员工家属在反恐上并没有特别超人的能力,反恐也跟免费没有什么关系。地铁为了反恐,可以有许多措施,比如进行安检、限制流量、限制带刀具,但推不出“让家属免费坐地铁”。
正因为犯了推不出的谬误,这位老总的这段解释引来如潮的批评。
本讲开头提到的那篇文章,犯的也是“推不出”的逻辑谬误。由一两个法学家的逝世推不出“法学家英年早逝”这个命题,由“中国的法治缺陷”也推不出“法学家比一般人更郁闷”这个命题。
3 假性因果
假性因果,假性相关,也叫“后此谬误”(后此,故因此),即两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虚假的,只不过是时间上先后发生,不是因为发生在前面,就是原因,不是因为发生在后面就是结果。
历史研究上经常犯这样的逻辑谬误,因为某个历史事件发生在前面,就把这个事件当作另外一个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冠以“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导火索”、“推动了进程”之类因果标签。强迫症的一大表现,就是在毫无联系的两个事件间扯上因果关联。比如某天出门时抬的是左脚,那天受到老板夸奖了,于是就将“老板夸奖”归因于“出门抬的是左脚”,以至于每天出门时都强迫自己必须抬左脚,哪天忘记了抬的是哪只脚,非要打车回家重抬一下左脚。
网上有个笑话说: 2010年5月18日,温总理一出访德国,5月31日,德国总统克勒就辞职了;5月11日,温总理一出访日本,6月2日,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就辞职了。这其间好像有某种因果关系,其实是假性因果。德国总统克勒辞职,是由于其“不当言论”;而鸠山由纪夫辞职,则是由于民意支持率很低,党派压力迫使其辞职。两者跟温总理的访问都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这完全是时间上的巧合而已。这是典型的假性因果。
守株待兔寓言中那个人,其实犯的也是“假性因果”的逻辑谬误,在树边碰巧有一天兔子撞死了,以为守在树边就可以天天碰到被撞死的兔子。将两者联系在一起时,一定要找到两者间的因果是怎样发生的,而不能仅凭时间先后关系就判断。
有一个成语叫多难兴邦,也是假性因果。多难,并不会必然导致“兴邦”,只有在灾难中总结教训,反思错误,积累经验,才会为兴邦创造条件,否则,多难只能给国家带来毁灭性的后果。贫穷是成功的催化剂,苦难是成功的垫脚石,等等,只是用来励志的,实际上也是假性因果,并不是贫穷导致了成功,相反,富裕比贫穷有更好的成功条件,如果贫穷而不更加努力奋斗的话,贫穷只能意味着失败。
评论写作中常会犯这种逻辑谬误,尤其是在对杀人案的归因中。比如,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后,许多人对杀人者的动机进行归因,认为是房价过高和工作压力导致他杀人,然后将杀人归咎于体制,这就是假性因果后来医学鉴定表明,此人精神很不正常。江苏某地发生一起凶杀案,媒体用的标题是: 大学生因为高房价,锤杀丈母娘。这也是假性因果,高房价与杀人并没有因果关系,杀人是极端的人所干出的极端的事。
评论者在归因时如果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就很容易陷入这种假性因果的谬误中。这种假性因果的逻辑有着较严重的社会危害,在杀人案中这样归罪,无异于是为杀人者寻找正当的借口。
还有一种假性因果,属于认知偏差的问题,将一个很复杂的结果归结于某一个原因,或过于强调某一个原因。比如有人根据受大学教育与没有受大学教育的人的收入存在差别,就将这种差别归因于是否接受了高等教育。其实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实际上高等教育本身就是一个选择机制,那些很有创意、很有头脑或者智商很高的学生,通过选拔被选到了大学里。即使他们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这两群人的收入差异照样存在。这里就有一个统计选择偏差的问题。(《读书》2010年10月《追问大学学什么》)小案例
“你喜欢坐在教室的哪个位置?”这是剑桥大学的著名实验。教授要求一群学生,进入一个宽敞的大礼堂,并自由找座位坐下。他们发现不同的学生喜欢坐不同的位置。八年后调查显示:爱坐第一排的学生,远比其他学生更成功。态度决定高度。那些学生的能力相当,但“爱坐第一排”的进取心,决定了谁是千里马。
对这个研究,我的评论是: 扯淡的实验。这个实验在逻辑上的谬误是: 假性因果。有网友嘲笑说: 想起一个实验,把蜘蛛放在桌子上,大喊一声,蜘蛛跑了,然后把蜘蛛的腿都切掉,再放在桌子上,大喊一声,蜘蛛不跑了,由此证明蜘蛛的耳朵是长在腿上的!
4 滑坡谬误
这个从名字也能看出谬误的意思: 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却并无充分证据支撑该推论。这样的推论断定,如果再往前一步踏上“滑坡”,就必定会一路滑跌到沟底,亦即假定我们不可能中途停住。
其实,我们常用的“蝴蝶效应”就是一个滑坡谬误: 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就是蝴蝶扇动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产生微弱的气流,而微弱的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一个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其实,蝴蝶扇动一个翅膀所产生的微弱气流,是否能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接下来会不会产生其他连锁反应,是很不确定的,得依赖一定的气候、气象和地理条件,不符合这个条件的话,连锁反应就不会发生。你不能仅仅因为初始条件下可能存在某种情况,就像滑坡一样无限地推下去。
管理学在强调“细节决定成败”时都会跟学生们讲“一个马钉亡掉一个帝国”的欧洲民谣: 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这个民谣讲的是,在一次生死存亡的战争中,一位将军因为不耐烦要等待马夫钉上最后一个马钉,而匆匆率领军队上了战场,结果一连串的失误导致了全军溃败。一个看似微乎其微的事情,却带来了惨重的损失。马蹄铁上一个钉子是否会丢失,本是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但其“长期”效应却关系到一个帝国的存与亡。
这个故事用来强调“细节”的重要性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于实际的论证中,就是一个滑坡谬误。评论中常见的滑坡谬误就是这样的,过于强调某个细节的重要性,无限地推演其可能发生的后果,一步步地推演,最后推出一个可怕的结论。其实,现实并不会按照这种推演的逻辑去发生,每一步的发生其实都需要条件,每一步的推演都忽略了应具备的条件,最后的结果当然非常可怕。
避免滑坡谬误的最好方法就是,每一步的论证都拿出充分的论据,而不能忽略条件、含糊其辞地连锁推理。或然不能推出必然,滑坡之滑在于,用一连串弱关系、微相关的“或然”,在连环的推理中,推出一个吓人的结论。小案例
时值情人节,有一位名人在微博上开玩笑说:“情人 陪伴,微博 陪伴,so,微博情人。”
我跟她开玩笑说:“多几个 ,世界就大同了,哈哈。俺不解风情地乱弹一下,逻辑学上,这可能叫滑坡谬误: 不合理地使用连串的因果关系,将 可能性 转化为 必然性 ,以达到某种意欲之结论。”
5 概念偷换
这是实际中见得最多的逻辑谬误。因为概念非常容易被偷换。先举两个偷换概念的网络段子: 有一只老虎感冒了,想要吃掉熊猫,熊猫哭了:“你感冒了,干吗要吃掉我呢?”老虎说:“广告上都说了,感冒就要吃白加黑!”(熊猫身上黑白相间,被偷换成了“白加黑”。)熊猫遇到从超市里怒气冲冲出来的袋鼠,问道:“怎么了,气成这样?”袋鼠喘着气说:“不许我进,非让我先存包!”(袋鼠肚子上的袋子被偷换成了“包”。)正像我在前面的“三段论”中所讲,逻辑推理需要保持概念的同一性,不能前后概念不一,前面的“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后面的“人民”变成了非集合概念,概念不统一,随意变换某一概念的含义,逻辑上肯定就会产生谬误。
与偷换概念类似的是转移论题。网上有个经典的段子: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谈政治;你跟他谈政治,他跟你讲民意;你跟他讲民意,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评论写作中,经常会出现这种逻辑谬误,尤其是在观点的争鸣中,论者会故意转移论题,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这样的转移论题常使得交锋不是针锋相对,而是各说各话。
6 诉诸非逻辑
使用非逻辑的方式代替论证。这些非逻辑手段包括权威、民意、情感、无知、道德、沉默、比喻等。
(1)诉诸权威。
许多评论作者特别喜欢在文章中引用名人名言,尤其是政治家和领袖人物的名言。这些名言,可以作为丰富文章内容的材料,但不能作为论证某一观点的论据,因为名人名言并不一定就是真理,它本应受到逻辑的拷问,而不能直接拿来支撑某个论点。比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话细细琢磨其实也可以说是没道理的,为什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呢?我虽然没有调查过,但我从逻辑上发现了问题,为什么就不能指出来呢?
(2)诉诸民意。
民意也常用作论证的论据。比如评论家就经常这样引用数据: 调查中,多大比例的民意支持某个政策,民意倾向于支持出台某个规定。这样的民意数据,也是不能作为论据的。因为民意并不就意味着正当、合法和正确,多数人支持的某件事,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可能出现多数人暴力,也可能出现多数人眼睛被蒙蔽的时候。在现实的价值次序中,有太多的比民意更优先的价值,比如法治、逻辑,等等。
(3)诉诸情感。
也就是常说的以情动人,而不是以理服人,用煽情代替逻辑推理。比如,我的朋友张天蔚曾经在“撞了白撞”这个法律条款上跟另一个朋友争辩,他是支持“撞了白撞”的,而另一个朋友反对。开始还好,大家都在讲理,后来那个朋友文章中开始出现“难道你能忍心看到被撞者那血肉模糊的悲惨场景?你还会支持撞了白撞?”,他就知道这个交锋没法进行下去了,因为对方不是讲理和逻辑,而是诉诸情感,诉诸怜悯和悲情,那就无法在对等的层面上进行交流了。
(4)诉诸无知。
这种谬误常见的表述句式是: 没有证据证明某种东西存在或者不存在,所以,它不存在或者存在,以诉诸无知作为某些证据。例如: 我们没有证据说神不存在,所以神一定存在。又例如: 由于我们没有关于外星人的知识,这表示外星人并不存在。时事评论的推论中也常可以见到这种谬误: 因为不知道官员的财产状况,所以可以推定他们有问题。官员有问题要拿出证据去证明,而不能先入为主地推定,以“无知”作为论据。
(5)诉诸道德。
在逻辑上无法站住脚时,就诉诸道德,站在某种道德优势上进行道德批判。比如,无法论证名人拿外国绿卡有什么不正当,就以“一边争着拿外国绿卡,一边赚中国人的钱”这个道德命题进行批判,在“爱不爱国”的问题上站到道德高地上。推不出“名人接受采访索要采访费”有什么不正当,就抡起道德大棒砸名人。在一个有着厚重儒家道德传统的社会中,这种诉诸道德的方法是很管用的,许多不讲逻辑却戴着道德面具的谬误招摇过市大行其道。
(6)诉诸沉默。
先讲一个段子: 一老头退休后闲得无聊,于是便天天教鹦鹉说话,每早必教它说:“早上好!”可是几个月过后,鹦鹉仍不开口。老头为此十分气馁,这天早上便没有再继续教了。这时,只听鹦鹉对着老头大喊道:“老头!今天牛了啊,见我也不问好了!”
这个老头就犯了诉诸沉默的谬误,鹦鹉保持沉默,老头就以为它不会说话了。许多国家司法中都引入了“沉默权”,沉默并不意味着认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而中国司法在过去很长时间都遵循这样的原则:保持沉默,就默认了指控。
(7)诉诸比喻。
也就是以喻代证,用作为修辞的比喻替代逻辑推理。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些都是经常出现在评论中的话,可这些其实都是比喻,梅花是梅花,宝剑是宝剑,彩虹是彩虹,这仅仅是比喻而已,梅花香自苦寒来,那是梅花的生长习性使然,并不意味着穷人也像梅花那样。比喻在论证中都是蹩脚的,以比喻作为论证手段,其实都是在偷换概念。
有个段子。夫妻离婚争孩子,老婆理直气壮地说:“孩子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当然归我!”老公说:“笑话,简直是胡说八道!取款机里取出来的钱能归取款机吗?还不是谁插卡归谁!”这种比喻在论证中是很不恰当的。小案例
反对在中国实行民主的微博博主窦含章说:“民主的霸道: 许多人认为生物多样化、文化多元化是好的,可一谈政治制度,就变成民主至上的一元论。这样的态度其实和十字军、纳粹在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是霸道。现在这些人都在为中东革命欢呼,可我觉得,西方民主一统天下只能是灾难既然破坏生态平衡会导致毁灭性后果,破坏政治平衡为什么就不会?”
一位叫沪上韩老大的网友用比喻反驳他说:“窦含章发现每天吃饭也是 一元化 ,从此改为吃屎。”
我的跟评是:“争论多源于评论者喜欢滥用比喻,而不习惯就事论事地谈。比喻虽然形象和直观,却偷换了论题。这位沪上韩老大一个关于吃屎的比喻,就把窦含章的比喻灭了。比喻和修辞是争论之源。”
(8)诉诸信心。
时评文章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语句: 我相信中国的公民社会会如何如何,我相信在某某的调查下会真相大白。这种相信,仅仅是一种个人的“信心”,不存在逻辑上的推理效果,不能作为论据,只是强化表达的效果,而无法起到论证作用。
7 反问谬误
评论中经常会出现反问: 如果是你,你会怎样?假如你是受害者,你会有什么反应?以这样的反问进行反驳。
我在评论写作中就经常遭遇这样的反问。比如在辽宁本溪张剑刺死拆迁者一案和湖北巴东的邓玉娇案中,我认为张剑杀人和邓玉娇杀人已属于防卫过当,这种判断遭到了许多网民的攻击,他们就使用了反问的句式:如果当你或你的家人遭遇那样肆无忌惮的暴力拆迁时,你能够理性地计算怎样才是“不超过防卫的限度”吗?你能不愤而反抗以捍卫自己的家人和房屋吗?如果邓玉娇是你的妻子或女儿,当她面临一个淫官亢奋的性侵犯,当她愤而反抗刺死淫官时,你会冷静地说这是防卫过当吗?这种把人推向具体情境、逼人设身处地考虑的道德绑架听起来很有诱惑力,其实是一种谬误。设身处地是不错,可是,即使我也作出同样的反应,也并不能证明我的反应是正确的。评判一种行为正当与否,衡量的标准是法律,而不是诉诸“同情”。
用这种反问的逻辑我同样可以反问,如果你是那个被张剑和邓玉娇刺杀者的家人,如果你是刀下之鬼,你还会赞成这是正当防卫吗?换一种利益立场,换一个身份,观点立刻会完全不同,这样的设想其实是没有原则的。法律判断不能为某一个人设身处地,而要为每个当事人设身处地。
典型的反问谬误是: 杰斐逊反对奴隶制,可是他自己也有奴隶!所以奴隶制是正确的!你说抽烟有害,可是你自己也抽烟,说明抽烟并没有危害。
看看网上一个段子: 某天考生物,其中有一题是看鸟的腿猜出鸟的名字。某生实在不懂,生气地把卷子一撕准备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很生气,于是问他:“你是哪班的?叫什么名字?”某生把裤腿一掀,说:“你猜啊你猜啊。”看上去好像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其实也是反问谬误。
马少华先生也曾在博客中分析过“以 言行不一 反驳别人为什么是一种谬误”,他引用了《批判的思考》中的例子: 有时一个人的主张看起来自相矛盾,但不是和他先前的言论相矛盾,而是和他的实际行动相矛盾。如,约翰逊也许要我们大方点,但我们都知道他本人却吝啬得无以复加。嗯,约翰逊很可能是个伪君子。但如果我们以约翰逊的吝啬和伪善为由,认为他说的话不正确,那我们就犯下了自相矛盾型以人为据的谬误。
“言行不一”是一种伦理问题,而跟逻辑无关。你可以以“言行不一”来批评一个人的道德,而无法以此质问一个人的逻辑。只要其在逻辑上是自洽的,行为并不能否定其逻辑。
8 稻草人谬误
也就是“假想敌”,这样的谬误常常出现在观点交锋中:设立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耙子进行批判。对手的观点明明是A,可为了自己批评的方便,将对手的观点推向某个极端或贴上某个标签,说成是B,然后对着B观点大加批评。
比如我在评论中就经常遭遇这样的稻草人谬误。我写过一篇文章叫《“网友曝”是一种很恶劣的新闻文风》,批评一些纸媒记者,不经严谨的调查和细致的核实,就以“网友曝”的叙述方式将网帖内容直接当作新闻报道出来,这是一种违反新闻专业要求、很不负责任的行为,降低了纸媒的品质。这篇文章遭到了一位叫胡安东的作者的批评,他撰文认为“扼杀网友曝光是另一种越界追捕”,称我的文章有扼杀网友曝之嫌,会致使刚刚起步的网络舆论监督出现重大倒退。
这其实就是一种稻草人谬误。通读我那篇文章,我只是就事论事批评纸媒记者的不负责任,不经核实就把“网友曝”拿到报纸上,丝毫没有否定网络舆论监督,甚至没有否定“网友曝”本身而是强调这是网友的监督和表达权的体现。我说得非常清楚: 网友当然是可以曝的,但当记者将这样署着自己名字的新闻写到纸媒上时,就不能跟着“网友曝”走了,而应该用记者自己的调查和核实去写新闻。可这个“反对纸媒直搬网友曝 ”的观点,被偷换成了“反对 网友曝 ”,“反对网友曝”成了一个作者批评的假想敌。
这样的谬误在争鸣中非常多,这体现了观点交锋的浮躁,不准确地解读对手的观点,而是戴帽子、贴标签或归类到某种主义,将对手的观点归类为某个公众痛恨的理念,那样就很方便自己批评了。
因为这种谬误在评论中经常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上我多说几句,再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童大焕先生某天发表在《新京报》的文章《禁止群租是在保护承租户吗?》,是针对“禁止群租”的新闻发表的评论。新闻由头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新规中,对于分割出租行为有明确规定: 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在第二段中提出了自己的论点: 这实际上是禁止群租。同时还规定地下储藏室不允许出租 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让承租人保持基本的体面和尊严,不居住在过于窄小的空间里。但它的实际效果,可能会使房屋供应更为紧张,加剧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从而助推房租的上涨。然后下面就围绕这个论点进行了论证。
这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稻草人谬误”,谬误发生在哪里呢?作者用了一句: 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让承租人保持基本的体面和尊严,不居住在过于窄小的空间里。但住建部的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及这个目的,作者纯粹是猜想,然后将所有的批判都指向这个“猜想”,这种猜想,就是作者设立的一个“稻草人”。
住建部出台这个规定,目的肯定有许多,绝不仅仅是作者所猜想的“应该是为了让承租人保持基本的体面和尊严”,比如,也是为了保障承租人的安全问题(有地方发生了群居导致的火灾),也是为了邻家的安静权(群租会给邻居造成很大的骚扰),等等。臆想出一个原因,并将所有的批评都指向这个臆想出的靶子,这样的谬误在评论写作中经常可以看到。
9 虚假两难
先看看几个可乐的网络段子: “如果你老婆和你情人同时掉进水里,请问你是再找一个丰满型的还是娇小型的?”“还找不会游泳的。”说吧,你是想死呢还是不想活了?楼主:李宇春和芙蓉姐姐同时掉水里,你手里有一块砖,你砸谁?
暴强回复: 谁救砸谁。这些都属于虚假两难谬误。营造一个虚假的两难困境,其实根本不存在两难,而可以有多元的选择。“你是想死呢还是不想活了”,甚至不是两难,而是“只有唯一一个选择”,只能选择“不想活了”。
孩子小的时候,妈妈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 以后妈妈和媳妇同时掉到水里,你会先救谁啊?爸爸和妈妈,宝宝更喜欢谁啊?这是虚假两难。官员反问记者,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这也是典型的虚假两难。
复杂问题谬误
在一个向别人提出的问题中悄悄地置入自己的倾向和结论,就是复杂问题谬误。
比如人民大学的马少华先生就曾撰文指出过一个复杂问题谬误。河南版的“佘祥林”赵作海的冤情被洗清后,坐了10多年冤狱的赵作海被法庭宣布无罪释放,当时就有记者问赵作海:“你要感谢谁?”赵作海喃喃自语:“我感谢谁?我不感谢谁。”
记者问赵作海“你要感谢谁”,这就是一个复杂问题谬误,因为这个问题中已经悄悄地置入了记者的结论:赵作海一定要感谢谁,非要找出一个人来感谢一下。其实,赵作海的冤屈虽然被洗清了,可是,他坐了10多年冤狱,受了很多苦,如今只是一种迟到的纠错,这是本属于他的正义,他根本无须感谢谁。如果不注意,很容易就被记者的问题搞晕。
记者的采访经常会犯复杂问题谬误的毛病。刘翔打破世界纪录获得冠军,记者会在第一时间将话筒伸到刘翔面前问:你这时候最想感谢谁?其实人家刘翔最想做的是休息一下,喘口气。可被记者的问题绑架了,刘翔只能迎合记者的问题说几句“感谢国家、感谢教练、感谢家人”之类的套话。
还有,记者采访时会问明星: 你究竟喜欢《红楼梦》哪一点?这样的问题预设了一个结论: 你是喜欢《红楼梦》的,可是,人家并没有说喜欢《红楼梦》啊。诱导采访中,记者经常使用“复杂问题谬误”去绑架被采访者。
11 词语歧义
先看几个段子: 班上来了一个插班女生,她自我介绍:“我未必会是最聪明的,我未必会是最美丽的,我未必会是最优秀的,我未必会是最幽默的” 正当班上同学都称赞她的谦虚时,她突然说:“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魏碧慧。”
两头牛在一起吃草,青牛问黑牛:“喂!你的草是什么味道?”黑牛道:“草莓味!”青牛靠过来吃了一口,愤怒地喊道:“你骗我!”黑牛轻蔑地瞟青牛一眼,回道:“笨蛋,我说草没味。”
一人到某汽车销售中心,只见他掏出2000元人民币往桌子上一拍:“给我来辆桑塔纳。”营业员大惊:“你的钱不够啊!”那人不解:“外面不是写着桑塔纳2000吗?”营业员:“哦 那您出门往右拐,那家公司的奔驰才600!”孔子不能解决的问题,老子帮你解决。辽宁台一记者做街头采访,问一过路大爷:“大爷,您怎么看春节大家燃放烟花爆竹?”大爷一愣,认真地说:“我趴着窗户往外看!”词语歧义的谬误很好理解,就是因词语歧义而产生的谬误,这种谬误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偷换概念”。这种谬误在纸媒的评论写作中较少见到,因为写在纸上的文字,是很容易发现词语歧义的,纸上线性的阅读对逻辑有较高的要求。而广播电视评论中,就容易利用这种谬误故意偷换概念了,电视评论一播而过,没几个人会细细品味一句话一个词是什么含义,有什么歧义,是不是同音词,这种谬误轻易就能骗过读者的耳朵和眼睛。
12 小众统计
就是仅仅根据个案作出推论。比如,说吸烟会致癌,但我的父亲吸了一辈子烟,他并没有得癌症。网上都说某种车型问题多,可我的这种车从来没有发生过问题。
评论写作以个人体验、个人身边事、个人观察为依据时,特别容易陷入这种谬误。以个人体验为据,可以增加评论的附加值,但一定要意识到“个人体验”的局限性,认识到这种直接经验可能存在的边界,不能将一种小众统计和特殊个案作为普遍性的材料。
13 实体化谬误
这是指把抽象的信念或假设的构想,当作是实在的事物所产生的谬误。比如有个人说: 不是实行男女平等了吗,凭什么哥就不能上女厕所?男女平等仅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并不能适用到“男人可以平等地上女厕所”这个实在的事物上。
评论作者一般都喜欢用他们所学到的那些抽象的理念、理论去分析时事热点,特别要注意这种实体化谬误,当将抽象的理论用到实在的事物上时,要考虑到理论中包含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假设。当理论与现实发生冲突、现实不符合逻辑的推演和理论的推理时,不要首先去怀疑现实,更不能篡改现实以使其符合理论,而要检视一下理论本身的问题。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
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逻辑真的命题,不一定事实就为真。凡不合逻辑要求的命题,事实上一定为假;凡是真实的命题,它必合乎逻辑学关于命题的理论。
14 感觉谬误
就是凭表象和感觉想当然地作出的判断和推理,符合人的直觉,但经不起逻辑的推敲。
比如,媒体特别青睐一些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负面报道,比如砷中毒、汞中毒、添加剂可能致癌等。可实际上,许多危险是微乎其微的,仅仅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担忧,或者说是根本没有必要担忧。如果完全尊重科学的话,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可能造成的危险远远低于人类在户外跑步时可能猝死的危险,但媒体只会报道转基因食品是多么危险,而不会报道“户外跑步时猝死的危险有多么大”。这就是一种感觉谬误。
伊斯特布鲁克说过,美国人被杀人狂谋杀的可能性,比被雷电击中的可能性还要低,可媒体上充斥的都是杀人狂的坏消息,而对雷电击人关注甚少,营造出一种“杀人狂谋杀比雷电击人多多了”的感觉谬误。
评论写作特别要注意这一点,要纠正大众的感觉谬误,而不能跟着大众的感觉谬误走。关于矿难的坏消息越来越多,其实并不是如今矿难比以前多了,而是矿难报道和处理越来越透明,让人感觉好像矿难增多了;贪官腐败的报道越来越多,并不意味着社会越来越腐败了,而是民众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腐败曝光的概率越来越大,从而造成了腐败频发的感觉,其实可能过去的腐败不比今天差,只不过过去报道不多而已。
15 烟幕谬误
就是制造烟幕,用复杂的前缀和形容词将谬误掩盖起来,从而混淆视线。看一个网络段子:
上初中时候,两个同学(同桌)不知怎么对骂起来了,一个人骂另一个人说:“我同桌是个SB!”另一个人直接急了,回骂道:“你同桌才是个SB!”旁边的一群同学愣了几秒后爆笑不止。直接骂人,人都能听懂,可如果绕个弯子骂人,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听出来,经常容易被绕晕。小案例
黄健翔在微博上发表观点:“有人批评微博里有不良情绪和虚假信息。我同意。问题是,一个健康健全的社会结构必然要有排污渠道,可是当初规划时以为公民不需要,自己拉自己吃就循环了,现在大伙儿不肯这样过了,自然要找自发出口。至于假信息,如果以造假数量、规模、频次排名来关闭传媒机构的话,微博要排到传统媒体后头很多。”有网友问我对这一观点的看法,我的点评是:“黄犯了时评中常见的三个逻辑谬误。第一,以喻代证,将微博比成了排污渠道,就省去了论证。第二,稻草人谬误,关闭传媒 是自设的一个稻草人,也叫 假想敌 。我没听过谁说 因为微博有错就关闭它 。第三,转移论题,你跟他说微博有错,它跟你说纸媒错更多。因为纸媒有错,微博仿佛错得正当了。鉴定完毕。”
附录: 数数看,这篇评论中出现了多少个逻辑谬误
看今日航天英雄想当年的好城管
苏文洋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三位航天英雄甫一亮相,他们的生活经历、成长过程、兴趣爱好以及个人性格特点,立即成为媒体密集报道的新闻材料,也成为公众的热议话题。
三位英雄的共同特点是都来自农村,小时候家里都很贫穷。三四十岁以上的中国人,经历过改革开放以前生活的中国人,大都对那个时代的贫穷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就是今天,我国农村的很多地方,农民也只是刚刚温饱,还在奔小康呢,谈不上富裕。
我猜翟志刚很可能是新中国太空行走的第一人。三人之中,第一个出舱的人,他的概率最大。我猜测的依据是,他是三人中的指令长,大小也是个领导,危险时干部总是冲在前面是我们的传统。另外,在提到三位英雄的名字时,翟志刚一直排在第一。排名是很有讲究的一门学问,里面可以透露出许多的信息。
翟志刚小时候和父母、五个兄姐一起,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边缘的十道街过着清苦的生活。长他十岁的三姐翟凤兰说:“小刚小时候挺苦的,我妈那时候岁数也大了,没有奶水给他,家里也没钱买奶粉,他是喝棒子面粥长大的。”天下的事情真说不清,喝棒子面粥的孩子也能身体棒棒的,还走向太空。放在今天,万一家里有点钱,给他买了三鹿奶粉喝,又万一肾结石了,还能不能成为太空人,倒要留一个大大的问号。
闲话少说,回到正题。为什么看英雄,想城管呢?因为我发现,英雄成长中离不开有人性的城管帮助。翟志刚的母亲为了供家里几个孩子读书,在龙江县剧院门口卖瓜子挣钱。一茶缸瓜子才卖一毛钱,翟母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带回家一沓沓皱巴巴的毛票,给翟志刚和兄姐们交学费。翟志刚从小就会各种农活,铲草锄地都是一把好手,而且还很会炒瓜子。“不糊,很香。”他大哥志强夸老弟好手艺。我看到这里,情不自禁地赞叹当时当地的城管,没有把翟母赶走,瓜子没收(或自己吃)。倘若遇上恶城管,翟母卖不成瓜子,兴许翟志刚就上不了学,也就一辈子当农民了。城管或许无意中的积德行善,竟也对中国航天事业有一份功劳。
景海鹏家乡的城管也有功劳。景家住在山西省运城市杨家卓村。景海鹏的父亲为供孩子读书,每年秋天高粱成熟后,拉着平板车走一天一夜远走他乡收点高粱穗,回家坐在小西屋猫着腰扎笤帚。“一个笤帚成本不到一毛吧,但拉到市里能卖三四毛。”老景说自己每天能扎十几个,凑够了一百个便拉到城里走街串巷叫卖。“父亲的腰完全是累弯的。”说起小时候的事情,景海鹏的弟弟海龙泣不成声。看来,天下城管好人多。运城市的城管也放了景老汉一马,给了他一个卖笤帚为孩子交学费的机会。
今天,齐齐哈尔市和运城市一定会为航天英雄从自己的城市和乡村里走向太空而骄傲。他们有太多太多的理由值得高兴,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这里的城管挺人性,非常善良,没有把进城卖货的农民商贩赶尽杀绝,从而让翟志刚、景海鹏的父母亲能够赚取一点微薄的学费,供孩子上学读书,成为国家和民族的英雄。我这里替两位英雄的父母亲代笔,谢谢你们,人民的好城管。
第九讲 评论的理性
最应该警惕的就是符合你愿望的谎言,符合你想象的假消息。当一种传言非常符合你的愿望,或某个消息非常符合你的想象时,你要警惕了,有人在利用你的弱点。作为以理性为分析工具的评论人,一定要有“一事当前,先问真假”的理性,不能让自己偏爱消费冲突的弱点轻易被别人操纵和利用。
作者
一、 理性成为自我阉割术
关于时评要不要坚守理性,评论业界曾有过激烈的争论。曾有一家媒体在刊头打出“理性、建设性”的办报主张,还有几家媒体在联合举办的新闻评论最佳作品的评选启事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理性、建设性”的要求,启事是这样要求的:好的新闻评论能为变革加油,更能推动社会点滴进步。在新闻评论的导向上,我们提倡文章的“理性和建设性”,追求“主流、建设性、影响力”的观点,为民生代言,为时局建言。对于只有“挖苦嘲讽”,而无“建设性”,只有“攻击和审判”而无“说理反思”的文章,我们持拒绝态度。这则启事激怒了著名杂文家鄢烈山,他在《“建设性”是嘛玩意》一文中对这样的“评论理性”进行了尖锐和激烈的批评。他引用了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里的话表达了自己的态度:“爱国者的尖锐就是一种神圣的勤勉,他们的热情就是一种炽烈的爱,他们的傲慢就是一种自我牺牲的忠诚;这种忠诚是无限的,因而不可能是温和的。”他说这样的“理性、建设性”是媒体人自制的一顶隐含紧箍咒的花帽,并把这样的理性讥为一种“魏忠贤、李莲英们为了出人头地而净身的选择”(也即“自我阉割”)。
鄢烈山这篇声讨理性和建设性的文章赢得了很多人的认同,我也赞同他的批判。理性在滥用中确实已经被异化了,在对媒体管制的被动接受和主动迎合中附加了越来越多无理的约束,成为绑架言论自由和限制表达的软性枷锁。比如,将理性与“建设性”挂钩,要求评论必须有建设性,必须得提出解决方案,这显然是一种无理要求,“破”难道不也是一种“立”吗?
比如,将理性与“批判性”对立起来,认为理性就是不批评,就是站在政府一边替政府说好话。这种媒体人的自我阉割中,甚至出现将理性解读为一种“不给政府添麻烦”的荒唐认知。比如2010年1月1日,广东《清远日报》总编辑在该报写的署名新年献词中,就引以为荣地写着:“本报总编辑说:不惹麻烦的报纸才是最好的报纸。”
理性沉沦至此,甚至沦为一种沾沾自喜的自我阉割术,以“我理性,故我不添麻烦”摇头摆尾地献媚和邀宠,当然让人反感和生厌。
二、 评论为何要尊崇理性
不过,虽然理性已被污名,但我仍认为评论应坚守理性,将理性视为评论最重要的文体属性。理性这个词被污名,我们所做的应该是为理性正名,而不是抛弃它任其被滥用。不能因为理性被歪曲、被利用、被当成宣传部门规训媒体的工具,评论者就放弃对理性的坚守了。
评论为什么要将理性摆在文体价值次序的首要位置?因为评论不是写给自己看的,不仅仅是喃喃自语的私人表达,而是写出来与别人沟通和交流。不像日记,日记是纯粹个人的事,而评论是一种带着浓厚公共性的文体。在大众传媒上发表评论,就公共话题面向大众发言,是为了寻求共识和赢得理解,为了与别人分享自己对某个事件和现象的理解,为了普及某种理念和传播某种思想,为了在某件事上说服别人接受你的理解。
既然评论是公共性的,是为了交流和说服,为了分享和传播,那一个人靠什么与另一个人进行交流,拿什么去说服别人认同你,凭什么让你的观点可以与别人进行分享?那就需要介质,这个人与人之间理解的介质就是“理性”。古希腊哲人说,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尺度是什么呢?是理性,因为你有理性,别人也有理性,理性是人类能实现交流最基本的介质,你的文章只有讲理,只有坚守理性,才能使你的表达为人所理解,并实现分享、传播、说服和影响的功能。
大家都知道“对牛弹琴”这个成语,对牛弹琴,牛是无辜的,问题出在对牛弹琴者身上。牛是不懂琴的,对其弹琴根本无法实现沟通和分享,两者缺乏沟通的介质。评论所以要坚守理性,将理性置于最高位置,就是为了避免对牛弹琴和不可通约。别人之所以要接受你的观点,跟你这个人没有关系,不同利益立场、不同阶层、不同族群、不同国家、不同身份的人之所以能实现交流,之所以能和谐共存,靠的就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理性。社会存 在的基础就是每个人的理性,作为一种以说服和分享为目的的公共表达,评论也必须尊崇理性。
所以无论你的评论是破是立,是诉诸情感还是诉诸说服,是建设还是批判,是谈国家大事还是谈家长里短,都必须理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与你外在的世界的最大公约数是理性,让一个远在千里之外、与你毫不相识、同你毫无共同经历的人理解和接受你的观点,唯有靠他和你大脑中那些共同认同的东西作为交流介质,这就是理性。
正如研究评论的学者马少华所言: 正是因为需要在公共领域相互交流理性的意见,才需要理性的表达形式,新闻评论就是这样的形式。
八、 在网络民愤前保持独立判断
有人说: 一般情况下,时事评论和网络民意在基本指向及价值判断上是大致吻合的,新闻评论是网络民意的集纳和提炼;在有些时候,新闻评论和网络民意也会产生明显的分歧,甚至形成严重的对立。我不能认同这个判断,所谓“大致吻合”只是一种假象,这种吻合不是原则上的吻合,而只是偶然在立场上的重合和共鸣。
我认为新闻评论与网络民意发生冲突是必然的,这种冲突源于其出发点的不同,这种冲突也是由其表达的性质所注定的,是不可调和的。
新闻评论的判断是基于什么呢?是基于原则。我认为,一个负责任的评论作者,应该有一套自己所尊崇的原则,一套恒定的价值观,把自己的判断建立在那些经过深思熟虑所接受的原则的基础上。什么是原则呢?就是一套抽象的规则。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反对暴力”、“反对以暴制暴”就是原则。反对暴力就是反对暴力,这是一种原则,不管暴力实施者是何种身份,也不管他实施这种暴力有着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都要反对其实施暴力这种行为,都要强调这最简单的是非,这就是原则。
新闻评论就是要把捍卫这些原则放在判断的首位,因为这些原则对维护一个社会的自由与秩序至关重要,也是一个社会正义的基础。不可想象,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原则和规则的话,哪里还会有什么基本的正义。评论作者们,就应该强调这些原则,捍卫这些原则,不要被身份所迷惑,不要被那些看似正义、实则有悖原则、自欺欺人、包裹着道德辞令的理论所迷惑,整天左右摇摆,被情绪所主宰,把原则踩在脚下。今天在这个事件中的判断基于这个,明天在另外一个事件中又持相反的原则,自己打自己耳光,毫无原则,这样的评论怎能有公信力和说服力?
评论基于原则而判断,而网络民意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是基于立场和情绪,是站队,是简单的表态,是凭着一种简单、原始的道德义愤和情绪,这就必然会产生冲突了。比如在“反对暴力”问题上,评论基于原则反对所有的暴力,而网络民意基于立场,反对的只是强者的暴力,而弱者的暴力他们是不会反对的,而会为那种反抗强者的暴力所欢呼,歌颂暴力,把施暴者塑造为英雄,为暴力寻找许多看似正义的借口。眼中毫无原则,而只有所谓的阶级立场和阶层身份,以施暴者的身份来决定自己是否反对暴力,这必然会与评论所追求的原则产生不可调和的冲突。
这种冲突的案例,根本不需要我找典型,相信每一位把自己的判断建基于原则之上的评论同仁,都与网络民意发生过这样的冲突。
网络民意的匿名性、随意性、草根性、民粹性、低门槛表达的特性,决定了网络这种表达方式通常是基于简单、轻率的立场。而新闻评论的写作是实名的、个人化的,纸媒的公信力、写作者的知识水平,决定了其必然尊崇原则,保持一种恒定的、理性的价值观。冲突不可避免。
新闻评论与网络民意的共鸣,很多时候只是原则与立场碰巧重合,比如在反抗权力的时候,比如在曝光腐败的时候,比如在一致把矛头对准霸道的强者的时候。但这时候的共鸣,也只是貌合神离,评论是基于原则而反对权力滥用,反对强者破坏规则,而网络仍是基于那种身份立场。当涉及一些底层之恶、弱者之恶或强者之善、强者的权利要不要保护的时候,这种分歧和矛盾就会尖锐地暴露出来,评论就会与网络分道扬镳。
怎么消解这种冲突呢?妥协和迎合是不行的,评论者所要做的,应该就是坚守自己的原则,不像某些评论作者那样迎合网络所需,不被网络牵着鼻子走,而是尽可能地用自己理性的判断去影响和引导网络,即使很多时候被网络批得体无完肤。当然了,评论作者也不能自闭,有时也要反省自己所坚持的原则,不能让原则成为一种僵死教条,更不能陷入那种为显示比网络高明而故作不同的精英自负中。
第十讲 评论伦理、评论版与评论员
李普曼告诉他的同行们: 在自己正确的时候,要克服那种不必要的激情。为什么呢?因为过多地陷入那种激情中,会影响自己的判断。激情容易感染别人,但不妙的是,激情在感染别人之前,首先容易使自己深深地被感染和欺骗,陷于某种自以为是、自以为掌握着真理的激情,使一个人的思想变得封闭,将一种观点推向极端。
作者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职业精神。马克斯?韦伯在他那篇题为《以政治为业》的著名演讲中,阐述过对政治这个职业的理解,堪称对政治这种职业精神的最经典的理解。“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成为每个医生尊崇的职业精神。
北大法学院已经形成了一个传统,每年新生入学的时候,院长致欢迎辞时都会就法律共同体的精神追求进行一番贴近时局和现实的阐释,这种价值阐释,会向新生们传递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养成的职业精神。
西方著名的新闻通讯社和大牌媒体,都会制定自己的《采访和报道的职业手册》,比如路透社的“新闻手册”为记者规定了“标准和价值观”。每个媒体都有自己的标准,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会成为记者这个职业群体认同的职业规范和伦理。
那么,以评论为业,评论人应有怎样的职业精神和伦理规范呢?
一、 中国人普遍缺乏职业精神
先说说弥漫于中国社会的职业精神缺乏: 社会总体上流行着一种浮躁和功利,干什么不像什么,缺乏对本行业职业伦理和行业规范的尊重。
2010年11月央视记者芮成钢在领导人峰会上的表现,让舆论就记者的职业精神进行了一场讨论。在这场峰会上,当美国总统奥巴马让韩国记者提问题时,央视记者芮成钢争抢话筒,使自己成为全球媒体的焦点。人们都把目光聚集到抢话筒这件事上,而很少有人知道他到底问了奥巴马什么问题,两者间的交流也因此不欢而散。
这样的表现遭到了许多同行和公众的批评。记者的角色,在“记者”这个名字中已经作了非常好的定位:记录事实和真相的人 你是一个忠实的记录者,而不是表演者,不是评论者,不是代表者,不是演说者。
也许是受到那些“出位者”成名的刺激,如今不少记者都爱在新闻事件中争抢出位,以成为新闻主角、比新闻本身更热为荣。这实际上是记者的失职,记者只是新闻事件冷静的旁观者和忠实的记录者,职责是记录你看到的真相,并引起公众对事实的关注,从而以报道推动社会的进步。公众没关注你的报道,而把眼光集中到你个人身上,你报道的事件未成为新闻,而你借此成了“名记”,这其实是记者的失败。新闻报道人,变成新闻当事人,这不是记者可炫耀的谈资,而是职业上的败笔。令人忧虑的是,新闻界浮躁之风盛行,以非报道的方式成为“名记”的人越来越多。
每个职业都有该职业的核心伦理,对一个从业者的评价应基于在这种核心伦理上的表现。比如,我对新闻发言人的理解是,评价一个新闻发言人职业贡献的唯一标准就是,你发布过多少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在满足公众知情权上有过怎样的表现。对新闻发言人最有力的批评莫过于:你在任期间,并没有发表过多少有价值的言论,并没有在沟通政府与民众中有什么作为,并没有发布过什么大新闻。你成为名人,是你个人的大成功,却是你职业上的大失败。你最大的失败在于,作为一个新闻发言人,一次次却成为新闻当事人。
记得某年央视再次邀请奥运冠军刘翔上春晚献歌时,一再收到唱歌邀请的刘翔看来真生气了,他说了一句很硬的话:我已决定不再当众唱歌,因为我想告诉大家,我是一名运动员,不想做一名歌手。他和教练都表示,作为嘉宾在春节联欢晚会上露面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一定要唱歌,那么他们将放弃这次机会,至于演小品就更不可能了,刘翔只想以一名运动员的身份让大家记住他。
这种职业精神是很值得尊重的,我们已经看到过太多不务正业的运动员,作为一个运动员,整天跟商业圈混在一起,又跟娱乐圈纠缠不清,反串许多角色。刘翔说“我是一个运动员”是让人尊敬的,可惜的是,他在“当不当政协委员”这个问题上,没有勇气向“逼”他当政协委员的人宣示这种职业精神,于是每年缺席政协会议都会成为众矢之的。
许多官员没有作为一个公务员“服务公益”的职业精神,而是把官员当作经商那样干:为当官投入了多少资本,就要成百倍地捞回来。他们的职业信条不是为公众做了多少事,而是为自己和子女捞了多少钱。
许多商人没有作为一个商人“谋财但起码不能害命”的职业精神,他们以害命的方式去谋财,把经商当作杀人那么干:为了多赚钱,不惜往宝宝奶粉里加三聚氰胺,往火腿上加敌敌畏,用工业酒精造假酒,给孩子打过期疫苗。
许多大学校长不把校长身份当作教育家,而是当作领导,身上毫无教育家的气质和育人者的儒雅,而是充满官僚的傲慢和商人的市侩。还有,医生没有了医生样,而成了高价药品推销者;专家失去了知识分子的尊严,像演员那样以出位的言论赢得掌声;教授不好好教书育人,到处走穴赚出场费;官员到高校当兼职教授,公务员到煤矿入股当商人
社会秩序依赖于社会分工的有序,而社会分工又依赖于每个行业的人按照这个行业的职业规范去扮演自己的角色,有序地各司其职。当下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正在于职业精神的失落。
评论人,以守卫一个社会的价值底线和捍卫常识为己任,以在时事中传播、传承价值来推动社会的进步,不仅要致力于提起社会人对各自职业精神的尊重,本身更要尊崇评论共同体的职业精神,这样才能使评论忠实地履行其社会功能,并以这种职业精神为其他行业的人树立典范。
四、 应警惕的一些时评病
每个行业、每种文体都会在发展中积累一些属于一个行业的集体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表现在每一个作者身上,有的表现在思维和思想上,有的表现在价值取向上,有的表现在话语模式上。我把沉淀在评论中的问题称为“时评病”。这些病,当局者在写作时未必能够意识到,因为这些问题已经融入写作习惯中而成为潜意识的东西。以评论为业,以批评作为工作的人,应比其他行业的人更有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评的精神,警惕这些可能融入自己写作血液中的“时评病”。
1 警惕拔高和过度阐释
首先,时评人要警惕那种喜欢拔高的“升华癖”。一事当前,总想着要对这件事赋予一些意义和光环,一二三四,体现了,彰显出,意味着,象征着将事件的价值进行升华,仿佛升华得越高越能显示出事情的重要,显示出自己的水平。升华得符合事实和贴近本原还好,拔得过高,升华得过火,离事物本真、朴素、原始的含义越来越远,将不属于事物本身而纯粹属于个人立场的观念生硬地套到事件上,就容易闹笑话了,也会让人厌烦。
比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火灾之后,死伤无数,“头七”那一天,许多上海市民赶到火灾现场为死者献花。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在微博里对这种献花行为大为赞赏,认为这属于一种“反政治的政治”,是上海市民对火灾调查和处理表达不满的一种方式。他说:都说广州人实际,但他们有番禺的散步;都说上海人是小市民,但他们有胶州路献花。最市民、最不关心政治的地方,却有着很多关心政治的城市所没有的行动与精神,大概真正的市民才是未来真正的公民吧。
我认为散人兄的这个判断是一种拔高,我在其微博后留言说: 对于散步和献花,其实都无须贴上过多的标签。散步,是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而选择的一种反抗方式;献花,这是人之常情,是普遍的人性。就像地震后人们的哀悼一样,那不是社会主义才有的东西,也不是资本主义才有的东西,是普遍的人性。市民和公民,不要发展成一个道德概念。对于人之常情的东西,我们不妨就在人之常情的层次去阐释,而无须去附会某个意识形态理念或某个立场。出于人性而去献花,作为一个公民去献花,前者不如后者更有高度,但前者一样让人感动。
许多博友都跟帖赞同了我的看法,大家的共识是: 有时善举不过是出于最朴实的一点心思,被再三再四的升华后却让人想吐了。很多评论者认为,只有将某件事进行拔高,进行充分的升华,赋予其许多宏大的意义和高尚的光环,才会体现其价值并感动人心。其实并非如此。人们更喜欢真实和原汁原味的东西,贴近事物本原的理解比那种无限拔高的意义更有一种触及人心的力量。拔高的意义,远在高高的云端,人们触及不到。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平实理解,反而因共通的情感而抵达每个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与无限拔高和升华类似的习惯是无限地上纲上线,过度地阐释。上纲上线,尤其在批判的时候会充分地体现出来,给对方的错误扣一个大帽子,把对方归于某个标签之下进行批评。过度阐释,则通常表现为对某一个个案进行远离其事实的想象和阐释。比如,一辆车撞了一个打工者,有些人就会过度阐释成“富二代”群体的嚣张,阐释成富人与穷人的社会冲突。一个官员与平民发生冲突,就会阐释成官与民的对立。过度阐释者,能从一个非常细微的行为中,生发出某种宏大的意义和全称的判断,将某种意识形态立场和宏大的价值观嵌进事件的分析,而不会就事论事就理说理。
评论圈流行着一种对评论行业的误解,认为写评论比拼的就是阐释能力,谁能作出更新的、更高的、更宏大的、别人没有想到的阐释,谁的评论就更胜一筹,“就事论事”好像是浅薄、平庸的表现。其实,贴近事实本原的“就事论事”已成为一种稀缺的品质。
2 警惕大词、俗词和套话
就评论的用词,我曾在微博上发过一段话:“我负责任地说,如果评论投稿的标题中再出现 神马 、 浮云 、 给力 类似字眼,我就不看内容直接过了。不是说 给力 都上《人民日报》头条了吗,怎么那么不待见那些词?对,我就是固执。第一次用是牛逼,第二次仍牛逼,第一万次用,就是蠢瓜了。都泛滥成灾了,你还以为说个给力 、 浮云 之类的就很潮吗?”
时评作者常会追逐最流行的网络用语,并将这些词用到标题上和文章中。我并不反对评论引用流行语,这样可以活泼评论语言,并让评论充满时代的语感,贴近现实。但如果用多了、用滥了、用得不贴切,看大家都用也跟着用,就让人生厌了。特别是当网络和现实中到处充斥着“神马”、“浮云”之类的新语言时,这种语言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俗词。
评论语言应该是活泼并开放的,将民间新鲜的、有意味的语言吸纳到写作中,但也要警惕那种语言的轻浮和庸俗,拒绝陷入一种被浮躁的网言网语所裹挟的流俗之中。评论是一种对“讲理”很苛求的文体,语言并不能过于随意和轻薄,严密的逻辑论证和环环相扣的推理中,还是应该使用严肃、纯正、不会引起歧义和让人感觉是正经讲理的语言。俗词过多过滥,会让人觉得文风很轻浮。
大词,也是一些评论人喜欢用的语言,尤其是刚开始写评论的人,喜欢用一些从学术文章中学到的概念和术语去写时事评论。比如“指涉”、“主体性”、“对象化”、“本体”、“能指”之类的词,还有一些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最新的理论。
这些学术名词、概念和理论如果用得贴近,时事评论对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和理论范式保持开放,通过时评这种报章文体向大众传播这些新理论中的理念,可以提升公众的认知水平。但评论人引介这些理论时,因为写作对象是一般大众,就不能直接套用那些比较晦涩的理论和艰深的概念,而应该在自己理解之后,用公众能够看得懂、喜欢看的、平白的报章语言将高深的理论表达出来。不能用报章语言表达出来,说明评论人自己还没有真正弄懂理论,无法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不得不仍借助和复制那些晦涩的概念。
评论人,也要警惕自己的语言形成某种套路,警惕自己的语言僵化成某种套话。一个作者评论写久了后,语言很容易僵化和套路化。语言用惯了,也为了节省写作的时间,提高表达效率,常会使用一些自己最熟悉、最常用、模式化的语言去表达。如果这套语言是清新灵活的,人们就会赞其为带有个人风格的评论语言;可如果这套语言是生硬僵化的,人们就会贬其为带着八股腔的套话。不少人都批评过时评的八股化,八股化中最显眼的就是语言的八股化。
作为编辑,我常会为这种现象感到惋惜: 一些新作者,他们的文章常让我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可时间长了,这些作者文章写多后,我能明显地从他们的文章中读到许多套路化的语言。比如有套路化的词语搭配,什么“权力流氓化”、“权力下的怪胎”、“权力状态”、“权力傲慢”、“权力美学”等。文章中会有许多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套话,这些套话如果删掉,一点儿也不影响文章的意思表达,仅仅是为了凑字数而套进来的,而且,这些套话似乎可以套到任何一篇类似题材的文章中去。
有时评人曾在论坛中开玩笑说“时评界有个×隐喻”,嘲笑某位朱姓作者什么评论文章都能跟“隐喻”挂上钩。还有什么“×权力”、“×误读”,这些标签,都是时评语言和思维套路化的表现。
3 警惕自我设限
部门来了个实习生,第一天到办公室的时候,他就问了我一个问题: 自己以前没有写过评论,知道评论在话题和分寸上有禁忌,但不知道这些禁忌的底线在哪里,害怕自己的文章会触碰到底线。许多写评论的新人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
我跟这个实习生说: 不要担心会触碰底线,初学评论者,最好不要有底线的意识。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觉得事实和真理应该是怎样的,就怎样写,你就把你所想的都自由地表达出来。至于会不会触碰底线和禁忌,经验丰富的编辑会替你把关。评论写多了,经验丰富了,你自然会形成自己对底线和禁忌的意识,形成自己的写作分寸感,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话说到什么程度,写多了自然就有感觉了。只能靠自己在写作中去体会,这不是谁能教会你的。
其实,我特别不喜欢别人问这个问题,不希望别人自我设限,给自己的思想套上许多枷锁,然后套着枷锁跳舞。
确实,在长期的写作中,我头脑中形成了许多禁忌,为自己设置了许多限制,这个线不能碰,那个线不能碰,但我知道,这种禁忌对自己的思想自由和表达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于是就在思考和写作中尽量避免这种“自我审查”。
过多的自我设限,会让评论作者的思想窒息,无法伸展开来写评论。我经常跟学生讲: 表达应该是自由的,不要有过强的发表欲,写评论,是作者的自由,能不能发出来,那就不是作者的事情了,是编辑和老总们的事,不能用过多的条条框框约束住自己的思维。
不错,一些话题是比较敏感,但如果你不说,这个敏感的话题会继续敏感下去。而你尝试大胆地去说了,并且发表出来了,这个话题由此可以公开地讨论了,于是就脱敏了。评论人要有这样的勇气和智慧,使一些敏感的话题不断被脱敏。
我写过一篇叫《“天上人间”被查何以成大新闻》的评论。作为顶级豪华色情场所象征、有“京城第一选美场”之称的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因涉黄被停业整顿半年,引发舆论很大的关注。我撰文分析:扫黄天天在扫,查了一个夜总会,何以引发这么大的关注?
一个新闻学教授看到我的这篇评论,他说没有从我的评论中读到什么新的信息。我说,我这篇文章主要的目的并非为了说出什么新信息,而是为了让“天上人间”这个话题脱敏。关于“天上人间”的传言很多,有的说里面的小姐很多身家上千万,有的说这家夜总会有着很强的后台,各种版本流传,但都是民间传言,媒体都未曾公开报道过,“天上人间”的话题在媒体上似乎是一个敏感话题。我的这篇文章,就是为了让这个话题脱敏,让“天上人间”成为一个可以公开讨论的话题。我开了头,把那些传言都搬到公开评论中来了。话题脱敏了,接下来,其他的评论和报道就可以对这个话题进行追踪和讨论了,公众的疑问就可能一个个地揭开。
评论人写作,思考不应有限制,也不应为自己设置过多的条条框框。我欣赏一位媒体人所言: 没有不能说的话,没有不可以评论的话题,只是看你怎么说。言说的方式,言说的时机,这都是技巧。
4 警惕自己的期待
期待,似乎是一个好词,有期待才会有向上的动力和发展的方向,为什么要警惕“期待”呢?因为,一个评论人如果有了过多的期待,而又不对这种期待保持警惕,判断时就很难保持客观,就会误把“自己所期待看到的事实”当成“客观的事实”,从而造成判断上的失败。
谣言有一种传播机制: 当一个人过于迫切期待看到某个结果时,久而久之,就可能将这种强烈的期待当成某种既成的事实 许多谣言正是迎合公众的这种期待而编造出来的,因为是那么符合人们的期待,符合人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于是就当成真的了。
所以要警惕自己的期待,正像官员要警惕自己的爱好一样 官员的爱好很容易被人所利用,成为腐败的突破口。我们的“期待”也一样,很容易成为虚假消息的突破口。有句话说得好,最应该警惕的就是那种符合我们期待的传言。有了对事实先入为主的期待,就容易轻信,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
不仅要警惕自己的期待,也要警惕别人的期待。如果一个评论人对别人的期待过于注重,写作时就会有所迎合,为了取悦读者而扭曲自己的观点迎合大众的期待,就无法保持独立的判断和客观的评论。写评论时,就不会写自己的真实所想,而是“给读者他们想看的”。
评论人要保持独立和客观,就必须警惕自己和别人的期待。
5 警惕道德优越感
每个人都有道德情操,但在日常的比较中,世人容易产生一种道德优越感。评论人要警惕这种道德优越感,克制那种站在道德高地上对人进行居高临下批判的习惯。
道德优越感不是坏事,但评论不是让人展现道德优越感的文体,而是展现人的逻辑、思想、智慧、理性和判断力的文体,应尽可能地用逻辑力量说服人,用理性征服人,用智慧去感召人,用思想去启蒙人,而不是用道德优势压人,用道德大棒去打人,用道德语言去训导人。评论家不应该抢道学家的饭碗。
不错,评论人担负着捍卫社会的道德底线的责任,要抨击不道德行为,要倡导道德观念,传播对道德的尊重。但是,评论人应当站在众人之中用一种平视的角度去倡导道德,而不是像一个道德导师那样站在高高的道德神坛上去布道,那种道德优越性只会让人产生逆反心理。
以批评为业,做道德文章,需要一种去道德化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道德优越感会让人放弃“说理”的努力:既然我拥有道德优越感,我比你更道德,你不道德,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我就是道德的,你就是不道德的,就是错误的,就应该遭到唾弃。一旦贴上了道德和不道德的标签,“道理上的论证”似乎就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
而且,评论人一旦有了某种道德优越感,坚信自己是站在道德的一方,就会倾向于在道德上贬低对方,语言就容易带有攻击性,不屑一顾的态度、谩骂性的语言就会不知不觉地说出来。于是就不再有理性的讨论态度和交流氛围,极易演变成一种互相的谩骂和喋喋不休的争吵。你看,网上那些污言秽语的口水战,哪一方不是自以为是地拥有某种道德优越感。
6 警惕修辞与比喻
比喻、抒情、铺陈、联想之类的修辞手法能让文章更形象也更有感染力,但往往会制造一些逻辑谬误,以辞害意,以喻代证,以情感代替理性,影响到评论的说理。作为评论员,还是应该克制自己在评论中过多使用修辞的爱好。
有一个朋友跟我说过: 人们只会选择他们能够理解、愿意相信、喜欢相信的东西,而不会选择虽然更好、更正确但他们不能理解、不喜欢的东西。所以,很多时候真理敌不过谣言和花言巧语,修辞胜逻辑。这是庸众的一种病,评论作者不能迎合这种大众对浅薄和修辞的偏好,被大众的趣味所引导,而应该坚持评论的逻辑与理性,以理服人,而不是用煽情的论调和诡辩的修辞去感人和动人。
众多比喻中,尤其要警惕一个叫“美女被强奸”的比喻。许多人特别喜欢在争鸣中用“美女被强奸”作比喻,这种比喻设置一个强势的施害者和弱势的受害者,很容易站到道德高地上,很容易引起人的同情,很容易误导人的情绪,其实逻辑上是谬以千里,概念被偷换得面目全非。我把这个比喻称作“煽动性比喻”,有句话说得好:荷尔蒙总是煽动的最好武器 “美女被强奸”的比喻其实就是在利用荷尔蒙煽动情绪。
比如,我在微博里批评一些满口脏话、动辄进行人身攻击的网友: 有些人自以为掌握着正义,自诩为“受害者”和“反抗者”,就可以在微博上污言秽语,脏话连篇,侮辱谩骂,进行人身攻击,殊不知,正是这些人的龌龊言行,为管制者染指微博制造着堂皇的借口。他们满口脏话,说是在反抗体制和斥责强权,其实,他们的侮辱所指,伤害的都是和他父母一样无辜的平民。
有朋友针对“正是这些人的龌龊言行,为管制者染指微博制造着堂皇的借口”就使用了这个比喻: 美女被强奸,不能怪她穿了性感的衣服。我知道这位朋友一向是反对对网络进行管制的,我其实也同样反对管制,但我同样反对那些在网上对人进行人身攻击的网友。美女有穿性感衣服的自由,而网络上却没有人身攻击的自由,所以这个比喻完全是蹩脚的。实际上,网友对人进行人身攻击,“被强奸者”是那个被攻击的人,网友是施害者。至于网络管制,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7 警惕野鸡数据,学会咀嚼数据
薛涌是近年来一位颇有影响的时评作者,旅居美国的他,从美国的视角和信息资源来观察中国问题,文章常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他的不少文章也受到了业内专家的批评,比如,陈心想先生就在《追问大学学什么》一文中提到有学者这样批评薛涌:薛涌是个勤奋著述的作家,却不是个咀嚼数据的学者。比如,关于农村学生占在校大学生的比例,据沈若愚先生查证,薛涌引用的数据源自十年前对北京高校的一次抽样调查,既不具有时效性,也不具有代表性。
薛涌提到的是这个数据,他在《中国大学的弱智化》一文中提到: 20世纪80年代大学的农村学生比例还在30%以上,现在则下降到了17.7%,尽管农村人口占了总人口的55%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农村人口被排斥在大学的升学竞争之外。
沈若愚先生对薛涌引用的这个数据进行了考证,称: 薛文的新闻源可能是错误的。薛先生行文的依据是写作当年1月初某媒体的报道:“目前城乡大学生的比例分别是82.3%和17.7%。而在20世纪80年代,高校中农村生源还占30%以上。”笔者简单搜索,就发现这个82.3%和17.7%的城乡大学生的比例,既不是目前的,也不是全国性的。这个比例的出处是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2004年写的一篇文章,原文写道:“1999年底,《中国青年报》披露了一份关于中国公民高等教育的报告。报告对北京多所高校2000余名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这些学生里,28%来自北京,30%来自北京以外的城市,24%来自全国各地不出名的城镇,18%(确切数值是17.7%)来自农村。也就是说,城乡大学生的比例分别是82 3%和17.7%。”可以看到,这是10年前的调查,而且是针对“北京多所高校”的抽样调查,不是全国性的。而当年1月15日《人民日报》的权威数据称:“教育部学生司本专科处副处长苟人民介绍说,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89年至2008年,我国高校农村新生的比例逐年上升从1989年的43.4%到2003年的与城市生源比例持平,再到2005年达到53%。”
“农村考生比例下降”的数据,很符合人们对“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下“教育不平等”的认知,所以看到这个数据后,不管有没有代表性,不管来源是否权威,也不管是怎么统计的,许多人就直接拿来作为论据了。其实,这个统计本就不是一个科学的统计,而是带着“城乡差距下农村考生比例不断下降”这个先入为主的偏见去选择样本和进行统计的,得出的结论自然就是这个了。如今许多媒体都设置了调查版,许多机构都在进行类似的民意调查,随意发几份问卷,随意在网上设几个问题,然后就敢说“有多少民意反对某个政策”,缺乏对统计方法和规范的基本尊重,我把这种统计得出的结果称作“野鸡数据”。这种“野鸡数据”很符合人们的偏见和情绪,却不符合事实。
时评作者引用数据作为论据时,一定要学会细细咀嚼,考察数据的来源,考察统计是否科学,样本是否足够有代表性。不能被野鸡数据牵着鼻子走,以野鸡数据作论据得出的结论,当然是不成立的。
一些统计不仅仅是不科学,而且受到了利益的操纵。比如看这样一个数据: 中国医师协会曾联合北京慈济健康体检连锁机构公布了北京市“健康透支十大行业”。社会调查结果显示,“收入越高,健康越差”:IT精英和企业高管(含民营企业主)健康透支问题最突出,亚健康比例分别为91%和86%,已成为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三高”疾病重灾区。其他几个行业依次为媒体记者、证券、保险等。这显然是一个带着浓厚利益色彩的调查结果,因为慈济本就是一个富人医院,他们的健康体检也主要面向富人,IT精英、企业高管等收入者是他们最大的客户群。他们这个调查明显是为“忽悠”有钱人赶快到他们的医院体检去。这样的数据自然是当不得真,不能作为“收入越高,健康越差”这个论点的论据。
2009年媒体总结出的十大假新闻之一,就是一个数据。《人民政协报》报道:“我国在社会财富增长加速的同时,出现了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的倾向。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这种大部分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格局,导致了我国消费的不足,甚至产生了畸形的消费。”这个让人吃惊的“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经报道后被广为引用来说明中国的贫富差距。
经查,这篇文章采用的部分数据系境外反华网站刻意编造。2009年6月,某专家在一次专题讨论会上称,“国外一家研究机构估计,中国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人民政协报》未经核实,将此虚假数据在6月19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是“杀富济贫”》报道中刊出,并将“国外一家研究机构”改成“中国权威部门”。6月25日,广东《时代周报》网络版刊发题为《贫富分化急遽扩大的危险》的报道,此文以《人民政协报》等报道中的虚假数据为基础展开述评。《时代周报》的报道刊发后被浙江《青年时报》及一些网站引用或转载。
咀嚼数字,也需要慎用数字。学者王则柯在《读书》杂志上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上海的孩子半数达不到平均高度”与“上海的孩子半数超过平均高度”,说的其实是一件事,可是受众的感觉就是不一样。王因此而指出:“在论述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时候,慎用文字应该是社会责任心的一个标记。”面对那些林林总总的统计数据,怎么去解读,怎么去表述,也考验着时评作者的责任感。
8 警惕表达冲动
浙江乐清的钱云会事件(村里土地被强征,作为村长的钱云会多次上访反映问题,后在一场车祸中离奇被撞死,舆论怀疑这是有关部门制造的车祸,但并没有证据,舆论群情激愤地指向地方政府)出来后,曾有朋友以近乎强迫的口吻让我在微博上表态,仿佛我不批判乐清几句,就丧失了良心、没资格写时评了。
在这件事上,我一直没说什么,只批评过一次官方禁令。我不在新闻一线,掌握不了事实,真不知道怎么判断。关于这件事有许多信息,这些信息很多又是互相矛盾的,有的说有证人证明车祸是当地政府安排的,而很多调查记者则称既有证据表明这仅是一起普通车祸,网上的声音多过于情绪化。面对众说纷纭的信息,不在一线,很难作出判断。
写时事评论,需要有勇气在热点公共事务上运用理性,不过在缺乏作出准确判断的基本信息时,克制表达的冲动,可能也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