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书评 一个人的朝圣英语书评

——至我的朋友Bree生日快乐以及所有走在人生路上的朝圣者

如果有人把人生比作一次旅行,大概不会有谁感到惊奇。准确的来说,是新的旅行,毕竟,人生和一次新的旅行有着太多的相似,在旅途中感受那种前所未有的惊奇和随之而来的闪念,以及可能带来的感悟。于是,旅行好像不仅仅是从“这里”到“那里”的无趣却又必然过程,旅行被赋予了更深的涵义,甚至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个过程成为了从“这里”到“那里”的全部意义。旅行这个题材也成为是很多事件发生的基础。《一个人的朝圣》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旅途中的故事。这本书出自英国女作家瑞秋乔伊斯,这部书作为她的处女作,已经表现出了很强的文字功底,特别是当代女作家特有的文字风格。正是这种风格,使得这本书显得十分轻松,以至于在刚拿起这本书的时候甚至会感觉这是一本心灵鸡汤式的长篇小说。诚然,相比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欧洲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不论是内容还是内涵都会略显单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阅读,并体会这个故事。

先说说主人公

哈罗德弗莱自然就是书中主人公,也是这次朝圣旅行的发起者。作者为哈罗德设计了一个不幸福的童年,早年离开他的热爱幻想的文艺青年式的母亲,受到战争创伤又因妻子的离开而一蹶不振的父亲,哈罗德被迫在十六岁离开家里,并在二十岁成为了一个啤酒厂的销售代表。哈罗德的性格就像他的童年一样是分裂的,一方面他极力讨好别人,使得自己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这源于他早年与母亲的相处;另一方面,他的默默无闻极力隐藏自己则形成于后来与父亲的生活。在哈罗德之后的生活中,这两种性格交相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哈罗德这个角色被人们解读为一个失败者的典型,他为一个酒厂工作了四十年了,在六十岁时退休,在他离开的时候没有欢送会,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和他道别。其实把哈罗德当做失败者可能过于苛刻,他为人谦和,虽然没什么朋友,倒也没什么敌人。他对这个世界表现出的态度也十分中庸:既无什么喜欢,也无什么讨厌。可是,请注意,这只是他的“表现”。这世界有他喜欢的人和东西,也有他厌恶的,只是,他将这些都隐藏起来了罢了。哈罗德会在某些时候表现出他极具个性的一面(比如第一次见到莫琳是的舞蹈或酒后砸坏老板的收藏),在大多数时间,他是一个畏畏缩缩并且犹犹豫豫的人。前面说哈罗德是一个谦和的老者,可能是过于谦和,就像他平时的状态一样,尽管他有很高的身材,他却总是弯着身躯,好像要躲避生活随时到来的困难一样。其实,这不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状态吗?我们带着一种中国人特有的“中庸式”思维,一方面希望远离所有麻烦,并接受了反复无趣的生活,另一方面却默默羡慕着其他“冒失”的人们。如果说失败,可能哈罗德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失败就和儿子戴维的关系,他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父亲,并将儿子在二十岁时的自杀归咎于自己,这也是他最大的心结。

再说说“朝圣”

本书的英文名为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直译为“哈罗德弗莱看似不可能的朝圣之路”。从翻译来看,从英文到中文,唯一直译的词就是“朝圣”。“朝圣”这么重要吗?是的,因为“朝圣”赋予了这次旅途唯一的意义。朝圣可以被理解为是目的,也可以被理解为是目的。换句话说,可能有些时候,一个旅途的意义就是它的目的。不论是玄奘法师的旅途,还是之后吴承恩笔下《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一行的旅途,甚至是托尔金 在《哈比人》和《魔戒》中故事,都被打上了宗教式的烙印。这也正是为什么一次旅途可以被称作“朝圣”。只是,哈罗德的朝圣,不是从世界的东方到西方,也不是从中土大陆到魔多的末日火山,这只是从英国的南方走到北方,全程627英里,持续了87天的旅途,其中没有一路上的妖魔鬼怪,也没有蛊惑人心的魔物,甚至这一路上哈罗德没有遇到什么坏人,这次旅途没有改变很多,只是在平静的海面上掀起一点点波澜。而这点点波澜,却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为什么要走?

我十分怀疑作者的灵感来自于美国电影《阿甘正传》中的一部分。电影中的阿甘在爱人珍妮出走之后,突然觉得自己“feellikerunning”(就是想跑一跑),于是开始了他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又十六个小时的跑步旅程。书中的哈罗德的徒步“朝圣”就像阿甘的长跑一样,只是于一个闪念。当收到一位在远方的老朋友奎妮病重的消息,哈罗德的生活突然变得不那么平静了,好像一些曾经发生的,他不愿记起来的,不论好事或是坏事,都在慢慢浮现出来。他拿起笔,可能就像奎妮其他的朋友一样,希望告诉她多保重,希望一切可以好起来,可是他却觉得有什么东西阻止着他将那客套的信丢进邮筒。于是他便拿着那封信,一个人静静的在街上走着。对于脑袋不太灵光的阿甘来说,可能“想跑”的冲动就足以支撑他的行动(虽然阿甘找到奔跑的意义但似乎“寻找意义”就是他奔跑的意义),对于生活一成不变的哈罗德来说,他需要一些更实际的东西来支撑他的一次闪念,并将其保存下来。那就是他从与加油站女孩的对话中得到的一个信念——“只要他一直走着,奎妮就可以活下来”。其实,所谓的“伟大”的事业,往往都是源自一念之间,只是有些人感悟到了这一念的珍贵,并想方设法的将其保存,而其他人只是任其以一念的速度一闪而过罢了。

朝圣路上

我们可以简单的讲哈罗德的旅程分为五个阶段。这几个阶段都可以给我们带来或多或少的启示。

第一个阶段:从哈罗德踏出家门开始到遇到玛蒂娜为止,在这个阶段中,哈罗德的旅程是充满一种新鲜感的,哈罗德作为“自己”,一个畏首畏尾的老者在全新的路上前行,这时候的哈罗德并不清楚自己前行的目的,似乎对于他来说,越艰险的路程就越代表了他旅途的意义,但是这种心态只会使得他将自己搞得遍体鳞伤,这个时候哈罗德的磨难是身体上的,在他的身体终于承受不了这些痛苦时,他才领会到“其实这世上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很困难”,就像走路,呼吸,吃饭,说话,还是爱。正像一个人的青年时代,总想通过某种艰难的生活来证明自己,最后明白一些早就明白的道理,虽然这些自找的磨难并不一定十分有意义,但却是大部分人必经的路。

第二阶段:哈罗德听取了玛蒂娜的意见,从第十五章起,正如这章的名字“哈罗德与全新的开始”。这个时候的他“坚定稳当”,他自己也相信他的旅程正式开始了。文中写到“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我们的生活就是由这样的一个个新的起点开始的,每当我们提高了自己,上一个“那里”就变成了“这里”,而现在的“这里”就是一个新的开始。在这里他实现了自我的第一次提高。

第三阶段:从第十八章开始,哈罗德进入了另一种状态,在他接触了作为世俗的代表的演员之后,他决定轻装上阵,他把信用卡和钱包寄回了家中,把所有装备都送给了他觉得更需要的人们。他拣来一个睡袋,于是就睡在大街上,他喝小溪里的水,烹饪野菜和果子,这时候的他不再腼腆,而是十分乐意的介绍其他人各种方式的帮助,作为回报,他愿意倾听他们的心声。在这时候的哈罗德发现,原来帮助别人不容易,大方的接受这种帮助更不容易。这时的哈罗德完成了自己与自然,其他人之间关系的升华。

第四阶段:从书的第二十一章开始到第二十五章,这是哈罗德的身边出现了追随者,或者说“模仿者”。这是哈罗德在旅途中与“世俗”最大的接触。哈罗德的追随者们都是世俗中的失败者,但是又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失败,于是便尽其所能希望在哈罗德的“朝圣”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的追随者在《阿甘正传》也有了表现:媒体希望赋予阿甘的奔跑以意义,追随者们希望找到自己的价值,却不知道阿甘只是为了跑而跑。或许《阿甘正传》里的故事更加喜剧化,相比而言,《一个人的朝圣》中的追随者们的形象更具有现实意义。哈罗德众多的追随者中,有人跟着哈罗德一起旅行,有人把他当做偶像,甚至试图从哈罗德家的院子里拿走围墙上的石头。

作者重点描写了四位哈罗德的追随者:年轻人维尔夫,胖女人凯特,中年人里奇和一只小狗。我们从三个人开始说,维尔夫年轻浮躁,没吃过苦,又有许多生活上的陋习,比如喜欢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他与里奇合不来,后来的某一天,维尔夫就和朝圣者们的一切财产一起消失了。

凯特从文中看,是一个婚姻不幸福的女人,她心底善良,却不是十分的聪明人,在所有离开哈罗德的时候,她还是站在哈罗德一边,但是她却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念,于是又回到是世俗的生活中。

里奇是一个金融街里的失败者,可却总期待东山再起。他不喜欢维尔夫,处处和凯特合不来,他将世俗的想法带给哈罗德,提出区分“朝圣者”和“追随者”的想法(当然,他把自己算作朝圣者),甚至将这种区分用T血衫的形式表现出来;他找来记者,把自己推上新闻,在最后带领其他追随者离开哈罗德,在媒体的跟踪下完成了“朝圣”。里奇与这一阶段的哈罗德是完全相反的,他是功利的代表,永远走不出世俗的圈子。但请大家想想,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还少吗?我们整天在新闻报纸上看到的那些标榜着自己的成功理念,用东拼西凑来想法招摇撞骗的人们,不都被我们奉为“成功者”吗?

小狗在文中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角色,一开始它不知从何处钻出来,哈罗德怎么样也赶不走。终于它成为了哈罗德最忠实的朋友。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大家都离开了哈罗德之后,小狗就像一开始追随哈罗德时一样,义无反顾的离开了。书中写到“哈罗德对自己说那是小狗自己的选择,它选择了陪哈罗德走一段路,现在它决定停下来,陪那个女孩儿走一段了。生活就是这样。”就像有人说的,人生中每个离开的人都曾经陪伴你走过某短路,只是人们很少提起,在他们离开时,那种痛是撕心裂肺的。

第五阶段:哈罗德的第五阶段是最为痛苦的。他在不希望得道的时候得到了同伴,却又一个个的失去了他们。我想我们的日子好像和哈罗德一样,有些东西常常在你还没准备好的时候突然来临,却在你准备接受是悄然离去。这时候的哈罗德第一次因为痛苦而萌生了放弃的念头,不,应该说的决定放弃,他认为他已经不能再承受更多了。作者在这时候仁慈的使莫琳给了哈罗德鼓励,使他尽管不情愿,也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到了路的终点。只是,这种美好的结局并不是我们总能看到的,太多了在最后放弃了,或者被痛苦打败了,再也没能站起来。

终点

当哈罗德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妮,可是已经病入膏肓的奎妮却并不知道老友的到来,或许,哈罗德为奎妮发起的“朝圣”,奎妮从来都不知道。又一次,作者仁慈的使奎妮回光返照,在临死前想起了哈罗德,看到了他的礼物,安然而逝。毕竟,希望是留给生者的。哈罗德的朝圣影响了许多人,他自己不再如从前畏畏缩缩,他终于解开了与儿子的心结,也使得妻子莫琳理解了自己;而莫琳呢,她重新认识了哈罗德,她懂得了自己为什么曾经会爱上他,并发现自己仍然爱着他。还有邻居雷克斯,他们会与雷克斯成为挚友,使一个人生活的雷克斯不再孤独......还有加油站的女孩,玛蒂娜,高明的医生和许许多多关注哈罗德的人们,当然,希望还有我们。

写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毕竟都是一家之言,只希望给读者带来少许思考。书中可挖掘绝不止我说的这些,在这篇文章中,我刻意的避开了哈罗德和儿子戴维,以及和老友奎妮的关系分析,可是书中却有很多这方面的描写,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这方面阅读。

最后,我想用写在随书赠送的卡片上的一句话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走到最后,你终于成为了你本该成为的那个人”。

文中提到的书籍文章:

《一个人的朝圣》,瑞秋乔伊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阿甘正传》,罗伯特吉米泽斯导游,汤姆汉克斯主演,ParamountCommunication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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