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薯干(CASSAVASLICE)
1.概述:
木薯属于大戟科木薯属,是热带地区主要的块根作物,世界三大薯类作物之一。原产巴西,至今已有4000多年的栽培历史。主要分布在热带、亚热带的亚、非、拉各大洲的第三世界国家。木薯在18世纪传入亚洲,中国于19世纪二十年代引种木薯进行栽培,已分布到淮河秦岭一线以南的长江流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台湾,其中以广东、广西栽培面积最大,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省有少量栽培。木薯块根切片干燥后即得商品木薯干片。
2.用途:
(1)作食用。热带发展中国家主要用作粮食。目前全世界约有7亿人食用木薯,有3亿人靠木薯维持日常生活热能消耗。
(2)作饲料用。欧洲进口的木薯主要用作饲料。
(3)作原料用:可作食品、医药、纺织和化工原料,可用木薯生产酒精、淀粉、果糖、葡萄糖、麦芽糖、味精、药用填充剂、淀粉塑料、树脂、胶粘剂等。经加工处理可生产含蛋白质13%~14%的木薯蛋白产品。
3.加工:
木薯块根收获后应及时加工,将块根切成薄片,晒干或烘干即可得到木薯干片。
4.产销情况:
全世界木薯种植面积约1500万公顷,总产量达1.7亿吨,其中非洲产量最多达8000多万吨,亚洲约5000万吨,拉丁美洲约3000多万吨。主要生产国有尼日利亚、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扎伊尔、泰国、中国。亚洲以泰国年产量最多,可达2000多万吨。我国木薯年产量约300多万吨。
世界出口木薯的主要国家有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中国等,泰国出口最多,1994年达580万吨。主要进口木薯的有欧洲、韩国、日本。
我国自60年代开始出口木薯,最多年出口量达35万吨。但近年由于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木薯需求旺盛,因而大量从泰国等国进口木薯。
5.木薯类型:
根据木薯块根氢氰酸含量分为:
(1)甜品种:块根肉质部分氢氰酸含量小于5mg/ 100g。
(2)苦木薯:块根肉质部分氢氰酸含量大于5mg/100g。
由于氢氰酸含量随环境而变化,故甜品种类型并不绝对,栽培时可能会变成苦木薯。
6.质量规格:
我国木薯干片出口主要在广东、广西。其大路货质量规格如下:
(1)外观色泽气味:斜片状,匀整,色白,气味正常。
(2)水分:最高15%。
(3)杂质:最高1%。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4)霉片:干霉片最高15%,其中严重干霉片最高2%。
(5)虫蛀片:最高10%,其中严重虫蛀片最高3%。
(6)不得有活虫。
一般出口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是水分最高16%。进口木薯干合同一般对水分、杂质、虫蛀片、霉变片、淀粉含量、粗纤维含量、砂石含量作规定。
7.化学成分:
木薯干片的主要成分是淀粉,约70%,含有少量蛋白质、脂肪、纤维、维生素A、B1、B2、C等。还含有氢氰酸。苦品种氢氰酸含量比较高,必须经去毒后方可食用或饲用,但主要用于制作淀粉。甜品种不用处理煮沸即可食用。
8.检验:
进出口合同中规定有检验方法的,按合同执行。进出口合同未规定有检验方法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出口木薯干片是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出口。另外,进口木薯干卫生项目检验见进口红薯干检验。
9.包装储运:
木薯干片的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分批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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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木薯干应严把“三关”
今年以来,日照检验检疫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进口木薯干“四高”现象比较突出。
一是植物疫情检出率高。从进口的134批次木薯干中检出疫情80批次,疫情检出率为59.7%,远高于其他类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如此高的检出率是在国外出口商进行了熏蒸处理和熏蒸公司出具了熏蒸证书的情况下发生的。
二是重金属铅超标率高。该局在进口的134批次的木薯干中检出3批次铅含量超过0.4毫克/公斤,占总批次的2.2%。一旦其铅含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将对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三是水分含量高。该局共检出13批次木薯干水分含量高于粮食安全水分13%。水分含量高不仅容易导致货物表层发生霉变,还会在水分蒸发后造成1%~2%的重量损失。
四是碎末率高。经检验发现,碎末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木薯干的砂矽、纤维、农药残留等检验结果。另外,碎末率达18%~40%的货物每一次转卸约损耗3%~5‰的重量,而贸易合同中一般签订到货港“水尺计重”,造成的损失自然由进口商承担。
为保证进口木薯干质量安全,维护进口商经济利益,日照检验检疫局建议进口企业,严格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合同签订关。企业在签订进口木薯干合同时,除应明确4个常规品质检验指标外,还应确定碎末率、杂质率、去皮率等项指标;针对重量损耗严重问题,可以采用“衡器计重”来代替“水尺计重”,以保障进口商利益。
二是把好采制样关。由于木薯干没有均匀的粒度,不同船舱及不同层次的品质往往有很大差异,因此采样时一定按照相关标准均匀取样,制样时要将碎末、木薯块、发霉(变质)块、杂质等按照一定的比率均匀地进入试样,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把好货源关。进口木薯干具有发货人多、货源广、集货时间长、储存环境差等特点,产地预检可以将不合格货物拒于国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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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提示:熏蒸剂残留存隐忧
2010-05-26 08:06:00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北京)
近日,黄岛检验检疫局连续从进境集装箱货物中检出熏蒸剂磷化铝残留,涉及货物有花生、棉花、木薯干、椰壳纤维、木质包装等。黄岛检验检疫局已按规定对熏蒸剂残渣进行了处理。
经调查,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均为国外发货人在货物启运前将熏蒸剂投入集装箱后即关闭箱门,未经过散毒处理直接运至国内。根据相关规定使用磷化铝熏蒸货物时,通风结束后,应将磷化铝的盛药盘(袋)及时取出,并将残渣深埋。
目前,为了达到我国的检疫要求,多数国家均采取药物熏蒸处理的方法对货物进行除害处理,其中最常用的药物是磷化铝,占总批次的98%。磷化铝极易吸潮分解,释放出剧毒气体磷化氢,磷化氢气体含量达0.01mg/L时即可引起中毒。因此,磷化铝熏蒸剂残留的危害应引起重视:一是熏蒸剂通常放置在集装箱内夹缝或内部等不易发现部位,检验检疫人员进入集装箱内才能发现,在查验中长期接触磷化氢气体,将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二是熏蒸剂包装袋在长途海运中容易破损,撒漏污染货物,特别是花生、木薯干等食用或饲料用货物;三是熏蒸剂残留的处理方法是深埋,存在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的潜在隐患。
检验检疫部门为此特提醒相关企业,在签定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要求供货方对经熏蒸处理的货物或集装箱实施散毒,熏蒸剂残留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加施封识、运输,严禁将熏蒸剂残留随货物运至国内。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对于截获的携带熏蒸剂残留集装箱,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转移至安全地带通风散气,经检测合格后方实施掏箱、查验等操作;提高对可能携带熏蒸剂货物查验比例,对经熏蒸处理的入境货物或集装箱,按照要求进行检测、散毒处理,合格后方进行掏箱;随时向有关部门、企业发出警示通报,对连续多次发现熏蒸剂残留集装箱货物实施退运、销毁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