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黄袍怪
唐僧赶走了孙悟空之后,由谁担任开路的工作呢?猪八戒。由谁担任化斋的工作呢?还是猪八戒。总之,孙悟空的工作都落到了猪八戒头上。
唐僧道:“八戒,我这一日其实饥了,那里寻些斋饭我吃?”八戒道:“师父请下马,在此等老猪去寻。”唐僧问:“哪里去?”八戒道:“莫管,我这一去,钻冰取火寻斋至,压雪求油化饭来。”八戒比悟空会说话。
会说话并不等于会办事。那呆子虽走得辛苦,却化不到斋饭,这个时候才想起孙悟空的好来:“当年行者在日,老和尚要的就有。今日轮到我的身上,诚所谓当家才知柴米价。”
又思道:“我若就回去,对老和尚说没处化斋,他也不信我走了这许多路。须是再多幌个时辰,才好去回话。也罢,也罢,且往这草科里睡睡。”呆子就把头拱在草里,只管睡起。
唐僧一等也不来,两等也不来,饿的发慌,天又黑了,需要找个住的地方,便叫沙僧去寻八戒。沙僧离开后,唐僧独自一人坐不住,就到处转,忽看见一座宝塔,金顶放光。他就走了过去, 结果被黄袍怪逮住了!
黄袍怪是一匹大灰狼,修练得道, 成了精, 并且混的很不错, 在天庭担任二十八宿奎星之职, 正果啊, 有编的咧, 因此, 准确的说, 黄袍怪并不是妖精,而是一个神仙。
有编的, 本事再小也是神仙, 没有编的, 本事再大也还是妖怪。换言之, 合法的妖怪即是神仙,不合法的神仙即是妖怪。如果不按这个标准来衡量, 你根本就区别不了!
那么, 从逻辑上讲, 成为神仙的必经之路就是:
1.人或动物在最初的时候, 要有“缘”得到高层神仙的点化。如孙悟空拜菩提祖师学艺, 老鼠精偷听如来佛讲课等等。没有“缘”,就没有成仙的半点可能性。
2. 有缘还不行,还得自己刻苦修行, 通过苦修可以获得一定的法术, 升级为“妖”。成为妖的人, 被称为妖道、妖僧、妖仙、妖人等等,成为妖的动物们则被称为妖怪、妖精, 多数是漂亮的叫妖精, 丑的叫妖怪,不等。
3. 成了妖之后,本事虽然有了, 但还没有地位, 就得想办法挤进主流圈子, 混个正果, 弄个编制,才能成为真正的“神仙”。
这一步说难也难, 说易也易, 上面有大神仙罩着, 给你安排个编, 举手之劳, 你就一步蹬天了, 如果没有关系,那你就得不停的混啊、拍啊、送啊, 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因此,成为神仙的过程就是: 人或动物通过“修炼”先成为妖精, 再从妖精通过“混”成为神仙。
我们再来看黄袍怪,他是一匹狼修成的精, 在天庭担任二十八宿奎星之职, 绝对混的不错! 他肯定是有大神仙罩着的, 不然,又怎能成为正统的神仙呢?!
黄袍怪一定是从大灰狼升级到妖精, 再从妖精升级到神仙的, 也一定是从地上混到天上去的。
那么, 他所在的碗子山这个地盘, 就是他的老巢, 就是他的家, 就是他控制的势力范围! 这和孙悟空是一样的, 孙悟空在天上任职的时候,下面还有个花果山是他的老巢。
黄袍怪在天上任二十八宿奎星一职, 二十八宿分东南西北四个区, 奎星在正西方, 而且是西方白虎星区的总头目, 是个领导,所以他就有条件迟到、早退或是根本就不用上班。
天上每三天打一次考勤, 他已经连续十三天没上班报到了, 考勤还是再照打, 也没有哪个检举他。
天上的白虎星区位于西方,奎星对应的位置正是他的地盘碗子山, 这是通往西天的必经方向, 唐僧取经要从他的家门口走, 他就有条件捕获住唐僧。
现在,他已经捕获住唐僧了。准确的说,是唐僧自己送上门来的。一个小妖报道:“大王,外面是个和尚哩,团头大面,两耳垂肩,嫩刮刮的一身肉,细娇娇的一张皮,且是好个和尚!”
黄袍怪就问:“你是那里和尚?从那里来?到那里去?快快说明!”三藏就如实地说:我是奉大唐皇帝敕命,往西方取经的僧人。黄袍怪就呵呵大笑道:“果然是你。正要吃你哩,却来的甚好,甚好!”
显然, 他是知道唐僧肉的药用价值的, 不过, 他不稀罕, 因为他是天上的神仙, 可以吃蟠桃的,所以他不会像别的妖怪一样把唐僧肉当稀有资源, 对于他来说, 唐僧肉可吃可不吃, 若吃也仅仅只当一顿饭吃。
那怪道:“我要吃人,哪里不捞几个吃吃?这个把和 尚,到得那里,放他去罢。”所以, 最后他还是把唐僧放了。
唐僧到了宝象国, 按说, 黄袍怪这一关就已经过了,但是猪八戒、沙和尚两个硬是要没事找事,再跑转去打黄袍怪。因为唐僧虽然过去了,但是他们的“功果”还没有到手。
黄袍怪来到宝象国, 对国王说唐僧是一只老虎精, 并把唐僧变成一只虎, 用铁绳锁了,关在铁笼子里。
黄袍怪这个神仙是吃人的,晚上喝酒的时候, 把一个弹琵琶的女子,抓过来把头咬一口。自斟自酌, 喝一盏,扳过人来,血淋淋的啃上两口。
既然他是喜欢吃人的, 为什么他不吃唐僧? 他有两吃机会都没吃啊, 可见他并不想吃唐僧, 既然他不想吃唐僧,干吗还要赶来宝象国把唐僧变成一只虎呢?
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他的上级安排他除掉唐僧, 而他既不敢违抗上头的意思, 又不敢与观音菩萨结仇, 怎么办呢? 所以, 他就只好假借宝象国国王之手打死唐僧!这样, 才能两边都不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