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披露,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惊现丑陋的简体中文——“丁锦昊到此一游”。
不料这个为祖国老脸抹黑的人竟是南京一个十四岁的中学生。且系其数年前的壮举。
其实,中国名胜古迹布满了同胞类似的创举,宛如一道道刺目的伤痕,虽经媒体屡次曝光和有关方面整治,仍防不胜防,随处可见。
但一个当代社会的另类规律是:家丑不可外扬,鉴于这个孩子将面子丢在国外,经媒体发酵后,便成为非同寻常的恶性事件。正如本国公民天天丢自行车大家安之若素,但日本友人丢了则可以发动全城5万警民展开地毯式搜寻,半天即可完璧归赵。
随后,这个孩子被人肉搜索,当事人的出生年月和曾经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其曾就读的小学的网站也被黑客恶搞,打开学校官网最先显示的是“丁锦昊到此一游”的弹窗。还有人指出,这个孩子是被家长托举着刻下那充满羞耻的四个大字的。
当无数正义的铁拳砸向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后,整个家庭变成压力山大。
其父母认为,孩子犯错误,主要责任在大人监护不到位,此前也没有教育过他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他们向关注此事的人道歉,也向埃及方面道歉,希望大家原谅宽容孩子,给孩子改错的机会。他们说,孩子在家哭了一夜。
整个披着捍卫文明、提高素质外衣的行动最终向挑战法律底线的可怕深渊滑落。毕竟,一个儿童即使顽劣,也无法承受如此猛烈的人身攻击,更无力为其行为担责。
类似的悲剧总是不断上演:中国式抗击流氓的正义行动总是被法盲主导。
更有媒体整理了此前轰动一时的“到此一游”恶性事件。
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爬了528个台阶,到达圣保罗大教堂金色回廊,看到了“国安是冠军”的涂鸦。2009年3月27日,台湾北海岸野柳地质公园岩壁上被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字样。台湾媒体将此事报道后,赵根大公开道歉。今年2月份,故宫工作人员颜先生发现太和门附近一口大铜缸,被刻上一行字:“梁齐齐到此一游”。媒体报道,北京多处文物古迹遭涂鸦,天坛回音壁变成签名墙,颐和园一砖墙上被刻的游客名字。
这只是中国游客肆无忌惮毁坏文物、大煞风景的冰山一角。
背后是公民意识的缺失和社会公德的沦丧。其背后成因相当复杂,要彻底扭转绝非一日之功。
比如即使旅游业这些年已呈现井喷之势,但始终缺乏一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约束其不文明行为的全国法规。而各热衷于门票涨价,急功近利大开发获得短时效益的相关部门,也往往在服务和管理上双重缺位,往往挣得盆满钵满的代价是景点很受伤。
直到《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但鉴于具体细则尚待完善,相关执法能力水平令人严重存疑,能否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实在不敢奢望。
于是,有关专家再度祭起有关部门无比喜欢的罚款大旗。“在目前还未养成公序良俗的阶段,可以考虑罚款的手段来减少这种中国式陋习。”他们甚至还举出了“中国式过马路”靠罚款取得的成效。但面对如此庞大的不文明大军,要想彻底阻止其肆意践踏破坏文物,破坏旅游秩序,需要付出惊人的社会管理成本,是否会借鉴交警对率先闯红灯的路人进行罚款的做法,对率先在景点刻下“到此一游”的人重罚?姑且不论这样的首罚是不是违背执法的公平公正,要想在旅游旺季完成这样的鉴定无异于大海捞针。
以罚代管、以罚代教在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显得简单粗暴,必然事倍功半,难以持久。
回到那个十四岁的孩子,在原谅宽恕他之余,必须深刻地反思:谁让一个天真的儿童无视文明,肆无忌惮地在国外前年文物上刻下自己名字?
首先,家长难辞其咎——作为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怎么可以放纵其做出如此让国家颜面扫尽的事情?平时有没有在逼迫孩子好好学习之余,告诉他过做人的道理?都有经济实力让孩子漂洋过海出国旅游了,却无法让孩子知晓旅游的目的。从一定程度上说,每个失败的孩子背后都站着一对失败的父母。
其次,作为一个学童,老师在日常教育过程中,是否抽出哪怕一点时间告诉孩子文明的标准,道德的规范,以及公民的含义?不然纵使孩子在分数指挥棒下顺利考入重点中学,乃至上了北大清华,也是拥有不健全人格的中国病人?
最后,奉劝那些挥舞着道德大棒冲向这个孩子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与其将孩子逼得走投无路,不如认真地反躬自省:你走出国门,真的知道自己代表着中国吗?真的按一个公民的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吗?真的没有闯过红灯?真的没有过大声喧哗?真的没有过乱扔垃圾?真的没有洋洋自得地刻下“到此一游”?
请记住:你们都是孩子的榜样。
启蒙尚未完成,同胞尚需努力。
与其抱怨孩子,不如改变自己。
“你有光明,中国便不再黑暗”。