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孩子教育观(二)
——父母对孩子的权威
阅读经文:箴30:11-17;罗13:1-7
证道经文:申6:6-9
各位在耶稣基督里蒙我们父神所爱的弟兄姊妹们:关于基督徒的孩子教育观,我们在上个主日已经分享了有关于孩子教育的三个基本认识,那就是(1)无论这个世界有多少关于孩子的教育理论,我们基督徒总要认定圣经所提供的教育体系才是我们唯一的指导和原则;(2)神在圣经中已经向我们应许了正确教育孩子会带来的祝福和益处,也宣告了错误教育孩子将面临的咒诅和痛苦,所以作为基督徒的父母,我们只有忠心、殷勤地按照圣经所教导的来养育自己的子女,才能够享受神所应许的祝福;(3)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父母必要在永恒中为孩子的灵魂向神交账,所以我们应当认识到正确教育孩子的重要性,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永生和永死。今天我们要继续来学习基督徒的孩子教育观,我们要来认识父母对孩子的权威。作为父母,我们占据着一个权威的地位。彻底弄清楚权威的原则对我们来说是必要的,以便使我们能在那地位中正确有效地行使我们的职责。
一、权威的原则
1、罪人普遍反对权威
权威!这是一个所有悖逆者都仇恨的词。在那些不明白其意义以及用途的人中,权威是一个会引起消极反应的概念。近几代人仿佛被编制了程序一样,几乎反对所有对权威的合理使用。今天,对所有统治管理的地位,普遍存在着不信任不尊重的态度。对神关于权威原则的误会,再加上与那些滥用权力的权威人士打交道的经历,使得许多人彻底拋弃了权威的概念。许多父母也放弃了他们作父母的角色,甚至放弃权威的正当使用。
我们需要学习权威的原则,这样我们才不致于被欺骗而自动地去反对神为我们的自由所建立的体系。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权威的定义。从定义那里,我们将学到神之权威的一些特征和确定人类权威的原则。
2、权威的定义
权威的意思是“管理之权力;行动、决策、命令和审断之权力。”它是制订政策的权力,是命令下属的管治权,是对抗命者实施惩罚或对顺命者加以奖励的权力。
初看起来,权威给人的感觉可能是一种无约束的、能用于压制在它以下之人的权力。虽然这样的事的确有,并总是存在着滥用权威的人,但这些例外并不能改变其原则。权威并不是没有控制或限制的。神设立了规则和界限来管理所有对权威的使用。更为重要的是,神时时在统管一切。祂拥有向其它权威实施其旨意的地位和权力。
3、神有至高权威
“因为耶和华至高者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诗47:2】“使他们知道:惟独你——名为耶和华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诗83:18】
所译的“至高者”一词是一种称号,在圣经中单用来指神。“至高者”的称号从不赋予担当人类管理统治角色的任何人。它是描述神绝对权威之地位的称号。祂是至高者,没有人能高过祂。
“祂的权柄是永有的,祂的国存到万代。”【但4:34下】
这节经文表明了神统管的范围。神统治的范围是无限的。祂的无限性比起任何人的权威所能行使统治的那段微不足道的时间来,其对照是多么的鲜明。神时时都统管着一切!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祢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21】
神是造物主。祂有权统治祂所创造的一切。换句话说,祂拥有完全的权柄按照自己的旨意统治祂的造物。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作什么呢?”【但4:35】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是一个很关键的宣告。它在神绝对的权威(统治权)地位与人类权威地位之间建立了一种关系。说这话的尼布甲尼撒是一强盛国度的君王,他说的是,甚至身为一个国君,他也没有权利向神说,“祢在做什么?”注意,神统治的疆界既包括世上的居民,也包括所有的天使。
这些经文以及其它许多关于这一主题的经文给我们下了一个结论,即作为创造者的神有权按照自己的旨意对所有的造物制订政策。祂拥有统治所有造物的至高地位,因此祂可以随己意支配他们的行为。祂还拥有施行公义的权力,换言之,就是惩恶扬善的权力。由于至高权威属于神,因此任何合理的管治权都必须为祂所授。
4、若非神命就不存在权威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希腊语所译的“权柄”一词意思是“权威,决策或行动之权,统治或管理的权力。”神命令每个人要心甘情愿接受在他之上的管治。我们怎么敢于将自己置于他们的权威之下呢?我们能够服从有权柄的,因为这节经文随之就说,若非出于神,就不存在统治和管理的权柄。每个权威的位置都在祂的控制之下。经文继而说明,所有现存的权威都是神所设立的。所译的“所命”一词意思是“设置、安置、指定某人拥有管治他人的地位。”神学上的“设立”一词是从希腊语词汇中派生出来的。神设立了所有现存管治祂造物的职位,为的是执行祂的意旨,并对那些被管者实施公义。
5、权威的原则
(1)神是至高的权威。作为创造者,祂有权按照祂的旨意去管理祂的造物。神还拥有对所有造物施行公义的绝对权柄。
(2)神设立了诸如政府、婚姻和家庭的机构来有序地实施祂的计划。
(3)神所命定的各个机构都被安排了明确的权威职位,为的是有序地发挥那机构的功能。各机构相互独立,直接向神负责。政府比起婚姻或家庭来并不是一个更高的机构。如同政府官员一样,一家之主要直接向神负责。一国之君和一家之父,二者都等同并独立地向神负责。
(4)处于一机构之权威职位的人有权管治那机构的下属。这一管治权只能行使在那个机构的成员身上。如果你是一位父亲,你就是处于管理你自己家庭之权威位置的人,也仅只在你家庭之内有权威。你对其他任何家庭没有权威,其它做父亲的对你的家庭也没有任何权威。一个机构的各实体相互独立。
(5)每个人总是隶属于一个或多个机构。例如,一个人隶属于政府,一位妻子在家里又隶属于丈夫。
(6)神的道对各个机构的权力设立了特定的范围。各管治职位有明确的权威权限。这范围表明要服从权威的人以及他们必须服从的限度。例如,政府只有统治本国范围之民众的权利。政府无权向他国行使审判职权(除非是出于自卫),或者向其它独立的机构(如家庭或婚姻)实施权威(译者注:政府没有禁止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再如,一位父亲有权管理他自己的家庭,但他的权威也有神所定立的某些限制。例如一位父亲没有指使儿子偷盗的权利。
6、神出于祂的美意也允许很多违背权威原则的事情发生,这仍然在祂的权威之下
神总是统管所有的人,甚至那些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人,但祂常常允许这样的人留在他们的权位上,以便管教民众或试炼那些他所管治的人。为了成就神为我们各人所定的计划,祂准许我们拥有我们所需要的那种管治。
神建立了人类的各机构,为的是保护和祝福隶属于那机构的人们。各种不同的机构分散了权力,这就制约了任何邪恶的领导者实施绝对的控制。从历史上来看,所有邪恶的领导者总是试图消灭各个机构的独立性,并树立自己为替代神的绝对权威。只有神才配统治所有不同的机构,因为祂是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
围绕着权威所产生的问题并非说明神的原则有错,而是要归咎于人没有按神的话语去正确地行使职责。我们需要彻底搞懂权威这一问题,因为作为父母,我们身处于这些权威的职位之一。作为父母,我们得直接向神交帐。所以,我们需要知道自己职责的领域、管治的范围以及怎样去对待自己的责任。
二、父母的权威
神设立了父母作为祂在世上统治的权威之一。神赋予父母管治孩子的权利以及为按照祂的计划去成功教育孩子所必需的一切权柄。父母的地位是孩子受管治的直接途径,即各个孩子藉着父母受到保护和指导。
被神安排在父母位置上的人,无论是谁,都要为他或她管治的方式直接向神负责。这一位置可由亲生父母或丧失了配偶的父或母所拥有,也可由神所安排的人,如一位亲属、监护人、收养者、继父继母或养父养母所拥有。无论谁占据着这一位置,都要如同亲生父母一样向神负责。与一个丧失了配偶之父或母结婚的人,意识到自己在神面前已全然接受了做父母的职责是重要的。
由于神赋予父母权威,父母就有权使自己的意志凌驾于孩子的意志之上,命令孩子顺从自己的管治。父母也有审断孩子,即惩罚不服从或者奖励服从他们命令的权力。但父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可以到何等程度呢?
1、孩子必须听从父母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西3:20上】译自希腊语的“听从”一词表示一种命令,意思是“听到并服从”。换言之,这节经文所说的是,孩子必须去做父母告诉他们要做的事情。这就意味着,父母的话是孩子的法令。可能你从未想到过你本人会有权制定法令,但就关系到你的孩子来说,你的话就是法令。如果你的孩子不服从你对他所说的话,他就违反了你为他所设立的法令。你的子女当做你告诉他们去做的事。
虽然这一命令是针对孩子下的,但只要孩子还在父母的管治之下,父母就有责任领导孩子执行这命令。神总是要求处于权威地位的人对那些在他们权威下之人的行为负责。父母要为子女的行为向神负责。与此原则相似的是,神命令人不许谋杀,但祂却给予政府实施死刑审判的责任和权柄。同样,神已赐父母权柄,迫使孩子凡事听从父母。
父母权威的范围要比其它任何机构权威的范围更广。情况确是如此,因为父母的管治权包括有迫使孩子凡事服从他们意志的权柄。其它机构都没有被赋予这样大的权力。其它机构的部属要服从他们在上有权柄的,但神命令孩子听从他们的父母。希腊语所译的“服从”和“听从”二词的基本区别是,服从指对权威的自愿接受,而听从则指不管部属愿意与否都要依从在上有权柄的命令。父母不仅有权在凡事上实施管治,而且还有权柄迫使不愿意的孩子遵从他们的命令。
神赋予父母管治孩子的权利,没有其它机构或个人具有管治孩子的权利。社会、学校职员、爱管闲事的人,甚至其它机构对孩子都不具有任何权威。父母对子女的权柄只在涉及到乱伦、伤害和谋杀的情况下才要通过神的律法而向政府负责。如果父母滥用自己的权威,他们都必直接向神负责。所谓“孩子的权利”并不为神之道所认可。孩子只有神所赋予不受其它任何机构干预而让其父母养育的权利。
当政府开始滥用其权威时,它就超越了自己的权限范围,并开始削弱父母的权威。这样做的倾向会使孩子向国家负责而不是向父亲负责。这在历史上已经发生过多次,并导致了悲剧性的结果。这些国家的政府(如希特勒的德国以及列宁、斯大林统治时期的苏联)篡夺了作父母的角色。目前,通过强制性的公共义务教育、孩子辩护局以及保护儿童法,父母的权威在美国正遭到削弱。在神要求父母独自负责的那些领域里,父母不应让政府篡夺他们的权威。例如,圣经明确告诉父母:要始终以神的话语去教导子女。政府机构没有这样的指示,因此它没有凌驾在父母之上的权威去教导孩子与圣经相反的东西。事实上,除了支持父母的权威地位之外,圣经上找不到赋与政府在任何方面管治孩子之权威的教导。
2、神藉着政府对父母权威的维护
神十分看重父母的权威,所以祂为政府制定了法律,要政府维护父母的权威,以防孩子自己发生内部反抗。政府并非一个替父母做事的机构,它实际上是加强父母地位的机构。政府要保证父母尽职和不受妨碍,而非干预家庭或取消父母对孩子的责任。
“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太15:4】“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5】“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门。’”【申27:16上】“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箴30:17】
这些经文启示了三个重要原则:
(1)在父母的角色中,父亲和母亲被视为同等。
(2)神不会容忍孩子公然不尊重父母的权威。以打骂父母来公然不尊重父母的孩子要被处以死刑。当然,父母并没有被赋与剥夺他们自己孩子生命的权利。只有政府机构才有那种权利。然而,父母被要求去指控这样的一个孩子,见证他的悖逆。“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人都要听见害怕。”【申21:18-21】很清楚,神十分在意孩子是否顺从。虽然这段经文是给以色列国的,但原则至今仍然适用,神不容许失礼或不顺从的孩子。神对一个孩子设立死刑,这看起来有点严厉,但这是出于对以色列国的保护和益处。假如一个孩子被养成一个不尊重不顺从他父母的成人,他大概也不会尊重国家法律,甚至更不会尊敬神。
而且,如果父母知道,一旦自己失败就不得不指控子女而将其处以死刑,那么他们几乎都不会不努力去教育他们的子女成为听话的孩子。同样,晓得后果是何种刑罚的孩子没有几个敢公开悖逆反抗他们的父母。
(3)如果由于父母或政府机构的失职而使一个悖逆的孩子逃过死刑,神的道明确表示,神要对孩子、大人和国家施行直接的审判【撒上3:13;对照参看撒上4:10-18以利对待自己的孩子没有尽到责任,所以神直接审判,使他的两个儿子一日同死;箴言30:11-17】。近几代以来,美国一直在体尝这种诅咒。多年来,由战争、吸毒、暴力引起的死亡是美国年轻人生命终结的方式。许多这种残杀都可直接归因于他们在年幼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
总之,诅咒是由于不可调教的悖逆孩子所致的后果。另外,对学会顺从并孝敬父母的孩子,神应许了平安和兴旺的祝福。
3、神祝福孩子的应许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在神赐这些话语给人的时代,应许长寿的祝福具有许多方面的含义。长寿意味着没有因战争、疾病、饥荒或野兽所致的暴死。它是一个使人在合适之时才死亡的应许。因有更多时间饲养牲畜、开发土地以及生儿育女和积累财富,所以长寿也是一个让人享有物质昌盛的应许。旧约的这一应许宣称,这种长寿使人得以“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生活。这地是流着奶和蜜的应许之地,所以也是指物质上的繁荣。
孝敬父母的孩子会在他整个成人的生命中得到神应许的保护;此外,一个孩子若是遵从他父母的指教,他在物质上就会更加昌盛,生活也会更加顺利。“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因为他必将长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箴3:1-2】
我们再次看到一个应用于孩子使其成为听从并孝敬父母的真理原则。当父母遵守这一真理时,结果就是祝福;当他们不遵守它时,结果就是诅咒。真正爱子女的父母会为子女的益处着想。这些父母将会尽力使孩子孝敬他们,从而让孩子受到神所应许的祝福。
父母的权威并非没有约束。神是公义和仁爱的,祂一贯以符合祂属性的方式来对待每个孩子。我们完全可以坚信,既然神赋予父母权威,祂就会对每个在父母权威之下的孩子公正并公平。同在政府中存在着邪恶的领导者一样,历来就有,而且将来还会有滥用权威的父母。滥用权威的父母要受到神直接的审判。当一个孩子看来受到父母的虐待时,我们必须记住,神在统管一切,是祂选择了将那孩子特别置于那对父母之下。
各位弟兄姊妹,作为基督徒父母,即使我们都希望自己在孩子的教育上都是正确和公正的,但我们仍然会因残余的罪或无知而犯许多错误。自从人类堕落以来,人间已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管治,但我们都还是有顺服和尊敬在上掌权者的责任,甚至包括那些看起来不公平或不够格的领导。因此,父母们——无论我们所做的是对还是错——我们都在自己的家庭里有权威。我们要切记,不要让我们与生俱来是罪人并会犯错的事实阻碍我们去尽自己的本分。在神赐我们孩子时,祂已经知道我们不是完美的。认识到这一事实应使我们依靠祂,而不是让我们回避责任。求主帮助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在父母的职位上明白自己所拥有的权威,并且正确使用这权威,使我们都成为合格而成功的父母,享受神所应许的祝福和喜乐,也使我们的后裔能够荣耀神。阿们!
思考问题:
1、权威的定义是什么?为什么现今人普遍反对权威?
2、权威从哪里来?权威的原则是怎样的?为什么有很多滥用权威的现象存在?是神失控了吗?
3、这个世界各种的权威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它们要如何来向神负责?
4、父母的权威是怎样的?神是如何来维护父母的权威的?
5、神对孩子的命令是什么?“听从”和“服从”有什么区别?这其中对父母有什么教导?
注:本系列讲章参照改革宗经典出版社出版的福格特牧师所著的《圣经的孩子教育观》一书
基督教改革宗合肥惟恩教会
吴卫真长老
201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