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单位
neighbourhoodunit
城市居住区规划中的一种结构形式20世纪以来,汽车交通迅速增长,城市居民对交通安全和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1929年,美国人C.A.佩里首先提出“邻里单位”概念。他主张扩大原来较小的住宅街坊,以城市干道所包围的区域作为基本单位,建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用地面积的“邻里”。其中布置住宅建筑、日常需要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使居民有一个舒适方便、安静、优美的居住环境,并在心理上对自己所居住的地区产生一种“乡土观念”。
规划原则邻里单位规划的基本原则是:①为使小学生上学不穿越交通干道,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和用地面积以小学的合理规模来计算和控制。例如一座小学的合理规模为1000~2000学生时,相应邻里单位的居住人数则为5000~6000人。如果居住密度采用每英亩(1英亩=0.405公顷)为10户的低指标,邻里单位的用地面积约为160英亩,可以保证小学生上学的步行距离合理。②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的需要,邻里单位内配置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中心。商业中心一般设在邻里单位外围交通方便的地方。③道路系统应保证邻里单位内交通畅通和便捷,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以保证居住区的安全和宁静。邻里单位内部的人行和车行分离的道路一般采用尽端式道路系统。这种道路系统是美国建筑师C.S.斯坦于1933年首先为美国雷得朋(Radburn)新城设计的,后来被广泛采用。④居住房屋的布局应有最佳朝向和合理间距。
邻里单元理论包括6个要点:根据学校确定邻里的 规模;过境交通大道布置在四周形成边界;邻里公共空间;邻里中央位置布置公共设施;交通枢纽地带集中布置邻里商业服务;不与外部衔接的内部道路系统。
C·A·佩里于1929年提出的邻里单位理论,其目的是要在汽车交通开始发达的条件下,创造一个适合于居民生活的、舒适安全的和设施完善的居住社区环境。
他认为,邻里单位就是“一个组织家庭生活的社区的计划”,因此这个计划不仅要包括住房,包括它们的环境,而且还要有相应的公共设施,这些设施至少要包括一所小学、零售商店和娱乐设施等。他同时认为,在当时快速汽车交通的时代,环境中的最重要问题是街道的安全,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建设道路系统来减少行人和汽车的交织和冲突,并且将汽车交通完全地安排在居住区之外。
根据C·A·佩里的论述,邻里单位由六个原则组成:
(1)规模:一个居住单位的开发应当提供满足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所需要的住房,它的实际的面积则由它的人口密谋所决定。
(2)边界:邻里单位应当以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这些道路应当足够宽以满足交通通行的需要,避免汽车从居住单位内穿越。
(3)开放空间:应当提供小公园和娱乐空间的系统,它们被计划用来满足特定邻里的需要。
(4)机构用地:学校和其他机构的服务范围应当对应于邻里单位的界限,它们应该适当地围绕着一个中心或公地进行成组布置。
(5)地方商业:与服务人口相适应的一个或更多的商业区应当布置在邻里单位的周边,最好是处于交通的交叉处或与临近相邻邻里的商业设施共同组成商业区。
(6)内部道路系统:邻里单位应当提供特别的街道系统,第一条道路都要与它可能承载的交通量相适应,整个街道网要设计得便于单位内的运行同时又能阻止过境交通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