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增8个省直管县(市)试点2015年 10月1日正式入轨
《河北新增8个省直管县(市)试点10月1日正式入轨》(2015年2月28日河北日报)报道说,2015年2月28日,河北省召开的全省扩大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在深入总结定州市、辛集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河北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报经中央编办批准,今年河北省将扩大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确定迁安市、宁晋县、涿州市、怀来县、平泉县、任丘市、景县、魏县8个县(市)开展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我省省直管县(市)试点数量增加到10个。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扩大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由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省编委办负责,2015年3月底前省直有关部门要全部完成与新增试点县(市)的对接工作,4月1日起新增试点县(市)按新体制机制入轨试运行,10月1日全部实现正式入轨运行。
至此,河北省11个设区市(地级市)除秦皇岛、廊坊外,保定市2个省直管县,其他8个设区市各2个省直管县。定州市(保定市)、涿州市(保定)、辛集市(石家庄市)、迁安市(唐山)、宁晋县(邢台)、怀来县(张家口)、平泉县(承德)、任丘市(沧州)、景县(衡水)、魏县(邯郸)8个县(市),距离设区市(地级市)较远,而且“历史悠久、人口众多、交通便利、区位优越、文化底蕴深、工业基础好、吸纳聚集力高、带动辐射力强、发展潜力大”,将来打造成“区域中心城市”。
定州、辛集是第一批省直管县试点,分别是京石线和石衡线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定州、辛集市1986年撤县设市,是2005年河北省首批扩权县和2009年首批财政直管县。2013年5月,《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FONT>关于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3]13号)确定定州、辛集为河北省首批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赋予定州、辛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河北省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对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直管县[2013]1号)要求两市6月1日按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入轨试运行,2014年1月1日实现正式入轨运行。
河北省改革路线是“省扩权县――省财政直管县――省直管县”。不过,这些省直管县与原隶属的设区市(地级市)的关系有些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