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径比赛中,所有赛跑项目参赛者的名次取决于其身体躯干(不包括头、颈、臂、腿、手或足)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为止时的顺序。如果成绩相同,应考虑1/1000秒的实际成绩。如果仍相同,则均进入下一轮。如果条件达不到,将抽签决定。如果决赛第一名成绩相同,裁判长有权决定是否重赛。若条件不允许,则并列第一;如果其它名次成绩相同,按并列处理。
除全能项目外,每项比赛只允许一次起跑犯规,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资格。全能比赛中,如果一名运动员两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运动员在所有短跑、跨栏和4x 100米接力赛中自始至终都不能换跑道。800米和4x400米接力赛,在自己的跑道里起跑,通过抢道标志线以后可以切入里道。运动员的跑道由技术代表抽签确定。第二轮后还将根据上一轮的成绩确定跑道,如排名前4位的运动员抽签后分别占据第3、4、5、6跑道,后4名抽签排定第1、2、7、8跑道。
4x100米接力跑分道进行,接棒者可以在接力区前10米内起跑,运动员必须在20米的接力区内里完成交接棒。“接力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在4x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任何人掉棒,必须由其本人拾回。
在100米、200米和100米栏、110米栏比赛中,如果顺风超过2米/秒,运动员创造的成绩就不能成为新的纪录。
竞走比赛有两个核心规则。首先,竞走运动员必须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脚与地面接触。其次,前腿从着地的一瞬间起直到垂直位置必须 始终伸直,膝关节不能弯曲。如有违反将被出示红牌,累计三张红牌后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
奥运会田赛项目的比赛通常先分两组进行及格赛,通过及格标准的直接进入决赛,如达到及格标准的运动员人数不足12人,不足的人数按及格赛成绩递补。决赛前三轮比赛结束后,前8名进行最后三轮比赛;第四、五轮比赛排序按前三轮成绩的倒序排列,第六轮比赛排序则按前五轮成绩的倒序排列,成绩最好的最后上场。除了第一名以外的名次可以并列;如果第一名成绩相同,必须让成绩相同的运动员继续比赛,直到决出第一名为止。
在田赛项目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红、白旗帜各一面,用来示意运动员试跳是否成功。举红旗表示试跳失败,成绩无效;举白旗表示成功,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