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今年14岁,据我所知,他好像已经陷入了懵懂或者稚嫩的爱情之中。他跟我吹嘘有人写情书给他,委托我从网上给他买根女里女气的银项链。我想起十几年前,跟他一个年纪的我只能像傻瓜一样谎称自己对爱情毫无感觉,只能看着《灌篮高手》体验中学生的恋爱,然后呆瓜一般继续埋头书本之间。然而这个时代的小孩已经可以跟美国小孩一样,谈论爱情了。
这事挺好。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觉得不太好。一次家庭聚会上,我侄子凑近我说,你脚上的文身是哪弄的?当时还是夏天,脚踝上我的文身清晰可见,这在我家也从来不是个秘密,除了我妈第一次看见它时尖叫了一声:丑死了!
起码是两年前的事了,我跟新交的男朋友在南亚某地旅行,在一家餐馆留言板上看到了一个文身广告,接下来一对处于狂热爱情中的情侣立刻骑着摩托车飞驰去了文身。
我们做的唯一理智的一件事,就是避免纹了对方的名字,免得将来分手造成不可忽略的损失,一个号称在英国学了七年的西班牙纹身师,一边吹着口哨一边给我和他各文了一个小图案。老实说,这家伙是个骗子,连我这种外行都看得出来,手艺不到家。但是事已至此,对人生中的第一个文身也就没了抱怨,相反很开心终于完成了一件想做的事情。
这个文身对我影响不大,我跟这个男朋友结婚了,于是文身再丑也成了爱情的见证。但当我侄子一一打听清楚文身贵不贵痛不痛耗时多久,直到他说他也要去搞一个时,我一下就背上了道德的枷锁。
14岁,如果他跟我一样,马上想到就去做,毫无疑问,我姐会马上跟我脱离关系。这事无论如何,我都要劝住他。
一开始是老生常谈,我跟他说你还小,一个少年身上有个文身,将来每一次体检老师都不会放过你,没准就会跟耶稣一样被钉在架子上每星期晨会全校批斗。他说他不在乎,而且隔壁班有个女生已经文了,并没有被批斗。
于是策略变成了图案问题,你想文什么呢?你现在文的,没准十年后就过时了。他说他已经想好了,只有三个单词,love isdead。我脑袋立刻炸毛了,随后冷静下来才说:你有没有想过你将来想做什么?万一你要成就一番大事业,身上带着这种失恋了就要死要活的文身,别人会怎么看你?
我侄子想了想说:贝克汉姆也有一堆傻文身,他还是很有名。他说得没错,一个名人并不在乎身上有个滑稽可笑的图案,他还接着说:每三个美国人中有两个都有文身。
我看着他说:你一定决定要文了?他点头,问我这个周末带他去文身怎么样?
我马上恢复成为一个最世俗的中年人,告诉他,没门,根本没时间,有时间也不会去。
他不太高兴,明显一副你果然老了,连这个都不敢带我去的眼神。我可不在乎,孩子,你只有老成我这样,才能随心所欲想干嘛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